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汇总,张燕:修改退休年龄的前提是改革养老制度

2021-05-07
保险是人生的规划

据《中国妇女报》报道,3月29日,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和国际劳工组织北京局在北京发布《退休年龄问题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显示,对现行职工差别年龄退休政策,有51.1%的被访者认为“不合理”,尽管女工人认为“不合理”的比例最低,但也达到36%。

退休年龄修改问题在今年的两会上也引发了热议,不少女性代表委员认为,应实行男女相同年龄退休。其实就在“两会”之前,全国人大称将充分论证、审慎研究女性退休年龄问题。可以把提前退休的选择权交给妇女,这样既可以体现国家对妇女权益的特殊保护,又可以逐步解决男女退休年龄不平等的问题。

应该说,随着“人口红利”的用尽,有关女性退休年龄的争论,不仅仅关乎男女退休年龄平等的问题,更关系全社会整个退休年龄的延长问题。

不久前,网上一项关于“你支持推迟退休年龄吗”的调查,20万网友参与投票,92%投了反对票。这个调查和全国妇联的调查看似矛盾,其实内涵一致,大部分劳动者不愿意延迟退休,但对于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和成功女性来说,希望延迟退休。这反映出不同阶层、行业的利益诉求差别。

对于社会中上层群体来说,本身就不必缴纳养老保险(或事业发展需要更多时间),而且工作时间越长上升的空间,获得收益越大,因此他们自然希望延迟退休。而对于一般的企业职工来说,延迟退休对他们显然不利。缴费时间越久,退休年龄越晚,对于他们来说显然就越不划算。实际上,之所以延长女性退休年龄,甚至整体性延长退休年龄问题屡被提出,一个重要原因来自于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随着生育率降低,人均寿命延长,工作一代需要供养的老年人越来越多。而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缺口相当明显,养老保险制度转轨的进程处于进退两难的状态。

而延迟退休年龄(包括提及较多的延长女性退休年龄),则可以增加养老基金的库存和供给。这一措施看似对于解决社会老龄化危机有效,但是却牵动着众多群体,必然要对现有的分配格局进行重组。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调整涉及太大,如果在未理顺和改革现有养老制度的前提下,随意出台新政策,势必对企业员工不利。

更要看到是,人口老龄化问题已经到来,劳动力的结构性短缺也已出现。如果等到“人口红利”消耗殆尽的时候再调整退休年龄,恐怕为时已晚。正是因此,需要早做打算,前提是必须改革现行养老制度,让企业和企业职工的个人负担减轻,逐步改革事业单位、机关单位的养老制度,实现全国统一的养老制度。

扩展阅读

退休年龄


对于职场人的人来说,养老保险便是退休以后所领的养老金,用于老年生活的保障。对于公务员等单位来说,便是退休金。不管是退休金还是养老金其实是一类,只是缴纳和领取的计算方法不同而已。

首先,不同职业的养老保险的缴纳方式是不同的。

目前主要有5类:

1.企业在职职工养老保险;

2.城镇非固定就业人群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3.农村居民的新农保;

4.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

5.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

其中,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的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实际上和企业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缴纳方式是一样的;城镇非固定就业人群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农村居民的新农保的缴纳方式是一样的;唯独公务员的缴纳方式不同。

公务员的养老保险:不用自己交,将由政府统一财政拨款帮助养老;企业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都需要交,单位交的比例较大;新农保:个人每年交一些钱到账户加上政府补贴,基础养老金按照政府规定领取。

其次,不同单位的退休年龄将如何呢?

1.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

正常退休:年龄达到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连续工龄(含折算工龄,下同)10年的应当退休。

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2、工作年限满30年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2.公司企业

由于公司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便根据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所以无论是私企、外企还是国企,退休年龄是一样的,男性60周岁、女性工人50周岁(管理技术岗位的55周岁),和上面的退休年龄一样。

这里要提醒一点,由于渐进式退休的影响,最终会达到男女性职工均达到65岁退休,所以到时候,我们的退休年龄便是一致的,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便有特殊的处理办法。

3.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者、农民工等

目前,这类人群的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同时这类人群可以参加的养老保险包括两类:社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新农保。

如果这类人群参加的是社保,那么在满足累计缴纳15年,达到退休年龄,便可按照规定领取养老保险;

如果这类人群参加的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新农保,由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新农保除了要求累计缴纳15年外,还需到年满60周岁(不分男女)才能按规定领取,所以对于女性来说,退休后还需再等几年才能领取。

最后,不同单位性质间养老金或退休金的差异大吗?

1.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目前来说,养老金(退休金)最高的单位应该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其实,在过去,我们国家实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双轨制。

由于双轨制的特殊性,所以他们的养老待遇是由国家财政按照比例承担,虽然基本工资不高,各种补贴补助,绩效工资也挺高的。

国家正在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但仍然坚持的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过渡性办法。

但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逐渐过渡,我们也要相信,今后所有的事业单位退休和企业员工的待遇,差距也会逐渐缩小。

当企业普遍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后,退休待遇就有可能拉平了。

2.从事垄断行业的工作人员

说实话,这类单位的养老金(退休金)高是应该的。

虽然他们的退休金制度结合了企业退休制度,但是一些部门还建立了年金制度,再加上本身工资比较高,补贴补助还是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上来说退休待遇,跟机关事业单位差不了太多。

3.民营企业

也算养老金(退休金)的单位,因为他们属于规范的外资企业,效益一般都比较好。

目前看来,由于薪金爆棚的互联网企业还没有到退休的时候,所以无法比较,小编觉得未来他们的待遇不会低。

其实我们的养老金计算的基本原则是,多缴多得,缴纳时间越长,最后也就拿得越多。

按照南京的社会平均工资缴纳的300%,缴纳15年,最后也能每个月拿到5000元以上的养老金

4.普通的企业工作人员

如果想保持退休待遇,只能通过较长的缴费年限,进而来维持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了。

5.灵活就业人员或城镇和农村无业居民

一般来说,能拿到的是最少的。

有的虽然是缴纳社保,但是由于缴纳金额较高,需要负担企业和个人的所有金钱,一般也就缴纳到15年就停止了;而有的是缴纳的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保,每年缴纳的金额也不高。

所以他们的养老金(退休金)一般只有八九百元甚至更多,只能维持很低的生活水平。

以上,便是不同单位间的差距了,其实,如果想要使自己的养老生活好一些,建议大家选择的缴费档次高一些,缴纳的时间长一些,因为即使相同金额的缴纳,缴纳的时间长短,差距还是比较大!

退休年龄,人社部:退休年龄不会立刻调整


当前法定的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并在这类岗位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职工,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退休。近期仍按此标准执行。

这位负责同志表示,从国际上看,一些国家已经延长了退休年龄,主要是适应人口结构的变化和老龄化程度的提高。我国目前既面临着老龄化加快的挑战,又面临着就业压力巨大的挑战,对这样的一个政策要非常慎重。

目前,我国实际退休年龄在53岁左右,很多地方面临大量提前退休的情况。虽然不少地方近年出现“用工荒”,但我国作为世界上第一劳动力大国,劳动力资源总量高达10亿多,就业形势在今后一段时期仍将十分严峻,而不是如欧洲一些延迟退休年龄的国家那样已面临劳动力短缺。因此,像一些媒体所说的“退休年龄提高至65岁甚至更晚”,不会在近期立刻实施。

远期,如15、20年后,退休年龄的调整的确是大势所趋,但究竟怎么调、调整到多少,会考虑经济社会的总体变化。

改革退休年龄涉及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不同群体的意见往往很不一致。采访中发现,临近退休年龄的干部,不论男女,有相当一部分认为可以适当考虑延长退休年龄,特别是其中职位、职称高的。据分析,这主要是因为此类人群工作强度不是很大,很多人虽然已到退休年龄,仍可胜任工作。一些特定行业,如医生、教师,往往是“越老越吃香”。退休早在某种程度上的确是一种人才资源的浪费。

退休年龄,达到退休年龄又没有满足领取养老金条件怎么办?


市民胡先生:想咨询人力社保部门3件事,第一、达到退休年龄,但没交够15年养老保险金,如何领取养老金?第二、如果未到退休年龄,交保险人死亡的,费用如何结算?第三、刚过退休年龄没多久,交险人死亡的,费用如何结算?

市人力社保局:现将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第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文件)》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和第三个问题,如果属于本市户口人员,缴纳了本市基本养老保险费,依据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文件)》的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余额中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可以依法继承,其余部分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也就是说达到退休年龄,但同时又没有满足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可以通过延长缴费的方式,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

保险知识汇总,如何尽快改革养老金制度


实现养老金制度公平,制度改革的覆盖面要广,所有影响制度公平的人群都应纳入进来。我们不能在为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付出改革代价之后,还要为公务员养老金改革第二次付出代价。既然改革,不能是挤牙膏式的,理应是彻底改革。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证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发,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将试点。此次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下调至与企业一致。

据报道,此次中央下决心推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财政不堪重负。但在笔者看来,养老金改革的本意理应是实现制度公平,而目前养老金制度的不公问题已经十分突出。有资料显示,到2006年底,全国平均水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高出企业两倍多。而且,这种待遇差距还在不断扩大。

尽管此次养老金改革具有破冰的意味,但仍让人遗憾不少。比如,早在传出事业单位养老金向企业看齐之时,舆论就普遍指出公务员不能例外,也应该向企业看齐,但此次改革却不涉及公务员。再比如,养老金改革始于事业单位,最终要把机关公务员纳入进来,却没有一个改革的时间表。

其实,养老金制度不公已经存在很多年了。造成制度不公的主要原因是,上世纪90年代初实施的“退休职工双轨制”。这种“双轨制”导致一部分人的退休收入比另一部分人高出数倍。显然,“双轨制”早有改革的必要,但由于种种原因,造成今日改革的阻力越来越大。

从新闻报道来看,仅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而言,就是一块“难啃的骨头”:从时间上来说,先要试点相当长的时间,然后才能逐步全国推行;从阻力上来说,不仅要面临各种事业单位的阻力,更要面对部分政府机关的阻力。因为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一旦顺利,就轮到公务员了,政府机关自然缺少推动改革的动力。

也就是说,养老金制度不公已经存在十几年了,由于此次改革很难一步到位,很可能会出现养老金改革跑“马拉松”的现象。如果改革的制度设计欠合理,制度的执行不到位,养老金改革就变成了漫长的博弈。这无论是对于改革本身而言,还是从实现制度公平的紧迫性来说,都是需要关注的问题。

在我们的各项改革中,不乏跑“马拉松”的先例。比如,住房公积金改革的口号喊了若干年,但实际改革依然是走着小步。同样,“退休职工双轨制”存在多年,养老金改革也呼吁多年,但改革的步子却不够大。改革如果依照目前这个速度,把机关公务员全部纳入改革估计要到牛年马月了,国人还将为这种制度不公付出更多代价。

因此,实现养老金制度公平,制度改革的覆盖面要广,所有影响制度公平的人群都应纳入进来。我们不能在为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付出改革代价之后,还要为公务员养老金改革第二次付出代价。既然改革,不能是挤牙膏式的,理应是彻底改革。既然大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与机关公务员挂钩,显然只能一起改革。

社保退休年龄是多少岁


法定社保退休年龄是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干部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工人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延长退休年龄需慎重

数月前,人社部在答复网友提问时曾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人均寿命的不断延长,相应推迟退休年龄,应该说是一种必然趋势。”这一表态一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前一阶段社会各方面对这个问题进行了一些讨论,有些专家也提出了不同的思路和意见。我部高度重视,也都注意到这些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表示,这项政策关系到我国人口结构、代际关系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情况、总体就业状况、职工和居民收入状况等,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来选择政策实施的时机。

尹成基介绍了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各国在实施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的时候,都是采取逐步延迟的具体操作办法。”

尹成基表示,人社部将对退休年龄及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在总结国外一些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于中国国情,结合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就业形势的发展变化进行科学论证;同时,在决策过程当中充分听取采纳社会各方面,特别是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稳慎推进。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447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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