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重疾险的人现在什么感觉?你后悔了吗?

2021-05-17
重疾保险规划
买了重疾险的人现在感受如何?是心安了?还是觉得买买贵了?是庆幸自己没被坑,还是后悔买早了?弱弱的问一句,重疾险你买了吗?

有的人买了重疾险,感觉安心了

一些人是因为知道自己需要什么、需要多少,于选择适合自己的,把所担心的风险合理的转嫁,投保后自然觉得安心了;

但有些人也却是盲目的安心。

比如前几天遇到的W女士,跟同学一起买过保险,但买了什么不清楚,保多少也不晓得,只记得去年交了6k保费,要交30年。

拿来保单一看,不过19万保额重疾,附加了20万的意外,姑且不论其买的产品是否性价比过低。单从保额来看,W女士正常工作情况下一年收入近20万,年花销15万左右,试问假若发生重疾,收入中断,又要面对高额医疗花销,维持日常生活,19万的保额有多大意义,是否能够真的安心?

有的人买了重疾险,感觉很划算

一类是,买了没多久,就用到了。

最近两年遇到过几个买了不到一年就获得赔付的,虽然经历了病痛,但经济上得到了安慰,自然会觉得保险划算。

另一类,也是绝大多数的一部分群体,就是被误导而冲动消费。

投保时被洗脑,买的时候被告知“有病看病无病养老”、“安全还能有高收益”等,并因着各样的原因选择了相信所听到的这些话术。

但这类人群“觉得的划算”通常并不长久,大部分人甚至其家人或早或晚,会分辨出被销售时所听到的和事实的差距。劝所有抱着“划算”的目的购买保险的朋友趁早远离保险,保险的本质就是“消费品”——花钱转嫁风险

有的人买重疾险时,确实避开了某些坑

但同一个产品,一定会有说其好,与说其不好的两类消费者。只是不同的产品,这两类人群的比例大相径庭。

有些产品确实存在硬伤,之所以存活于这个市场,也确实因为市场大环境以及其销售手段导致的。如果能理性的看,识破销售套路,这类产品自然不会在可选列表之内。

但毕竟不是非所有的保险产品都有硬伤,而同时也不存在完美的保险产品。避开“坑”的最好方式,是明晰自己的需求,选择适合自己保障。

买了重疾险后悔的大有人在!

后悔的,常常是买错了的。这类朋友的主要特点,买的时候冲动消费,感性思维,产品导向,甚至不乏少数,买完了都不知道自己买了什么,保什么,只知道自己买过保险而已。结果某日,恍然大悟,发现买的不适合自己,于是悔不当初。

所以,为了不让自己后悔,买保险的时候请务必清楚自己最迫切的需求,结合自身经济实力,合理规划。

扩展阅读

什么是重疾险,现在了解也不晚


重疾险的创始人是Dr. Barnard,是一名南非心脏外科医学博士,从医超过50年,1983年开始从事重大疾病险保险业务,马里优斯医生发现很多人在实施了心脏移植手术后,部分患者及其家庭的财务状况已经陷入困境,无法维持后续康复治疗,为了缓解被保险人一旦患上重大疾病或实施重大手术后所承受的经济压力,他与南非一家保险公司合作开发了重大疾病保险。

重疾保险即重大疾病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等为保障项目。当投保人患有以上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就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投保人适当的的医疗费用补偿。

重大疾病保险是为防范重大疾病的风险而配置的非常重要的一类保险。被保险人一旦确诊保障范围内的疾病即可一次性给付相应保额的现金,帮助被保险人第一时间解决医疗费用问题及补偿因为罹患重疾导致的收入中断损失。

1、按照类型分类,重大疾病保险分为消费型和返还型两种。

①消费型价格便宜,但到期不返还保额。

②返还型到期或者身故可获得保额赔偿,故价格也较高。

2、按照保障期限分类,重大疾病保险分为定期和终身型两种。

①定期重疾险,保障期限为固定年限,例如20年、30年或者保障到60岁、70岁等,到期即不再享受保障。

②终身重疾险,顾名思义,保障期限为终身,即一辈子都享有这份重疾保障。

市面上的重疾险五花八门,首先是重疾种类的增加,从30种到50种,现在80-100种才是标配。然后是产品设计,“终身+一次重疾+多次轻症”成为重疾险设计的主流模式。那么,我们在购买重疾保险要注意什么呢?

先说在投保时,要对健康状态和年龄如实相告,不能隐瞒或者也虚报,要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以免理赔时发生不必要的理赔纠纷。

再说详细阅读保险条款。在购买重疾保险一定要了解自己享有的权益和应该履行的义务都有哪些,以免造成自身权益受损。

最后要保管好单证和票据。凡是与投保相关的单据都应该妥善保管好,如投保单、各种证明、病历、发票等。

重疾险你买对了吗?怎么买才能真的省钱?


很多人在购买重疾险的时候,都觉得保费太贵了,在这里我给你支个招,教你用更少的钱得到更高的保障。现代社会,每个人患上重疾的概率越来越大,很多人开始有了给自己买份重疾险来规避财富风险的意识。

而大家在买重疾险的时候,都会面临这样一个选择:是买1年期的重疾险,还是买长期型的重疾险。

所谓1年期的重疾险简单讲就是只保一年,如果来年要继续保障,就要续保再买。

而长期型的重疾险一保几十年,会有一定年限的缴费期,交完这么多年的钱,后续不用再交钱,就能一直保到约定的时间。

显然,我们看两者的区别的话,保障时间两者有很大的差别,从保费上来看两者差别也很大。

很明显,1年期的重疾险要比长期型的重疾险便宜很多,同样年龄的人去买同等保额的重疾险,长期型重疾险一般需要几千元,而1年期重疾险只需要几百元。

所以很多人就觉得,既然1年期的重疾险这么便宜,为什么我还要建议大家买长期型的重疾险呢?

问题就在这里了,因为1年期的重疾险虽然便宜,但你买了之后面对的问题其实更多,最后一算账,其实并不划算。

我们都知道,买保险年纪越大保费越高,因为每个人患上重疾的风险会随着年龄增长而增加。

而1年期重疾险的保费,每年都是不同的,都是随着来年续保时你年龄的增长而增加的。

现在我们觉得自己还年轻,看着1年期重疾险的保费确实是便宜,但一直买1年期的重疾险,我们每年交的钱就会越来越多。

等买到年老,交给保险公司的总保费肯定比长期型的重疾险多得多,这就不划算了。

其实保费逐年增加并不是什么大问题,因为你只要一直买,保障就会一直有。可是1年期重疾险最大的问题在于:一旦产品停售,你就不能续保了。

不能续保,就意味着这份重疾险你买不了了,相应的重疾保障也就没有了。想要继续重疾保障,只能买别的重疾险。

不过这个时候你还会遇到一个问题:还能不能继续买重疾险。

如果这个时候你的身体出现一些问题,比如三高,那肯定是买不了重疾险的。

又或者,你买的1年期重疾险停售后,你刚好已经60岁了,那就超过了重疾险的购买年龄,想要再买其他重疾险就没有机会了。

所以,对绝大部分人来讲,买重疾险一定要买长期那种,而不是买1年期那种。那是不是1年期的重疾险就完全没有用了呢?

也不是,1年期重疾险比较适合两种人。

第一种人:刚出来工作手头比较紧张的年轻人。

由于手头比较紧张,确实可以买1年期的重疾险,用来过渡工作初期经济较为艰难的阶段。

不过等到自己经济稳定了,我建议你还是要做长远的打算,直接购买长期型的重疾险。

第二种人:想增加重疾保额的人。

有些人已经有了长期型重疾险,但最初买重疾险的时候由于手上资金较为有限,没有在一开始就买到保额符合自己期望的重疾险。

这种类型的人,可以通过购买1年期的重疾险,增加自己某一年龄段的重疾保障额度。

所以,1年期的重疾险只能满足短时间的保障需求,想通过长期购买1年期重疾险来节省保费的人,很可能到最后反而要付出更多的保费,还要承担后续自己可能没资格买重疾险的风险,最后连重疾保障都会缺失。

买保险是件需要长远考虑的事情,想要保障长久还省钱,其实还是要买长期型重疾险。因为长期型的重疾险每年交的保费都是固定的,越早买的话需要交的保费也越少。

而且长期型重疾险只要交20年、30年的钱,就能一直保到70岁,甚至是终身,也就是说我们可以用小部分的钱换取长时间的保障。

就算中途这份重疾险停售了也不用怕,因为我们跟保险公司约定的保障期还没结束,保障就都还在。

综合来看,选择长期型重疾险,才是最省钱、最有保障的买法。

20元航空保险你买了吗?你了解吗?


航空意外险是保险公司为航空旅客专门设计的商业险种,一旦发生意外旅客可持保单到保险公司索赔。近日,多地下起大到暴雨,航班延误、取消几乎成了“家常菜”。在候机、改签的无奈中,有旅客发现,20元一份的航空意外险其实还能为天气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等情况买单,但许多旅客对此并不知情。

20元航空意外险有些公司可赔飞机晚点

上周,市民朱先生从网上预订了7月8日的国航CA1238航班机票,由山西运城回北京。航班原定14点59分起飞,但因为北京下大雨,该航班取消,航空公司为旅客改签次日另一航班。从始至终,航空公司未提醒旅客可利用20元的航空意外险找保险公司索赔。朱先生回忆,在国航官网上订票时顺带购买保险,也未见相关提示。

要不是听同机旅客提了一句,他还真不知道有这项“福利”。朱先生上网查询电子保险单,发现这份航空意外险内容丰富,一份为中航三星人寿保险公司的“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B款”,项目为“航空意外身故、残疾”,赔付金额60万,保费20元;另一份为太平洋保险公司提供的“航空旅程综合保险”,项目为“航班延误300元/4小时,8小时以上最高赔偿600元;行李延误、丢失500元/8小时,最高赔偿1000元;航程取消300元。保费0元”。

20元航空保险:只需登机牌及航班延误或取消证明即可理赔

朱先生致电太平洋保险公司时,被告知以他的情况确实可以理赔,只要有登机牌及航空公司开具的航班延误或取消证明即可。

意外险销售人员没有特别提醒航班延误可享受赔偿

记者发现,在首都机场综合服务台购买意外险时,销售人员只提及人身伤害会赔付,但没有特别提醒旅客航班延误等也可享受赔偿。而在部分保险公司的官网上,在涉及航空险的条款介绍中,延误险作为附加险种,或一句话带过或被置于不显眼的地方,一般消费者很难一行行读下去,发现这项规定。

航班延误的赔偿机制有待完善

昨天下午,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日已关注到这一现象,正向各相关保险公司调研了解相关情况。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认为,保险公司应当诚信经营、充分告知,以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比如通过醒目的字体或其他形式提醒消费者注意到与自己权益相关的重要条款。不过,更重要的是航班延误的赔偿机制有待完善,这里的主体除了保险公司,还包括承运方航空公司,如通过更科学地调配航班减少延误,制定更具体的承担民事赔偿细则等。

20元航空意外险——相关资讯20元航空意外险能补偿航班延误? 只限少数保险公司

近日,一张两名空姐跪拜祈求航班“正点”照走红网络,这种带有恶搞性质的举动,恰恰反映了如今航班的延误已成常态。与此同时,一条名为“20元航空意外保险能赔延误”的信息也在微博上传开,引发网友热议。许多乘客在乘飞机时,都会花20元购买航空意外险,这份保险真能赔偿因飞机延误造成的损失吗?昨日,早报记者经过调查发现,航意险补偿航班延误的说法并不准确。

重疾险的合同条款你看懂了吗?教你快速读懂重疾险


这一期主题,分享一个我一直用的看懂「重疾险条款」思维模型,这是我在看保险合同条款中的思维化运用,无论小白也好,还是对保险有了解却无从下手的手来说,都是一个很好的思维工具,我把复杂的保险条款,思维模型化给你看,它能解决你大部分问题。 重疾险的起源之谜

绝大部分人对保险的认知还是比较浅显,不同种类的保险具有不一样的功能,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为什么我买的保险这不保,那不保的?」买错了嘛,没为什么,要么条款坑了你。

来,给你们说说重疾险的故事吧,缓解大家对保险的不友好感觉。

重大疾病保险是一位南非医生发明的,他叫伯纳德,他和他的哥哥是世界上首例实施心脏移植手术的医生,也就是说,他们代表了当时世界最先进的医疗技术。

这老头说过的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

我们需要重疾险,不是因为我们会离去,而是因为想好好活。

有很多得了重病的人,他们虽然活着,可在财务上已经死了!

——重疾创始人 Dr.Barnard

当谈道创立重疾险的初衷,Dr.Barnard这样说:

我来自南非,是一名医生。我从事医生这个职业超过50年了,我还曾经担任南非国会众议院议员长达9年,从事重大疾病保险业务也已经有22年的时间,谈谈当时的设计初衷。

谈谈我当初设计重大疾病保险的初衷吧:

我的一个病人:她是一位34岁的女士,这位女士有自己的事业,离过婚,还带着两个孩子。我们在她的肺部发现了癌细胞。通过手术,我们切除了癌细胞肿块,接下来两年,这位女士回去依旧工作,在此期间,她的癌细胞向另一片肺叶转移。

两年后,她再一次来到我的诊所,从她的眼神中,我再一次感受到了死亡的讯息。她呼吸急迫,脸色苍白毫无血色,眼神中布满了对死亡的恐惧。

她还在工作,她需要为孩子们留下积蓄,为他们赚足汽油费,房租还有教育基金。两个月后,她去世了。她生前购买的人寿保险获得了赔偿。为什么?为了照顾她的孩子们,为了给他们更多的保障。

我们失去了她,她本可以在确诊后和孩子们分享更多的时间,可是她却需要挣更多的钱。

这些使我陷入了沉思,我还能举出上百个这样的例子,他们确诊之后获得了治疗,活了下来,可是他们在财务上却“死”了。这就是我们越来越需要面对的难题。

这件事深深的触动了我,作为医生我可以救治病人,甚至可以延迟和挽救病患的生命,可我却不能解决病患因为缺钱而放弃治疗。

因此,我当时就产生了设计一种保险产品,它能够解决病人在被确诊重大疾病的时候能够获得一笔保险金来作为治病的费用,而不是到身故以后才获得赔偿,那样对于病人治病无济于事。

Dr.Barnard当时的想法,今天还在延续着,只不过大部分人还没完全能够意识到,意识到的人,又是被人为给不断地误导,就是你们说的保险,都是骗人的。

如果纯粹的说保险,这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随着社会发展就有了合同的经济契约,契约规定什么。不规定什么,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如果模棱两可的内容,在目前的《保险法》中是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当然,这也是防止投保人的「为所欲为」,其实是一把双刃剑。

现实中骗保行为也比比皆是。保险公司毕竟是商业机构,当然是要赚你钱的,那怎么办的?就在条款上做文章,保什么,给到你了,但又通过条款内容限制了,有些关键的都限制了,那这一份保险就是没啥诚意,我将我看保险条款内容简化成一个思维模型,让你们迅速的去审视一款保险产品是否值!

读懂重疾险条款思维模型

不管是什么种类的保险,我拿到的第一件事就是看,责任免除,说白了就是不保什么,在重疾险中,我们常见的责任免除条款就是这些,看看有没有一些苛刻的免除责任条款,如果有免责条款比较苛刻,那这一份保险我直接就不会去看它,特定用途除外。

1、责任免除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八、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合同中约定的疾病除外);

以上的免除责任让我比较在意的是第六点,但基本上重疾险都有这一条,在寿险中,类似这样的条款就得注意了。毕竟这种事不是人为能控制的。

2、保险责任——给你啥,又拿回了啥?

保险责任你就这样理解,一份经济契约,哪些东西是能给到你的,这个给到你是不是有条件?什么样的条件,是套路满满呢,还是比较有诚意。

这个就是重疾险的核心因素,外行比价格,看品牌,内行分析具体内容。大多数人的逻辑是,反正我也不懂,大品牌的东西肯定值得买。你做出怎样的购买行为,我管不着,但是带你们来分析一下,总比道听途说来的强。

保险条款规定的疾病种类,相应疾病,以及达到某种状态或进行赔付,这些说的都是清清楚楚的,相反误导的人越描越黑。

2006年,因友邦保险的「不保病只保死」事件为导火线,之后不断发酵,6名投保人起诉了友邦:「友邦的重疾险在诊断方法和治疗方法上有很多的限制,这就意味着,你光得了合同规定的病是不行的,还得按他们的要求诊断和治疗,否则免赔!比如可以做微创手术的非得开胸,癌症手术无价值的,非得动手术。」这件事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最后是6名投保人胜诉告终,至此监管部门意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

2007年就出台了《重大疾病保险定义和使用规划》,规定了重大疾病保险必须包含25种疾病,这25种疾病的条款内容都是一样的。

虽说相应疾病的内容的定义都是一样的,但在一些疾病的时间上做了限制,「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和「语言能力丧失」有些产品有限制,有些产品是没有这样的限制的,所以大家购买的时候,尤其给孩子购买的时候要看清楚。

一到官方没被定义的「轻症」,那就区别就大了去了。12种常见的高发轻症,是在行业内比较认可的也有统计数据支撑的,可以给大家做个参考,但是,我经常会遇见一些「杠精」抬杠的,争辩官方没说的,这个不准确,那我就放在这里供你们自己端详咯!

关于恶性肿瘤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点,恶性肿瘤俗称癌症,它可以包含N多种癌症,有保险产品把他拆分多种疾病来凑数,还不是欺负消费者不懂,当然有些保险公司也会在一些产品上凑数,换个名字,其实是同一种病。

这些保险我在筛选保险产品的时候,缺斤少两的一般直接PASS掉的,因为市场上有比这些好,当然我也会看看保险公司的品牌做一个全面分析。

说完了有规定的,那在说说,疾病种类,少而全,疾病种类没有缺斤少两的基础上,在追求多,不管哪家保险公司除去25种基本重大疾病定义外,其余的区别就大了。所以我不喜欢做保险的评测,一般都是分析解读为主,保险评测也只是障眼法,很多都是表面上比比价格,罗列了一大堆,对别人来讲又是选择困难症再现,核心问题没有解决。当然从另一方面来说,有哪些产品。我偏向于解读核心观点。

作为一个数码产品的爱好者,我知道之前很多家评测机构,有的做的很好,但生存艰难,有的风生水起。收了对方的费用。就像是保险产品一样,没有完美的,有的有优劣,只是我在这些产品里找到,比较有诚意的,或侧重的。举个例子吧,糖尿病对现代人来说也很常见,有的保险产品在Ⅰ型糖尿病的条款定义上比较宽松,获赔的几率大点,全面审视一款产品。我不喜欢挑一项不好的,去挑的产品的刺,而且还是车轮战,这样的对比产品也毫无意义。对我来说也是今后要做保险野生内容的方向。

其他条款内容

作为重疾险来说,核心的东西就是以上的内容,其他的就是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一些基本信息、年龄、岁数这些有没有填错,一般不会。

在保险产品中还有一点就是等待期出险了,有的保险产品连保费都不退还的,这点就比较坑了,有的只退现金价值,这个非常的低,也是比较坑人。

总结

重疾险的核心内容就是我给大家分享的这几项,其实你掌握这几项,那一款合适的保险产品你就能选出来,这是一份极简看懂重疾险条款指南。如果你有其他的问题,可以告诉我。

总之你记住这么几点,病种少儿全,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环境的变化,疾病也是会变化的,癌症就是逐渐高发,并不代表25种官方定义的疾病不会随着变幻,在全的基础上在追求多,适合自己的。

不管别人夸自己的产品多么的好,你一定要让他指着条款给你看,这个东西是给到你的。为什么有些推销员嘴里说的很好听,实际拿到条款一看,根本不是他说的那回事,或者与条款内容严重不符的。这样能给你一个参考。

大众人身意外险“骑行天下”你买了吗?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1995年元月在上海注册成立的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公司由史带保险和再保险有限公司(Starr Insurance & Reinsurance Limited)、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车工业销售有限公司等29家中、外资企业投资建立。现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4.325亿元人民币。公司主要经营各类财产保险业务、再保险业务和资金运用业务。人身意外险即综合意外险,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本文将为您介绍大众人身意外险产品“骑行天下”。

大众人身意外险的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

(一)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的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扣除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二)残疾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给付总额不超过保险金额。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给付比例最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残疾,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在《给付表一》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在《给付表一》所对应的残疾保险金。

(三)烧烫伤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二》)所列烧伤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对应的烧伤程度及下列约定给付意外伤害烧伤保险金: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伤和残疾的,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保险人仅按烧伤和残疾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即如残疾保险给付金额高于烧伤给付金额,仅支付残疾保险给付金额,反之,则仅给付烧伤保险给付金额;2.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烧伤保险金,即:后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应扣除前次已给付的保险金;前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保险人不再给付后次的烧伤保险金;3.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不同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但给付金额总数以保险金额为限。

大众骑行天下自行车意外保险计划投保案例

周林是一个专业骑行运动员,一直相为自己购买一份意外保险,但由于职业的特殊性,一直没有选到适合的保险产品。在今年3月份,周林经朋友介绍,购买了“大众骑行天下保障计划”仅花费了170元,在接下来的365天里,他可以享受到如下保障:1、如果因意外导致的的身故、残疾或烧烫伤,那么被保险人的家人可以得到1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2、如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身患疾病,保险公司承担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限额1万元);3、如因被保险人的行为造成的他人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费用则由保险公司来承担(限额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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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带骑行无忧户外保障计划

产品特色:

提供意外伤害、意外医疗、旅行财产、紧急救援等保障,专门针对骑行爱好者设计的保险产品,价格低廉,保险期限选择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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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459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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