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真心真意全能版是一款返还型定期重疾险,提供110种重疾、50种轻症、14种特定疾病额外赔付,还有身故和高残保障,自带轻症豁免,满期有返还,还可附加投保人豁免。
光大永明真心真意全能版保什么?
光大永明真心真意全能版重疾险是由光大永明人寿承保的一款返还型重疾险,产品组合形式为:光大永明真心真意(全能版)重大疾病保险+附加真心真意(全能版)两全保险,还同时投保光大永明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全能版)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年龄:0-50周岁
交费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险期间: 30 年、40 年、至 88 周岁、终身
等待期:90天
等待期内非意外原因导致患有轻症、重疾、、特定疾病、身故、高残,保险公司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意外导致的不受等待期限制。
保险责任:
光大永明真心真意(全能版)重大疾病保险
一、轻症疾病保险金
50种轻症,不分组,无间隔,每次确诊按基本保额的25%给付,累积可给付三次,每种疾病限一次;
原来只保障16种轻症,赔付比例只有20%,升级后的全能版,保障疾病更多了,赔付比例也更多了。
二、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首次确诊轻症可豁免余期应交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原来没有自带轻症豁免,需额外附加,全能版轻症豁免的增加让该产品变的更合理。
三、重大疾病保险金
重疾110种,确诊按基本保额给付,限一次;
重疾由原来的70种也增加到了110种。
四、特定疾病保险金
14种特定疾病,确诊后在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基础上额外按基本保额的50%给付;
特定疾病由原来的5种增加到14种,扩大了保障范围。
光大永明附加真心真意(全能版)两全保险
五、身故/高残保险
不幸身故或高度残疾,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赔付。
六、生存保险金
保30年,满期返还130%保费;
保40年,满期返还140%保费;
保至80终身或终身,75岁时返120%保费。
光大永明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全能版)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人豁免:投保人确诊重疾、轻症、疾病终末期、身故或高残,都可免交后期保费,还可以返还附加豁免合同的所交保费,更加人性化了。
光大永明真心真意全能版怎么样?
光大永明人寿是光大集团旗下的保险公司,由光大集团(国有)、加拿大永明人寿(外资)、中兵资管(国有)、鞍山钢铁集团(国有)4家股东出资设立,注册资本金54个亿,成立于2002年4月。
光大永明真心真意全能版重疾险是由光大永明人寿承保的一款返还型重疾险,产品组合形式为:光大永明真心真意(全能版)重大疾病保险+附加真心真意(全能版)两全保险,还可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
光大永明真心真意全能版0 至 50 周岁可投保,保险期间有 30 年、40 年、至 88 周岁、终身4种可选;
具体保险责任如下:
110种重疾保障:确诊赔付100%保额
14种特定疾病保障:确诊赔付150%保额;
(18岁前6种:白血病、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川崎病、严重心肌病、严重癫痫、严重手足口;18岁后含白血病、肝癌、胃癌、肺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前列腺癌)
50种轻症保障:确诊赔付25%保额,累积3次;
轻症豁免保障:被保险人确诊轻症豁免保费
身故/高残保障:按基本保额赔付
满期生存金:保30年,满期返还130%保费;保40年返还140%保费;保至80终身或终身,75岁时,返120%保费。
分析:
光大永明真心真意全能版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的40种重疾、34种轻症、9种特定疾病保障,轻症赔付比例增长的5%,且还自带了轻症豁免,保险期间和生存金也相应的有所调整。这些调整可以说是较大的提升了该款保险的竞争力,保障更全面,赔付比例也更高,特别是轻症豁免这块的增加绝对也是很有必要的。
这款产品还有一个很大的优势:14种特定疾病可以额外赔付50%保额,包含少儿高发重疾与成人高发重疾,如、白血病、肝癌、肺癌、乳腺癌这些都是发病率相当高的恶性肿瘤,把这几种癌症的保额加高,是很有意义的。
在有一点,光大永明真心真意全能版还可以附加投保人豁免了,投保人确诊重疾、轻症、疾病终末期、身故或高残,都可免交后期保费,还有一大特色是,还可以返还附加豁免合同的保费哟,虽然可能不多,但是苍蝇再小也是肉嘛(没错小编就是这么抠)。
最后,这个产品的形态也需要重点说一下:两全险+重疾险的组合实际上就是我们平时说的返还型重疾险,这种产品的特点是储蓄有余,杠杆不足。过分强调了产品的储蓄功能,导致整体保险组合保障功能较弱,杠杆偏低。,如果只是单纯的想要获得健康保障的,建议不要附加两全,单纯的疾病保障会大大提高保险的杠杆(较少的保费获得较大的保障);如果实在喜欢返还产品的,你开心就好。
当然不是!
光大永明真心真意全能版是一款由光大永明人寿承保的终身重疾险,符合承保条件;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综合性人寿保险公司。主要由光大集团控股,中国光大集团是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创办于1983年5月,现已发展成为以经营银行、证券、保险、资产管理等业务为主的特大型企业集团。光大永明人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325.71%,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316.53%,据了解,这两项指标在行业排名均处于前列,远远超过保监会下限规定,是家正规靠谱的保险国寿,投保人可放心投保。
光大永明真心真意全能版怎么样?
保障期限:30/40年/至88岁/终身
投保年龄:30天-50周岁
缴费期限:10/20年交(可选择年交/半年交/季度交/月交)
等待期:90天
光大永明真心真意全能版保什么?具体保障如下:
一、主要保障内容
1、110种重疾保障:不分组,间隔期一年以上,赔3次,按基本保额给付;
2、 50种轻症保障:不分组,无间隔期,赔3次,每次按基本保额的25%给付;
3、 特定疾病保障:6种少儿特疾,9种成人特疾,被保人患了特定重大疾病,可额外赔付50%保额;
4、 身故/高残保险金: 若被保人不幸身故或高度残疾,赔付100%保额;
5、 生存保险金: 被保人在保险期间未发生重疾理赔,且保险期满时仍生存,可领取生存保险金;
6、 豁免条款:被保人轻症可豁免,可选投保人重疾可豁免。
这些保障内容有什么特点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二、轻症保障分析
高发轻症覆盖面广,十种高发轻症中,只有冠状动脉介入手术没有被保障,由此看来,真心真意全能版的轻症保障使比较好的。
另外,由于轻症没有统一的疾病种类标准,因此,高发轻症的覆盖率越高,赔付率也会越高。
但是轻症赔付额只有25%,是比较低的,现在一般的重疾险轻症赔付在30%以上。
三、特疾保障和返还保费
特定重大疾病可以额外赔付50%保额。
比较高发的特定重大疾病都有,如白血病、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肝恶性肿瘤等。
返还保费:保30年和40年,满期额外有返还
光大永明真心真意全能版什么情况下不赔?因下列第 1 项至第 9 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有本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重
大疾病”、“特定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各项保险金的责任,且不承担豁免保险费
的责任:
1. 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
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驾驶
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不包括由输血或输液而感染艾滋病病毒、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
陷病毒(HIV)感染和器官移植导致的 HIV 感染;
9.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有本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重大疾病”
或“特定疾病”的,本合同终止。若您已交足 2 年以上保险费,被保险人生存的,我们
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向被保
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 2 项至第 9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有本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重
大疾病”或“特定疾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将于收到下列证明材料后 30 日内向您
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选择保险期间为30年或40年的,满期返还已交保险费的同时,还分别额外返还已交保险费的30%或40%。
小沃分析:和同类的返还型重疾险相比,真心真意全能版重疾险有一些优势:
1、有特定疾病额外赔付;
2、如果选择保至88岁/终身,返还保费后仍然承担重疾、轻症、身故/高残的保障责任。
但是,缺点也很明显:
1、保费贵;
2、只返还一定比例的保费。
个人不建议考虑这类返还型重疾险。
这类返还型重疾险的本质是:我们多交了许多保费,保险公司拿去进行理财,几十年后才把其中一部分返还给我们,且收益并不高。
所以,综上所述,光大永明真心真意全能版可以投保。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又推出了一款新品——增利宝庆典版终身寿险(万能型),这款产品什么人可以投保?又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小编将在文中一一解答。
光大永明增利宝庆典版投保规则
产品条款:光大永明增利宝庆典版终身寿险(万能型)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保费支付:一次性支付、追加保费、转入保费
光大永明增利宝庆典版犹豫期
犹豫期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考虑的时间,在这个期间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光大永明增利宝庆典版的犹豫期为15天,若投保人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将在扣除10元工本费后无息退还已收全部保费,合同自始无效。
若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就要扣除相应的解除合同费用,只退还部分现金价值,这样就得不偿失了,所以投保人一定要注意看清条款,若发现与需求不符,尽量在犹豫期内解除合同。
光大永明增利宝庆典保单贷款
在合同有效期内且在犹豫期满后,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单借款,投保人提供的借款材料及借款额度经保险公司同意后,向投保人发放保险单借款。
累积借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合同当时个人账户现金价值净额的80%,每次借款期限最长为 180 天。在保险单借款期间,将按保险公司公布的保险单借款利率计算保险单借款利息。
光大永明增利宝庆典收益人指定与变更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在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做出批注或附贴批单,但投保人变更受益人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变更受益人的行为无效。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1)、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最高续保年龄85周岁;
(2)、保险期间:1年;
(3)、交费方式:年交;
光大永明至享安康等待期您为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或间断续保本保险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生效日起 30 日(含)内为等待期,您为被保险人不间断续保本保险的,无等待期。
若您为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或间断续保本保险时选择了 眼科医疗保险金责任,被保险人因疾病需要接受眼科治疗的,眼科治疗等待期为 90 日(含)。
若您为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或间断续保本保险时选择了 F.牙科医疗保险金责任,被保险人因疾病需要接受牙科治疗的,牙科预防性治疗及基础治疗等待期为 90 日(含)、牙科重大治疗等待期为 180日(含)。
光大永明至享安康理赔资料若被保险人符合医疗费用保险金给付条件时,医疗费用保险金申请人需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并凭下列证明材料向我们申请理赔:
1、本合同;
2、医疗费用保险金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见释义47)。当医疗费用保险金申请人为监护人时,
还须提供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证明文件。境外责任索赔时,若受益人与被保险人非同一人,应提交
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我们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门诊急诊病历、住院病历、医疗原始发票、费用清单、
处方;
4、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接受治疗,还需提供护照或其他出入境旅行证件、签证;
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新华人寿荣华世家终身寿险等待期
新华人寿荣华世家终身寿险等待期为180天,在等待期内因疾病原因身故或身故全残,保险公司按实际交纳的保费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新华人寿荣华世家终身寿险犹豫期
新华人寿荣华世家终身寿险为15天,在此期间,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保险公司自合同解除之日起10日内在扣除工本费后退还所交纳的保险费。
若投保人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保险公司退回现金价值,投保人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所以投保时一定要认真审查合同。
新华人寿荣华世家终身寿险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1-6项情形之一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或在第7项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第2-6项情形或在第7项期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新华人寿荣华世家终身寿险如实告知
订立合同时,保险公司会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条款内容。对合同中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保险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将在投保单、保险单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明确说明的,该免除保险公司责任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险公司会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 30 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不退还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将退还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保险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谨慎购买保险,要从认识保险的专业名词开始。只有懂了这些专业名词,你才能理解条款所约定的事项。我们今天要来谈的是两个很接近的词语:等待期和犹豫期。
等待期又称免责期或观察期,是健康类保险的特有条款。指健康保险中由于疾病、生育及其导致的病、残、亡发生后到保险金给付之前的一段时间。健康保险的保险合同在“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条款中一般都要加上“等待期”的约定,时间长短不一,短的只有3-5日,长的可达90日,比如疾病保险大保单中都明确规定,“被保险人子自患病之日起,直到约定的等待期间届满以前,不能从保险人处获得任何给付。
例如您购买了一份住院健康保险。根据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规定,免责等待期,一年期住院健康险为30天,重疾险为90天。这就意味着您购买此款保险后因疾病30天以内住院,是不受保险保障的,无法获得赔偿。而如果90天内患了重大疾病,也无法得到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保险公司免责期的期限规定是不一致的,最长和最短的有可能相差数倍。
同样,如果您手上有两份健康保险可以供您选择,一份的免责期为30天,一份为60天,那么您选择哪个呢?一般来说肯定选择30天的更为划算,特别是那些只保障一年的健康类保险,相当于您的实际保障期限前者为11个月,后者为10个月。
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后,有10日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如果投保人认为该保险合同与投保人的需求不符合,可以解除合同,全额退保。保险公司一般最多只收取工本费。换句话说,犹豫期是给予投保人再决定和免责撤消的权利。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过了犹豫期退保,往往会按照正常的保单计算第一年现金价值,损失会很大,因为保险公司需要提取各种费用。
例如您通过保险代理人推荐,购买了一份住院健康类保险,年缴1000元。但是您拿到保险合同后,找朋友仔细研究了下,发现很多地方的报销是和自己已经有的社保有冲突的,认为不是很划算,于是想退保。那么在10日内您退保了,保险公司全额返还您1000元。而如果超过10日后退保,保险公司只会返还您现金价值部分,大概为400元左右,两者相差很大。
通过这个案例大家会发现,第一,犹豫期对于投保人来说是很有意义的,要退保,就要尽快,不然退保费用相差很多。第二,犹豫期里最重要的就是仔细研究保险合同,判断是否有不相符的需要退保。因此,活用犹豫期条款,可以让我们在挑选保险产品里更有余地,挑错了也不要紧,10天内赶紧退保就行。所以我们要活用免责期规定,挑选免责期最短的健康险购买。同时免责期内保险事故是不赔偿的,因此对于健康来说,早投保比晚投保好,身体健康时候投保比身体不健康时候投保好。
在合同有效期内,可随时申请解除合同。保险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合同终止。为了让能够更清楚地了解相关的保险条款和内容,以及有更多的考虑时间,自签收合同次日起(含该日)15天内为犹豫期。
一、若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将于收到本条第三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并扣除10元工本费后无息退还已收的全部保险费,合同自始无效。
二、若在犹豫期后要求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在收到本条第三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后30日内向退还合同终止时的保险单现金价值。
三、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合同;
2.解除合同申请书;
3.的有效身份证件。
特别提示和说明: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受到一定的损失。
光大永明华欣人生的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自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到期未支付保险费,每个保险费到期日次日起(含该日)60天为交付保险费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但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将扣除未支付的保险费。如果在宽限期结束时,仍未支付保险费,则自宽限期结束的次日起合同效力中止。
特别提示和说明: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合同的中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同中止:
一、保险单借款后,合同现金价值净额为零时;
二、若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且在宽限期结束时,仍未付清当期保险费;
三、合同条款所列其他中止情形。
特别提示与说明: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合同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同终止:
一、申请解除合同;
二、被保险人身故;
三、因合同条款所列情形而效力中止,且在2年内未按【合同效力的恢复】条款办理复效;
四、合同条款所列其他终止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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