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中荷人寿是不是正规保险公司?还有他们最近新推出的“中荷顾家保(升级版)定期寿险”是不是骗人的,中荷顾家保升级版什么情况下不理赔?
中荷顾家保升级版是骗人的吗?
答案:当然不是。
中荷顾家保(升级版)定期寿险是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承保的,该公司是中荷人寿由北京银行与法国巴黎保险集团合资经营,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后于2002年11月19日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金26.7亿元,总资产规模203亿元,业务范围覆盖环渤海经济圈、中原经济区、长三角经济圈,在大连、北京、辽宁、山东、河南、安徽、天津、上海、江苏、河北等省市设立9家分公司、9家中心支公司共计48家分支机构,为44万客户提供保险保障。
截止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实际资本为46.3亿元,净资产为26.71亿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4.97%,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2.92%,对比上一季度都有所提升,最近一期的风险综合评级为A级,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是一家正规且靠谱的保险公司。
中荷顾家保(升级版)定期寿险也是经过银保监会审核备案的新产品,是正规的保险产品,有需要的客户可以放心投保。
中荷顾家保升级版什么情况下不赔?
若被保险人的身故、全残由下列原因之一所致,本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主动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战争、军事行为、暴乱、武装叛乱或恐怖活动;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原子或生化武器。
因上述第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已交足 2 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投保人以外的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第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已交足 2 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很多小伙伴可能没听过长城人寿,所以会以为长城臻选重疾险是骗人的,但是其实并不是。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始建于2005年的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是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重要子企业,是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金融板块控股公司。公司总部设于北京,注册资本55.31亿元,总资产近400亿元,已在北京、山东、河北、河南、四川、安徽、湖北、广东等省市设立12家分公司,机构总数超过230余家,旗下拥有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两家控股子公司。
而长城臻选重疾险是长城人寿在今年推出的单次赔付重疾险,也是在银保监会备案过的,属于正规的产品,所以不会是骗人的。
如果有其他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咨询在线客服。
长城臻选重疾险什么情况下不赔因下列第(一)项至第(七)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因下列第(一)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罹患保险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及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保险合同成立或者保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斗殴,酗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一)、(二)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罹患保险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及豁免保险费的责任,保险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三)项至第(七)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上述第(三)项至第(八)项导致被保险人罹患保险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及豁免保险费的责任,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除了上述不赔的情况下外,如果等待期内也不会赔,没有如实健康告知也不会赔、所患疾病不属于合同载明的病种等等。这些都是事关出险后是否能顺利拿到理赔的重要内容,小伙伴们在投保的时候一定要认真对待。
中华怡馨重疾险是骗人的吗?
答案:当然不是。
中华怡馨重大疾病保险是中华联合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的,该公司是中华联合保险集团旗下的子公司,集团最先成立时间是1986年7月15日,已经是33年+的老品牌了,子公司中华联合人寿的成立时间是2015年11月20日,总部在北京,注册资本金15亿元,虽然成立只有短短的4年时间,但是已经在北京、新疆、河北、四川都设有分支机构了,发展的特别快。
截至2018年底,公司累计服务客户81.65万人。在保监会开展的2017年度保险公司投诉处理考评中得分89.28分,人身险公司排名第9位。
截止2019年第一季度,中华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与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都是203.97%,最近一期的风险综合评级为A级,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是一家正规且靠谱的保险公司。
中华怡馨重大疾病保险也是经过保监会审核备案的新产品,是正规的保险产品,有需要的客户可以放心投保。
中华怡馨重疾险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早期危重疾病、中症疾病、重大疾病、全残或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或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不包括“10.疾病定义”中列明的疾病);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不包括“10.疾病定义”中列明的疾病)。
发生上述第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全残或身故的,本合同终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导致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全残或身故的,本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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