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似乎天生与民工扯不到一起,但这则报道使人们看到,民工的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了,民工的冷温有越来越多的人关心了,但同时使人们想到,尽管民工为城市经济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民工的问题依然不少。如为什么江苏的民工参加了失业保险就成了新闻,说明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还没有成为常态。
虽然早在一年多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发出了《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其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北京市也在去年规定建筑业要给民工上相关保险。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新调研显示,目前工伤保险仅有一定数量的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总体参保率仅为15%,医疗保险的参保率为10%,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与绝大多数民工无缘。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抽样调查显示,在京外地建筑企业为民工缴纳社会保险人数只占总人数的1.6%,进京民工社会保险情况不容乐观。
由此可见,把民工纳入失业保险,可能仅仅给政策还是远远不够的,或者给了政策若不能结合民工的具体情况灵活操作也是远远实现不了预期目标的。原因在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多在县市级统筹内运行,各统筹单位之间政策不统一,难以互联互通,社会保险关系无法转移接续,如广东的民工到了山东打工想转移社保关系显然很难。再有,民工收入较低而且很不稳定,个别农民工缺乏长远考虑,不愿参保,一些企业为降低成本想方设法不为民工参保,这些原因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民工的参保率低。此外,农村的社保制度远未形成,民工在城市内缴纳的社会保险,带不回户籍所在地,也导致了相当部分已参保的民工要求退保。当然,最终如果每一个省都像江苏这样,可能这些问题就不复存在了。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生育保险的特点·生育保险的作用·生育保险现状
生育保险办理程序
一、生育保险申报缴费
用人单位持职工填好的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并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二、生育保险待遇申报
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申报,由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由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缴费
生育保险缴费方式
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A、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4%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B、企业缴费比例:企业、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8%的比例
日前,以“走进千个社区、千家医疗机构,走访万个家庭、万个患病的参保人员”为主旨的江苏省医疗保险“千千万万”环省行活动在南京启动。
据悉,该省居民医保参保人数1234万人,覆盖率已达90%以上。全省大多数统筹地区实行了住院、门诊大病和门诊普通病种医疗费用补偿,参保城镇居民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基金补偿比例为50%至70%,对特困、残疾等人员的补偿比例最高达到90%。
省医保中心负责人表示,今年还要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城镇居民的医保报销比例将力争达到60%,并建立医疗费用二次补偿机制,重点帮扶个人医疗负担重的参保居民。具体做法是:到年底,根据基金结余情况,对生大病、个人负担很重的参保居民,将首次报销后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再按一定比例报销一部分,进一步降低个人负担。
目前,省内的苏州、盐城、连云港、南通、镇江等地已开始试行医保二次补偿机制。实施二次补偿后,大重病患者医保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左右。
此外,今年秋天,省内160多万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也将纳入居民医保范围。
生育保险能在经济上给予补助,保障女性及时恢复健康,回到工作岗位。其主要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妇女生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她们为家庭传宗接代的同时,也为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付出了努力,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因此对妇女生育权益的保护,被大多数国家接受和给予政策上支持。目前世界上有135个国家通过立法保护妇女的生育的合法权益。
二是,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离开工作岗位,不能正常工作。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她们离开工作岗位期间享受有关待遇。其中包括生育津贴、医疗服务以及孕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时,给予的特殊保护政策。在生活保障和健康保障两方面为孕妇的顺利分娩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是,实行生育保险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需要。妇女生育体力消耗大,需要充分休息和补充营养。生育保险为她们提供了基本工资,使她们的生活水平没有因为离开工作岗位而降低,同时为她们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包括产期检查,围产期保健指导等,为胎儿的正常生长进行监测。对于在妊娠期间患病或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妇女,做必要的检查。如发现畸形儿,可以及早中止妊娠。对于在孕期出现异常现象的妇女,进行重点保护和治疗。以达到保护胎儿正常生长,提高人口质量的作用。
近日有读者反映,非深圳户籍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到医院进行产前检查或者住院生孩子时,不能享受到和户籍参保人一样的医保报销待遇。记者日前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我市将逐步扩大非深圳户籍人员的参保险种,近期有望将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非深圳户籍参保人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
郭小姐到深圳工作已经6年了,由于种种原因,户口还在老家。今年年初,郭小姐怀孕了,当她到医院进行产前检查时,发现户籍参保人可以直接刷卡挂号、刷卡交各项检查费用,而自己虽然也是医保参保人员,但是所有的产前检查项目都不能使用医疗卡,必须现金支付。
记者就此采访了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医疗保险处处长沈华亮。他说:“生育医疗和基本医疗是两个概念。目前非深圳户籍人员所参加的险种只是基本医疗,所以生小孩和一些产前检查未能纳入社保报销的范围;深圳户籍参保人一般除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还参加了生育医疗保险,因此这部分费用可以通过社保基金支付。而根据广东省的有关文件精神,外来女工生育产生的相关费用,可以按一定比例,找用人单位报销。”目前还没有对非深圳户籍人员放开生育医保,是因为参加新的险种势必要提高缴费标准,如果将此标准一下拉得太高,可能影响企业和员工的整体参保积极性。他说:“假如是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同时推出的话,势必会影响企业支出,也会影响到基本医疗保险的推出,所以我们就先把基本医疗覆盖到深圳所有的劳动者,待我市真正实现全民医疗保险以后,下一步才着力去推生育保险。”
截至今年9月底,非深圳户籍参加医疗保险的有500多万人,这些人分三种情况,一种是参加了综合医保的,第二种是参加了住院医保的,还有一种是参加了劳务工医疗保险的。沈华亮透露,最近,社保部门正在酝酿开个口子,首先让参加综合医保的20多万人参加生育医保。他说:“我们正在考虑将参加综合保险的外来劳务工,允许他们参加生育医疗,方案已经上报市政府,如果市政府审议通过了,这方面可能会有一个突破。对于参加住院保险和劳务工医疗保险的外来劳务工,要保证低缴费广覆盖,目前还做不到纳入生育保险,还要等待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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