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险保费计算方法,哪些注意事项才能够顺利进行理赔

2021-05-26
家庭保险规划的注意事项

现代人的保险意识越来越强,很多人都会为自己的财产投上一份保险,那么大家知道,财产险保费计算方法的具体方法呢有什么嘛?投保财产财产后,又有哪些注意事项才能够顺利进行理赔呢?

相信大家看完之后大家肯定明白了财产险保费计算方法,在投保的过程中,大家可以试着计算一下,弄明白自己的保费的具体数目。大家投保之后,可以借鉴文中应注意的事项,以免白白投保而无法理赔。

一、财产险保费计算方法

(1)单一折算法。即将保险金额乘以保险费率,即得应收年保险费,其计算公式为:商业财产应收年保险费=保险金额×年保险费率×期限

(2)复式计算法。即在单一计算法基础上考虑其他因素综合计算应收保险费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应收保险费=基本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第三责任保险固定保险费。

二、投保财产险后应注意的事项

1、妥善保存各种保险凭证,并向单位或家人告知。投保要尽快将保险单复印一份交单位有关人员或家人保存,同时,保险单、保费发票及各种保险凭证,应存放在安全可靠处。

2、保户有义务保护好保险财产安全。《保险法》第51条规定:“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投保后,保护对自身财产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按时续交保费。《保险法》第14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因此,投保人一定要清楚保险合同中关于交付保险费和保险合同生效之间关系的规定。

4、保险对象变化应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保险法》第52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这便于保险公司及时办理批改手续。否则,因保险对象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拒赔。

5、保单内容变更,需申请批改合同内容。《保险法》第20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如被保险人可就保险期限、财产使用性质、保险人、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进行调整,并可追加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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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险理赔流程及注意事项


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的富裕人群规模也是在不断壮大,家庭财产也增多了,这些财产是辛苦得来的,价值不菲,如何保证自己后院财产的安全,就有必要考虑一下家庭财产险。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家庭财产保险面向的是社会大众,很多投保人由于缺乏保险常识,不知道家庭财产险如何理赔。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家庭财产险理赔流程及理赔注意事项,并结合相关案例,为大家说明不属于家庭财产险理赔范围的情况。

家庭财产险理赔流程(一)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和其他必要的单证。(二)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公司按照出险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险单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三)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公司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相应减少。减少金额由保险公司出具批单批注。(四)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由第三者赔偿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或第三者索赔。被保险人如向保险公司索赔,应自收到赔款之日起,向保险公司转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赔的权利。在保险公司行使代位索赔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并向保险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及有关情况。(五)保险事故发生时,如另有其他保险对同一保险财产承保同一责任,不论该保险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投保,保险公司仅按比例负责赔偿。(六)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投保人在发生事故之后,应该在第一时间进行报案,保护好现场。

家庭财产险理赔注意事项

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一般应提供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欺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被保险人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索赔权利即自动放弃而失效。保险人在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及时赔付。在赔偿处理中,由于家庭财产保险中的承保财产种类较多而且性质不一,因此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家庭财产保险的赔偿处理一般会根据财产性质采用不同的赔偿方式。

家庭财产险理赔相关案例

家中的字画为什么不赔?刘女士投保了家庭财产险附加盗抢险,今年春节期间,因全家外出旅游,家中无人看管导致家中财物失窃。除了家里的电器以外,刘女士保存在保险柜里的明代字画也被盗走。胡女士报警后即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保险公司查验现场及参考警方资料后认定刘女士的家电在赔偿之列,但是字画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根据我国《家庭财产保险条款》第3条规定: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古书、字画,文件、账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花、树、鱼、鸟、盆景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是不保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内。

新安的空调为什么不赔?赵先生在投保家财险时选择了“室内财产”项目。就在前几天,家中不慎遭遇火灾。保险公司在理赔调查后赔偿了应承担的损失。但是赵先生新安装的一台家中新安装的空调却不在赔偿内。

根据财产险相关规定:家庭财产险在投保时就就要和保险公司讲清投保的财产项目,对新增加的家庭财产要及时的告知保险公司并修改保险合同。赵先生新安装的空调没有通知保险公司添加到保险合同之内,因此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也是正确的。

家中被盗为什么不赔?王女士投保了家庭财产和盗窃保险。有次外出时,王女士忘了锁门,被人趁虚而入,放在桌上的手机和电脑被人偷走。在王女士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遭到了拒绝。

这是因为这次盗窃的发生是因为王女士自己疏于防范造成的,因此,按照家庭财产条款规定,此次损失由王女士自己负担。

家庭财产险条款注意事项


购买任何保险产品都要重视它的责任条款和免责条款,知道哪些承保,哪些不承保。家庭财产保险简称家财险,是个人和家庭投保的最主要险种。凡存放、坐落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属于被保险人自有的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家庭财产保险。那么,针对家庭财产险条款,我们需要特别注意那些问题呢?

第一是保险标的:这个条款里面说明了本个险种是在什么东西出险了才能要求理赔。如平安的家财险保险条款里面就清楚的说明了金银、首饰、珠宝、货币不属于基本险的保险标的,如果现金、金银珠宝被盗了只能在投保了附加现金、金银珠宝盗抢险才能获得赔偿。

第二是保险责任,也就是界定了什么情况下发生的损失才能申请家庭财产保险赔偿。

第三是责任免除,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因为它说清楚了什么样的情况下,即使保险标的出险,保险公司也不承担赔偿的责任。如地震、海啸就是非常明确在基本险的保险责任外的,要保障地震中的财产损失必须添加地震保险附加险。

第四点就是要注意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中的赔偿处理。赔偿处理中的条款是处理家庭财产保险赔偿最重要的法律依据。如在平安家财险的基本险种写明了赔偿的处理基本方式:当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标的出险时实际价值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出险时实际价值;保险金额低于保险标的出险时实际价值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在投保家财险遇到疑问时一定要向相关人士咨询,了解清楚后再投保,这样才能够保障您的保险利益。

家庭财产险条款——相关链接多数家庭财产险条款中地震为免除责任

多家保险公司的家庭财产保险条款,这些条款均将地震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列为保险除外责任。比如,某家财险公司的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中明确规定,“地震、海啸及其次生灾害”列为除外责任。只有部分企业可与部分保险公司在“特别约定条款”中,约定地震损失赔偿,或者将地震作为扩展条款。比如人保的企业财产险附加条款中的地震扩展条款约定,可按主险费率的10%投保地震附加保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超过主险保险金额的80%,还有不低于40万人民币的免赔额度。且投保人要提供建筑物本身的抗震设防达标证明、建筑物结构及主要原材料工艺质量证明。

家庭财产险条款关于保险标的的规定

灾害损失险的保险标的包括被保险人的自有财产、由被保险人代管的财产或被保险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通常包括:1、日用品、床上用品;2、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3、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4、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副产品等。有些家庭财产的实际价值很难确定,如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古书、字画等,这些财产必须由专业鉴定人员进行价值鉴定,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后,才作为保险标的。

失业保险金计算方法有哪些注意事项


失业保险给了失业人员一份保障,失业保险金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由于失业保险标准的提高,减小了物价对于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的影响。失业保险金计算方法有哪些?

失业保险金计算方法

1、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交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根据本人工资的1%交纳失业保险费。

支付范围: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

领取条件:必须满足以下3个条件:a.所在单位和本人交费期限满1年;b.非本人意愿失业;c.已办理失业登记,并要求工作。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 24 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而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又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下面来分别说明。

3、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 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以上并在停止缴纳失业保险后60天内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金。携带本人身份证,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办理相关手续。

失业保险查询方法介绍

可以根据如下情况,自行选择查询方式。

1. 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475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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