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光大永明人寿是不是正规保险公司?还有他们最近新推出的“光大永明童佳保尊享版重大疾病保险”是不是骗人的,光大永明童佳保尊享版什么情况下不保或不赔?
光大永明童佳保尊享版是骗人的吗?
答案:当然不是。
光大永明童佳保尊享版重大疾病保险是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承保的,该公司是由加拿大永明金融与中国光大集团携手创立,并经原保监会批准,于2002年4月22日成立的。
光大永明人寿注册资本金540000 万人民币,截止2019年第一季度,光大永明人寿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8.0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8.10%,最近一期风险综合评级为A级,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是一家正规且靠谱的保险公司。
光大永明童佳保尊享版重大疾病保险也是经过保监会审核备案的新产品,是正规的保险产品,有需要的客户可以放心投保。
光大永明童佳保尊享版什么情况下不赔?
本合同生效后,因下列第1项至第7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本合同所列的高度残疾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和“高度残疾保险金”的责任;
因下列第1项至第9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有本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重大疾病”、“恶性肿瘤”或达到本合同所列的疾病终末期阶段的,我们不承担给付各项保险金的责任,且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不包括【释义】中所定义的由输血或输液而感染艾滋病病毒、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和器官移植导致的HIV感染;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所定义的高度残疾、达到本合同所定义的疾病终末期阶段、患有本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重大疾病”或“恶性肿瘤”的,本合同终止。若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被保险人生存的,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项至第7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所定义的高度残疾,或发生上述第2项至第9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有“轻症疾病”、“中症疾病”、“重大疾病”、“恶性肿瘤”或达到本合同所定义的疾病终末期阶段,本合同终止。我们将于收到下列证明材料后30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1、本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恶性肿瘤这种疾病是一种高发的重大疾病,生活中我们不得不提防,所以也不难理解有的保险公司会单独将其做成一款保险产品,就像今天这款光大永明康保无忧恶性肿瘤疾病险,那么这款产品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呢?下文为你讲解。
光大永明康保无忧恶性肿瘤疾病险保什么?1、恶性肿瘤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确诊首次患有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已交保险费向被保险人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第一次患有本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已交保费向被保险人给付第一次恶性肿瘤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自第一次恶性肿瘤确诊日起3年后(不含当日)患恶性肿瘤,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自第二次恶性肿瘤确诊日起3年后(不含当日)患恶性肿瘤中,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第三次恶性肿瘤保险金,合同终止。
2、恶性肿瘤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确诊首次患有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自确诊日后首个保险费到期日开始至最后一期保险费到期日止,保险公司豁免上述期间内您应支付的合同保险费,此项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3、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按您已为被保险人支付的保险费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光大永明康保无忧恶性肿瘤疾病险什么情况下不赔?合同生效后,因 1-7 项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因 1-9 项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有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的责任,且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 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不包括由输血或输液而感染艾滋病病毒、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和器官移植导致的 HIV 感染;
9.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患有合同定义的“恶性肿瘤”的,合同终止。若您已交足 2 年以上保险费的,被保险人生存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 2 项至第 7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上述第 2 项至第 9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有“恶性肿瘤”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于收到下列证明材料后 30 日内向您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1.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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