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缴费多得养老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说,目前我国不够合理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应当改变,将采取“新人新制度、老人老办法、中人(本决定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逐步过渡”的方式来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刘永富表示,按照现行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缴费满15年以上,基础养老金都按照当地职工上一年平均工资的20%计发。这种办法存在问题:一是缺乏激励约束机制。缴费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不论缴费多少,也不论缴费时间比15年延长多少,基础养老金都一样,这不符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
其次是不符合退休人员实际情况。目前我国退休人员平均余命为25年以上,按现行计发办法个人账户储存额领取10年后就没有钱了。
他说,按照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参保人员每多缴一年,养老金中的基础部分增发一个百分点,上不封顶,能够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而且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考虑了退休人员平均余命的实际情况。
新制度不增负担不降低待遇
劳动保障部社保中心主任孟昭喜明确表示,这次完善制度,既不会增加企业和个人的负担,也不会降低退休人员的待遇。
孟昭喜说,这次调整制度,单位的缴费比例没有作任何调整,并没有增长。个人账户的规模虽然缩小了,但是也标志着个人在养老保险当中的责任相应也小了,而国家要承担更多的责任。
个体户缴费比例统一为20%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统一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调整退休年龄时机尚未成熟《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没有对退休年龄进行调整。
为什么说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时养老金待遇就高?昨日,市社会保险局负责人为大家算了一笔账。
基础养老金
月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为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其中,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相对固定数,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职工本人当年缴费工资除以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算术平均值)与本人退休时上一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乘积,体现了缴费多少与待遇的关系。
通过计算缴费的上下限(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60%)可以得出,新计发办法中的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为上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8-2)倍之间。
举例来说,2006年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9624元,月平均工资为1635.33元,则2007年度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在(0.8-2)×1635.33元之间,最小计发基数为1308.26元,最大计发基数为3270.66元,所以基础养老金一个计发百分点最小13.1元,最大为32.7元,最大与最小计发基数百分点相差19.6元。
参保人员每缴费一年,相应的基础养老金就有一个计发百分点,这就意味着,缴费年限越长,对应的百分点越多,则基础养老金也相应就越多。同时,对参保人员来说,缴费年限相对固定,按30年计算,则最小基数计发的基础养老金为1308.26×30%=392.48元,最大基数计发的基础养金为3270.66×30%=981.20元,二者相差588.72元,说明缴费年限相同,缴费基数越高基础养老金越高。
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以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基数乘以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再乘以过渡系数1.4%。因计算基数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相联系,也体现出缴费越高过渡性养老金越多。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用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个人账户储存额是以缴费基数按规定的比例划入并按运营收益率计算利息,直接反映出缴费越高个人账户养老金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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