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小长假就快到了,泰国旅游也逐渐进入旺季,要想使泰国之旅更有保障,旅游爱好者需要知道泰国旅游注意事项。需要知道旅游前应该购买哪些保险?下文将详细介绍,到泰国旅游前需要投保哪些保险?哪里投保比较合理?
根据了解,如果到申根国家旅游,务必办理申根签证,要办理申根签证,先决条件就是投保一份申根旅游保险。申根旅游保险的具体条件是:保障时间方面,不仅要保障在申根国家旅游的时间段,而且要保障出入申根国家的时间段。在保障额度方面,申根旅游保险的保额必须达到三万欧元(约等于30人民币)。那么,泰国旅游注意事项是什么?到泰国是否属于申根国家?是否要投保申根旅游保险?
目前,申根成员国有25个,泰国不属于申根国家,不一定要办理申根旅游保险。不过,到泰国旅游,同样需要购买合理的国外旅游保险,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障在泰国的旅游生活。很多消费者选择了平安官网的保险商城,投保了平安境外旅游保险,有了这个保险,即使在泰国出现了意外,也不用担心,因为平安提供24小时紧急医疗救援和垫付。
在该平台投保时,要注意的是保险生效日期的设置,很多朋友为了节省一点保费,将保险的生效日期推迟几天,其实这种做法并不可取,应该将保险的生效时间设置为踏上旅途的那一刻,这样就可以全面保障泰国之旅。
此外,还有一个泰国旅游注意事项大家不要忘记,那就是在国外旅游过程中,要防止小偷。为了给自己更多保障,很多人在出发前不仅投保平安境外旅游保险时候还选投了一些保障财产安全的险种。有了这样的保险,在旅途中不出现意外更好,出现被盗的情况也不要担心,可以及时获得平安保险公司的经济赔偿。
要想保证泰国旅游的顺畅,大家一定要了解泰国旅游注意事项,同时,还要了解保险条款,选择合理的保险。如果选择平安官网的保险商城投保,就可以享受24小时的援助,此外,如果投保了相应的保险,即使发生了被盗事件,也可以获得平安保险公司的赔偿。
对此,海康人寿的保险专家提醒,在选择儿童保险时应注意保障第一、收益第二。购买投资型保险产品来储备教育基金固然重要,但更应重视儿童保障型保险产品的配置。尤其是要配置重疾或意外等保障型保险产品,来为孩子提供较好的医疗照顾,同时有效转移家庭财务风险,保障家庭生活安定。孩子们生性好动、调皮可爱,作为父母当然希望他们能一生平安健康,然而我们无法撑起一把保护伞时刻陪伴其左右,还好一份保险就可以为他们今后的生活保驾护航。
近年来,空气、水、食物等各种污染问题严重影响着人们的生命健康,而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时期,免疫系统尚未巩固,尤其容易受到伤害。据国家癌症中心及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发布的中国肿瘤登记年报显示,0~18岁之间的青少年罹患白血病及脑神经系统癌症等重大疾病的比重居高不下。对此,在健康险产品中,选择一款保障周全的终身重疾险产品是父母的不二选择。
海康人寿的保险专家建议,父母在选择保险时,要注意重大疾病的涵盖范围和保障期限,如此方能为孩子定制周全、长远的终身健康保障,抵御不同人生阶段的未知风险。海康人寿于年初推出了“康健一生”终身重疾保险,该产品保费低、保障高、确诊即赔付,一张保单覆盖50种重大疾病终身保障的同时,还兼具10种轻症赔付后豁免保费的优点。父母每年仅需很少的投入,一旦孩子罹患重大疾病,即可获得高额的重大疾病保障,以解燃眉之急。以3岁女童为例,20年缴费,10万元保额每年仅需缴纳860元保费。
提示:为孩子购买保险,儿童保险的配置很重要,在选择儿童保险时一定要注意保障第一、收益第二,不要本末倒置,不要忽略了您为孩子购买保险的最终目的。
投保账户现金充足最为重要
年关将至,保险问题层出不穷。为了2012年少操心,已有保险合同保障的投保人要格外关注三件事:账号要有足够现金供扣费、2011年是否收到利息要进行确认以及检查2011年的相关收据和保险信件。
账号要有足够现金供扣费
《投资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期有部分保险合同涉及保险中止的情况,并因此引发不少纠纷,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对薄公堂。事实上,保险扣费都是通过银行卡或存折账户,不少投保人并未关注存折是否有足够的现金,这可能导致下一年的扣款失败,为后续缴费带来大问题。《保险法》明确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除了投保人疏忽外,部分保险公司因为内部管理问题,也不会对账号状况进行追踪,因此有少数投保人直到保险失效才清楚。
一旦投保人发现保险中止,要积极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合同效力中止两年内保险公司没有合同解除权;只有合同中止超过两年后,保险公司才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作为长期缴款的保险,中途退保会为投保人带来极大的现金损失。
事实上,《保险法》中还就保险合同的复效和解除作出明确规定:“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及时确认返现、分红
对于部分分红险、养老保险和投连险的持有人来说,第二件事尤为重要,要紧密关注保险公司的返现、分红返还情况的追踪,并保持跟代理人的联系。
《投资快报》记者接触的多件保险纠纷案件显示,保险分红入账的时间会时有拖延。倘使保险账户有更改,则有可能会返还至原本的账户里。有保险行业人士建议投保人要每年去银行打流水账单,了解当年的保险返红或投资亏损状况。
抽空检查相关收据和保险信件
最后一件投保人必须关注的问题就是,2011年保险公司会寄各种信件给投保人,无论是否有空,投保人都要一一拆开并及时阅读。
《投资快报》记者获悉,有一名谭女士每年都收到保险公司的邮件,但从未拆开过,两年多她收到保险公司的电话,被告知保险合同失效,至今仍跟保险公司打官司。而另一名周女士则从小有一份保险产品,她一直未加以关注,缴费超过16年,才知道保险要终身缴费。
有保险业人士表示,除了要接收并查阅保险公司信件外,还要积极跟保险公司联络,要求其提供相关的缴款收据和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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