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自己的财务做一个“大扫除”,保单也需要做一个全面的检查,全面保障,解决“后顾之忧”。
保险专家指出,保险并不是买了以后就可以高枕无忧,也不是买得越多越好,随着年龄增长、家庭成员增加、财富的积累等情况发生改变时,要适时调整保障配置及额度,使得家庭保障与时俱进。
保险合同应该如何“年检”?又怎么样才能做到保单与时俱进呢?保险专家建议,按照以下四个需要详细核查的重点,每年审核一次,那么,你就可以轻松管好你的保单,砌好你的防火墙了。
保单是否仍有效
很多消费者购买了多份保单,如果是期缴,很容易记混每张保单的缴费日期,而忘缴保费。如果发现保单已经过了缴费时间,该怎么办?保单是否还有效?保险专家指出,过了缴费时间,保单会进入宽限期,一般宽限期为30天或60天,具体可以查阅保险合同中的约定,在此宽限期间,保单仍然有效,所有保险利益不受影响。若在此期间出险,依然可以得到赔付,但最终赔付金额需要扣除所欠保费。
但如果过了宽限期还没缴费,保单将会进入两年的中止期,保险权益将暂时中止,直到重新补缴保费及相应利息为止或者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减少赔付金额。两年中止期之后仍未缴费则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保单彻底失效,往往会对消费者带来一定损失。如果重新投保,又很可能因年龄增长而面临保费的增加。
所以,保险专家建议大家整理一份所有保单的缴费时间,在手机上设置日期提醒,到期时自动提醒,或是用工资卡等有稳定现金流的银行卡作为缴费账户,设置自动扣款程序,避免忘缴保费。
保障是否还够用
保额是关乎自身乃至整个家庭保障规划科学与否的重要环节。保险专家指出,一般情况下,收入和家庭状况没有发生变化的话,保障不需要做过大调整;反之,则应该考虑保障是否能够满足当前的需求。特别是家庭情况出现较大变化时,如:收入增加、家中添丁等情况,都应该适当提高保障额度;其次,应考虑为新成员添加必要的保障;如果家中增加了买房、买车的贷款,也需要考虑是否可以用保险来转移还贷的风险等。
保险专家表示,如果出现以上这些需要调整保障的情况,既可以通过另外购买一份相应的保险来实现,也可以在原来的保险产品上增加附加险。
资料是否有变更
联系方式、缴费银行卡和联系地址是目前最常见的需要变更信息的情况。保险专家指出,一旦投保人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可以直接到保险公司的服务网点进行信息变更,或者是在相关保险公司的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在线变更,又或是联系保单代理人询问相关手续。
同时,保险专家强调,有些特殊情况,如:投保人或受益人资料发生改变,这些更加需要进行及时的更新,避免以后出险时出现争议甚至纠纷。
保险利益别忘领
保单利益诸如生存金、分红及满期金的领取,这也是与消费者切身利益休息相关的。一般而言,保险公司会给客户寄送生存给付金通知书、分红通知书或满期金通知书,提醒客户及时领取。
最后保险专家指出,有些产品的满期金领取形式也多种多样,有些产品提供到期后一次性领取,有的产品则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在一段期间领取,并可选择年领、月领等领取频率,领取的金额也可以选择等额或递增领取。
7月1日起,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将承担法律责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9日,省社保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就7月1日将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作了相关解读。
社保法涵盖我国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
据省社保中心副主任万斌介绍,《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确立了广覆盖、可转移、可衔接的社会保险制度,从法律上破除了阻碍各类人才自由流动、劳动者在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制度性障碍。例如,用人单位及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居民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未就业的居民可以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
缴费十五年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同时,《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各项社会保险的待遇项目和享受条件。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人员可以缴费至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万斌表示,该规定对那些缴费未满十五年的参保者来说是一件大好事,也是本法的一大亮点。
此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直接结算
为了缓解个人垫付大量医疗费的问题,《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直接结算制度。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照规定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同时,社保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
“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在工伤保险待遇上,《社会保险法》也有三项突破,将现行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进一步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同时,也减轻了参保用人单位的负担。
“同时,为保证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本法规定了工伤保险待遇垫付追偿制度。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社会经办机构追偿。此外,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向第三人追偿。”万斌表示。
建立社保费强制征缴制度
据悉,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经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逾期仍不缴纳或者补足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用人单位存款账户中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
用人单位不办社保要承担法律责任
另据了解,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且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期限内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工作以后,赵博士为了解除自己的后顾之忧,每月从工资中拿出一千元,向保险公司投了一份养老保险。这样一来,他在这家公司工作,到也觉得很踏实多了。
几个月后,由于赵博士与董事长在公司的经营管理等重大问题上,产生了分歧,被董事长炒了“鱿鱼”。赵博士不服,双方为此打到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赵博士同时又提出了公司未给他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他认为,这也是侵犯他合法权益的行为。但公司董事长抗辩道:“不为你缴纳养老保险,是事先跟你讲好的。你要是不同意,当时可以不干嘛。你既然干了,就说明咱们的协议已经达成,你现在无权反悔。再说,你不是自己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了养老保险了吗?”
公司是否有权不为赵博士缴纳养老保险?
点评:养老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也是社会保险的一种。劳动法中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劳动法规定的这种社会保险,不同于保险公司的金融保险,主要区别在于:(1)前者是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但后者却不是;(2)前者是强制性的,即企业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而后者是自愿性的,即是否参加,完全凭企业或劳动者自愿。所以,赵博士自己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养老保险,不能代替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
本案中,能否因为赵博士当初默许同意公司不参加养老保险,就可以免除公司的责任了呢?不能。因为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说明,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光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劳动者的义务。它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共同义务。对于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当然可以放弃,但是对于义务,就必须履行,他无权放弃。因此,即使劳动者不想参加社会保险也是不行的。
综上,可以看出,该外商公司以高薪来取代职工的养老保险,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它不光应该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还应该同时缴纳失业、大病医疗等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只有这样,才能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并免受因违法而带来的制裁。
所以今天特意针对大家问得较多的一些症状,谈一下常见保险的购买方式。
一、早产、低体重
正常的胎儿需要在母亲体内孕育40周左右的时间,才能保证孩子各个器官发育,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因素,很多宝贝还没足月就跑出来了,就是我们常说的“早产儿”。
中国每年约2000万新生儿,其中早产儿就占了7%左右,而且随着国内二胎政策的放开,高龄孕产妇也增多不少,使得我国的早产儿发生率也逐年上升。
早产儿是指胎龄不足37周就出生的新生儿,其中未满28周的被称为“极早早产儿”,对于早产儿来说,一般体重都是偏低的,出生体重在1-1.5kg被称为“极低出身体重儿”,低于1kg的称为“超低出生体重儿”。
普遍重疾险对于早产和体重的衡量指标分别是37周和2.5kg,如果低于这个值,一般需要告知,部分公司对于早产儿和低出生体重儿核保比较友好,有些如果出生满34周,超过2kg,体况良好的是可以接受投保。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会要求孩子满2周岁且无其他健康异常,可以正常购买,不过,如果未满2周岁,但是出生无异常,儿保检查无异常的孩子,可以通过联系线下代理人或者经纪人,走人工核保流程投保。
二、新生儿黄疸
黄疸算是比较常见的疾病,俗话说,“十个婴儿九个黄”,黄疸常见的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生理性黄疸”,一种是“病理性黄疸”。
生理性黄疸比较常见,主要与新生儿的胆红素代谢有关,平时多给孩子晒晒太阳,就能逐步消退。病理性黄疸比如溶血性黄疸、感染性黄疸、梗阻性黄疸,需要通过治疗干预,比如通过蓝光照射,降低体内胆红素,一般两三天就可以恢复正常值。
对于重疾险来说,一般非一年内罹患的黄疸无需告知,如果是生理性黄疸且已治愈,标准体承保;如果是非生理性黄疸,已治愈出院,无并发症、无复发满半年,也可以标准体承保。
如果是医疗险,小额医疗部分产品如平安万元户,会要求治愈满3月以上,可以投保,百万医疗如尊享e生2019,会要求生理性黄疸,出生3周内及消退即可正常投保。
三、上呼吸道感染、肺炎、支气管炎
因为婴幼儿呼吸系统各方面发育都不够完善,免疫系统防御功能不够强大,所以很容易被感染或者传染而引发疾病。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对于这类疾病也是相对来说比较宽松的,一般康复后都是正常投保,比如尊享e生2019对于两年内住院史、服药史的告知,都是将这类疾病进行了剔除,所以也不必过于紧张。
四、疱疹性咽峡炎、手足口病、轮状病毒感染
这三种都属于比较高发的儿童疾病,都属于病毒感染,传染性也很强。
疱疹性咽峡炎是由肠道病毒引起的以急性发热和咽峡部疱疹溃疡为特征的急性传染性咽颊炎,以粪-口或呼吸道为主要传播途径,传染性很强,传播快,遍及世界各地,呈散发或流行,夏秋季为高发季节,主要侵犯1~7岁儿童。一般来说,该病治愈后即可正常投保。
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引起的传染病,引发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有20多种,多发生于5岁以下儿童,表现口痛、厌食、低热、手、足、口腔等部位出现小疱疹或小溃疡,多数患儿一周左右自愈,少数患儿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膜脑炎等并发症。个别重症患儿病情发展快,导致死亡。目前缺乏有效治疗药物主要对症治疗。对于该种疾病,如果是普通病例,治愈后一段时间即可正常投保重疾险、医疗险,如果是重症病例,则需要结合恢复情况根据后遗症进行核保。
轮状病毒感染,如轮状病毒性肠炎,轮状病毒感染小肠上皮细胞,从而造成细胞损伤,引起腹泻。轮状病毒每年在夏秋冬季流行,感染途径为粪-口途径,临床表现为急性胃肠炎,呈渗透性腹泻病,目前已经有轮状病毒疫苗的临床应用。该类病症治愈后各险种可正常投保。
总结:
孩子从刚出生到长到几岁,抵抗力相对来说会比较弱,会有较大几率发生各种疾病,所以能买保险的时候,也是最好要尽快购买,防患于未然是王道。
而且小孩子的重疾险费率相对成人来说会低很多,花很少钱就能配置足够的保额,所以最好也是在小的时候就做好保障,当然,如实进行健康告知也是重中之重。
工伤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伤即职业伤害所造成的直接后果是伤害到职工生命健康,并由此造成职工及家庭成员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劳动权力受到影响、损害甚至被剥夺了。劳动者在其单位工作、劳动,必然形成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相互的劳动关系,在劳动过程中,用人单位除支付劳动者工资待遇外,如果不幸而发生了事故,生成劳动者的伤残、死亡或患职业病,此时,劳动者就自然具有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劳动者的这种权利是由国家宪法和劳动法给予根本保障的。
1994年7月5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其中第73条的规定是:\"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这一基本法以国家法律的形式保障了工伤者及其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为了使劳动者切实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劳动部于1996年8月12日公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这一试行办法是现阶段实施工伤保险制度的政策措施,也是落实工伤待遇的主要依据。
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统帐结合,建立了个人帐户,失业保险建立了个人缴费记录。2009年1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正式发布。目前能实现跨省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险种主要有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那么,社保转移新政策关于社保异地转移的规定有哪些呢?各地有什么具体规定?
什么是社保异地转移?社保转移包括社会保险关系转入以及转出。参保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调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职工所在单位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社保转移新政策:社保局办理社保异地转移注意事项一是申报办理社会保险转出手续之前必须先办理停保手续;
二是核查该职工名下有无欠缴社会保险费。如有欠费,必须先还清欠款后才能办理关系转出。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时,需提供《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一式两份。
需要提请注意的是,《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必须由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具是否同意转入意见,并加盖公章。填表时,必须要确保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开户行、户名、帐号等信息的准确性。
职工在同一统筹区域内变换工作单位,单位不需要申请转移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只需由转出单位办理停保,由转入单位于职工停保的次月开始投保即可。
另一方面,单位为调进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时,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该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查询单和原投保单位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并在查询单(原件)上注明单位代码、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没有查询单的,职工必须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索取,并尽快将查询单送达调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重庆社保转移新政策:社保异地转移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从重庆市外转入
与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转入人员,由用人单位持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与本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转出地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及个人账户档案等资料,到用人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统筹范围外转入手续,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待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后,转移前后个人账户资金合并计算。
未与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转入人员,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失业职工失业证》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转出地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及个人账户档案等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统筹范围外转入手续,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待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后,转移前后个人账户资金合并计算。
基本养老保险转出重庆市
从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转出的,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持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转入地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接收函等材料,到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转出手续,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及资金。
因户口变动而转出的人员,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转入地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接收函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转出手续,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及资金。
北京社保转移新政策:社保异地转移流程总的来说,流程为:参保人在原参保地提供身份证、社保编号,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即可。后台所有手续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处理。
我们知道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有个最大的时间点,便是15年。
养老保险最少要累计交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时才能申请按月领取养老金。
这里小编要提醒一点:15年的年限是职工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前提条件。这个15年是累计缴费,也就是说在你申请养老金之前,这个年限必须累计15年,不管在这个过程中你中断了多少次。
养老保险还是一个时间点便是:退休年龄。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必须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1.正常退休: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长期在管理和技术岗位上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井下、高空、高温、低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从事特殊工种时间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3.因病提前退休: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可办理病退。
根据延迟退休方案的实施,男女性职工最终将65岁退休。综上所述,职工只有达到退休年龄后,才可以领取养老金。
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终身医疗待遇:男性满25年;男性满20年。
根据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简单说:如果终身医疗保险是要满足男性缴满25年或女性缴满20年的最低年限才可享受终身医疗保险待遇。
注:由于各地区存在差异,终身医疗保险缴费的最低年限也存在差异,有的地区要求终身医疗的最低缴费年限在男达到30年,女达到25年等。
一般来说,医疗保险男性累计缴纳25年,女性累计缴纳20年的时间,在年限上达到了规定年限,那么就可以享受终身养老保险待遇。
对于终身医疗待遇享受每个城市的缴费年限规定都是不一样的!
所以,下面小编整理了几个城市的终身医保政策年限,给大家作为参考:
医保政策年限
从上表可以看出,多数城市对于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还是比较长的,为了保障自己退休后能享受到完善的医疗待遇,医保最好一直缴纳哦!
提醒一点:医疗保险的这个时间是累计缴纳时间,不是连续缴纳时间哦。
医保的断缴时间:3个月。
医疗保险中断可能会重新计算连续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自中断之日起,将有3个月的缓冲期,一旦超过这个期限,将视为中断参保,再缴纳便要重新计算连续缴费年限。同时医疗保险一般可以中断3次,否则也要重新计算连续缴费年限。
医保的连续缴纳时间跟门诊大病、输血待遇、年度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地方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相关。
这个相关也不是小事哦。连续缴费时间是跟参保人享受的医保待遇,即报销额度挂钩的。连续缴费时间越长,医保报销的额度就越高,所以,如果你的医保中断后重新缴纳,那么你能享受的医疗报销额度也要从最低开始了。
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的使用前提——缴满1年。
大部分城市的生育保险报销需要累计缴费一定的时间,才可以报销,有的地区是一年,有的地区是6个月。但是如果生孩子的时候累计时间还未到达规定时间要求,也是报销不了的。各位准父母一定要知道哦。
生育报销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生育津贴;2.生育医疗报销。
生育津贴:是指女性职工生育前或生育后的,会给予相应的带薪产假补贴;男性职工同样也享有陪产假。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其中,男性的陪产假也是如此计算。
女性产假天数有统一规定:
1、女职工生育正常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男性陪产假:最短的陪产假有7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多数地区的陪产假为15天。
所以各位宝爸爸妈们一定要记得领取自己的生育津贴哦。
生育医疗报销:
女性职工的生育医疗报销:
在产假检查上,一般会在520到1400之间。
另外还会给一定的定额付费。
比如:正常分娩给3000元,人工干预分娩为3300元,剖腹产的给4400元。
如果女方没有生育保险,男方有生育保险,女方可以根据男方的生育报销进行报销:
报销条件如下: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2个月以上;3.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女方便可用男方的生育保险进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但比例在50%左右,并不能完全报销。所以说,女性报销自个的生育保险更为好一些。
与女性生育报销不同,男性的妻子仅享有生育医疗费用,不享受生育津贴费用。
1、难产或多胞胎生育:2000元,多增一个200元;
2、顺产:1200元;
3、流产:200元;
3、妊娠满7个月顺产:1000元;
5、妊娠满7个月剖腹:1500元。
以上差不多就是生育前和生育后准爸妈能报销的费用了。
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使用前提——缴满1年。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包括: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至于领取年限则跟缴费年限直接挂钩,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所以,失业保险的领取必须要缴满1年哦。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即交即用的保险。所以只要你符合工伤制度,便可申请工伤,但工伤也有时效问题。
工伤保险还有2个时效问题,工伤鉴定最好举例工伤发生时间不超过1个月,不然鉴定是可能会出现很多问题,如果企业在1个月内未为职工申请鉴定,建议职工自行前往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视同工伤。
解决办法:一旦不幸发生意外,一定要第一时间去报工伤,千万别拖!
小编提醒:以上数字,大家一定要清楚。有些地区政策不同,会存在略微的差异,大家可询问当地社保局,得知具体数字规定。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联系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最近,有朋友问小编:社保断缴以后,怎么在接着交啊?现在好麻烦,各种开证明,来回跑?
关于社保断缴,小编已经说过很多次了,但今天小编说说,如何做,才能让我们断缴之后再续交不麻烦?
断缴产生的原因大多是因为离职!所以下面小编将分为:不离开交保地的离职;离开交保地的离职!
不离开交保地的离职是指不离开本地市;由于只要在同一个市内,社保是一个系统,你的所有社保信息都是完整在案的,不会出现差池,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只需要由你原来的用人单位办理一个停止社保缴费的手续即可,等找到下一份工作,直接办理一个新的参保手续,这样社保就可以自动接续了,也不会产生什么问题或者麻烦。
离开交保地的离职是指:离开本地市,去其他市区或者省市工作了;那么这个时候,社保系统已经不是一个了,无法像上面一样自动接续。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仍然需要在你原来的用人单位办理一个停止社保缴费的手续;之后还需要办理社保转移手续(由于跨市了,你的社保信息要带走),在原来的社保局去打印一个社保参保的缴费凭证,之后,你要拿着这些凭证和手续到新的用人单位和单位所在社保局去办理你的社保转入手续。总结下来,就是多了一些凭证和手续,本质上,只要办好,后期的接续就没啥问题。
其实,看到这,已经有人觉得太麻烦了,我不办这些手续或者不转移社保,会有什么影响呢?
当然会有影响!
如果不办理这些手续的话,就是属于断缴,那么社保断缴就会有很多可怕的后果!
在小城市生活还好,在大城市工作的小伙伴,买房、买车、小孩子上学、入户等等都是跟社保的缴费年限有,只要出现断缴,那么对不起,你的这些动作就只能延后,等到满足时间了再来!一方面社保断缴可能会耽误我们的事情,另一方面,关系到孩子上学、落户的话,可能会导致孩子教育需推迟一年。
社保断缴,会有哪些影响?1.社保中断期间,医疗保险也中断,断缴期间无法享受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后,医疗险即使重新缴,也不能马上使用,有一定的等待期。医疗保险中断可能会重新计算连续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自中断之日起,将有3个月的缓冲期,一旦超过这个期限,将视为中断参保,再缴纳便要重新计算连续缴费年限。同时医疗保险一般可以中断3次,否则也要重新计算连续缴费年限;而医保的连续缴纳时间只跟门诊大病、输血待遇、年度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地方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相关。
2.养老保险断缴可以续上,没有关系,但是领取时的金额有影响,待遇也会下降。
3.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只要缴满一年,没有任何影响。工伤保险不在工作状态,更没有影响。
也许还会有人问,我不转移,重新在新的城市参保就好了?小编想说,你不转移,重新参保,不觉得亏吗?以后你就有可能浪费掉,退休的时候如果在办理转移,仍是会很麻烦!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联系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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