1.在家烫伤的,学校保险能保百分之多少?
答:学校保险一般是指学平险,它主要对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在家烫伤的,并不属于其保障范围,无法获得赔偿,所以也不存在保百分之多少的问题。
如果您想要给孩子提供这方面的保障,可以在上购买综合意外险,它可以对孩子在家的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提供保障。
2.保险,纸质合同,找不到了,要紧吗??
答:保险单是客户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的正式书面文件,它基本载明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理赔时的重要单证之一,所以它的重要性不容忽视。您的纸质保单丢失了,应当及时予以补办。
在补办保单时,您需尽快联系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及时办理挂失业务,然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行驶证原件,前往保险公司指定网点办理。如果委托第三人办理,还应该准备好相关的委托证明材料,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想给父母买保险 不知道什么样子的合适?
答:给父母买保险,应该考虑纯保障型产品,如意外险、健康险,这样可以用实惠的价格获得较好的保障,还能避免保费倒挂现象。至于养老保险,这个年龄投保不合适,建议不考虑。
1、父母的身体机能在慢慢衰退,可能遭遇的意外风险明显增多,风险承受能力也在减弱。因此,建议优先考虑意外险。投保时要注意意外医疗保障,这样即使因意外而产生医疗费用,也可获得赔偿,从而让被保险人获得全面保障。
2、父母身体状况不如往日,很容易因疾病而住院,并因此而产生不小的医疗费用,因此应加强健康保障计划,尤其是住院医疗保险。不过,在购买时,要注意保险条款,尤其是“保障责任”和“责任免除”两个部分,并要注意如实告知自己父母的健康状况。
4.搞不清楚健康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什么,可否解答一下?
答:所谓健康保险,就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由此可知,健康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身体,她主要包括给付型、报销型、津贴型这几类,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一款。
5.农村医疗保险和公司给上的保险还有保险公司买的重复吗?
答:一般来说,公司给上的保险是社保,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部分,参保对象为企业职工,而农村医疗保险同样也是如此,参保对象的农村居民,两种之间存在重复,买一即可。至于在保险公司买的保险,属于商业保险,与社保并不重复。
6.消费行保险啥意思?
答:您应该指的是消费型保险,即客户(投保人)跟保险公司(保险人)签定合同,在约定时间内如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按原先约定的额度进行补偿或给付,如果在约定时间内未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返还所交保费,其价格不高,一年几十元至数百元保费不等。
7.有什么保险保单买了直接可以贷款的
答:目前,市场上并没有这样的保险。一般来说,只有具有储蓄性质、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可以用来贷款,如人寿保险、分红型保险、养老保险、年金保险等,而如果您刚刚买了保险的话,并没有多少现金价值,无法顺利贷款。
8.刚办好了失业险,现以就业又办了意外险,会取消失业险吗?
答:不会。失业险是社会保险,意外险是商业保险,它们属于不同的类型,两者之间也没有什么关系,可以同时购买,且不会影响日后的保障,因此失业险不会取消。
9.你好?我在异地上保险可以吗?谢谢
答:通常情况下,保险是可以异地买的,但消费者最好选择全国性的保险公司,因为它在全国开设分支机构,提供全国通服务,保单在手,走到任何一个保险服务网点都可以享受通保通赔。
当然,在投保时,消费者还需要注意附加险和附加服务。一般来说,异地买保险如果只是购买主险还好一点,因为不同地域针对主险的保险理赔服务内容基本一致。但是如果您还购买了住院补贴等附加险,就需要格外谨慎了,如果这家公司经营区域恰巧又不是全国的,那就更应慎重考虑。另外,很多保险公司会提供附加值服务,如果是这样,那就更麻烦了。因为附加服务一般都会顾及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及本地客户需求,如果是在异地购买保险,就很难享受到附加优惠了。
双11淘宝促销盛事,一天的销售额高达191亿,这是一个让人振奋的数字,可随之而来的是各家店铺没有日夜的打包发货,各地快递的爆仓严重,这让人想起了前不久淘宝店家的猝死事件,这样不分昼夜的工作,过度疲劳、亚健康、精神压力难以释放缓解成了众多淘宝店主的共同问题。除了电商人,其他的公司小白领,也会因为加班熬夜、饮食作息不规律而埋下健康隐患。
年轻人因工作劳累猝死的事件不断发生,那么,面对“猝死”事件,应如何选购保险才能顺利获得理赔呢?
所谓猝死,是指平时貌似健康的人,因潜在的自然疾病突然发作或恶化,而发生的急骤死亡。猝死的诱因很多:包括疾病、精神因素、过度疲劳、暴饮暴食、轻微外力、感染、过热过冷、睡眠、疫苗、药物、运动、医源性因素等。其保险赔偿要看具体的保险合同的相关约定。
“猝死”,意外险可能行不通大家首先想到的可能是意外险,因为猝死总是与突发性联系在一起的,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很意外”,不过事实上,要通过意外险对猝死理赔很可能行不通。
“猝死”一般指因为被保险人貌似正常,但因潜在的自然疾病突然发作或恶化所造成的急速死亡。目前大多数学者倾向于将猝死的时间限定在发病1小时内。
意外伤害则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并以此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体蒙受伤害或者身故。
从定义上看,猝死跟意外伤害存在明显的区别:一种是内因性的,一种是外因性的;一种是疾病引发的,一种是非疾病导致的。
根据“猝死”与“意外伤害”的定义,二者之间有严格、明显的区别,因此猝死不属于意外伤害。而意外险产品中的保险责任只是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件发生且因该意外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而导致的保险事故,因此,发生猝死的情况下意外险是不具有保险赔偿责任的,即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猝死不属于意外险的保障范围。
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猝死为急性症状发生后6小时内死亡,又称突然死亡,系临床综合症。在法医病理学中是指外观健康而无明显症状的,由于潜在的疾病或者机能障碍,在开始感觉不适后24小时内发生意外死亡。由此可见,猝死多因体内潜在的进行性“疾病”在某种因素的作用下突然发生而造成外观健康的人非暴力、非外伤性死亡。而意外险对意外伤害的定义通常为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实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所以,猝死并不符合意外险的赔付范围。
不仅如此,很多意外险的保险条款中,会明确将猝死列入免赔责任。如此明示,也是为了防止被保险人猝死后,与其受益人发生索赔纠纷。
记者在多家保险公司的意外险条款中,都发现了包括猝死、中暑、疾病、药物过敏在内的免赔责任。投保这样的保单后,若被保险人不幸猝死,家人是无法获得赔偿的。
“猝死”,重疾险酌情赔付重疾险保险责任根据重疾险类别的不同而不同,重疾险一般分为“提前给付型”和“额外给付型”。“提前给付型”重疾险在发生相应保险事故,经医院确诊后立即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额且相应主险的基本保险金额按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额同等减少。而“额外给付型”重疾险在发生相应保险事故并经确诊后,需经过固定天数的“生存期”后仍生存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且不对主险保险金额产生影响。“额外给付型”重疾险的“生存期”一般为30天,例如,安邦人寿 “附加安泰1号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条款中就规定,在罹患合同所规定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且在确诊后30天仍生存的,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这里的30天就是“生存期”。
尽管“猝死”的病因可能属于重疾险规定的重大疾病类别,但是在发病1小时内死亡不符合“额外给付型”重疾险规定的生存期条件,因此“额外给付型”重疾险不会赔付重疾保险金,如果“额外给付型”重疾险包含死亡责任,则会赔付死亡保险金。
而在“提前给付型”重疾险保险责任中,如果被保险人猝死,按照身故责任给付的保险金与按照重疾保险责任加身故责任给付的保险金是同等的,因为提前给付型重疾险在支付重疾保险金后身故保险金或满期金会同等减少。
“猝死”,寿险可对身故赔偿人寿保险包括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均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如果被保险人猝死,满足身故保险金的给付条件,寿险对“猝死”被保险人会进行赔付。
寿险是另一种可对被保险人身故风险予以保障的产品,相比意外险来说,寿险保单对于身故的赔偿范围就宽泛许多。只要并非故意杀害、伤害、吸食毒品、酒驾、或2年内自杀等特殊情况,都可以对被保险人的身故予以理赔。猝死自然也在赔偿范围之内。
无论是定期寿险还是其他储蓄型的寿险产品,都可以对被保险人突发身故的情况予以赔偿,在免赔条款中并没有猝死一项。赔偿金额依照保险金额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其家人或受益人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的10天之内尽快通知保险公司,并根据保险公司的需要提供有关材料,以确保在最短时间内获得赔偿金。
这里我们也提醒投保人,在投保寿险保单时,应对受益人一项明确填写。因为若留空,则表示被保险人身故后的保险金按遗产做分配,法律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为被保险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被保险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当被保险人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时,一般可平均分配这笔保险金,也可以根据家庭情况予以协调分配。为了避免财产纠纷,建议投保时将每位受益人、每位受益人的收益比例列清楚。
知识链接:一、猝死与意外保险
在意外伤害保险中,目前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均对“意外伤害”有释义,大多解释为: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根据猝死的相关医学材料的解释,猝死是指因潜在的自然疾病突然发作、恶化所造成的急速死亡,因此猝死不属于意外保险合同约定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意外事件,所以目前多数保险公司不承担猝死的意外保险责任。
猝死是否赔偿的关键点有二:一是保险条款约定;二是是否找到猝死诱因。如保险条款对猝死有约定,按照保险条款相关约定执行。关于猝死诱因,如确定为外来因素的,意外保险可以赔付。参照保险中意外的定义,不难看出上述诱因有的是外来的因素,如外界温度、疫苗、药物、医源性等,结合保险的近因原则或参与度,可以得出不能仅凭猝死一个诊断得出是否属于意外伤害,应追查其猝死的诱因,这主要靠病理诊断、尸体解剖及流行病学调查。
二、猝死与重大疾病保险
猝死的重大疾病保险赔偿,根据猝死的后果分两种情况:死亡的和健在的。死亡的:有病理明确的具体死因的,可以比照是否符合保险条款中的重大疾病定义,符合的予以赔偿。如没有进行病理或尸体解剖,进行推定的,根据《保险法》和相关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受益人在索赔时原则上应承担保险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程度的证明责任。对于健在的,即猝死后抢救过来的,应根据相关诱发疾病及恢复状况,参照是否符合重大疾病定义,是否达到重大疾病的标准,考虑是否赔偿。
三、猝死与举证责任
猝死由于病因复杂、争议多、保险金额大,经常诉至法院,而举证责任的分配直接关系到诉讼的胜负。另外,由于解剖尸体的决定权在家属,相应的举证责任大;而保险公司负有理赔查勘义务,此方面的举证责任大。另外,根据具体的案情,法官可以决定尸体解剖是否为必须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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