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阳光e行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2021-05-17
阳光保险知识
阳光人寿阳光e行刚刚上市不久,了解的人还不是很多,那么这款产品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我们先来看一个保险拒赔的案例。

陈先生为了让家里的日子过得更好,所以便找了份兼职,白天一份工,晚上一份工,没想到由于过度劳累晕倒了,等送到医院,陈先生已经停止了呼吸。后经医生诊断,陈先生属于“猝死”。

因陈先生购买过意外险,爱人便拿着相关证明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可等到的结果是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理由很简单,“猝死不是意外”。对此,陈先生的爱人非常不理解,很明显就是突然发生的死亡,怎么不是意外呢?

过劳猝死可以说是因长期的疲劳而造成的,对当事人来讲,让自己的身体超负荷运转,任由耗竭而导致死亡,对于过劳猝死并不是因外来的突发情况造成,所以意外险不会进行赔偿。

保险肯定不是什么都能保的,但是很多人不理解,就认为保险是骗人的,其实在保险公司国家不可能有骗人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今天要介绍的阳光人寿阳光e行也是如此。

阳光人寿阳光e行是骗人的吗

阳光人寿阳光e行是阳光人寿推出的一款短期意外险,是在银保监会备案才上市的一款正规保险产品,不可能是骗人的。

而阳光人寿是国内十大保险公司之一,公司规模、注册资金、赔偿能力都是在国内排的上号的,实力雄厚,不可能推出骗人的产品,感兴趣的小伙伴是可以放心购买的。

如果有其他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咨询在线客服。

阳光人寿阳光e行什么情况下不赔

1.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一般意外伤残保险金、交通意外伤残保险金、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故意行为而导致打斗或被袭击、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

制措施;

(3)被保险人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猝死、因妊娠、流产、分娩(含剖腹产)、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

(6)被保险人因精神行为障碍导致的意外;

(7)被保险人因任何医疗行为导致的医疗事故;

(8)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9)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或寄生虫感染,但因意外伤害所致的伤口发生感染者不在此限;

(10)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2)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保险合同当时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当时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2.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1)“责任免除”1中列举的各项情形;

(2)各种原因导致的椎间盘突出(包括椎间盘膨出、椎间盘突出、椎间盘脱出、游离型椎间盘等类型)、椎管狭窄。

网小结

很多小伙伴在投保的时候对保障内容非常重视,看了又看,但是对免责条款却一带而过,其实这是不可取的。因为免责条款事关以后能不能顺利拿到理赔,所以也是必须认真关注的内容。尽管保险条款比较复杂、枯燥,但是多看一眼总没坏处,以免到时候被保险公司合法拒赔了也只能哑巴吃黄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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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i保定期寿险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阳光i保定期寿险:106种重症+50种轻症终身保障,赔付高达8次,赔付金额高达520万!轻重症双豁免!那么阳光i保定期寿险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阳光i保定期寿险是骗人的吗?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人寿)是于2007年7月由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准筹建,由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于2007年12月17日成立的全国性专业寿险公司,注册资本金23亿元人民币,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一切人身险业务的全国性保险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标志着阳光保险集团已拥有阳光财险、阳光人寿两家全国性保险公司,产、寿险综合经营平台完成搭建,阳光保险在业务领域产寿两翼格局已经形成。

阳光人寿保险成立以来发展势头良好,公司价值不断提升。自2008年起连续三年缔造同期开业公司新单期交标准保费和规模保费纪录。截至2010年12月底,阳光人寿年度保费收入突破150亿元,达到151.69亿元,位列59家寿险公司第九位。阳光人寿已有23家分公司开业运营,三四级分支机构300余家。

可见,阳光人寿是一家有实力的公司,而阳光i保定期寿险也不是骗人的。

阳光i保定期寿险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阳光臻悦重疾分红型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本文介绍了阳光人寿是不是正规保险公司?还有他们最近新推出的“阳光臻悦保险计划”是不是骗人的,阳光臻悦重疾分红型什么情况下不理赔?

阳光臻悦重疾分红型是骗人的吗?

答案:当然不是。

阳光臻悦保险计划是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的,该公司是经原保监会批准同意后于2007年12月17日成立的,至今有12年历史了。

截止2019年第二季度,阳光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99.64%,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8.14%,最近一期的风险综合评级为B级,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是一家正规且靠谱的保险公司。

阳光臻悦保险计划也是经过保监会审核备案的新产品,是正规的保险产品,有需要的客户可以放心投保。

阳光臻悦重疾分红型什么情况下不赔?

一、主险合同: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二、附加险合同: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轻症重疾或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轻症重疾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以及轻症重疾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6、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轻症重疾或重大疾病的,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本附加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轻症重疾或重大疾病的,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50倍保额!阳光人寿爱随行畅行版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阳光人寿爱随行畅行版是一款最高可赔付50倍基本保额的产品,那么这款产品会是骗人的吗?在什么情况下不赔呢? 阳光人寿爱随行畅行版是骗人的吗

阳光人寿爱随行畅行版是一款意外保障比较全面的两全险,是经过银保监会备案才上市的正规产品,由国内十大保险公司之一的阳光人寿承保,不会存在骗人的情况,感兴趣的小伙伴都是可以放心承保的。

为什么会有人认为保险是骗人的?很大程度上还是因为保险理赔纠纷,但是其实保险理赔也没有那么难,看看今年上半年各大保险公司的理赔数据就知道了。97%的平均理赔率可不是吹的,有个别的公司甚至达到了100%,也就是说绝大部分小伙伴都顺利拿到了理赔款,所以说保险是骗人的这是站不住脚的。

如果有其他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咨询在线客服。

阳光人寿爱随行畅行版什么情况下不赔

1、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其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保险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2、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一般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自驾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租赁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航空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公共电梯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8种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险人故意行为而导致打斗或被袭击;

(8)被保险人醉酒;

(9)被保险人猝死,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腹产)、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

(10)被保险人因精神行为障碍导致的意外;

(11)被保险人因任何医疗行为导致的医疗事故;

(12)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13)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4)被保险人违反有关管理部门安全驾驶或者承运部门安全乘坐的相关规定;

(15)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未经年检合格、非法改装、拼装、已达报废标准、盗抢等非法车辆或营业性车辆;

(16)被保险人驾驶超载机动车,因车辆超载引起的意外事故而遭受的伤害。

发生上述第2、(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保险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2)至(6)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7)至(16)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自驾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租赁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航空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公共电梯意外身故保险金,8种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按保险条款规定给付其他身故保险金。

发生上述第2、(7)至(16)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一般意外全残保险金,自驾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租赁车意外全残保险金,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航空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公共电梯意外全残保险金,8种重大自然灾害意外全残保险金和其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国庆出行必备!平安人寿平安行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平安人寿平安行悄悄上市,知道的人还不多,那么这款产品会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平安人寿平安行是骗人的吗

当然不是骗人的!平安人寿平安行是由大名鼎鼎的平安保险承保,是一款短期意外险,可以保障意外伤残、意外医疗、第三者责任、旅行期间家庭财产损失等责任,是一款保险范围比较广,保费比较低的产品。经过银保监会备案才上市,在正规渠道都可以购买,不存在骗人的情况。

如果有其他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咨询在线客服。

平安人寿平安行什么情况下不赔

在买保险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可能会遇到一些拒赔的情况,比如以下两种:

A君,男,38岁,给自己的老娘买了一份保额50万的意外险。

后来老娘心脏病发,意外猝死,B君找保险公司要钱,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是猝死不是意外。A君纳闷,天底下还有比猝死更大的意外吗?

B君,女,24岁,打乒乓球不慎扭伤右脚,住院花了小1000。

拿自己的意外险去报,却弄丢了医院的诊断报告和发票原件,保险公司死活不给报。B君心里委屈,保险公司难道一点变通都没有吗?

同样是保险,为什么都不赔?

因为保险也不是什么都保,猝死更多被认为是由疾病造成的,而理赔资料缺失更不可能保。所谓空口无凭,如果人人都说自己在医院花了多少钱就可以报销,那么保险公司还不分分钟倒闭?

那么保险公司今天要说的平安人寿平安行呢?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伤残、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导致的伤害;

(8)被保险人因药物过敏或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10确定)导致的伤害;

(9)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10)猝死;

(11)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合同及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保险合同同时终止。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461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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