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常见的几大保险认知误区_保险知识

2021-06-18
人保面试常见保险知识
女性由于受保险专业资讯的欠缺、女性认知特点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往往容易盲目作出投保决定,陷入对保险的认知误区。

一是误认为女性保险是灵丹妙药,缺乏险种搭配组合。

现阶段市场上女性险大体上可以分为三大类:女性重大疾病险,保障范围涵盖了女性独有的一些重大疾病病种;生育保险,主要保障女性的怀孕、生育等过程;第三类险种主要是为女性整容提供的保险。

由于保障范围相对较宽,导致部分女性认为只要选择一种较好的女性险,就可高枕无忧。其实,女性险虽然与普通的重大疾病保险相比,保费要便宜得多,有一定的产品优势,但是任何一款产品的存在都有其特定的价值,不能因此而否认普通重疾险的价值。

二是过分看重保险的投资功能,忽视保险的保障功能。

部分女性不考虑自己的经济和财务状况,喜欢购买分红且高收益率的产品,侧重于激进的投资方式,只要是现金投资总喜欢和收益率挂钩。其实保险的优势不在于投资收益的高低,而在于保障功能。

人们可以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把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通过承担很多人的风险,把每个人不确定的风险转化为群体确定的风险,从而有效地管理风险带来的损失,保障千万万家庭经济的稳定。

三是注重家人成员保障,自身保障弱化。

据调查显示,现代女性投保率总体要低于男性,即便是接受过高等教育和外企文化熏陶的女性也是如此。大部分家庭保单都是女主人充当投保人,而被保险人却往往是子女、丈夫,而不是自己。在她们的观念中,男性由于工作压力大等原因,容易患病和出现意外事故,应先购买保险。因此,就出现了女性的投保率低于男性的现象。

事实上,女性在家中的支柱地位不容忽视,特别是白领女性,无论是对家人的照顾还是财务的贡献,都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试想,如果她们出了事情,给家庭带来的将是多大的灾难!对于大多数子女来说,母亲才是他们最大最无私的保护伞,女性们保护好自己,才能更好地照顾家人。

四是误认为保费越高越好,导致过度消费。

部分女性在投保时存在贪多贪全的购买心理,误以为保费越高越好,保障就越全面。以重疾险为例,部分女性朋友认为,重疾险保障的疾病数量应该越多越好,全面保障才能更大程度上降低自己的风险。

其实某些疾病的患病率极低,投保这样的重疾险,对于大部分消费者来说,没有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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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投保的几大误区


在调查中,笔者发现一些投保人的保险消费观明显存在一定的误区。有些人认为投保期间自己没出险,没能获得赔付,就感觉好像“吃亏”,其实保险重在对未知风险的防范,在于化解或然性风险。笔者的一位朋友周女士,在遭到某个险种拒保后,便排斥所有健康类保险,如果未来发生了重大疾病,没有保险来保障,家庭势必遭受重创。保险理财专家分析认为,不同的人生阶段,需要用不同的保险产品来安排保障。通过调查,笔者发现投保人在保险消费方面亟需走出以下“五大误区”。

误区之一:

不出险等于白买了保险

大多数人认为买了保险,如果平安无事就应返还保费,而没有保费返还总有一种吃亏的感觉。其实,买保险是防万一,不出事最好。有了保险,随时都处在保险保障之下。不出事,我为人人;出了事,人人为我,这就是保险的作用。所以大可不必去计算怎样去买保险不吃亏,或者说怎样买“合算”,只有你购买的险种最适合你,对你来说才是最好的。比如市面上有一款个人住院医疗保险,年支付保费1171.77元,每年可享受34.725万元医疗保障。如此低保费高保障,无返还,你是否也觉得很亏呢?

误区之二:

投保均能获得保障

保险的保障范围跟我们想象的并不一样。比如保险公司愿意赔的“重大疾病”和我们生活中真正的“重大疾病”就不是一个概念,许多疾病都是在其免责范围之内的。但很多人购买保险时,对所购买保险的内容了解并不多。甚至是在保险营销员和亲朋好友的鼓励下购买的。对于哪些险种适合,哪些险种不适合,没弄清楚就稀里糊涂地投保了。过后发现所购买的险种并不适合自己,这时如果再退保又要承担一定的退保损失,从而陷入两难的境地。

误区之三:

投保金额越大保障越好

通常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选择的保险金额越大,就必须为此缴纳越多的保险费。在财产保险中,如果投保金额超过了被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也就是所谓超额保险,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只按实际价值而不是保险金额进行赔偿,因此在财产保险中选择过高的保险金额是没有意义的,但选择的保险金额也不应该低于财产的实际价值,否则保险公司只会按保额与实际价值的比例赔偿,被保险人也就得不到充分保障,因此投保财产保险时应当按照财产的实际价值来确定保险金额。在人寿(601628,股吧)保险中,由于人的生命或身体的价值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因而不存在超额保险的问题,因此,选择寿险保额时,既要考虑到充分保障,也要考虑到自身的交费能力,如果将来无力继续缴纳保险费而不得不退保,那是很不合算的。

误区之四:

重复投保等于双保险

有投保人认为,在A、B两家保险公司分别购买了保额10万元的医疗费用型保险,一旦患病,可以得到双重赔偿。但事实上,理赔取决于实际花费,如果一共花费10万元的费用,即使重复投保额度达到了20万元,最终也只能获得最高10万元的赔付。所谓费用型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比例,按照投保人在医疗过程中所花费诊疗费和合理医药费的总额来进行赔付,所以即便买了同类型的多份保单,得到的理赔也不会超过自己实际的支付。

误区之五:

年轻人不需要买保险

在单身期间,也就是保险的“初级消费阶段”,年轻人总是对保险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比如,不少年轻人会说“意外太偶然,应该轮不到我”。很多人都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但意外是突如其来的客观事故,它是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什么时候光顾,光顾到谁头上,谁也说不准。也正是因为意外事故发生的概率及其所具有的不确定性,年轻的时候才更应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知识,走出保险规划的几大误区


误区之一:寿险只能增加而不能减少

有人认为,既然是阶梯式消费,就应该是爬坡式向上,保险产品只能越选越多,保额也应该逐渐累加。其实不然。随着人生阶段的不断向前,总体而言保险是越买越多了,但具体到每一个险种上并非完全如此。保险规划的改变,并不只是意味着保单数量的增加。由于家庭责任、经济收入变化,每一时期需要的保障重点会有所不同。比如,寿险额度在单身期较少,到家庭成长期和成熟期因家庭负担较重而变得很高,但到了老年会再次降低,因为老人已经不是已成年子女的最主要经济来源了。医疗类产品的变化也不是直线上升的,因为不同时期对具体的健康医疗类产品需求很不一样。年轻时需要的意外医疗保险,到了35岁以后可能更多考虑终身健康保险和终身医疗补贴。到底是增是减,关键还是看具体的需要。

误区之二:年轻人暂不需买保险

在单身期,也就是保险的“初级消费阶段”,年轻人总是对保险抱着无谓的态度。比如,不少年轻人会说“意外太偶然,应该轮不到我”。世界这么大,哪有那么多的意外发生,即使有意外发生也不一定轮到自己。很多人都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但意外是突如其来的客观事故,它不是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什么时候光顾、光顾到谁头上,谁也说不准。也正是因为意外事故发生的概率及其所具有的不确定性,年轻的时候才更应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它具有“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互助特性,尽管意外事故发生给人们带来的是各种各样的灾难,但如果投保了一定保额的意外险,这份保障至少可以使受难者及家属在经济上得到相当的援助,在精神上给予一定程度的安慰。也有人认为,年轻时买保险不如做投资挣钱。年轻人可以不用购买储蓄性质的保险,但高保障型的产品必须有备无患,只要每年缴纳的保费是在合理的收入比例范围内,它对你的整体投资计划不会有什么影响,相反它还能为风险投资保驾护航。

误区之三:不愿给自己买保险

家庭成长期,财富的积累还起步不久,却又有了家庭和孩子的负累。新买住房要还月供,大宗家居用品尚需添置,到处都是需要用钱的地方。此时此刻,夫妻双方可能在保险上有些“气短”,不愿意给自己买保险增加支出。有些人觉得“我经济负担比较重,没有闲钱买保险”。但对于有家庭负担的人而言,保险不是奢侈品,而更像是必需品。没有对自己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和收入能力的保障,就根本不可能保护好自己的家庭。你宁可在别的地方省出一点来,也要安排好自己的保障。但是,经济成本毕竟是需要考虑的,所以处在家庭成长期,预算比较拮据的家庭可以选择一些没有现金价值的产品,并根据你的实际需要投保,保费就会比较便宜。

误区之四:成熟之后易走两个极端

到了家庭成熟期,以下两个保险消费的误区比较明显。

一是有些人觉得“有钱可以替代保险”。到了家庭成熟期,家庭财富已经积累到最高点附近,有些人会认为自己已经有能力应付生活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财务困难,尤其对于从未有理赔经历的“有钱人”而言,可能会产生“保险无用论”的想法。但是,积累财富不容易,为什么要把所有的重任都往自己肩上扛呢?比如一次重病需要10万元,虽然你的财力负担没有问题,但是,如果买了保险,很可能只要1万元就解决了问题,为什么不用保险来留住你的9万元呢?相较针对大多数人的经济风险保障作用,对于有钱的人,保险更有意义的作用还在于保全已拥有的财产。

另一方面,特别看重家庭的人,在家庭成熟期可能还会走向另一个极端,就是特别喜欢买保险,认为“保险买得越多越好”。可是不要忘记,购买越多的保险,同时也就意味着将要缴纳越来越多的保费。一旦自己的收入减少、难以缴纳高额保费的时候,将面临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理性的行为应当是,根据自己的年龄、职业、收入等等实际情况,力所能及地适当购买保险。投保的费用最好是自己收入的10-15%左右为宜。

走出保险规划几大误区 轻松投保_保险知识


误区之一:寿险只能增加而不能减少

 

有人认为,既然是阶梯式消费,就应该是爬坡式向上,保险产品只能越选越多,保额也应该逐渐累加。其实不然。随着人生阶段的不断向前,总体而言保险是越买越多了,但具体到每一个险种上并非完全如此。

保险规划的改变,并不只是意味着保单数量的增加。由于家庭责任、经济收入变化,每一时期需要的保障重点会有所不同。比如,寿险额度在单身期较少,到家庭成长期和成熟期因家庭负担较重而变得很高,但到了老年会再次降低,因为老人已经不是已成年子女的最主要经济来源了。医疗类产品的变化也不是直线上升的,因为不同时期对具体的健康医疗类产品需求很不一样。年轻时需要的意外医疗保险,到了35岁以后可能更多考虑终身健康保险和终身医疗补贴。到底是增是减,关键还是看具体的需要。

误区之二:年轻人暂不需买保险

在单身期,也就是保险的“初级消费阶段”,年轻人总是对保险抱着无谓的态度。比如,不少年轻人会说“意外太偶然,应该轮不到我”。世界这么大,哪有那么多的意外发生,即使有意外发生也不一定轮到自己。很多人都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但意外是突如其来的客观事故,它不是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什么时候光顾、光顾到谁头上,谁也说不准。也正是因为意外事故发生的概率及其所具有的不确定性,年轻的时候才更应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它具有“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互助特性,尽管意外事故发生给人们带来的是各种各样的灾难,但如果投保了一定保额的意外险,这份保障至少可以使受难者及家属在经济上得到相当的援助,在精神上给予一定程度的安慰。也有人认为,年轻时买保险不如做投资挣钱。年轻人可以不用购买储蓄性质的保险,但高保障型的产品必须有备无患,只要每年缴纳的保费是在合理的收入比例范围内,它对你的整体投资计划不会有什么影响,相反它还能为风险投资保驾护航。

误区之三:不愿给自己买保险

家庭成长期,财富的积累还起步不久,却又有了家庭和孩子的负累。新买住房要还月供,大宗家居用品尚需添置,到处都是需要用钱的地方。此时此刻,夫妻双方可能在保险上有些“气短”,不愿意给自己买保险增加支出。有些人觉得“我经济负担比较重,没有闲钱买保险”。但对于有家庭负担的人而言,保险不是奢侈品,而更像是必需品。没有对自己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和收入能力的保障,就根本不可能保护好自己的家庭。你宁可在别的地方省出一点来,也要安排好自己的保障。但是,经济成本毕竟是需要考虑的,所以处在家庭成长期,预算比较拮据的家庭可以选择一些没有现金价值的产品,并根据你的实际需要投保,保费就会比较便宜。

误区之四:成熟之后易走两个极端

到了家庭成熟期,以下两个保险消费的误区比较明显。

一是有些人觉得“有钱可以替代保险”。到了家庭成熟期,家庭财富已经积累到最高点附近,有些人会认为自己已经有能力应付生活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财务困难,尤其对于从未有理赔经历的“有钱人”而言,可能会产生“保险无用论”的想法。但是,积累财富不容易,为什么要把所有的重任都往自己肩上扛呢?比如一次重病需要10万元,虽然你的财力负担没有问题,但是,如果买了保险,很可能只要1万元就解决了问题,为什么不用保险来留住你的9万元呢?相较针对大多数人的经济风险保障作用,对于有钱的人,保险更有意义的作用还在于保全已拥有的财产。

另一方面,特别看重家庭的人,在家庭成熟期可能还会走向另一个极端,就是特别喜欢买保险,认为“保险买得越多越好”。可是不要忘记,购买越多的保险,同时也就意味着将要缴纳越来越多的保费。一旦自己的收入减少、难以缴纳高额保费的时候,将面临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理性的行为应当是,根据自己的年龄、职业、收入等等实际情况,力所能及地适当购买保险。投保的费用最好是自己收入的10-15%左右为宜。

保险规划几大误区需避免_保险知识


虽然明白了不同的人生阶段,需要用不同的保险产品来安排保障,但阶梯式消费中往往会出现一些误区,其中既有在整个过程中的观念错误,也有不同阶段消费中特别容易犯的错误。

误区一:寿险规划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有人以为,既然是阶梯式消费,就应该是爬坡式向上,保险产品只能越选越多,保额也应该逐渐累加。其实不然。随着人生阶段的不断向前,总体而言保险是越买越多了,但具体到每一个险种上并非完全如此。寿险规划的改变,并不只是意味着保单量的增加。随着家庭责任、经济收入变化,每一时期需要的保障重点也会变化,我们已在前文中有所阐述。从中不难发现,年轻时意外险是必须的,而且额度很高,但到了年老后意外险变不再很重要。寿险额度则是单身期较少,到家庭成长期和成熟期因家庭负担较重而变得很高,但到了老年再次降低。医疗类产品的变化也不是直线上升的,因为不同时期对具体的健康医疗类产品需求很不一样。年轻时需要的意外医疗保险,到了40岁以后可能更多考虑终身健康保险和终身医疗补贴。保额到底增是减,关键还是看需要。

误区二:年轻人买不买保险无所谓

在单身期,也就是保险的“初级消费阶段”,年轻人总是对保险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一)意外太偶然,轮不到我就像他的名字一样,陶自强在保险消费也很“自强”,总是怀着一种无所谓的态度。说起保险,陶自强总是以略带自嘲的口吻说:“我想我的运气没那么坏吧,世界上60多亿人,偏偏那盆花就砸我头上了。”和不少年轻人的想法一样,陶自强存有一种侥幸心理。但意外是突如其来的客观事故,它什么时候光顾、光顾到谁头上,谁也说不准。也正是因为意外事故发生的概率及其所具有的不确定性,年轻的时候才更应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它具有“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互助特性,发生意外后的保障至少可以使受难者及家属在经济上得到相当的弥补。

保险知识,准备退休养老金的几大误区 


误区一、商业保险不如社会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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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保障是广覆盖、低保障、保基本的政府行为,它是一个生存工程,而非生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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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养老保障不具备人身保障功能(人身遇到风险后只能领取个人账户部分),受政策因素影响很大,各种新闻报道曾经报道出各种消息,例如社保中的个人账户由原来11%下降到现在的8%,个人账户作空、退休年龄可能会延迟到65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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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商业保险则是一个经济合同,不受政策影响,拿多拿少只和你当初的投保金额以及你所选险种的收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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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最大的特点,一是它具有其它任何投资手段都不具备的人身保障功能(被保险人身故家人可以获陪当初的投保金额,用于家人在还贷、子女教育等方面的经济延续)。二是它相对稳定,期满时的保额储备是一笔相对稳定的养老储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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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商业保险在风险时是保障,平安时是储蓄,这是社保所不能具备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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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二、我现在还年轻,以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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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城市人口人均寿命为80岁计算,我们自六十岁退休以后有20年的时间。假如每年的基本生活开支是三万,二十年的生活费总额最少就是六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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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计算一下,假如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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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岁就开始储备,则有35年的准备期,年均1.7万的储备力度;­

30岁再开始储备,则有30年的准备期,年均2万元的储备力度;­

35岁想起来储备,还有25年的准备期,年均2.4万的储备力度;­

40岁才开始储备,只有20年的准备期,年均3万元的储备力度;­

50岁不得不储备,只剩10年的准备期,年均6万元的储备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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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储备好,还是晚储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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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一目了然,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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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三、我会多挣钱用于将来的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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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岁到六十岁期间有三十年的时间,这三十年中间的变数何其之大,可谓河东河西,谁能确保不发生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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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每个人的愿望和实力,但没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愿望就一定带来实力,也不相信这种实力的持续性能满足所有人的长期发展。所以这个世界上金字塔顶尖最终只能站上极少数的成功者,塔腰和塔座永远都是多数的小资产者或者无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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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必须要有这样一种紧迫感:储备养老金和个人的发展以及能力没有必然关系,因为每个人都需要养老,区别只在退休生活水平的高和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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挣钱多,就要多储备养老金;挣钱少,就只能阶段性的递增储备养老金。永远拿出收入的20%左右来储备你未来资金的需求,才能让我们未来的养老生活水平不至于因退休而陡然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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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抱着多挣钱的愿望,在一二十年后发现心有余而力不足时,我们失去的不仅仅是金钱,还有积累财富所需要的时间!这多少会有些“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遗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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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不能等钱挣够了再来储备,正如同我们不能等着中国的保险健全了在来买保险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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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四、我有自己的企业,不准备考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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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每个人的经营能力,但是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今天,企业所遭受的不仅仅来自本国的经济环境,还更来源于来自全球的竞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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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同样也是有风险的。如果我们今天能挣到钱,拿出一部分来用于储备,那么我们根本不担心二三十年后家族企业万一遭到全球经济或者区域经济的负面影响而让自己的养老生活受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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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记:如果你的家族企业今天就能构筑未来的养老生活,就不要让你家族企业在你六十岁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退休生活水平的高低。退休时家族企业经营好固然无所谓,如果你不能确保经营上的万无一失,这种落差就应该在现在来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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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远离四大认知误区_保险知识


如今参加保险的人越来越多。值得关注的是,投保后一旦发生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灾害或事故,有些人由于对保险索赔的基本要素存在认知误区,因而直接影响了自身保险利益。

要素之一,保险责任不清楚。

保险单是有效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保险单背面清楚地印着哪些灾害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哪些是除外责任。假如遭受的灾害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不属于的则不能赔偿。比如,一位客户为私家房屋投保了家财保险,由于在装修中违背了城市房屋建筑的管理规定,房管部门依法要求其将已拆改的房屋结构复原。他认为,既然上了保险就能索赔,所以到保险公司报案并要求赔偿。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得知具体情况后,耐心地把保险责任一项项地再次讲清楚,他才明白个人装修破坏房屋的行为不属于保险责任,个人酿的苦酒只有自己喝了。

要素之二,投保险种不了解。

以机动车保险为例,除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和全车盗抢险等基本险外,还有不计免赔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上责任险、自燃险、划痕险、发动机进水险等一批附加险种。有的入保车辆只投保了交强险,而没有投保车损险,发生机动车单方事故就不能索赔;再如,家财保险除了有基本责任外,还有特约责任,包括盗抢责任和管道破裂及水渍等责任,投保时可从中选择任意一种。这些附加险种均有各自的保险责任范围,索赔时要确认出险是否符合赔偿范围。

要素之三,保险约定不掌握。

比如,保险期限、保险责任、赔偿范围、保险金额与实际赔偿额的关系、地址变更后应办何手续、赔偿后找回的物品所有权归属谁等。只有把这些内容真正搞懂弄通,遇到灾害事故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此前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户家庭数年前参加了一年期的家财保险,到期后没有再续保,等于终止了保险合同。后来家里不慎失火,财产损失不小。在万分焦急中,他忽然想起参加过保险,立马到保险公司报案“索赔”,并态度坚决地说:“肯定投保了家财保险,只是保险单已丢失。”保险公司一听迅速组织人员把保险单底档查了个遍,才知道他家在几年前投过保,以后没有续保,此次火灾与保险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当然不能赔付。直到此时,这家主人才恍然大悟,只好亡羊补牢,重新投保。

要素之四,赔偿手续不明白。

索赔必须严格遵守程序操作,按照规定履行必要手续,同时要提供相关的单证资料,环环相扣,缺一不可。例如,入保的机动车辆发生事故后,车主应在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拨打保险专线服务电话说明事故原委,此刻必须反映事故的真实情况,以协助保险公司查勘第一事故现场。有些事故则要在公安交管部门结案后方能办理索赔,还要提供保险单、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其他相关费用单据,保险公司才能依据规定办理赔偿。与之相反,有的人在发生车险事故后,什么手续都不办,单证也不提供,一门心思到保险公司找熟人、托门路,希望得到最“理想”的赔付,结果白白耗费了时间和精力。保险理赔有一整套科学务实的业务操作流程和层层把关的审核监督机制,每一笔赔款费用的支出都有明确界定。只有依规运作,照章办理,履行义务,合理维权,才能加快赔付进程,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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