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表态为保险公司提供了商业空间,但对医疗责任险未来的推广却仍持谨慎态度。据记者了解,高风险是保险公司对这一险种充满顾虑的主要原因。
由于近年来频繁发生的医患纠纷,寻求第三方协调机制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医疗责任险作为一种有效手段在国外已经颇为普及,但其在国内市场却一直难以推广,市场空间很大。记者昨日采访了省内多家保险公司,得到的回复大多是“没有涉及该业务”,少数设置该险种的保险公司也表示销售情况“不怎么样”。
险企销售热情不高
“我们不碰这类产品”,一家经营责任险的财险公司十分明确地告诉记者,医疗责任险承保风险太高,“现在医疗纠纷太多,公司难以承受”。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医疗责任险在国外是一个十分普及的险种,但在国内长期以来遭到冷遇。据介绍,国外消费者在遭遇医疗事故时通常通过律师或保险公司获得赔偿,这与中国的情况很不一样。与此同时,国内的医疗体系如医生职业资质等不够透明,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很难控制风险。
一家大型财险公司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该公司这一产品已经推出很久了,“其实不是新产品,但销售情况一直不怎么样”。该人士表示,有一些医院上门咨询想投保,但公司的承保意愿不强,“这类散单的赔付率太高”。业内人士表示,一般来说,医疗险的费用并不高,但一旦出现一单医疗事故,保险公司将付出巨额赔偿。据记者了解,经营医疗责任险的保险公司都未将其列为主要推广的产品,销售热情并不高。
面对这一难得的市场空白,各保险公司却都表现得不感兴趣。中山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申曙光教授告诉记者,医疗责任险在国内市场的缺失是供需双方的问题。对需求方医院而言,由于实际承担的压力不大导致其没有购买保险的动力。“理论上医院承担着非常大的责任,但由于在医患关系中医院处于强势地位,因此其没有真正感受到风险压力,也就不愿购买保险。”
申曙光表示,随着医患纠纷的增加,现在越来越多的医院想转移风险,但却不愿付出与其风险相匹配的成本。“于是保险公司从经营的角度考虑只能低成本运作,也就不能提供相应的服务。”服务的缺失使得医院更加感觉没必要投保,双方陷入一种恶性循环。“美国已经设有专门的医疗责任险公司,可见实际诉求是存在的。”
制度原因:缺乏风险评估数据
在采访中了解到,国内缺乏准确、完整的医疗责任险风险评估数据,这也导致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和承保时很难做出准确的风险评估和费率厘定。申曙光也表示,基础数据不完善制约了国内医疗责任险的发展,“但这种事情总要有人去做,保险公司应当加大前期研究投入。”
对于此次五部委出台的《意见》,申曙光认为提供了一定的空间和机会,但还应出台更多措施推进落实。他指出,保监会应当组织推进一些基础研究工作,在目前难以大面积铺开的情况下,先选择一些城市进行试点。“从目前的情况看,医疗责任险短期内很难推广。”
交强险是车主朋友们的爱车在遇到事故后将损失降到最低的有力保障,交强险责任限额直接影响理赔的金额,因此,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对于每一位爱车的朋友,都有着十分深刻的意义。可能许多人都听说过交强险责任限额,但未必知道如何使用它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前年2月1日起实施的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规定:
1、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但问题的关键也就在于如何理解并适用保监会给出的这个最高责任限额方案。是依情况分别适用各单项赔偿限额?还是适用最高赔偿限额(即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的总和)?各方说法不一。中国保监会公布的交强险责任限额方案也确实容易引人误解,一般人都很容易认为是按各分项限额赔偿的。在实务中,保险公司也通常是依据保监会的这一方案制作保险合同和为自己辩护的法律依据,他们认为:在交强险保险期限内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依各分项赔偿限额赔偿,超过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保险公司的辩护看起来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但其实不然。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并没有规定保险公司在各单项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其次,保监会发布的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中虽然仍然采用单列各项责任限额的方式,但并没有规定保险公司按各项责任限额赔付。实际上,保险公司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将赔偿责任限额更为明确化、具体化。
实务中,法院也是采取最高责任限额(即将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相加得出最高责任限额)的方式判决保险公司赔付相关损失,而不区分医疗费用、死亡残疾赔偿、财产损失等分项限额,这也是符合最大化保护受害人利益、尽量减轻投保人负担的相关立法精神的。
但是,这其中一直备受人们关注的剔除财产无责赔偿问题在此次调整方案中依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作出了修改,规定机动车无过错时,仍需承担不超过10%的无过错责任赔偿责任。“在上位法不改变的情况下,交强险也无法剔除无责赔偿。”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说。
而这也造成了交强险与商业险相比较高的费率和较低的保额。因为交强险的保障范围远远超出商业险,保险公司往往只好调高费率;这最终也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据统计,在无责赔付原则下,交强险的小额赔付案件增加一倍以上,金额占赔付总额的43%,且每一笔小额赔付都要作全套单证的收集、归纳,这样无疑会导致交强险成本上升,费率上升。这种用社会大众资源替肇事者买单的行为,显然是一种资源浪费。
对此,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也知道无责赔付的确增加了交强险的经营成本,但由于上位法道交法的规定,交强险目前还无法取消无责财产赔付。只有将400元的限额降低至100元。”
南京市民刘先生,新近晋身为有车一族,为了让爱车得到安全保障又能给钱包省事,决定精心设计一份经济保障的车险。结果在咨询了几家保险公司后,发现折扣倒是几乎每家公司都有,只是理赔服务政策就差好多。混乱的规定让刘先生头痛不已。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大大小小的公司越来越多,竞争越来越激烈,客户们越来越认可人性化的服务。车险行业也一样,那么,南京车辆保险哪个公司的服务更加人性化?应如何选择?
南京车辆保险哪个公司的服务更加人性化?这个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理赔速度和理赔查询方法。首先,评价一个公司的理赔好不好是要看这个保险公司的理赔速度,理赔速度是一个最重要的指标,有一些保险公司,理赔非常慢,无论理赔款多少,都需要等几天甚至一个月以上。
其次,评价一个公司的理赔情况还需要看这个公司的理赔查询是否方便,有一些保险公司,查询理赔的时候必须电话咨询,经常出现保险公司的电话忙音占线,不能及时查询理赔进度,十分麻烦。
投保南京车辆保险应如何选择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高低直接决定了客户在理赔时获得的权益,所以咨询、预约、报案、投诉、救援和回访等多种服务项目质量的好坏也是选择保险公司时需要考虑的。
很多客户投保时往往比较注重老牌公司,而根据市场情况显示,许多新兴公司较传统公司往往更注重品牌建设与服务品质。比如,天津保监局曾对当地市场的保险公司服务情况进行了公示,许多新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都名列前茅。所以车主朋友在选择保险公司时可多向朋友询问,并注意了解当地保险监管机构的信息公示,将有利于您做出选择。
小贴士:南京车险投保,车主们是不是择低而购就可以?
商业车险如果存在暴利,竞相杀价对消费者当然是好事,但是商业车险整个行业处于亏损状态,单纯无序的竞争肯定不会有好的结果,其中最可能就会出现商品的质量问题,车险是用来降低车主承担风险的商品,如果商家只是通过暗箱操作来降低价格,比如现在有的中介代理就是用不足额投保来压低价格吸引客户的,最终出险时吃亏的还是客户自己,非常没有保障。
创新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机制。13个县市及州属4所医院开展了177个常见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试点,16所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近16家医院开展了电子病历试点,16所医院实行预约诊疗和分时段就诊,缩短看病就医等候时间。16家医院启动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县市开展了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试点。州第三人民医院以病人为中心,开展“花园式医院、宾馆式病房、人性化服务”创建活动,受到患者的普遍欢迎。
积极开展公立医院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补偿机制等改革探索。河口县、开远市人民医院率先启动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开远市人民医院按照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的三权制衡制度,成立医院决策、监督管理委员会,实行院长法人负责制,推行现代医院管理。两所医院实行药物零差率销售,月均让利群众55万元。此外,州第一、第三人民医院和个旧市、蒙自市人民医院作为州级试点,按照“一院一策、逐步推开”的办法积极稳妥实施改革,逐步探索出一条“坚持公益性,突出人性化,打造人民满意公立医院”的新路子,公立医院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该州推进建立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采取“两个联合、三项机制、三个措施”的办法,积极推进卫生资源整合。两个联合,即加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的纵向联合和不同类型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横向联合。三项机制,即建立完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机制。3个措施,即实行对口支援、以城带乡;上下联动、一体化管理;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措施。建立了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和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制度,3个州级三级医院对口帮扶7个边疆贫困县医院、13个县市医院对口帮扶37所乡镇卫生院,每年选派35名城市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建立了县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制度,由县市综合医院委托管理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直接管理村卫生室,将城市的优质卫生资源向农村、向基层延伸;建立了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实现急、慢性病分治,基本实现了“小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市”的目标。
廖大娘家住成都市区,退休前在崇州工作,不慎遗失医疗卡。当天上午9点半,廖大娘在儿子的陪同下来到崇州市医保服务大厅办理补卡业务。补办医疗卡的日期为7个工作日,考虑到老人已有80高龄,往返成都身体又不便,窗口工作人员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快速为她办理补办业务。10点左右,工作人员将崭新的卡片送到廖大娘手里。
今年,崇州市人社局在整顿“四风”突出问题行动中,针对老百姓反映的服务窗口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积极采取行动,着力改善服务环境,转变工作作风,推出了一系列惠民、利民、便民措施,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赞许。在医保服务大厅,重点推出了三项措施,切实让群众感受到了不一样的贴心服务。
一是开通“绿色通道”,最大程度上为老人、残疾人和其他特殊人群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这是医保局今年以来转变服务窗口作风的重要举措之一。
二是营造温馨的服务环境,实行“三个一”服务。一进医保服务大厅,记者看到休息等待区不是习惯的长条凳,而是洁白舒适的圆桌和靠椅,周围环绕着绿色的盆栽植物。墙边还有一排整齐的书架,上面摆着琳琅满目的书籍和医保政策宣传资料。角落里备着饮水机和急救药箱。便民书写台上配备了纸和笔,还为老年人配备了老花眼镜,从办事群众进入大厅那一刻,工作人员会送上“一声热情的问候,一杯暖暖的开水,一番耐心的引导”,在服务大厅,人性化的服务遍及每个角落。一位等待的家长带着小孩子坐在这里,小朋友在桌上拨弄着玩具。一位前来办事的群众感慨地说:“来到这里,感觉像回到了家一样,等待也不那么难耐了”。
三是落实岗位制,采取“定岗、定人、定责、定时”“四定”管理办法。窗口设置AB岗位制,确保不缺岗、不空岗,保障服务质量。即窗口人员为A岗,后台人员为B岗。A岗工作人员正常坐班,在突发事情或特殊情况下不能到岗时由所对应B岗工作人员代班,保证各窗口有人办理业务或解答群众咨询。
从细微处入手,点滴之间彰显关爱,该市人社局以便民、惠民为服务宗旨,精简办事环节、缩短办结期限、优化便民设施,通过这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现以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后我们将继续以优质服务窗口创建为契机,真正把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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