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地区全国
销售方式代理人
主附险类别主险
保险类别(按保险责任)两全保险
适用人群凡出生满三十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缴费方式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和年交二种,分期
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三周年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
额的5%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趸交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分期交付保险费的:bx010.COm
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内身故,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0.05×(身故时保单年度数-1)];
被保险人在交费期满后身故,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0.05×交费年数)。
——红利事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一、现金领取;二、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