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开始,在监管层的推动下多家保险开展对“休眠”保单的清理工作,对近期失效保单积极复效,有的保险公司还推出了复效全额免息的优惠政策。嗯,如果家里有休眠保单又符合复效要求,可以考虑一下,下面就讲一讲保单复效是怎么回事儿
一、所谓失效保单
保单如果扣款不成功,会有两个月宽限期,这时保单是有效的,及时缴足保费不影响保单效果,但如果两个月后还是未缴款,保单就会自动失效,一般需要在两年内申请复效,否则保单将会永久失效。这里有两个时间点:两个月和两年。
几种情况有可能造成保单失效:一是投保人因职业、工作、家庭住址等因素变化,没有及时与保险公司方面取得联系,而造成保单失效;二是投保人无力续缴保费;三是投保人耽误或忘记缴费日期;四是投保人因个人原因不准备续保,或打算选择其他替代性产品。
有人问两年内可以申请复效,是保单最后一次缴费起两年内,还是60天宽限期过了之后的两年内呢?应该是宽限期之后的两年内。
举个例子:
如果保单2013年12月25日生效,如果没有扣款成功次日起60日内为交费宽限期(即到2014年2月24日),60日未交费的即失效,失效之日(2014年2月25日)二年内可以申请复效,失效超过二年的为永久失效,不可申请复效。
二、保单复效有哪些额外条件
1. 保单复效后,有180天的观察期。观察期内因疾病出现的索赔保险公司不赔。
2. 保单失效而未完成复效手续期间,保险公司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
3. 保单复效后两年内自杀的不予理赔。
4. 部分客户申请复效时还要重新体检,健康状况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否则只能终止合同。尤其是健康险和养老险保单,复效时的体检是不可缺少的。
5. 申请复效时,客户必须一次性补交保险失效期间所欠的保费和利息。开头说到最近某些保险公司免息复效就是减免了这部分费用,可不是无成本复效哦~
6.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个人,且被保险人已年满18周岁,办理复效必须要被保险人亲笔签字。
三、保单复效划算吗?
如果发现有休眠保单,而且在复效期限内,是不是选择复效最划算了?其实吧,还真不一定。
因为保单复效好比重新投保,经过一段时间被保险人身体生活状况都有所变化,不一定能按照当初购买保险时的条件继续投保,经过体检保险公司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复效,或者是否需要提高年费才能复效。如果你觉得年费上涨之后这个保单就不合适了,不能同意就只能拒绝复效,退还保单现金价值了。
四、附加险重新计算观察期
一般来说我们办理了主险的复效会以为原来的保险条款都全部恢复了,但是有些附加险是保险期间为1年的短期险,不存在复效问题,相当于是附加险重新投保了,要从投保时起重新计算观察期,观察期内发生疾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两年内可申请复效
“沉睡”已久的保单,或许已被你遗忘在某个角落里,但如果真的一时需要起它来,又该如何?保单处于“休眠”状态,在对风险的保障方面已是“名不副实”,很多人或许就此放弃,但有保险公司人士提醒,对于失效保单来说,保障的功能并未完全灭失,如能掌握好时机对其进行复效操作,保障仍可还原,不建议投保人就此放弃。所谓保单失效,是指保单生效后,投保人未按规定及时缴纳分期保费且超过了宽限期,导致保单效力暂时停止。这时,保单进入“休眠”状态。
但这并不意味着保单就此“长眠”。一般而言,在保单失效的两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保单复效,即履行手续使保单的保障功能不受影响。如果超过两年未进行相关申请,保单则将永久失效。
放弃保单或损失更大
保险公司人士在此提醒,对于失效保单来说,保障的功能并未完全灭失,如能掌握好时机对其进行复效操作,保障仍可还原,不建议投保人就此放弃。最重要的是,保险的保障功能本就应该得到重视。保单复效的概念普及后,对于将来保险产品 ,特别是寿险产品的发展有好处。一些寿险保单缴费期长达一二十年,投保人如果因为种种原因中断,并且超过复效期使保单失效,损失的保障价值比投资的价值更多。
在消费者放弃保单的同时,如果失效保单未能得到有效清理,这笔“呆坏账”带来的不仅是投保人财务上的浪费,保险公司的管理成本和未来的产品设计都将因此受到影响。
养老保险是怎么回事?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部分组成。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还不发达,为了使养老保险既能发挥保障生活和安定社会的作用,又能适应不同经济条件的需要,以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为此,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部分(或层次)组成。
一、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按国家统一的法规政策强制建立和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企业和职工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退休职工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也称“退休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目前,按照国家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未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替代率确定为58.5%。基本养老金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
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它居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区别主要体现在两种养老保险的层次和功能上的不同,其联系主要体现在两种养老保险的政策和水平相互联系、密不可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由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单位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应选择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机构经办。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资金筹集方式有现收现付制、部分积累制和完全积累制三种。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费可由企业完全承担,或由企业和员工双方共同承担,承担比例由劳资双方协议确定。企业内部一般都设有由劳资双方组成的董事会,负责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事宜。
三、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由社会保险机构经办的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记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在有关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应按不低于或高于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以提倡和鼓励职工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所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本息一并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批准退休后,凭个人账户将储蓄性养老保险金一次总付或分次支付给本人。职工跨地区流动,个人账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随之转移。
养老保险是怎么回事,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于因某种原因单位或个人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视为欠缴。欠缴月份无论全额欠缴还是部分欠缴均暂不记入个人账户,待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补齐欠缴金额后方可补记入个人账户。职工所在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用期间,职工个人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所足额缴纳的费用记入个人账户,并计算为职工实际缴费年限。出现欠缴情况,以后缴费采用滚动分配法记账:即缴费先补缴以前欠缴费用及利息后,剩余部分作为当月缴费。职工由于各种原因而中断工作的,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也不计算缴费年限。其个人账户由原经办机构予以保留,个人账户继续计息。职工调动或中断工作前后个人账户的储存额累计计算,不间断计息。
养老保险是怎么回事?现在您应该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了吧,虽然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因此,养老保险可以选择补,或者不补均可,只要交足最低15年即可。
买了新车,给车辆投保车损险时,车损险保额却要加上购置税,这让很多新车车主感到不理解,多数车主认为这样做不合理,而保险公司却表示,这是行业惯例。
近日,市民李先生购买了一辆新车,裸车价格为15万元,车辆购置税12820元,可买保险时,保险公司给他按照162820元的购置价计算保费。如此一算,自己的保额提高了8.5%。李先生气愤地说,这么算相当于购置税也买了保险,这不是霸王条款吗?
查询车损险条款,里面关于保险金额的3种方式中其中一项规定:“车辆投保时需按新车购置价确定,新车购置价包含新车价与车辆购置税”,许多车主并不赞同这样的做法。
新车首年投保必须如此
“新车在购买车损险时必须加上购置税,自2011年开始就是这样执行的,要不然在保险公司核保时核不过。”某4S店保险专员表示,以前新车购买车损险时的确是按购车发票价来计算,但去年开始都是按照“新车发票价+购置税”作为新车购置价来计算的。
而从太平洋保险、平安车险、阳光财险等多家保险公司得到的答复都是,“这是保险公司的统一规定,新车第一年投保车损险时,保额必须按‘新车发票价+购置税’之后的新车的总价格来计算。而车辆在第二年购买车损险的时候,就不必再包含购置税这一块,只需要按‘新车发票价’投保即可。”
通过调查发现,目前的确存在车损险以“裸车价格+购置税”来计算保额的方法,如果新车购置价提高,那么相应的保费也会随比率提高。车型价格不同,车损险保额含购置税对多数车辆保费的影响在几十元到数百元不等,而高端车的影响则比较大,几乎都超过了千元。
武汉人保财险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投保的新车购置价,保险公司都统一规定为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是行业通行的办法。太平保险相关负责人解释:虽然新车车损险保额中包含购置税,但理赔时,是根据保额进行比例赔付,对车主理赔没有影响。
新车购置价包含购置税在内(即“新车购置价=裸车价格+购置税”)这一规定,在各家保险公司的车损险条款中也有明确表述。在机动车车损险条款中看到,车损险关于保险金额一项是这样规定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按以下3种方式选择,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被保险机动车同类型新车的价格(含车辆购置税)。
(二)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
(三)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据了解,在2009年以前,各保险公司的系统参考购置价一般分为含购置税价、不含购置税价两种,新车购置价确定规则的不统一,也造成了车险市场的价格混乱。据了解,当时这种混乱主要表现在:一是容易造成同一标的的车产生不同的保额及保费,给投保人造成困扰,继而容易产生纠纷;二是部分保险公司会利用新车购置价确定尺度不一的现象,擅自降低车价、变相降费来进行价格竞争。此后,为逐步规范市场,随着各地陆续上线了车险信息平台,目前各地保险公司多采用一个名叫“精友系统”的第三方报价平台提供的价格办理,在此基础上,各保险公司以精友含购置税价格为计费基础,以使各家保险公司系统参考价一致。
医保卡里没钱是怎么回事?医保卡里明明有存款莫名的消失了该怎么办?
蒯女士来电反映:我现在辞职了,单位帮我买的社保截止到今年3月31日。前几天,我拿着医保卡去药房买药,被告知卡里没有余额,里面明明是有300元的啊!
本报热线:蒯女士是一家私营企业的员工,现在辞职了。
因为蒯女士辞职,所以公司为其的社保交付到本年的3月31日。“算算卡里应该有300多元了。”可是5月15日,蒯女士买药用医保卡,却被告知卡里没钱,且医保卡也由“城镇职工医保”被转成了“居民医保”,为此蒯女士很是疑惑。
带着疑问,记者咨询了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解释,蒯女士的情况很正常,因为她本人已辞职,公司不再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医保,所以她被转为居民保险很正常。他还介绍,医保采取“就高和不重复原则”,如果居民既有城镇职工医保又享有居民保险,居民只能享受较高福利的医保。
在问及医保卡内300元不翼而飞的问题时,该工作人员表示不可能存在这情况。他说,如果蒯女士想查明问题,可以带上医保卡到市人社局的大厅进行查询。
医疗卡(也称为医疗保险卡)是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和结算医疗费用的电子专用凭证。以北京市医疗保险卡为例,介绍医疗保险卡作用以及查询和补办方法。
医保卡如何使用以及使用范围(1) 医保卡可以再就医时候使用。首先,在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障卡,以现金交纳个人自付和自费费用,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其次,到诊室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再次,交费时,须将社会保障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和自费费用;最后,拿到结算单据后,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保卡。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在已开通持卡就医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须出示社保卡。未出示社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能支付。参保人员因急诊、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补换卡期间、参保后未发卡等情况就医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个人现金垫付后按原流程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2) 医疗保险卡的报销。持卡就医后,患者只负担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应报销的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保部门直接结算。持卡人遇到四种特殊情况,需全额现金垫付医疗费然后进行报销:一是急诊没带社保卡;二是进行计划生育手术;三是企业欠付医疗保险费;四是补换社保卡期间。
医疗保险卡余额查询需要查询医保卡的余额时候,可以关注社保卡政策和卡内的信息,可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查询,或者可到社保卡服务网点查询,还可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的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机使用电子触摸屏自助查询。
医保卡购买的比例是多少,公司买多少,个人买多少?
医保卡是由个人和公司共同承担费用,公司8%,个人2%。如果医保卡内的余额不足时,可不可以本人自己充钱使用,这样的消费适不适用医保卡的报销?医保卡建立时一次性有基本基金一百元,然后每个月划拨几十到一百元到卡上。不能由个人充钱。
医保卡使用与报销方法?
医保卡有三个作用,一是看门诊用来刷卡付费,二是药店买药,三是住院时出示有医保,然后住院费用自动划走(除去自付的部分,报销80%)。
近年来,社会保险中涉嫌欺诈、骗保的行为日增,给社保基金的安全性带来严峻挑战。目前,深圳市社会保险违法违规行为人监管稽核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如果涉嫌社保欺诈,很有可能会被加入深圳社保“黑名单”。可能还存有侥幸心理,奉劝有这些心思的朋友一定要注意了,因为一旦被加入深圳社保“黑名单”,很可能会影响个人诚信记录,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
深圳社保黑名单信息库
深圳市社会保险违法违规行为人监管稽核系统由业务部门案件登记、案件提请、分派案件、立案调查、审理报批、归档管理、进入受限名单库、跟踪监控、外部查询等框架构成,可灵活、便捷地处理各种不符合法律法规的骗保行为,震慑和警示潜在违法行为人,筑就社保基金管理的“安全隔离网”。
近年来,社保局制定了《深圳市社会保险涉嫌欺诈骗保行为人重点标识和参保跟踪监控管理规则》,对在社会保险征缴和待遇支付等环节,利用虚假资料、虚构相关条件、伪造相关材料等方式获取参保资格或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建立“黑名单”信息库,实行重点标识和进行参保跟踪监控的动态管理。实现对社会保险“黑名单”的备案管理。
深圳社保黑名单信息库的优点
一是实现了对社会保险“黑名单”的备案管理。市社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制定了《深圳市社会保险涉嫌欺诈骗保行为人重点标识和参保跟踪监控管理规则》,对在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待遇支付等环节以利用虚假资料、虚构相关条件、伪造相关材料等方式获取参保资格或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建立“黑名单”信息库,实行重点标识,进行参保跟踪监控的动态管理。
二是建立了对社会保险违法违规行为“事前预防”“事中中止”“事后惩处”的管理体制。已被纳入“黑名单”管理库的人员在深圳市办理各种社会保险业务时,系统将限制办理其部分业务功能或对社保部门进行提醒警示。对正在进行的涉嫌欺诈骗保行为,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将及时中止;对已遂的欺诈骗保行为,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将按程序分转至相应的流程进行查处。
三是实现了对社会保险“黑名单”制度的三级联动管理。对“黑名单”库的监督管理,实行社会保险稽核部门的市、区、站三级联动,实现监控流程运转有序、案件跟踪处理责任明晰。
四是大力促进诚信社会和公民诚信档案的建立。市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将社会保险领域的违法违规人员圈入“隔离池”,此类信息资料可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为促进诚信社会和公民个人诚信档案的建立打下扎实的基础。
万一被加入深圳社保黑名单会有什么后果
被纳入“黑名单”的市民在深圳办理各种社保业务时,监管稽核系统将限制他们的部分业务,并对社保工作人员给予提醒警示。如果诈嫌骗保的行为正在发生,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将及时中止涉案参保人的业务;若欺诈骗保行为已发生,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将分转至相应的流程,对涉案参保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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