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意外险的投保人是机构,如学校或企事业单位。据了解,临近寒假,部分中小学生有参加冬令营或组团出游的计划,活动的举办方通常以购买团体意外险的方式为未成年团员提供风险保障,以降低自身承担风险的责任。但此行为却与相关法律相悖。
《保险法》明确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这就意味着,学校或其他活动组办方无权为未成年的中小学生投保。
北京保监会相关人士解释,在法律上未成年的中小学生被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上述禁止性规定,旨在杜绝道德风险,并建议广大父母自主为未成年子女购买意外险产品,这样不仅可及时掌握子女所获的保险保障,且保险合同的法律关系明晰。同时,该人士还提醒,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时应注意保额上限。
据了解,保监会已有相关规定,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均不得超过10万元,但航意险保额不在这一限制范围内。
一些保险营销人员向家长们推销保险产品作为孩子的儿童节礼物,不少产品缴费期长、受益期远。保险专家提醒,孩子成长期最大风险是健康、教育,买保险应以保障为主,不宜购买带有投资性质的分红险、投连险等。
记者看到,目前市面上的儿童保险比较多,有中国人寿“一生无忧幸福相伴”少儿投保计划、新华保险“成长快乐”少儿保障计划、合众人寿“幸运金宝贝”儿童保障计划、阳光人寿“成长快乐少儿两全保险”等种类非常多,看得人眼花缭乱。
市民吕先生表示,他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寿险,儿童节前营销人员又推销一款针对儿童的保险产品,每年缴费3500元,连续缴10年,在孩子上大学、毕业、创业以及退休的当年,保险公司会分别返还一定的现金。若孩子活到80岁,以后每年保险公司会返还生存金等,直到保险账户价值归零。他表示,这样的产品是否适合给3岁的孩子购买?
未成年人不是不需要保险,关键问题是需要什么样的保险。业内人士指出,对孩子来说,遭受重大疾病、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的风险较大,应该首先考虑购买意外险、医疗险、健康险。一旦孩子在外遭遇摔伤等意外伤害,保险公司能报销医疗费用或者一次性支付理赔金,减轻家庭负担。其次,对孩子的投资应该主要在教育方面,例如为其购买学习用品、带其参观博物馆等,培养孩子成才远比购买一份投资型保险产品强。
太平人寿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人身保险产品主要分投资和保障两大类,纯保障的保险产品保费远远低于投资类保险。为了提高保费收入,保险公司、营销人员都极力劝说家长购买带有投资性质的保险,但这类产品缴费高、受益期远,不适合给孩子购买,儿童买保险应以保障为主。
从本月起未成人年的保额有所限定,有死亡责任的保额最高是10万,对于原来以健康险为主的国内第一家专业的健康险公司来说,也同样受到了规定,以前未成年人的保额可以高达30万元或是50万元,目前有死亡责任的保额也被控制在了10万元,那么对于孩子的保额到底如何来设计,有些客户咨询孩子的保障时,还是有的业务人员不负责任地按原来的规定设计,结果到客户签投保单后不能上交,给客户及公司或是自己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客户对公司的印象也打了折扣.
作为目前国内第一家专业健康险公司----PICC中国人保健康的几款产品可以弥补孩子保额不足的问题,<守护天使少儿重疾><守护天使少儿特定疾病><金生无忧个人护理保险>这三款产品可以为广大的未成年人的保障做补充,因为这几款产品保额可以高达30万,可以和所有公司的所有产品进行补充不受险种限制,而且守护天使这二款产品是一次交清保20年的产品,交费低保障高,针对所有的家庭都适用,针对0--15岁的孩子来说一保就是20年,等孩子18岁以后就可以增加成人的保障了,所以在目前未成年人保额受限的情况下为孩子增加这样的产品是最适合的.
对于未成人的家长来说,为孩子选择保险时一定要看清产品的保险责任及累计保额,因为目前未成人的保障是各家公司所购产品的有死亡责任的保额之和,要如实告知,如果不如实告知的话,在发生风险时保险公司不按累计保额赔付死亡险,所以不管是业务员还是客户都要了解所咨询保险的保险责任,搞清了再买对于自己或是保险公司都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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