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汇总,养老医疗保险可“异地漫游”

2021-05-05
养老保险知识

《社会保险法》已于本月起实施,记者了解发现,该社保法利好多多,包括社保关系可转移接续、养老医疗保险可“异地漫游”、参保人权利增多等等。

社保关系可转移接续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涉及累计缴费年限的养老、医疗、失业三险关系均可随本人转移的接续制度,使社会保险关系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群之间实现有效转移接续。

“过去养老、医疗、失业三险不能转移接续,跨地区就业的人缴费年限不能累计,因此造成大量农民工退保。”长安镇社保分局一工作人员说:“现在个人跨地区就业,养老、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退休后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三人原因”受伤可先治病再追偿

一直以来,以下三种情况经常发生:由第三人侵害发生的医疗费用,有的第三人拒不支付或无法确定第三人,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只能由自己承担;因工作原因被第三人造成伤害,而第三人逃逸或无力支付时,工伤受害人面临着基金不能支付,赔偿追讨又不能及时兑现;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为保证参保人得到及时救治,《社会保险法》中的“先行支付、代位求偿”的规定,解决了这一难题。

“现在,如果出现第一种情况,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然后向第三人追偿。出现第二种情况,可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然后向第三人追偿。出现第三种情况,也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然后向用人单位追偿。”该工作人员解释说。

全职主妇可享丈夫单位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领取病残津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由原来规定的可以申领少量医疗补助金,改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应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也就是说,一位没有工作的准妈妈,如果老公在单位参加了生育保险,也能享受生育保险中生育医疗费用的待遇。”该工作人员解释道。

延伸阅读

保险知识汇总,两会报告解读:养老保险可“漫游”


近万亿投资给农民啥实惠

据新华社讯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在进一步强化强农惠农政策,统筹城乡发展的同时,今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投入拟安排9884.5亿元,比上年增加1304.8亿元。这些投入将为亿万农民带来哪些实惠?

报告提出,今年将加大“三农”投入,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襄樊市林业局局长周建元认为,农民积极性不高是农业生产的一大难题,健全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标准等政策,针对性非常强,有效提升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近年来,我国平均每年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粮食损失已超过500亿公斤,其中水旱灾害造成的损失达77%以上。

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作为今年“三农”工作的亮点之一,引起代表委员的热议。“对防灾减灾的重视怎样都不为过。”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林而达说。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保集团总裁吴焰告诉记者,保险对解决“三农”问题大有作为。通过保险机制,可确保农民在受灾后得到充分救助和足够的再生产启动资金。

“要从农民最急需保障的领域入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四两拨千斤作用,进一步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的稳定。”吴焰委员说。

据新华社讯

3月5日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的“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实现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新增1亿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稳定增长,城镇60岁以上非就业居民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

过去,虽然部分省份在省份内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全覆盖,但省份之间却无法对接,这是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并不平衡,各地在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标准等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别。

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告诉记者,从全世界的经验看,确保劳动者的养老权益不因跨地区流动而受到损失有两种措施:一是建立全国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二是建立不同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

基本养老保险事关所有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功成说:“只有这个制度实现了全国统筹,劳动者才能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自主择业,并且在流动过程中不会让他的养老金权益受损。”

“工作不稳定、收入不稳定、流动性比较强是当代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而保险应该是稳定的。”周天勇说,“实现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后,就等于养老保险可"漫游"了!”

保险知识汇总,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也可“漫游”


自今年1月1日起,养老保险可跨省转移。昨日下午3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就“实现跨地区顺畅转续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对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更进一步解读,并在网上回答网民提问。

个人账户养老金=(本金+利息)/系数

按照规定,职工符合领取养老保险条件之后,养老金计算是分成两部分,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参保人个人账户全部的储存额,包括本金和利息,再除以系数就是每个月个人账户养老金的领取标准。参保人是男性,系数就是139;参保人是女性,系数就是170,因为女性退休年龄比较早,领取养老金的时间比较长。

基础养老金多缴多得

基础养老金大体上是按照本人缴费工资基数和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基数的相互关系,确定参保人领取待遇的基数。当参保人缴费满15年,就按基数的15%领取。多缴费一年,就多领一个百分点。根据这一规定,参保人的基础养老金只和本人缴费的多少,跟本人缴费年限的长短相关,至于省对省、市对市的资金如何转移,转移多少对参保人没有影响。

自由职业者也可办理转移

以按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这样的身份来参加养老保险制度的,如果出现了跨省转移的情况,也可以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来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根据规定,个人是按工资的20%或者当地平均工资或者工资基数的20%缴费,其中有8%计入个人账户,12%作为统筹基金。在转移时,作为统筹基金的这部分也要转移。根据《暂行办法》中规定,统筹基金转移的部分也是12%,所以自由职业参保者不必担心有多缴费少转移的情况出现。

保险知识汇总,养老保险漫游已成真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在进一步强化强农惠农政策,统筹城乡发展的同时,今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投入拟安排9884.5亿元,比上年增加1304.8亿元。这些投入将为亿万农民带来哪些实惠?

报告提出,今年将加大“三农”投入,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襄樊市林业局局长周建元认为,农民积极性不高是农业生产的一大难题,健全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标准等政策,针对性非常强,有效提升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近年来,我国平均每年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粮食损失已超过500亿公斤,其中水旱灾害造成的损失达77%以上。

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作为今年“三农”工作的亮点之一,引起代表委员的热议。“对防灾减灾的重视怎样都不为过。”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林而达说。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保集团总裁吴焰告诉记者,保险对解决“三农”问题大有作为。通过保险机制,可确保农民在受灾后得到充分救助和足够的再生产启动资金。

“要从农民最急需保障的领域入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四两拨千斤作用,进一步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的稳定。”吴焰委员说。

据新华社讯

3月5日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的“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实现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新增1亿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稳定增长,城镇60岁以上非就业居民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

过去,虽然部分省份在省份内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全覆盖,但省份之间却无法对接,这是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并不平衡,各地在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标准等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别。

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告诉记者,从全世界的经验看,确保劳动者的养老权益不因跨地区流动而受到损失有两种措施:一是建立全国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二是建立不同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

“工作不稳定、收入不稳定、流动性比较强是当代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而保险应该是稳定的。”周天勇说,“实现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后,就等于养老保险可""漫游""了!”

保险知识汇总,重庆农民工可参保养老医疗保险


自今年7月1日起,在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一的重庆,为农民工量身定做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政策正式推行。该政策实施仅3个月,广大农民工兄弟积极参保,目前保费征收已超1.5亿元。

今年7月1日,重庆十几万农民工有了养老、医疗保险。重庆按照“工伤保险优先,大病医疗保险随后,养老保险分类分层设计”的思路,为农民工量身定做了社会保险方案。

根据《重庆市农民工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重庆市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行办法》,农民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农民工本人工资收入的5%,假如一个农民工现在的月收入是1000元,那么他每个月应缴费50元。实际缴费累计满15年后,等他退休时(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每月可领取到360元的养老金,领取期限为15年。超过领取期限后,农民工养老保险待遇由共济基金支付。

而医疗保险上,单位按上年度重庆城镇经济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5%缴费,农民工每月缴5元,农民工从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同时,重庆还将先在农民工最为集中的建筑行业强制实行工伤保险,基本思路是:建筑企业以工程项目整体参保,按照工程总造价的0.3%缴纳工伤保险费,在工程有效期内所有农民工都视为参加了工伤保险。今年,重庆将争取让70%以上的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全市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从35万人增加到60万人以上。

保险知识汇总,个体户可参保医疗保险


根据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业主和雇工共同缴纳,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按照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其中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人全额承担,雇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由业主缴纳,应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雇工个人缴纳。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执行。意见规定,缴费基数按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标准执行,其中低收入的人员缴费基数不得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按当地规定的费率确定。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个体工商户业主及雇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必须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方可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足规定时间的,应以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和当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一次性缴足至上述规定缴费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另外,个体工商户业主及雇工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参加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的大额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

保险知识汇总,农民工子女也可买医疗保险


记者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最新了解到,进城务工农民工的非在校未成年子女,也可以参加沈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其个人缴费标准及政府补助标准、医疗保险待遇,与沈阳市非在校未成年人相同。

沈阳市从2007年开始全面启动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制度,新医保政策惠及全市12万多名农民工,进城务工农民工在本市上学的子女也纳入了居民医保参保范围。随着医保政策的完善,农民工非在校的未成年子女,也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沈阳市规定,在校学生及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基本医保费用为每年240元,其中普通学生、非在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40元、政府补助标准为200元。低保户及重度残疾人不需缴费,全部由政府补贴。在校学生及未满18周岁非在校居民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12.5万元。参加居民医保的农民工子女,外出探望直系亲属期间,因疾病和意外伤害住院,所发生的符合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也纳入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5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3%、个人自付比例为27%。

基础养老金,两会报告解读:养老保险可“漫游”


近万亿投资给农民啥实惠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在进一步强化强农惠农政策,统筹城乡发展的同时,今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投入拟安排9884.5亿元,比上年增加1304.8亿元。这些投入将为亿万农民带来哪些实惠?

报告提出,今年将加大“三农”投入,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襄樊市林业局局长周某元认为,农民积极性不高是农业生产的一大难题,健全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标准等政策,针对性非常强,有效提升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近年来,我国平均每年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粮食损失已超过500亿公斤,其中水旱灾害造成的损失达77%以上。

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作为今年“三农”工作的亮点之一,引起代表委员的热议。“对防灾减灾的重视怎样都不为过。”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林而达说。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保集团总裁吴某告诉记者,保险对解决“三农”问题大有作为。通过保险机制,可确保农民在受灾后得到充分救助和足够的再生产启动资金。

“要从农民最急需保障的领域入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四两拨千斤作用,进一步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的稳定。”吴某委员说。

3月5日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的“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实现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新增1亿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稳定增长,城镇60岁以上非就业居民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

过去,虽然部分省份在省份内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全覆盖,但省份之间却无法对接,这是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并不平衡,各地在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标准等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别。

中央党校教授周某勇告诉记者,从全世界的经验看,确保劳动者的养老权益不因跨地区流动而受到损失有两种措施:一是建立全国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二是建立不同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

基本养老保险事关所有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某成说:“只有这个制度实现了全国统筹,劳动者才能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自主择业,并且在流动过程中不会让他的养老金权益受损。”

“工作不稳定、收入不稳定、流动性比较强是当代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而保险应该是稳定的。”周某勇说,“实现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后,就等于养老保险可"漫游"了!”

保险知识汇总,医疗保险形式


改良式合作医疗模式坚持了传统合作医疗“医社合一”的做法,不仅在医疗费用的补偿方面实行合作制,而且在预防保健、医院经营与患者费用补偿上实行“三位一体”的一体化管理,但与传统比较,合作的层次提高了(由村到乡镇),补偿范围和内容按照保险经营要求进一步细化了。

在这种医疗体制下,乡村卫生站的收入主要靠诊断、注射、检查、治疗等医疗服务收费。该方式有利于促进医务人员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也避免了以药养医现象,有利于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从卫生需求方来看,相较于“合医”模式,这种方式更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费用意识,减少了不必要的医疗需求。更重要的是,从卫生供方来看,对乡村医生实行工资制,其报酬不直接来源于药品加成收入,而实行联绩(医疗服务)计酬,通过考核发放,这既可以激励供方通过多提供服务来增加收入,又可杜绝或减少靠卖药来增加其收入的现象,因而有利于控制合作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

这种改良式农村合作医疗模式,除了“合药不合医”方式外,还有“合防不合医”(仅仅预防保健免费)、“合医合防不合药”(农民看病时药费自理,免收服务费、预防保健费)、“合医合防合药”(免收部分药费和免收各种服务费、预防保健费)等方式。这些方式虽有区别,但都坚持了传统合作医疗“医社合一”的组织管理特色。

大病住院合作医疗保险模式亦可称大病统筹模式,该模式认为传统合作医疗存在目标定位低、统筹能力弱、管理层次低、抗风险能力差、“保小不保大”的缺陷,故引进保险机制,以整个乡镇(甚至县)为单位实行较大范围内的重大疾病风险(实际上就是住院风险)互助共济的经济补偿制度,主要开办目的就是避免因病致贫。

该模式主要强调对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的补偿,将有限的医疗保险基金用在最需要的人身上,体现了保险“一人为众,众人为一”的风险共摊原则。但是,由于患大病的毕竟是少数,该制度的受益面小,影响了相当部分农民的投保积极性,再加上农民投保的自愿性而承办者承保的非选择性,必然存在严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即高风险的易患病农民投保愿望强烈,而身体健康的农民投保消极。这种模式往往是第一年在宣传鼓动后投保人数较多,以后续保年份投保人数不断减少,最终导致投保率过低,不能有效分散风险,使合作医疗保险的经营经常出现收不抵支的状况。

个人账户与乡镇统筹相结合的医疗保险模式鉴于大病统筹模式的受益面小影响农民的投保积极性,有些地区便借鉴城市社会医疗保险的做法,在合作医疗保险中采用个人账户与(乡镇)社会统筹相结合的模式,规定一般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余额可逐年累计。住院费用由社会统筹账户按比例支付,上有封顶。

该模式的优点是,扩大了投保农民的受益面,提高了投保率;其缺陷是,设立个人账户分流了部分风险分摊基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风险共济性能。特别是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当农民个人的缴费水平不可能很高时,再设置一个个人账户分流至少一半以上的资金,则大病社会统筹基金总额显著减少,补偿水平必然过低(通常只能报销30%左右),这时就起不到合作保险应有的大病风险分散作用。

家庭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医疗保险模式相较于其它合作医疗模式有两个好处:一是避免了家庭内部不同成员的选择性投保。以家庭为单位所有家庭成员统一投保,就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避免合作医疗在自愿投保情况下,过多集中了老弱病残的高风险人群;二是使家庭内部不同成员之间的个人账户资金可以调剂使用,增强了单个人的医疗支付能力,提高了家庭的投保积极性。但是,该模式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逆选择现象,因为它虽能避免家庭内部成员的选择性投保,却不能避免不同家庭的选择性投保;同样,该模式也不能有效抵御大病风险导致的因病致贫现象的发生,因为家庭账户与个人账户一样要分流有限的大病统筹基金,必然降低大病医疗费用的补偿水平。

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重建:多层次、多模式的制度选择。农村应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第一层次是基本医疗保障。通过为每一地区安排一种正式的医疗保险制度,保证广大农民能享有基本医疗权益;第二层次是补充医疗保障。通过家庭扶助、社区互助、商业医疗保险等非正式制度的倡导和发挥,为农民看病提供基本保障外的补充;第三层次是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农民大病医疗的最后一道保护防线。

突破当前合作医疗保险主导模式的束缚,根据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和人文特点选择不同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模式。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实行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在具体的组织模式上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社会保障部门主管模式,即由现行的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统一经营城市与农村的社会医疗保险。

方案二:卫生部门主管模式,即通过政府中主管卫生医疗的部门组织实施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计划和政策,卫生部门既负责组织向农村提供卫生服务,又主管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资金筹集和管理。

方案三: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模式,即社会保险实行商业化运作,在政府调控下由商业保险公司与卫生部门分工合作的模式。

上述三种改革方案各有利弊,但从近期来看,第二、三种方案较为可行,社保部门统一经营的第一种方案,是远期的理想目标。

在中等发达地区,通过政策扶持、商业化运作方式,建立政策性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具体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

(1)政府引导、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模式。(2)政府组织、委托商业保险公司代办模式。

在贫困地区以政府为主导采取公办民助形式建立“三位一体”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首先,以县为单位制定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合作医疗发展章程,坚持制度、(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建设的统筹考虑。其次,以乡镇为单位建立社区合作医疗组织,负责合作医疗基金的日常管理。

由乡(镇)政府统一制定各卫生院(站)工作规范,统一调配乡村医生,统一代购药品,统一目标考核和财务管理。重视家庭、杜区扶助、商业保险等非正式制度安排,充分发挥非正式制度的补充作用,全面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为农民看病织起一道最后保护屏障。

保险知识汇总,农民养老保险可转移


随着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民生新举措的实施,今年广大农民将向“养老不犯愁”再进一步。

在580万深圳养老保险参保人当中,有400多万是非深圳户籍。近年来,每年退保和转移的参保人达80万左右。春节前的一段时间成为农民工退保的高峰期,但今年,这种情况有了变化。随着1月1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正式实施,更多农民工不再退保。在深圳打工的彭女士说,频繁参保、退保会使他们将来的退休权益受到影响,现在这个问题就解决了。“我觉得个人受益啊,因为有很多人都想在深圳扎根,社保不能转过来,他也不能在这边享受应有的养老保险。”

评论员杨禹认为,与城镇职工相比,这项政策最大的受益者是农民工。“对于农民工来说,他不仅可以带着养老金到每一个城市去走,他还可以把养老金带回自己的家乡。今年实行的农村养老保险为这个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基础。”

养老保险制度通过社会保障解决退休人员的“温饱”问题,这个跨省转移暂行办法所带来的种种便利,让广大农民在“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的基础上,向实现“养老不犯愁”又迈进一步。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44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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