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红永安分红型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2021-05-26
保险是人生的规划
三峡红永安分红型是一款两全保险,那么三峡红永安分红型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为大家答疑解惑,欢迎阅读了解!

说到三峡红永安分红型很多用户可能不是很了解,这是一款两全保险,不仅有提供身故保障,还有满期保险金。那么接下去会给出相关资料,让用户们更加了解这款保险是不是骗人的?什么情况下不赔?

三峡红永安分红型是骗人的吗?

答案:当然不是。

三峡红永安分红型是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的,该公司(简称“三峡人寿”)是重庆市委、市政府支持,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全国性保险金融机构,同时也是第一家总部位于重庆的中资寿险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金10亿元人民币,股东包括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江苏华西同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六家大型企业。业务范围包括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分红型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所以这家公司也是很有实力的,不是骗人的。

三峡红永安分红型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以外的其他权利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其他权利人按照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继承人的顺序确定。

发生上述第(2)项至第(3)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除上述责任免除情形外,条款中还有一些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如 1.4、3.2、6.1、8.1、8.3 中以黑体字突出显示的内容。

总结

三峡红永安分红型是一款十分优秀的两全保险,不仅有身故保障,还有满期保险金,而且在身故赔付方面分阶段增长比例。不过用户们在挑选保险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结合自身情况理性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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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小伙伴对三峡福多倍保不是很了解,那么三峡福多倍保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三峡福多倍保是骗人的吗

当然不是骗人的!三峡福多倍保是由三峡人寿推出的多次赔付的重疾险新品,主要提供105种重疾、20种中症、35种轻症、身故、全残与疾病终末期责任,同时自带被保人轻症、中症与重疾三重保费豁免,赔付额度高,保障很全面。

三峡人寿虽然成立时间不久,但是也是经过银保监会准设立的全国性保险金融机构 ,是第一家总部设在重庆的中资寿险公司,因此由它出品的三峡福多倍保不会骗人的。

三峡福多倍保什么情况下不赔

1、等待期内不赔

如果等待期内因非意外伤害而确诊轻症、中症、重疾或身故、全残,处于疾病终末期,保险公司不会赔付基本保额,而是退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2、没有如实告知

健康险都会有健康告知,这也是保险公司防止带病投保的一种方式,如果被保人隐瞒自己的既往病史,那么日后保险公司也很有可能拒赔。

3、符合免责条款

因下列第(1)-(9)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进入疾病终末期阶段或发生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或豁免保险费的责任,因下列第(1)-(7)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以外的其他权利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其他权利人按照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继承人的顺序确定。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进入疾病终末期阶段或发生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全残、进入疾病终末期阶段或发生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三峡福重疾险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三峡福重疾险是一款为0-65周岁人群提供重疾、轻症、身故或全残保障的重大疾病保险,那么这款产品是骗人的吗?在什么情况下不赔偿呢?

三峡福重疾险是骗人的吗

三峡福重疾险是由三峡人寿承保的保险产品,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峡人寿”)是重庆市委、市政府支持,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全国性保险金融机构,同时也是第一家总部位于重庆的中资寿险公司。三峡人寿致力于打造中国第一家以移民保险为特色的保险公司,计划用10年时间形成初具规模的小型金融保险集团,并最终打造成金融控股集团。

三峡福重疾险在银保监会备案才上市,是正规的保险产品,不存在骗人的情况,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在正规渠道购买,不用担心被骗。

三峡福重疾险在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第(1)-(9)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进入疾病终末期阶段或发生保险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轻症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或豁免保险费的责任,因下列第(1)-(7)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全残、进入疾病终末期阶段或发生保险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轻症疾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以外的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全残、进入疾病终末期阶段或发生保险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轻症疾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小结

除了上面的免责条款,如果被保险人在90天等待期内非意外事故确诊轻症重疾等,或健康告知时故意隐瞒住院史、既往症史等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保险责任。为了避免理赔时产生纠纷,消费者在签保险合同时请看清楚条款,这主要也是为了之后理赔顺利,保障自身的利益。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475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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