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康尊享金账户万能型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

2021-05-31
万能保险的基础知识
君康尊享金账户万能型是一款理财险,那么君康尊享金账户万能型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欢迎阅读和了解!

说到理财险,相信大家是比较陌生的,君康尊享金账户万能型保障什么,具体有哪些内容,还有什么情况下不理赔,这些都是用户们十分在意的问题,下面就为大家一一道来。

君康尊享金账户万能型保什么?

1、生存保险金

在合同生效满五年的保单周年日当日,保险公司于投保人提出申请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将按保单账户价值的约定比例给付生存保险金,保单账户价值等额减少。

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由投保人在提出申请时与本公司约定。在同一个保单年度内,合同的累计生存保险金领取和部分领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

2、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身故,保险公司将以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

(2)已交保险费(累计生存保险金领取 + 累计部分领取);

上述已交保险费指本合同投保人一次性交纳保险费和追加保险费之和。

君康尊享金账户万能型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滥用政府管制药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助动交通工具;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以上行为以政府宣告或认定为准);

(7)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或由前述情形引起的疾病。

总结

君康尊享金账户万能型在保障内容上划分的十分具体,是一款十分标准并且到位的理财险,相信大家在购买这款保险后一定不会后悔,不过选择权还在大家手中,怎么选还是需要大家自己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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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康传世金享终身寿险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


终身寿险是以死亡和全残为给付条件的保险,今天为大家介绍一款不错的增额终身寿险——君康人寿“传世金享终身寿险”。

君康传世金享终身寿险保什么?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年龄达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以前身故的,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若被保险人年龄达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以后,且在合同交费期满日之前(不含交费期满日)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未满61周岁,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60%;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已满61周岁,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20%;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三)若被保险人年龄达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以后,且在合同交费期满日(含)之后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以下三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未满61周岁,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60%;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已满61周岁,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20%;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身故合同当年度的保险金额。

二、投保人意外身故或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

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全残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已豁免保费视为已交,合同继续有效。

(1)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

(2)投保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60周岁。

上述豁免的保险费不包含以下款项:

(1)投保人身故或全残之日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2)续期保险费交费宽限期内的应交未交保险费;

(3)保险单上载明的其他保险合同的保险费。

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在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滥用政府管制药品;

(5)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助动交通工具;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以上行为以政府宣告或认定为准);

(7)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或由前述情形引起的疾病。

安邦仁泰万能型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


安邦仁泰万能型是安邦人寿新推出的保险产品,从保险的种类来说,这是一款两全险,那么这款保险有哪些保险责任,在什么情况下不理赔呢?

两全险在很多情况下,其实责任上跟一般的保险有很大的类似。要么与寿险十分相像,要么就是重疾险的翻版,很多人更愿意将两全险看作是某种保险种类的完善版,下面就来看看这款保险,有怎样的保险责任吧!

安邦仁泰万能型保什么?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主险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乘以下列对应的比例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0-17周岁身故,赔付比例为100%;

被保险人18-40周岁身故,赔付比例为160%;

被保险人41-60周岁身故,赔付比例为140%;

被保险人61周岁及以上身故,赔付比例为120%;

满期保险金

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主险合同保单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

安邦仁泰万能型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如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客服。

总结

安邦仁泰万能型是一款优秀的两全险,不仅有身故保障,还有满期保险金。对于用户来说,这样的一款保险,是非常适合用户们进行投保的,相信一定可以让用户满意。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482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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