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有一些特殊的权利,主要有:
1、依法投保。投保权利是以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作为合法存在的基础。《保险法》对人身保险合同的投保权利有一些约束,如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并且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具有为未成年子女投保人身保险的权利,但是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不和超过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限额。
2、复效请求权。复效请求权是根据复效条款而产生的合同恢复请求权。根据法律的规定,一般存在于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合同中。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如果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不交付续期保险费,合同效力将依法中止。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两年内,在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一致并补交保险费后,投保人有权提出恢复合同的请求,根据法律的规定,该合同应当恢复效力。
3、指定与变更受益人。根据《保险法》第六十条、六十二条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有权对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进行指定与变更。但是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方有效。如果被保险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由监护人指定受益人。在指定受益人时,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个或数个为受益人,同时,在受益人为数个人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指定受益顺序或者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受益份额,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变更受益人必须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
北京的家政服务员大多文化素质、服务技能底,且多是中介式推荐,未与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未参加设户籍保险。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发言人宋丰景25日表示,北京将鼓励发展员工制管理的家政服务企业,规范企业和家政服务员的劳动关系,并家政服务员纳入社会保障渠道。
宋丰景在今天举行的一场发布会上透露,目前北京有家政服务企业3800余家,从业人员约40万人。但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从业人员中90%是主要来自甘肃、四川、安徽、山东及河北等地的外省市人员,绝大部分只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且服务技能偏低。从事普通类家政服务的员工约占60%,主要为家庭收拾家务、打扫卫生、洗衣做饭等,以小时工为主;专业类家政服务的员工约占30%;高端家政服务员约占5%。
另外,北京市家政服务组织的管理方式主要是中介式推荐,少数是劳务派遣式,但劳务派遣式家政服务企业基本未与家政服务员签订劳动合同,未建立劳动关系,未参加社会保险。
宋丰景表示,北京市出台《北京市关于鼓励发展家政服务业的意见》,鼓励实行员工制管理有利于维护家政服务员的合法权益鼓励发展员工制管理的家政服务企业,有利于规范企业和家政服务员的劳动关系,可以把家政服务员纳入社会保障渠道,解决其后顾之忧,维护其合法权益。
据介绍,对按规定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实际缴纳的50%,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对经认定符合享受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条件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专项补贴,所需资金从我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列支。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免征3年营业税政策。
为解决可能出现的“保姆荒”,减少家政服务人员来源不稳、素质较低以及盲目流动等问题,北京通过加强省际间劳务合作,建立家政服务员输入基地,提高劳动力流动的组织化程度,形成有组织、有秩序、有规模地定向输入家政服务员。
宋丰景表示,北京还通过建立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信息数据库,实现家政服务的可追溯,让接受家政服务的市民安心、放心。
另外,针对家政服务行业高层次人才匮乏的现象,北京将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家政服务业就业。据介绍,高校毕业生从事家政服务的,在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岗位时可按有关规定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完
现在大家的保险意识都强了,有钱没钱都需要买些保险。但是面对60多家保险公司近千种产品,那款是适合自己的呢?
如果您要让我帮您买些衣服,高矮胖瘦、年龄性别、穿着场合、衣裤鞋帽、风格喜好、品牌价位这些基本信息总是要告诉我的吧?
保险也是一样,建议您认真完善以下资料,以便针对您的需求做出恰当分析和建议;
1、家庭成员构成(年龄、性别、职业)及所在城市
2、家庭年收入(夫妻分开),月支出
3、现有理财方式及内容(存款/股票/基金/房产)
4、配置各种金融工具的目的、思路,包括不同阶段希望达成的财务目标)
5、预期教育费用/父母赡养费用
6、已购买保险(公司/名称/保费/保额)
7、主要关注保障内容(详细说明所担心的问题)
8、被保险人健康状况
9、参加社保情况(没参加、农村医疗、综合保险、城镇社保)
10、保费预算(建议年收入的5%-20%)
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障利益看不到摸不着,都要在发生保险事故或许多年以后才能体现。所以,在购买保险以及日后享有保险保障的过程中,您有必要对自己的权利心中有数,并在必要的时候运用自己的权利,明白消费。那么,作为投保人,你享有哪些基本权利呢?
核实保险公司及服务人员身份的权利
投保人拥有选择保险公司和代理人的权利。当保险业务员给您提供服务时,您有权要求保险代理人出示其所在保险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要求代理人出示其有效工作证件。选择保险公司应该选择稳健经营的保险公司,选择代理人则应选择诚心为您服务且业务水平高的代理人。
选择保险费缴纳方式的权利
当您决定购买保险时您有权选择缴费方式。为了保证您资金划拨的安全、便捷,建议您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险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划扣保险费时,银行须是保险公司指定的,同时,您需和保险公司签署银行转账协议。目前保监会正在全国推行收付费“零现金”,要求各寿险公司收付费必须通过银行或邮储转账,销售人员不得代替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和领取保险金,不得在业务活动中经手现金,而且投保单必须向投保人明确提示“零现金”要求。“零现金”的收付费方式最根本的好处就是能够保护客户和业务人员的资金风险,充分利用银行的有效资源,减少现金流量,防范风险。中国人寿(19.81,0.09,0.46%,吧)已经在部分地区推行“零现金”收付费,长城保险等公司则在全国分支机构都推行了“零现金”收付费,最大限度地防范风险。
续期保费延期缴付(宽限期)的权利
当您因各种主观或客观原因未能按时缴纳续期保险费,您可以在宽限期内(即自保险单所约定的交费日期的次日起60天内)补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需要提醒您的是,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您欠交的保费。宽限期结束后,如果您仍未交纳保费,本保险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为了保证保险合同效力的延续有效,请您按期及时缴纳保险费
保险合同效力恢复的权利
如果您的保险合同失效了,只要不超过2年,您仍可申请恢复合同效力。但需按所投保险公司的规定填写恢复效力的申请,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财务告知等,另外还必须补交保险费、利息及其它未还款项。
需要提醒您的是,保单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被保人不享有保单合同上所载的保险责任。
保险合同基本信息变更的权利
和您的爱车一样,保险合同也要“年检”,当您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时,您可以通过所投保公司的客服电话、委托业务员代办、亲临公司这三种途径来办理变更手续。
很多人不知道,签订了保险合同后,还可以改变受益人。因为随着时间的变化,投保人的家庭结构可能发生了变化,对于原来的受益人需要有所调整,这种权利就如同变更遗产继承人的权利,是保障您的意愿得以实现的基础。
部分加保、减保或转保的权利
随着需求、家庭状况、收入、观念等等的变化,您有可能想要对保单进行调整。有些保险公司的保险品种,为投保人提供部分加保或部分减保的权利。即当需要时,您可追加购买一些保额;当然,也可以减少部分的保额。
车主李先生说,去年买保险时,只顾着谈价钱,没考虑到保险公司理赔服务的质量。结果,出险后理赔花了大量时间。这个月车险就到期了,他开始四处比较,希望买到又便宜服务又好的车险。就在这几天,民安车险的电话营销中心主动联系他,并进行了电话车险营销。他听了有些心动,想咨询一下民安车险怎么样。
民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的一家全国性综合财产保险公司,为海航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成员公司,总部位于深圳,其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民安车险是民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推出的重要保险产品。民安热情周到、细致入微的专业化车险理赔队伍随时随地为您提供24小时的专业服务。民安与同样具备专业精神的知名公估机构合作,让您获得公正、公平、公开的保险保障,免费拖车、援油、小故障快修、现场简易处理等个性化的服务项目,让您爱车相随,尽享驾车乐趣。
进入09年以后,电话车险市场竞争变得更加激烈,其竞争的本质是电话车险模式与传统模式的竞争,因为价格的优势,电话车险优势比较明显。而当前几乎所有主流保险公司都开始开展电话车险业务,大家在价格优势基本持平的前提下,服务的竞争就显得尤为重要。
2009年,民安电话车险(民安车险123)在推出了诸多特色服务,受到车主的认可这些服务包括:面对全国推出了“万元以下三天赔付”、30分钟到达事故现场等这些都成为电话车险的标杆。
随着电话车险业务不断成熟及竞争的加剧,客户对服务的要求将越来越高,服务,无疑是未来电话车险市场竞争的重要因素之一。对此,民安电话车险有着清晰的认识,在不断完善现有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的基础上,为了能在更高层次上满足客户的需求。
现在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不断转变和向多元化发展,只有高性价比和高品质的理赔服务才能获得精明车主的青睐。现在提供电销渠道的保险公司也很多,大家的费率基本一致,所以要在竞争中胜出,还需要有配套完善健全的理赔服务。所以,民安车险也在咨询、缴费、出险报案、理赔等一系列服务环节中提升服务质量。如:30分钟到达事故现场;48小时免费送保单上门,7×24小时受理用户案件等服务,让客户享受便捷和充满亲和力的服务。
保险合同里有一个防灾防损义务,能具体解释一下吗?
保险合同订立后,财产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保险人有权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经被保险人同意,可以对保险标的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约定维护保险标的安全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解除保险合同。
如果我投保对象的危险程度增加了,有告知保险公司的义务吗?
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时,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根据危险增加的程度决定是否增收保险费或解除保险合同。若被保险人未履行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保险人对因危险程度增加而导致的保险标的的损失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实告知义务好像很重要,能详细说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吗?
该项义务要求投保人在合同订立之前、订立时及在合同有效内,对已知或应知的与危险和标的有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向保险人作真实陈述。如实告知是投保人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也是保险人实现其权利的必要条件。根据2009年修订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这说明我国对投保人告知义务的履行,实行询问告知原则,即指投保人只须对保险人所询问的问题作如实回答,而对询问以外的问题投保人因无须告知而未告知的,不能视为违反告知义务。
社保费停止缴纳之后各项保险还可以享受吗?很多人有缴纳一段时间的社保,最后中断的情况。停止缴纳社保之后,你还可享有哪些权益?编辑整理。
1.养老保险社保暂停是可以的,中间中断无所谓,最后是累计年限的,不过交得越多,当然养老金也越多拉。办理转移手续:在老单位打出转移单,交给新单位继续上就行。
2.失业保险虽然必须要交,但和我们没有多大关系(如果你是学校毕业的,属于干部身份,档案可以存人才的),社保暂停不要紧,我们失业了也领不到失业金,除非发疯了,把干部身份转为工人身份,以后退休按工人待遇领退休金。失业保险只有在街道登记的失业者才能申请(工人身份的档案放在街道,干部身份的放在人才或单位)办理转移手续:不用办理,到新单位继续上就行。
3.医疗保险比较重要,规定是中断三个月以上就失效,三个月以后看病就得自己掏钱,小病无所谓,大病就惨了,社保暂停三个月以上的到新单位重新上。每个上医保的有一个存折,终身使用,不管单位是否变化,单位应该每月把一定比例的钱打入存折,个人可以随时提取。用途不管。
每个上医保的有一个蓝本,就是医疗本,医疗规定门诊费用2000元以上部分才可以报销,比如花了2500,只报销500的50%-70%(医院不同,报销比例不同),如果住院报得就多了。看病的时候要告诉医院开医保的单子,住院要带上。
4.公积金单位把给你的钱和你自己的钱都存到你的公积金帐户,比如工资3000元,单位给你300,你自己扣除300,所以你每月公积金帐户应该有600元,只能一年取一次,要去公积金中心取,需要买房或修房。可以自取或委托单位取。
【提醒】
办理社保暂停手续:先在新单位开帐号,拿帐号给老单位,让老单位把原来帐号的钱转入新帐号。公积金中心每年六月会给单位发每个员工的对帐单,显示你的帐户现在的钱。另外,每年四月左右是调整下年度养老\失业\医疗基数的时间,每年六月是调整下年度公积金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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