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三星中银安禧是中银三星新推出的保险产品,从保险的种类来说,这是一款两全险,那么这款保险有哪些保险责任,在什么情况下不理赔呢?
两全险在很多情况下,其实责任上跟一般的保险有很大的类似。要么与寿险十分相像,要么就是重疾险的翻版,很多人更愿意将两全险看作是某种保险种类的完善版,下面就来看看这款保险,有怎样的保险责任吧!
中银三星中银安禧保什么?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身故,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数额等于下列两项中的较大者:
(1)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身故时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与给付比例之乘积。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期间届满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中银三星中银安禧什么情况下不赔?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最后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如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客服。
总结
两全保险具有保障性和储蓄性的双重功能。首先,两全保险对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提供身故保障。同时,两全保险在保险期间内不断积存现金价值。作为一款两全保险,中银三星中银安禧不仅有身故保障,还有满期保险金。对于用户来说,这样的一款保险,是非常适合用户们进行投保的,相信一定可以让用户满意。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因患疾病,在保单约定的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1、住院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经保单约定的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在对应的保险金额范围内赔付。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膳食费、护理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诊疗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手术费。在本合同满期日时,被保险人未结束本次住院治疗的,保险人继续承担因本次住院发生的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满期日后30日内的住院医疗费用。
2、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在保单约定的医院接受特殊门诊(不含特需门诊)治疗的,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在对应的保险金额范围内赔付。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包括:
(1)门诊肾透析费;
(2)门诊恶性肿瘤治疗费,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治疗费用;
(3)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
保险人对住院医疗费用和特殊门诊医疗费用的累计给付之和以本合同约定的一般医疗保险金的保险金额为限,当保险人累计给付金额达到本项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本项下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保单约定的医院初次确诊罹患恶性肿瘤,并在保单约定的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人首先按照第七条第(一)款的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当保险人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一般医疗保险金的保险金额后,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
1、恶性肿瘤住院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经保单约定的医院诊断罹患恶性肿瘤必须住院治疗的,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治疗恶性肿瘤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在对应的保险金额范围内赔付。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膳食费、护理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诊疗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手术费。
投保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
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之日被保险人本次治疗仍未结束的,则对于被保险人该次住院治疗在合同终止日次日起30日内发生的上述医疗费用,保险人仍在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范围内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对于被保险人该次住院治疗在本合同终止日次日起30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保险人不再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2、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在保单约定的医院接受恶性肿瘤特殊门诊(不含特需门诊)治疗的,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治疗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医疗费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在对应的保险金额范围内赔付。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治疗费用。
保险人对恶性肿瘤住院医疗费用和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医疗费用的累计给付之和以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的保险金额为限,当保险人累计给付金额达到本项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此项下的保险责任终止。
易安财险e享人生什么情况下不赔?任何在下列期间发生的或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政府依法拘禁或入狱期间;
(三)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被谋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受酒精或毒品的影响,或未遵医嘱,擅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七)被保险人未书面告知的既往症、本合同特别约定除外的疾病;
(八)被保险人在非本合同约定的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九)被保险人在初次投保或非连续性投保的合同起保之日起一百二十天内接受扁桃腺、甲状腺、疝气、女性生殖系统疾病的检查与治疗;
(十)被保险人患精神性疾病(依据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分类为精神和行为障碍的疾病);
(十一)整形手术、美容或整容手术、变性手术及前述手术的并发症或因前述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十二)被保险人患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依据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
(十四)牙科疾病及相关治疗,视力矫正手术,但因意外所致的不受此限;
(十五)被保险人因预防、康复、保健性或非疾病治疗类项目发生的医疗费用;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十六)被保险人从事职业运动或可获得报酬的运动或竞技,在训练或比赛中受伤;
被保险人从事或参加高风险运动,如:潜水、滑水、冲浪、赛艇、漂流、跳伞或其他高空运动、蹦极、乘坐或驾驶商业民航班机以外的飞行器、攀岩、攀登海拔3500 米以上的独立山峰、滑雪、武术、摔跤、马术、赛马、赛车、特技表演(含训练)、替身表演(含训练)、脱险表演(含训练)、探险或考察活动(洞穴、极地、沙漠、火山、冰川等等);
(十七)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十八)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十九)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二十)未经科学或者医学认可的试验性或者研究性检查检验或治疗及其产生的后果所产生的费用;
(二十一)各类医疗鉴定,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鉴定、精神鉴定、验伤鉴定、基因鉴定;
(二十二)如下项目的治疗:皮肤色素沉着、痤疮治疗、红斑痤疮治疗,雀斑、老年斑、痣的治疗和去除;对浅表静脉曲张、蜘蛛脉、除瘢痕疙瘩型外的其它瘢痕、纹身去除、皮肤变色的治疗或手术,激光美容、除皱、除眼袋、开双眼皮、治疗斑秃、白发、秃发、脱发、植毛、脱毛、隆鼻、隆胸;
(二十三)各种矫形及生理缺陷的手术和检查治疗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平足及各种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费用;
(二十四)各种健美治疗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营养、减肥、增胖、增高费用;
(二十五)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二十六)包皮环切术、包皮剥离术、包皮气囊扩张术、性功能障碍治疗;
(二十七)除心脏瓣膜、人工晶体、人工关节之外的其他人工器官材料费、安装和置换等费用、各种康复治疗器械、假体、义肢、自用的按摩保健和治疗用品、所有非处方医疗器械;
(二十八)未经医生处方自行购买的药品或非医院药房购买的药品、滋补类中草药及其泡制的各类酒制剂、医生开具的超过30天部分的药品费用;
(二十九)各种医疗咨询和健康预测:如健康咨询、睡眠咨询、性咨询、心理咨询(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的精神和行为障碍以外的一般心理问题,如职场问题、家庭问题、婚恋问题、个人发展、情绪管理等)等费用;
(三十)被保险人在初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等待期内出现的疾病、症状或体征;等待期内接受检查但在等待期后确诊的疾病。
华泰个人综合意外险是骗人的吗?
答案:当然不是。
华泰个人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是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的,该公司是一家由国内外实力雄厚的金融保险集团和知名企业发起设立的全国性寿险公司,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后于2005年成立的,总部设在北京,注册资本金40.22亿元人民币,股东投入资金30多亿元,目前已经在北京、浙江、四川、江苏、山东、上海、河南、福建、湖南、广东、江西、内蒙古、湖北、河北、安徽、辽宁、黑龙江、天津、陕西、重庆(筹)等省市开设了四百余家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
华泰人寿的股东包括:美国安达保险集团、中国内地和香港最具实力的多元化控股企业——华润集团,著名企业亿阳集团、贵州茅台酒厂、昆明华铁置业等公司,股东队伍实力非常强大。
截止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实际资本为54.59亿元,净资产为30.29亿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与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都是162.97%,对比上一季度都有所提升,最近一期的风险综合评级为B级,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是一家正规且靠谱的保险公司。
华泰个人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也是经过银保监会审核备案的新产品,是正规的保险产品,有需要的客户可以放心投保。
华泰个人综合意外险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或产生医疗费用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或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被保险人违反有关管理部门安全驾驶或者承运部门安全乘坐相关规定。
说到中意乐保宝很多用户可能不是很了解,这是一款特定疾病保险,主要是为一些特定疾病提供保障。那么接下去会给出相关资料,让用户们更加了解这款保险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
中意乐保宝保什么?1、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确诊患有任何一项符合合同第8 条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已交纳的保险费给付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生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任何一项符合合同第8条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确诊少儿特定疾病时已满18 周岁,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2、成人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确诊患有任何一项符合合同第9 条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已交纳的保险费给付成人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 ,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为女性,且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任何一项符合合同第9条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成人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确诊成人女性特定疾病时未满18 周岁,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成人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3、成人男性特定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确诊患有任何一项符合合同第10 条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已交纳的保险费给付成人男性特定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为男性,且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任何一项符合合同第10条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成人男性特定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确诊成人男性特定疾病时未满18 周岁,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成人男性特定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中意乐保宝什么情况下不赔?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合同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特定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未经医师处方注射、吸食、服用毒品或处方药品;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证 ,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车的机动车;
(5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合同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特定疾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合同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特定疾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总结
中意乐保宝是一款十分优秀的特定疾病保险,在少儿特定疾病、成人女性特定疾病和成人男性特定疾病方面保障的十分齐全,如果有需要在这方面加强保障的用户,那么这款保险,会是个不错的选择。
什么是寿险?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且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说到中荷人寿的话,想必大家都有所耳闻,那作为旗下的产品中荷传家保又怎么样呢?
中荷传家保保什么?身故、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合同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含)后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
中荷传家保什么情况下不赔?若被保险人的身故、全残由下列原因之一所致,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主动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能力人的除外;
4、战争、军事行为、暴乱、武装叛乱或恐怖活动;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原子或生化武器。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投保人以外的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如果有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客服。
总结
中荷传家保是一款终身寿险,可以说在很多方面都是十分标准的。终身寿险适合希望把资产留给下一代的人,以达到转移资产,合理避税目的的人,对于一些私营企业主,保险也是规避债务的方式。用户们如果选择了这款产品,也可以搭配其他的保险进行更全面的保障,这样可以更好的保障用户的自身权益。
这款平安百万随行是款两全保险,保障了生存和身故两个方面,赔付优厚,而且有现金价值、贷款、垫交等权益,借助着平安的品牌效应和自身的品质成为一款热门的保险产品。那么这款产品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呢?下文为你讲解。
平安百万随行保什么?1、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的 110%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上述“所交保险费”按满期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交费年度数计算。
2、疾病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于 41 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 41 周岁保单周年日)身故,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的 160%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于 41 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后(含 41 周岁保单周年日)至 61 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 61 周岁保单周年日)身故,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的 140%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3)若被保险人于 61 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后(含 61 周岁保单周年日)身故,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的 120%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上述“所交保险费”按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计算。
3、其他的各类保险金
平安百万随行两全险还有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自驾车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公共交通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航空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法定节假日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步行或骑行交通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等保障。
平安百万随行什么情况下不赔?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疾病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意外全残、意外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所有意外全残及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导致的伤害;
(8)被保险人因药物过敏或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导致的伤害;
(9)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10)猝死;
(11)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平安福19Ⅱ终身寿险为被保险人提供身故保障,身故保险金给付条件如下:
1、基本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按照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2、达到运动标准后身故额外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起2个保单年度内,参加指定的运动记录平台活动,达到以下运动标准,被保险人在第3个保单年度开始后身故,可按照合同约定额外给付身故保险金。
3、发生特定轻度重疾后身故额外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且被保险人在70周岁前(不含70周岁),发生过满足平安附加平安福19Ⅱ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给付条件的特定轻度重疾,可按约定额外给付身故保险金。
平安福19Ⅱ什么情况下不赔?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说到定期寿险,相信大家是比较熟悉的,华贵大麦正青春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这些都是用户们十分在意的问题,下面就为大家一一道来。
华贵大麦正青春保什么?一、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90 日内(含)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90 日后(不含)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90 日内(含)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全残,保险公司按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身体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全残或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90 日后(不含)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全残,保险公司按身体全残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体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华贵大麦正青春什么情况下不赔?因下列1-3 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第2-3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总结
华贵大麦正青春在保障内容上划分的十分具体,是一款十分标准并且到位的定期寿险,相信大家在购买这款保险后一定不会后悔,不过选择权还在大家手中,怎么选还是需要大家自己考虑。
说到寿险,大家肯定都比较熟悉,毕竟在保险产品中这属于常见的一类,那么人保寿险永兴传家这款保险在保障内容上有哪些呢?而且大家想必也非常关心,这款保险在什么情况下不理赔,这是非常值得参考的问题,因此欢迎大家阅读和了解!
人保寿险永兴传家保什么?1、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之前全残,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全残时投保人已交的本合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之后全残,且全残发生在交费期间内,保险公司按被保残时投保人已交的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给付比例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之后全残,且全残发生在交费期间外,保险公司按以下三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全残时合同有效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全残时合同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全残时投保人已交的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给付比例。
2、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之前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投保人已交的合同保(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之后身故,且身故发生在交费期间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故时投保人已交的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给付比例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之后身故,且身故发生在交费期间外,保险公司按以下三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有效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身故时投保人已交的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给付比例。
人保寿险永兴传家什么情况下不赔?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全残或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全残保险金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在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或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之外的其他权利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或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总结
人保寿险永兴传家是一款终身寿险,可以说在很多方面都是十分标准的,不过用户们如果选择了这款产品,还是需要搭配其他的保险进行更全面的保障,这样才可以更好的保障用户的自身权益。
一、一般医疗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因罹患疾病,导致其在医院接受治疗,对于被保险人支付的以下医疗费用,保险人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赔偿保险金:
1.住院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及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院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生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前述医院(不含医院的特需病房和国际医疗部)住院期间发生的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照约定的赔偿比例进行赔付。
2.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及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院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生诊断,并根据医嘱在门诊(不含医院的特需门诊/病房和国际医疗部)接受以下特殊门诊治疗的,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在上述特殊门诊治疗期间发生的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照约定的赔偿比例进行赔付。
特殊门诊治疗包括:
(1)门诊肾透析;
(2)门诊恶性肿瘤治疗,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
(3)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
3.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及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院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生诊断必须接受门诊手术治疗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前述医院(不含医院的特需门诊/病房和国际医疗部)接受门诊手术治疗期间发生的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门诊手术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照约定的赔偿比例进行赔付。
4.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及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院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生诊断必须接受住院治疗,在住院前(含住院当日)7日(含)和出院后(含出院当日)30日(含)内,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接受门急诊治疗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前述医院(不含医院的特需门诊/病房和国际医疗部)接受门急诊治疗期间发生的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此项费用不包括本条第(一)款第2、第3项约定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和门诊手术医疗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照约定的赔偿比例进行赔付。
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1.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后因初次确诊罹患重疾,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及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院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生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前述医院(不含医院的特需病房和国际医疗部)住院期间发生的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约定的赔偿比例进行赔付。
2.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后因初次确诊罹患重疾,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及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院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生诊断必须接受特殊门诊治疗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前述医院(不含医院的特需门诊/病房和国际医疗部)接受特殊门诊治疗期间发生的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治疗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医疗费用,按照约定的赔偿比例进行赔付。
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治疗费用。
3.重大疾病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后因初次确诊罹患重疾,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及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院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生诊断必须接受门诊手术治疗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前述医院(不含医院的特需门诊/病房和国际医疗部)接受门诊手术治疗期间发生的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手术费用,按照约定的赔偿比例进行赔付。
4.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后因初次确诊罹患重疾,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及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院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生诊断必须接受住院治疗,在住院前(含住院当日)7日(含)和出院后(含出院当日)30日(含)内,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接受门急诊治疗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前述医院(不含医院的特需门诊/病房和国际医疗部)接受门急诊治疗期间发生的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治疗恶性肿瘤门急诊医疗费用(不包括本条第(二)款第2项、第3项约定的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和恶性肿瘤门诊手术医疗费用),按照约定的赔偿比例进行赔付。
泰康为i保什么情况下不赔?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医疗费用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1) 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的国家或者地区,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接受治疗;
(2) 未书面告知的既往症、合同特别约定除外的疾病;
(3) 遗传性疾病(符合本合同 “肾髓质囊性病”、“严重运动神经元病”定义的不在此限)、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
(4)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符合本合同“因职业关系导致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经输血导致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和“器官移植导致的 HIV 感染”定义的不在此限)、性病、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5) 不孕不育治疗、避孕、节育(含绝育)、子宫体腔内妊娠、产前产后检查、流产、堕胎、分娩(含难产)、变性手术、人体试验、人工生殖,或者由前述任一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及乙类法定传染病(不含病毒性肝炎),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法定传染病。前述传染病定义以被保险人入院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
防治法》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为准;
(7)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8)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者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9) 被保险人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10) 被保险人挑衅或者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被谋杀;
(11)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12) 被保险人从事下列高风险运动: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者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
(13) 疗养、康复治疗、心理治疗、美容、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特定牙齿治疗、安装假肢、非意外伤害所致的整容手术;
(14)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
(15) 未经科学或者医学认可的试验性或者研究性治疗及其产生的后果所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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