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老年人都喜欢的养老保险,可以领一辈子,保证给足88周岁,更详细内容,请看下文爱心人寿爱心延喜养老险的投保规则与保险案例分析。
爱心人寿爱心延喜养老险的投保规则
谁能保:出生满 7 天且健康出院至 75 周岁的健康人士都可以承保。
保多久:本产品的保险期间为终身,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犹豫期:在您签收保险合同之日起 15 天内,如果您改变了想法并申请退保,保险公司将在扣除不超过 10 元的工本费后,向您无息退还保险合同的已交保费;如果您在犹豫期后申请退保,保险公司将向您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您可能会因此承受一定损失。
宽限期:在支付首期保费后,如果您到期未支付续期保费,自保费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 60 天为宽限期,保险合同效力自宽限期届满的次日零时起中止。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费。
保证领取:被保人于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后,且未满88周岁就身故了,保险公司会将MAX(88周岁之前未领取完的养老金或身故时的现金价值)一次性结算给到受益人,即养老金保证给足到88周岁。
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可选55周岁、60周岁、65周岁、70周岁或75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
爱心人寿爱心延喜养老险的保险案例分析
王先生40 岁,为自己投保了《爱心人寿爱心延喜养老年金保险 B 款(分红型)》,交费期为 5 年,约定的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为 65 周岁,年交保费 60 万元,基本保额为 22.2 万元。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指定为儿子小王,养老年金的受益人为王先生本人。在接下来的岁月中,王先生将获得如下保障:
1、养老年金:王先生在65 周岁起,每年可领取养老年金 22.2 万元,可选择按年领取或按月领取,作为退休养老金的补充。
2、身故保险金:若王先生在65周岁前身故,其儿子小王将获得王先生身故的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若王先生在65周岁后身故且未满88周岁,其儿子小王将获得王先生未领取完的养老年金或现金价值;若王先生在88周岁后身故的,其儿子小王将获得王先生身故时的保单现金价值。
爱心人寿爱加倍挚爱版保什么?
产品条款:爱心人寿爱加倍(挚爱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至65周岁(含)
交费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险期间:终身
等待期:90天
被保险人等待期内因非意外伤害原因确诊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或确诊达到疾病终末期,或身故、全残的,保险公司将向您无息退还合同的已交保险费,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上述情形的,则不受等待期限制。
保险责任:
一、必选责任
1、重大疾病保险金
105种重疾,不分组,间隔期一年以上,最多赔付3次,每种疾病限赔付一次;
首次确诊按基本保额、现金价值、所交保费三者较大者给付;
第二次、第三次确诊都按基本保额给付;
2、 中症疾病保险金
30种中症,不分组,无间隔期,最多赔付3次,每种疾病限赔付一次,每次按基本保额的60%给付;
3、 轻症疾病保险金
30种轻症,不分组,无间隔期,最多赔付3次,每种疾病限赔付一次,每次按基本保额的40%给付;
4、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确诊疾病终末期,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
5、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8岁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3倍所交保费给付;18岁后身故或全残,按基本保额、现金价值、所交保费三者较大者给付;
6、 重大疾病、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初次确诊轻症、中症、重疾可免交余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二、可选责任
7、特别关爱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对应的确诊之日后身故,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一定比例给付特别关爱身故保险金。
7、 恶性肿瘤二次给付保险金
距离首次确诊恶性肿瘤间隔3年后再次确诊恶性肿瘤,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恶性肿瘤二次给付保险金。
再次确诊的恶性肿瘤包括新发、复发、转移、持续存在的恶性肿瘤
8、 急性心肌梗塞或脑中风后遗症二次给付保险金
距离首次确诊急性心肌梗塞或脑中风后遗症间隔3年后,再次急性心肌梗塞或脑中风后遗症,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急性心肌梗塞或脑中风后遗症二次给付保险金。
爱心人寿爱加倍挚爱版案例演示
王先生今年30岁,为自己投保了《爱心人寿爱加倍(挚爱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包含必选责任与全部可选责任,基本保险金额为50万元,保险期间为终身,交费期为20年。王先生可获得的保障具体如下:
105种重疾保障:首次至少赔付50万,第二和第三次分别赔付50万,每次间隔1年以上;
30种中症保障:每次赔付30万,最多赔付3次;
30种轻症保障:每次赔付20万,最多赔付3次;
疾病终末期保障:确诊赔付50万
身故或全残保障:至少赔付50万
重疾、中症或轻症豁免保障
特别关爱身故保障:0-50万;假设王先生在50岁第一次获得重疾保险金赔付,然后在70岁身故,可获得的特别关爱身故保险金为50万。
恶性肿瘤二次给付保障:50万
急性心肌梗塞或脑中风后遗症二次给付保障:50万
说到重大疾病保险,相信大家是比较熟悉的,爱心人寿爱一生保障什么,具体有哪些内容,还有什么情况下不理赔,这些都是用户们十分在意的问题,下面就为大家一一道来。
爱心人寿爱一生保什么?1、重大疾病保险
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按确诊时下列三者中的较大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1)合同的已交保险费;
(2)合同的现金价值;
(3)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少儿关爱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前首次发病并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合同约定的少儿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 种),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按确诊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少儿关爱保险金。
3、青年关爱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至年满45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内,首次发病并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合同约定的成人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按确诊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青年关爱保险金。
4、中年关爱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45 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至年满60 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内,首次发病并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合同约定的成人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急性心肌梗塞或脑中风后 遗症,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按确诊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中年关爱保险金。
5、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18 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前身故或全残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已交保险费的30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18 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后身故或全残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下列三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合同的已交保险费;
(2)合同的现金价值;
(3)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6、失能护理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6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起,且自合同已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满10 个保单年度后,如果被保险人首次发生失能并经保险公司鉴定达到合同约定的重度失能状态,且该状态在自鉴定之日起 的120 日观察期内不间断持续的,自观察期结束后的下一个保单月度对应日(含)起,保险公司在每个保单月度对应日给付失能护理保险金,每次给付金额为鉴定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一百二十分之一,连续给付10 年,最 多给付120 次。最后一期失能保险金给付完成后,合同效力终止。
爱心人寿爱一生什么情况下不赔?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合同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7)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总结
爱心人寿爱一生在保障内容上划分的十分具体,是一款十分标准并且到位的重疾险,相信大家在购买这款保险后一定不会后悔,不过选择权还在大家手中,怎么选还是需要大家自己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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