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缓解少年儿童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负担过重的状况,经过政府多个部门的不懈努力,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小孩住院医疗保险正式纳入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从此之后无数的家长再也不用为孩子的看病住院而发愁。
根据规定,当孩子投保小孩住院医疗保险之后,因病住院的医疗费用可按照一定的比例报销。但是小孩住院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偏低,只能维持日常疾病的基本治疗费用,自己仍需承担一定的费用。尤其是一但身患重大疾病之后,患儿的家庭负担仍然非常沉重。
因此,在参保基本医疗保险之后,家长仍需为孩子投保适当的商业医疗保险作为补充。在商业医疗保险方面,小孩住院医疗保险的种类非常多。但是按照赔偿金的支付性质可分为费用型保险和津贴型保险两大类。费用型保险的赔偿责任是负责小孩住院医疗保险报销之后的剩余部分的赔偿,但是赔偿金最高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津贴型保险的赔偿责任是按照实际住院的的天数,按照约定的数额给予一定的赔偿,与治疗费用的多少无关,可重复投保、重复赔偿。
当前,在少年儿童当中,重大疾病的发病率呈现高发态势。重大疾病需要的治疗费用是相当高昂的。同时,少年儿童容易遭受意外伤害,有时会突然夺去孩子幼小的生命,有时也会导致孩子终身残疾,影响孩子的正常成长和基本生活。
所以,在投保小孩住院医疗保险之后,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保险也不能忽视。现在保险市场上有很多优秀的保险产品能为孩子的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提供充足的保障。像平安少儿综合险就把这对少年儿童危害最大的两种风险都包含在内。少儿综合保险专为30天-18岁儿童设计的综合保障计划,涵盖人身意外、意外医疗、疾病身故和15种儿童常见重大疾病,同时提供意外医疗救援和垫付、意外住院津贴等服务。
昨天,大连市建委表示,今年,大连将加大对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的实施力度,力争享受工伤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建筑业农民工数量超过10万人次。
大连市建委说,截至去年11月,大连已有24家建筑企业7969名灵活性就业的建筑农民工参加工伤、基本医疗保险,共缴纳保费97.1万元。同时,先后为2.1万人次建筑业农民工报销工伤、医疗保险费77.65万元。今年,相关部门将加大对农民工参加工伤、医疗保险的宣传、实施力度,使享受工伤、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的建筑业农民工争取超过10万人次。
同时,建委说,今年,大连市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做好《大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建章立法,力争把劳保费统筹管理和维护建筑业企业及农民工合法权益纳入法制轨道。同时,进一步调动各区(市)县的积极性,力争2008年全年收缴劳保费5.2亿元。
去年年底,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已在大连全面启动。建委说,今年,相关部门将力争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超过2亿元。
同时,相关部门将积极为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创造条件。今年,力争在不承担培训费的情况下,完成6万农民工的培训鉴定任务。同时,确保农民工劳动保险参保企业数量超过600家,参保人数达到6万余人,最大限度地使劳动保险的优惠政策惠及广大农民工。
本报讯 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从9月1日起,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全部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否则建设行政部门将不予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工人无保险权益没保障
目前,我省建筑等高风险行业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总人数的80%,总数达到50万人。2005年10月1日,《黑龙江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施行以来,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得到了有力维护。但按规定,办理工伤保险时,企业必须按照办理的人头缴纳费用,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为了省钱,只为固定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取得参保手续,并据此办理建筑工程许可证。而对于大部分农民工,企业并没有为他们办理工伤保险。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由于没有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认定困难,企业不赔偿,农民工权益得不到保障。
不办理保险不能给“两证”
近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通知要求,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及拆除活动的企业必须为全部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把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必备条件,否则将不予办理。建筑施工企业所有参与建设项目施工、具有农村户籍、符合法定劳动年龄、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将受政策惠及。
通知规定,新开工建设项目(含改扩建及拆迁工程项目),要求建设项目单位将工伤保险费在工程总造价中单独列项,并作为专用款项在开工前一次性拨付给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开工前将所有参建的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应缴纳的农民工工伤保险费一次性缴纳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障参保资金的落实。建设项目的工伤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农民工个人不需要缴费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缴费,由各市地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建设部门,按照“以支定收”原则,确定本地区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农民工个人不缴费。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凭证。没有提交的,建设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不予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审查。
本文件下发前的建筑项目,已经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组织施工,且建设项目合同期尚需一年以上时间才能完成的在建工程,建设单位按剩余的工程造价的比例折算出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拨付给总承包企业。总承包企业在收到工伤保险费3个工作日内为建设项目所使用的农民工补办工伤保险。规定限额以下不需要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小型工程建设单位也要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
参加施工的农民工只要在遭受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伤害后,由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30日内为农民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农民工所在的用人单位为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应由总承包企业给予确认。用人单位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农民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农民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企业工会组织可作为申请人,在农民工遭受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建筑工程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据介绍,建设部门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过程中,将是否参加工伤保险作为重要监管内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重点监察,有违反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行为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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