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上的现金价值是什么?怎么来的?有什么用?

2021-05-24
保险是人生的规划
一个朋友刚买了份重疾险,看到保单上有个“现金价值”的表格。上面显示,随着缴费时间的延长,数字越来越大,但是到了后面,又开始减少,最后为零。

朋友没看懂,不清楚这有什么用,就来问小编。

现金价值,指的是人寿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也是退保金的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保险人按照规定,与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一、现金价值是怎么来的呢?

我们可以从它的计算公式看出来:

保单的现金价值 = 投保人已缴保费 – 保险公司投入的相关费用+ 剩余保费所产生的利息

根据这个公式,我们可知,现金价值是保费覆盖掉上述所有成本后,剩下的剩余价值以及所产生的利息。

先来说这部分利息,它来源于保险公司的投资。保险公司的部分资金,可用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使资产稳定地保值增值,这是法律所允许的。

当然,保险公司拿去投资的钱主要来源于投保人交的保费。所以,投资带来的增值,部分保险公司会核算利息收益,纳入现金价值里面。

我们再回来看剩余价值,也就是投保人已缴的保费减去保险公司的相关费用,剩下的那部分。

保险公司的相关费用,包括保险公司的运营管理费用、销售人员的佣金、保险公司承担该保单保险责任所需要的纯保费等。

在我们购买保险之前,保险公司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等资源来招揽客户。所以,前期支付的保费除去了广告费、销售人员的佣金等费用,就没剩下多少了。不过,随着缴费次数的增加,逐渐覆盖掉了前期保险公司投入的成本,剩余价值就会逐渐增加。

但是,为什么增加到了某个位置,就开始减少,甚至直接变为零了呢?这其实跟保费的设计有关。

众所周知,随着年龄的增加,人发生风险的概率越来越高。对应地,应缴纳的保费也会越来越高。这样一来,当人到了某个年龄阶段,保费过高,甚至赶上保额了,投保人会很难接受,这样的保单也没有多大的意义。

因此,保险精算师就把被保期间应缴的总保费,均化分散,使得所交的保费每一年都一样。

但其实,人在年轻的时候,出险的概率低,保费较低。因而,在前期某个时间段内,现金价值因为多交的部分而增加。到了后期,步入中老年阶段,出现率高,保费增加,现金价值随之减少。

二、现金价值有什么用,就只是退保金?

那是不是说,保单前期的现金价值越高越好,万一退保了就可以拿到更多的钱?

非也。“羊毛出在羊身上”,退保金的高低其实主要跟你缴费的多少挂钩。所以,以现金价值来判断保险产品好不好,算不上是一个良好的指标,关键要看产品本身。比如,涵盖的险种是否广泛、是否分组赔付、性价比如何等等。

在小编看来,咱们关注现金价值,除了能够计算清楚中途退保会有多大的损失,更重要的是可以发挥现金价值的两大功能。不过,这两个功能是否能使用,要看保险合同的协议内容。

1、垫付保费

保单现金价值的第一个功能,就是垫付保费。

一般来说,保险合同有规定,假如投保人在缴费宽限期过后,仍未交纳保费,保险公司就会拿现金价值来支付应交的保费。

不过,要注意的是,这笔垫交的保费会产生利息。投保人继续缴费时,需要支付利息。

但如果保单的现金价值在扣除各项欠款,以及应付利息后的余额,仍不足以全额垫交到期应交的保费,投保人也不续费。那么,通常在宽限期满日的24时起,合同的效力中止。

也就是说,你可以缓交一时,但要使合同继续有效,还是得缴完应缴的保费。

2、保单贷款

此外,现金价值还可以用来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

如果你急需钱周转,实在找不到借款来源,恰好保单的现金价值充裕,可以考虑贷款来应急。

不过,贷款的额度是有限制的。通常来说,保险公司会规定,贷款数额不能超过保单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的80%,具体要看保险合同。

当然,有借要有还,还款的时候,需要支付一定的利息。一般来说,保单贷款利率跟银行半年期的贷款基准率差不多。

最后,小编再次提醒大家,保单现金价值的两大功能,在特殊的困难时期可以考虑运用来周转一下。但是,一定要按时偿还,以免现金价值的耗尽,导致自己在最需要保障的时候因保单失效而遭遇更大的损失。

扩展阅读

现金价值,什么是保单现金价值?保单的现金价值如何确定,有何功能?


案例情况:

什么是保单的现金价值?保单的现金价值如何确定、有何功能?

专家建议:

所谓保单现金价值又称“解约退还金”或“退保价值”,是指带有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保险公司为履行合同责任通常提存责任准备金,如果您中途退保,即以该保单的责任准备金作为给付解约的退还金。被保险人要求解约或退保时,寿险公司应该发还的金额。在长期寿险契约中,保险人为履行契约责任,通常需要提存一定数额的责任准备金。当被保险人于保险有效期内因故要求解约或退保时,保险人按规定,将提存的责任准备金减去解约扣除后的余额退还给被保险人,这部分余额即解约金,亦即退保时保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

保单的现金价值相当于所交保费扣除一些相关运营费用后余在保单里面的现金,不同的公司的不同的险种有没有现金价值?有多少现金价值都不一样的。

现金价值的功能:比如退保能拿回的现金,有的可以保单贷款,有的还可以自动垫交保费,有的还可以部分领取等等,一般一个合同是否有些功能,会在合同中标明的。而且以现金方式分红的险种,往往以现金价值为依据的。(虽然保额分红的险种,是以保额分红的,但其实相当于等式的两边,因为相应的保额对应着相应的现金价值。)

理财网温馨提醒:以上建议仅供参考,投保时请与代理人联系设计符合你的投保方案。

现金价值,什么是保单现金价值?退还现金价值的条件?有何功能?


保单现金价值是指保单在某一个时点所具有的价值,现金价值标上的数字,表示当客户不想继续合同时,保险公司应按照此合同经过的有效保单年度数后所对应的金额来计算客户的退保金。现金价值又称“解约退还金”或“退保价值”,被保险人要求解约或退保时,寿险公司应该发还的金额。

在长期寿险契约中,保险人为履行契约责任,通常需要提存一定数额的责任准备金。当被保险人于保险有效期内因故要求解约或退保时,保险人按规定,将提存的责任准备金减去解约扣除后的余额退还给被保险人,这部分余额即解约金,亦即退保时保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

那么,退还保单金对于客户来说,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在以下情况出现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投保人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1、保险公司根据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2、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死亡,且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4、投保人解除合同,且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此外,《保险法》还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对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有以下三种功能:

1、投保人退保。退保金按照现金价值领取。如果有保单贷款、自动垫缴等,退保时保险公司将从现金价值中先行扣除欠款和利息。

2、分红。在分红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每年享有的分红是以现金价值为分母的。保险公司分红不是按照的投保人全部所交保险费按比例分红的,而是现金价值。如果业务人员没有跟投保人讲解清楚,往往在次年分红时引起纠纷。

3、保单贷款。一般具备保单贷款功能的保险单,允许投保人贷款的最高额度是以现金价值为分母的,大多数保单规定,投保人最高借款额度不超过该份保险合同的 70% 。

现金价值,保单的现金价值


保单的现金价值指投保人要求解约或者退保时,保险公司应该返还给投保人的实际金额。一般意义上的现金价值是指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产品独有的。保单现金价值可以多于或少于投保人己缴纳的保费。

▌保单的现金价值是什么

保单的现金价值指投保人要求解约或者退保时,保险公司应该返还给投保人的实际金额。保单现金价值又称“解约退还金”或“退保价值”。 从中国《保险法》的规定看,缴足两年以上保费的寿险保单,已产生现金价值,若退保,保险公司应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保单的现金价值=保费-管理费用-推销人员佣金-纯保费+剩余保费所生利息。

因为在保单生效后,前期多缴的保费连同其产生的利息累计后便形成了人寿保险的责任准备金,除去用于支付保险人的必要费用(如制单费、运营费等管理费用)外,剩余的就是人寿保险保单的现金价值。

在解约退保时,保险人应当将这部分价值返还给投保人。故而,现金价值又叫不丧失价值或者不丧失的赔偿权。

▌哪些保险有现金价值

一般意义上的现金价值是指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产品独有的。

一般来说,两全保险、终身寿险、一年以上的定期寿险、养老保险、万能保险以及分红保险等,保险合同生效一年后,保单相应就开始具有现金价值,缴费时间越长,累积的现金价值越高。

而短期意外险、定期寿险、健康险和家财险一般不具有现金价值由于没有现金价值,或者现金价值很低。

▌保单的现金价值决定因素

保单现金价值可以多于或少于投保人己缴纳的保费,关键取决于保险费、预定利率、投资收益率、保险险种、生产率、死亡率等因素。除此之外,还包括分红保险的分红率、意外事故发生率、残疾发生率、疾病发生率以及公司的营业费用率等因素。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470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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