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与客户打交道时舍得花钱请客,消除客户的讨价还价等抵触情绪。
2.装在口袋里的钱才是赚到的钱,有意向或出保单,只要钱没收到,都不算赚到钱。
3.赚到钱后,不要向别人讲,对客户尤其要谦卑,不要买好车,不要穿名牌。
4.做保险,不是学雷锋,到这个行业就是要赚钱,不然没有必要低三下四求人。
5.要赚钱就是赚眼前的钱,不放过每个保单的赚钱机会,不惜讨价还价,不要想着下一次怎么去赚他的钱。
6.熟人的钱好赚,赚的是面子钱。
7.保险公司的钱最好赚,赚的是政策钱,只要能把负责承保的人搞定,你就能拿到优惠政策,做保险就是做政策。
8.经常准备好小礼物,讨好管财务的女孩。
9.逢年过节想着客户。
10.要有感恩的心,对客户的理赔需求尽力去办。
11.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向客户垫钱,垫了钱一定要一周内要回。
12.不要向客户做理赔承诺。
13.要相信这个行业很赚钱,专心致志去做。
14.赚了钱买房子,不要与客户在金钱上打交道。
15.做保险就是讲故事,讲到他给你出保单,交保费为止。
16.收保险是最关键的事,等半天也不能叫浪费时间。
17.倾听客户的哭诉,但不心软。
18.能给客户介绍点业务最好,但切忌勉强。
19.背后不讲别人坏话,包括你的竞争对手。
20.能做到上述几点,你就是保险高手。
根据我国《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保险代理人分为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三种。其中,专业保险代理人是指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公司。在保险代理人中,只有它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兼业保险代理人是指受保险人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用设备专人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主要有行业兼业代理、企业兼业代理和金融机构兼业代理、群众团体兼业代理等形式。个人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办保险业务并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个人。个人代理人展业方式灵活,为众多寿险公司广泛采用。
根据我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必须持有国家保险监管机关颁发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代理公司,获得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活动。国家对上述三类不同的保险代理人都分别规定了其各自应具备的条件。
保险代理人因类型不同业务范围也有所不同。保险代理公司的业务范围是:代理推销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费,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勘查和理赔等,兼业保险代理的人业务范围是:代理推销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费,个人代理人的业务范围是:财产保险公司的个人代理人只能代理家庭财产保险和个人所有的百经营用运输工具运输工具保险及手续三者责任保险等。人寿保险公司的个人代理能代理个人人身保险,个人人寿保险,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个人健康保险等业务。
1、专业代理人
即指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公司,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专业代理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最低实收货币资金为人民币50万元。在公司的资本中,个人资本总和不得超过资本金总额的30%;每一个人资本不得超过个人资本总和的50%;
(2)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3)有至少30名持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代理人员;
(4)有符合任职资格的懂事长和总经理;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2、兼业代理人
即指受保险人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人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兼业代理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所在单位法人授权书;
(2)有专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3)有符合规定的营业场所。兼业代理人的业务范围仅限于代理销售保险单和代理收取保险费。
3、个人代理人
即指根据保险人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个人。凡持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者,均可申请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并由被代理的保险公司审核登记报当地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个人代理人的业务范围仅限于代理销售保险单和地理收取保险费,不得办理企业财产保险和团体人身保险。另外,个人代理人不得同时为两家(含两家)以上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转为其他保险公司代理人时,应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纵观西方发达国家保险业的发展史,保险代理人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们为保险市场的开拓、保险业务的发展起到了功不可没的作用。例如,在英、美、日等国约有80%以上的保险业务是通过保险代理人和经纪人招揽的。在我国,《保险法》专门以一章的形式阐述了有关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的问题,并且于 1996年2月和1997年12月两次出台了“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这些无不说明保险代理人在保险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实际上,保险代理制的实施,保险代理人的出现,为完善保险市场,沟通保险供求,促进保险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说:
第一,直接为各保险公司收取了大量的保险费,并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据有关资料介绍,目前,我国通过各种保险代理人所获得的分散性保险业务收入占保险业务总收入的50%左右,而湖北省保险费收入的60%是通过保险代理人获得的。
第二,保险代理人的展业活动渗透到各行各业,覆盖了城市乡村的各个角落,为社会各层次的保险需求,提供了最方便、最快捷、最直接的保险服务,发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第三,直接、有效地宣传和普及了保险知识,对提高和增强整个社会的保险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进一步促进了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
第四,保险代理人的运行机制,对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机制转换,有着直接和间接的推动作用,对领导有启发,对员工有触动。大家都从中深刻地认识到,国有独资公司必须建立起适应市场需求的营销机制。另外,保险代理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它的发展能容纳大批人员就业。日本从事保险代理的人,约占国民的1%,随着我国保险事业的不断兴旺发达,保险代理人的队伍将日益扩大,从而在安置就业方面,将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保险代理人的作用
以下是保险代理人各种类型的具体描述:
1、专业代理人
即指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公司,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专业代理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最低实收货币资金为人民币50万元。在公司的资本中,个人资本总和不得超过资本金总额的30%;每一个人资本不得超过个人资本总和的50%;
(2)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3)有至少30名持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代理人员;
(4)有符合任职资格的懂事长和总经理;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2、兼业代理人
即指受保险人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人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兼业代理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所在单位法人授权书;
(2)有专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3)有符合规定的营业场所。兼业代理人的业务范围仅限于代理销售保险单和代理收取保险费。
3、个人代理人
即指根据保险人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个人。凡持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者,均可申请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并由被代理的保险公司审核登记报当地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个人代理人的业务范围仅限于代理销售保险单和地理收取保险费,不得办理企业财产保险和团体人身保险。另外,个人代理人不得同时为两家(含两家)以上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转为其他保险公司代理人时,应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综上所述,保险代理人包括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三种。
保险很多人都买过,而且绝大多数人是通过保险营销员购买保险产品的。但若要问起,你的保险营销员姓甚名谁,长什么样,恐怕很多人都答不上来。这其中往往有投保人自身的原因,如当初由亲朋好友代填保单,或者多年未见营销员,导致印象早已模糊。但保险公司和保险营销员承担着和客户保持良好沟通的责任,尤其是在原保险营销员离职之后,应及时通知客户。
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保险营销员13个月的留存率平均只有30%左右,两年的留存率不到15%。保险营销队伍人员的不稳定可见一斑。正是由于保险营销员流动性很高,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原来的个人营销员已经离职,后续服务人员还未明确,保单一时处于没有指定人员管理的状态,这类保单也就是业内俗称的“孤儿保单”。
个人营销员的离职,不该影响保险公司服务的连贯性和延续性,因为客户购买保险虽然始于个人营销员的推介,但是,保险合同体现的不是客户与保险营销员之间的个人关系,而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出现“孤儿保单”实属正常,但保险公司要重视这类保单的管理,要根据公司的实际,建立一套健全的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保险营销员离职后,保险公司应另外安排营销员接替服务,或者告知客户改由公司专职人员提供服务。不管保险公司选择何种后续服务模式,对客户的服务不能脱节,服务水准不能降低。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客户对公司的抱怨,避免客户流失,提高客户忠诚度。
以笔者亲身经历来说,保险公司会在寄“保费收缴发票”、“周年通知书”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客户现任保险营销员的姓名、编号、电话等信息,仔细一看,保险营销员较上一年度已经换了人。这样的服务是规范的,却远远称不上尽善尽美。假如新的保险营销员甫一接手“孤儿保单”时,该保险营销员或保险公司相关服务人员能通过电话或邮件告知营销员变更信息,保单服务的衔接工作无疑会更让客户满意。一旦客户恰好在保单无人“领养”,或者不知“领养人”是谁的时候发生意外,也能方便客户第一时间联系上现任营销员,而不是已经离职的那位保险营销员。
我国的《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都有关于民事责任的承担和合同无效后的责任归属规定,一般是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判断依据的,即谁有“过错”,就由谁承担责任;双方“过错”,就由双方根据“过错”大小各自承担责任。因此,如果是由于保险公司的管理机制或保险营销员服务质量问题,导致“孤儿保单”失效,保险公司也难辞其咎。
当然,广大保险消费者也应给自己提个醒:不要过度依赖于某一个保险营销员,尤其是当该营销员离职之后,应和新的保险营销员及时“接上头”,或者直接和保险公司取得联系。
保险业是服务性很强的行业,服务方和被服务方应经常沟通和联系,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最佳的服务效果。
提到保险代理人,许多人印象里就是线下销售保险产品的营销员,大多有着非常过人的口才,向客户硬性的推荐保险产品,其实不然,保险代理人有两种类型,其工作方式有明显的区别。
许多人在购买保险时都遇到过以下的问题,在不同的公司购买保险时了解到的只是那家公司的保险产品,每家公司都说自己的产品好,投保人会不知所措。而保险代理公司是保监会应国际潮流而设立的,专业的中介的代理机构。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都是由代理人来进行销售,这两种代理人都需要持证上岗,需要经过国家考试,持有个人代理人执照,才能销售保险。
其中的区别是:保险公司是只“卖一家”产品,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只能销售本公司的保险产品,如:中国人寿的保险代理人只能介绍中国人寿相关的条款和险种,业务员售卖产品时有很强的推销意识,如客户对她所推荐的产品不满意,就只有“硬性劝说”,客户有时很烦感或无奈。新兴的保险代理公司或保险经纪公司指可代理销售多家保险公司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
保险代理公司或保险经纪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是合作关系。代理公司不能向客户收取任何的费用,而所有佣金是向保险公司索取的,而保险代理公司的代理人能够销售的产品涵盖了代理公司代理的所有险种。保险代理公司的代理员卖保险不是硬性推销,而是拿出若干方案让客户自己选,真正体现参谋的作用,更符合投保人需求的组合。
由于在所有的条款和险种中,几乎每家保险公司80%——85%的条款都是类同的,只有15%左右的能够凸显各家保险公司的特色,站在行销的角度上,被称作差异化的行销。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在推销时也会凸显本公司与其他公司的差异之处,而专业保险代理公司的代理人会把每一家保险公司条款和险种最好的差异化进行整合,投保人能够享受到的是每家公司最好险种的整合。作为一个投保人,当他找到一家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就会面临“卖瓜的说瓜甜”的情况,他会主要介绍比别家产品强的部分,回避比别人弱的部分,没有太多的选择性。
而保险代理公司一般会代理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投保人面临比较多样的选择。代理人也可以站在比较客观的角度,根据客户的需求,做出比较专业的推荐,再为投保人做出多方面的组合。在理赔上保险代理显得更胜一筹!客户投保后享受到代理公司与保险公司双重服务,减少了矛盾冲突的发生,让客户更安心。一但客户在理赔时与保险公司发生矛盾争执,保险代理公司为维护自身信誉和客户利益,往往会站在客户的利益立场,替客户出头与保险公司协商处理,甚至通过法律形式。在服务方面,通过保险代理公司购买反而能得到更多的服务。
保险行业最终需要实现专业化分工,保险公司应该重在产品研发和风险管理,而其它如销售、理赔及服务等都进行外包。保险中介要生存发展,必须取得相对于保险公司更低的销售成本,因此,必须通过规模化经营,销售多家公司多种产品分摊管理成本。
我国专业保险中介可分为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及保险公估公司。 截至2007年底,处于经营状态的保险代理公司为1755家,经纪公司为322家。全国经代理渠道实现保费收入357.46亿元,同比增长53.24%,市场份额5.08%。巨大的市场潜力。保险业发达国家的保险中介业实现保费一般占总保费的60%左右,而中国目前只有5%,保险中介业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保险代理人有专业代理人和兼业代理人。小编整理。不管是哪种类别的代理人,他们都是代理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保险服务的。
1.专业代理人
专业代理人是指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公司,保险代理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2.兼业代理人
兼业代理人是指受保险公司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人为保险公司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兼业代理人只能代理与本行业直接相关,且能为投保人提供便利的保险业务,党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不得兼业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像平时大家所说的银行保险就是银行做保险代理人的情况。
3.个人代理人
个人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办保险业务并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个人。个人保险代理人又分为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和保险营销员
人寿保险展业主要通过直接展业和代理展业两种方式进行。
直接展业是指寿险公司业务人员直接向投保人开展业务;代理展业则是指寿险公司通过订立代理合同,由代理人授权范围内为保险公司开展业务。
人寿保险业务期限较长,业务种类分散,使展业工作面临很大困难。特别是个人寿险业务,投保人多以个人的名义参加寿险,人员分布极为分散,因此寿险公司通常聘用大量代理人推销个人寿险业务。寿险营销员是个人代理人,是保险中介人之一。
选择一个保险代理人很重要。
一个优秀的保险代理人,可以为消费者宣传保险知识,解释保险条款,点评产品,分析个人财务需要;传播专业概念,提供一系列迅捷而专业的服务,如签约、保全、理赔等等。
在选择代理人方面,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看代理人是否持有《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和《工作证》,以确定代理人是否是一位合法的代理人。
第二,要看代理人是否诚实可靠和有责任心。代理人能否把险种的优缺点讲清楚。
第三,要看代理人是否专业。当今的保险条款功能有许多,诸如:借款、可转换权益、自动垫交等等。如果保险代理人的专业水平有限,也许保险有些功能就介绍不清。
第四,要看代理人的售后服务。寿险多为长期险,需要保险代理人与客户建立长期的联系。
一个负责任的、售后服务良好的代理人要能及时告知自己公司的新条款和新信息能及时提醒客户续交保费,对客户的要求能及时回应,并且要协助保户做好保单的变更及理赔。
第五,不要因为回佣来选择代理人,不要因为情面而匆匆投保。因为您所签署的是一份不能马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长期合同,不要因小失大,终致后悔。
代理人是保险人的代表,他们与保险人订有代理合同,其行为所产生的权利、后果由保险公司承担。对具有身份证、保险代理人资格证和保险公司颁发的工作证的营销人员,保户可以放心地在他们那里投保。
[版权
在诺大的城市中,保险公司很多,保险代理人很多,在路上,随手一抓的5个人当中,就有可能有一个人是做保险。保险代理人的队伍如此的庞大,我们要怎么样才能辨别呢?如何知道,我们遇到的就是纯正的、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服务效率高的呢?
****理财网网小编告诉大家一个很简单的辨别方法:如果您碰到了一个保险代理人,他向您介绍了保险,那您应该要这么做。
首先,查看该保险代理人的展业资格证,详细咨询该保险代理人所属公司、所属部门、所属职位!
其次,要根据该保险代理人提供的个人信息,拨打所属公司、部门的客服热线,确认该信息的真实性。
最后,根据您与该保险代理人的相处,通过言行、举止等了解该保险代理人的人品。
不管怎么样的办法,找到一个合适的、优秀的保险代理人服务,那是最要紧的,一个更好的办法,那就是上****理财网网,查找您当地的保险代理人,因为****理财网网上的保险代理人都是经过****理财网网全体工作人员千挑万选的,都是最有责任、最优秀的保险代理人,这样您就可以安心、放心的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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