猝死哪些保险理赔?寿险可对身故赔偿

2021-05-04
规划保险理赔

近几年,受工作压力、生活压力的影响,“猝死”、“过劳死”现象时有发生。淘宝店主、小白领、基金经理等等,近来,猝死事故频发使得我们发现其实身边的高危人群并不少。怎样利用保险来规避这一风险呢?意外险可以理赔吗?

猝死不在意外险理赔范畴

既然保险业人士认为意外险不该赔“猝死”,那么保险合同里面是否都注明了呢?记者对中国人寿、人保财险、中国平安和中国太保四大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结果显示,几乎每家的意外险产品都没有将猝死作为保险理赔的责任范畴,对此,中国人寿的客服人员表示,猝死是疾病导致的,跟意外没有关系,所以不赔。

保险人士表示,"猝死"一般指因为被保险人貌似正常,但因潜在的自然疾病突然发作或恶化所造成的急速死亡。目前大多数学者倾向于将猝死的时间限定在发病1小时内。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险费,保险人承诺于被保险人在遭遇特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致身体受到伤害,而造成残废或死亡时给付保险金的行为或合同。这里的身体是指被保险人的自然躯体,不包括假肢、假牙、假眼等人工安置的非天然部分。这里所指的造成被保险人意外伤害的灾害事故应具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四大要素。

而所谓外来的,指伤害原因为被保险人自身之外的因素作用所致。如机械性的碰撞、摔砸、打压以及咬伤、烫伤、烧伤、冻伤、电击、光辐射等因素所致的物理性损伤及酸、碱、煤气毒剂等因素所引致的化学性损伤。这些外来的因素需致人体外表或内在留有损害迹象。所谓突发的,是指人体受到猛烈而突然的侵袭所形成的伤害。伤害的原因与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瞬间的关系。

从定义上看,猝死跟意外伤害存在明显的区别:一种是内因性的,一种是外因性的;一种是疾病引发的,一种是非疾病导致的。

保险理财师指出,根据"猝死"与"意外伤害"的定义,二者之间有严格、明显的区别,因此猝死不属于意外伤害。而意外险产品中的保险责任只是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件发生且因该意外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而导致的保险事故,因此,发生猝死的情况下意外险是不具有保险赔偿责任的,即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猝死不属于意外险的保障范围。

寿险可对身故赔偿

寿险是另一种可对被保险人身故风险予以保障的产品,相比意外险来说,寿险保单对于身故的赔偿范围就宽泛许多。只要并非故意杀害、伤害、吸食毒品、酒驾、或2年内自杀等特殊情况,都可以对被保险人的身故予以理赔。猝死自然也在赔偿范围之内。

无论是定期寿险还是其他储蓄型的寿险产品,都可以对被保险人突发身故的情况予以赔偿,在免赔条款中并没有猝死一项。赔偿金额依照保险金额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其家人或受益人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的10天之内尽快通知保险公司,并根据保险公司的需要提供有关材料,以确保在最短时间内获得赔偿金。

这里我们也提醒投保人,在投保寿险保单时,应对受益人一项明确填写。因为若留空,则表示被保险人身故后的保险金按遗产做分配,法律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为被保险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被保险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当被保险人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时,一般可平均分配这笔保险金,也可以根据家庭情况予以协调分配。为了避免财产纠纷,建议投保时将每位受益人、每位受益人的收益比例列清楚。

保险理财师表示,人寿保险包括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均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如果被保险人猝死,满足身故保险金的给付条件,寿险对“猝死”被保险人会进行赔付。因此,在保持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投保一份保险是规避风险的理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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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猝死的保险理赔


双11淘宝促销盛事,一天的销售额高达191亿,这是一个让人振奋的数字,可随之而来的是各家店铺没有日夜的打包发货,各地快递的爆仓严重,这让人想起了前不久淘宝店家的猝死事件,这样不分昼夜的工作,过度疲劳、亚健康、精神压力难以释放缓解成了众多淘宝店主的共同问题。除了电商人,其他的公司小白领,也会因为加班熬夜、饮食作息不规律而埋下健康隐患。

年轻人因工作劳累猝死的事件不断发生,那么,面对“猝死”事件,应如何选购保险才能顺利获得理赔呢?

所谓猝死,是指平时貌似健康的人,因潜在的自然疾病突然发作或恶化,而发生的急骤死亡。猝死的诱因很多:包括疾病、精神因素、过度疲劳、暴饮暴食、轻微外力、感染、过热过冷、睡眠、疫苗、药物、运动、医源性因素等。其保险赔偿要看具体的保险合同的相关约定。

“猝死”,意外险可能行不通

大家首先想到的可能是意外险,因为猝死总是与突发性联系在一起的,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很意外”,不过事实上,要通过意外险对猝死理赔很可能行不通。

“猝死”一般指因为被保险人貌似正常,但因潜在的自然疾病突然发作或恶化所造成的急速死亡。目前大多数学者倾向于将猝死的时间限定在发病1小时内。

意外伤害则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并以此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体蒙受伤害或者身故。

从定义上看,猝死跟意外伤害存在明显的区别:一种是内因性的,一种是外因性的;一种是疾病引发的,一种是非疾病导致的。

根据“猝死”与“意外伤害”的定义,二者之间有严格、明显的区别,因此猝死不属于意外伤害。而意外险产品中的保险责任只是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件发生且因该意外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而导致的保险事故,因此,发生猝死的情况下意外险是不具有保险赔偿责任的,即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猝死不属于意外险的保障范围。

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猝死为急性症状发生后6小时内死亡,又称突然死亡,系临床综合症。在法医病理学中是指外观健康而无明显症状的,由于潜在的疾病或者机能障碍,在开始感觉不适后24小时内发生意外死亡。由此可见,猝死多因体内潜在的进行性“疾病”在某种因素的作用下突然发生而造成外观健康的人非暴力、非外伤性死亡。而意外险对意外伤害的定义通常为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实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所以,猝死并不符合意外险的赔付范围。

不仅如此,很多意外险的保险条款中,会明确将猝死列入免赔责任。如此明示,也是为了防止被保险人猝死后,与其受益人发生索赔纠纷。

记者在多家保险公司的意外险条款中,都发现了包括猝死、中暑、疾病、药物过敏在内的免赔责任。投保这样的保单后,若被保险人不幸猝死,家人是无法获得赔偿的。

“猝死”,重疾险酌情赔付

重疾险保险责任根据重疾险类别的不同而不同,重疾险一般分为“提前给付型”和“额外给付型”。“提前给付型”重疾险在发生相应保险事故,经医院确诊后立即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额且相应主险的基本保险金额按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额同等减少。而“额外给付型”重疾险在发生相应保险事故并经确诊后,需经过固定天数的“生存期”后仍生存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且不对主险保险金额产生影响。“额外给付型”重疾险的“生存期”一般为30天,例如,安邦人寿 “附加安泰1号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条款中就规定,在罹患合同所规定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且在确诊后30天仍生存的,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这里的30天就是“生存期”。

尽管“猝死”的病因可能属于重疾险规定的重大疾病类别,但是在发病1小时内死亡不符合“额外给付型”重疾险规定的生存期条件,因此“额外给付型”重疾险不会赔付重疾保险金,如果“额外给付型”重疾险包含死亡责任,则会赔付死亡保险金。

而在“提前给付型”重疾险保险责任中,如果被保险人猝死,按照身故责任给付的保险金与按照重疾保险责任加身故责任给付的保险金是同等的,因为提前给付型重疾险在支付重疾保险金后身故保险金或满期金会同等减少。

“猝死”,寿险可对身故赔偿

人寿保险包括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均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如果被保险人猝死,满足身故保险金的给付条件,寿险对“猝死”被保险人会进行赔付。

寿险是另一种可对被保险人身故风险予以保障的产品,相比意外险来说,寿险保单对于身故的赔偿范围就宽泛许多。只要并非故意杀害、伤害、吸食毒品、酒驾、或2年内自杀等特殊情况,都可以对被保险人的身故予以理赔。猝死自然也在赔偿范围之内。

无论是定期寿险还是其他储蓄型的寿险产品,都可以对被保险人突发身故的情况予以赔偿,在免赔条款中并没有猝死一项。赔偿金额依照保险金额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其家人或受益人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的10天之内尽快通知保险公司,并根据保险公司的需要提供有关材料,以确保在最短时间内获得赔偿金。

这里我们也提醒投保人,在投保寿险保单时,应对受益人一项明确填写。因为若留空,则表示被保险人身故后的保险金按遗产做分配,法律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为被保险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被保险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当被保险人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时,一般可平均分配这笔保险金,也可以根据家庭情况予以协调分配。为了避免财产纠纷,建议投保时将每位受益人、每位受益人的收益比例列清楚。

知识链接:

一、猝死与意外保险

在意外伤害保险中,目前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均对“意外伤害”有释义,大多解释为: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根据猝死的相关医学材料的解释,猝死是指因潜在的自然疾病突然发作、恶化所造成的急速死亡,因此猝死不属于意外保险合同约定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意外事件,所以目前多数保险公司不承担猝死的意外保险责任。

猝死是否赔偿的关键点有二:一是保险条款约定;二是是否找到猝死诱因。如保险条款对猝死有约定,按照保险条款相关约定执行。关于猝死诱因,如确定为外来因素的,意外保险可以赔付。参照保险中意外的定义,不难看出上述诱因有的是外来的因素,如外界温度、疫苗、药物、医源性等,结合保险的近因原则或参与度,可以得出不能仅凭猝死一个诊断得出是否属于意外伤害,应追查其猝死的诱因,这主要靠病理诊断、尸体解剖及流行病学调查。

二、猝死与重大疾病保险

猝死的重大疾病保险赔偿,根据猝死的后果分两种情况:死亡的和健在的。死亡的:有病理明确的具体死因的,可以比照是否符合保险条款中的重大疾病定义,符合的予以赔偿。如没有进行病理或尸体解剖,进行推定的,根据《保险法》和相关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受益人在索赔时原则上应承担保险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程度的证明责任。对于健在的,即猝死后抢救过来的,应根据相关诱发疾病及恢复状况,参照是否符合重大疾病定义,是否达到重大疾病的标准,考虑是否赔偿。

三、猝死与举证责任

猝死由于病因复杂、争议多、保险金额大,经常诉至法院,而举证责任的分配直接关系到诉讼的胜负。另外,由于解剖尸体的决定权在家属,相应的举证责任大;而保险公司负有理赔查勘义务,此方面的举证责任大。另外,根据具体的案情,法官可以决定尸体解剖是否为必须证据。

专家聚焦:猝死与保险赔偿


据统计,我国目前猝死发病率呈逐年增高和年轻化趋势,这位人们敲响了警钟,我们需要在身体健康发面多留意外还需要关注猝死的保险赔偿问题,避免发生意外时带来不必要的保险纠纷。

3年前,小淡的父亲在家中卫生间摔倒后死亡。小淡整理父亲的遗物时,才发现父亲买有一份意外伤害险。随后,小淡向保险公司理赔却遭拒绝。保险公司认为,老淡是猝死的,而猝死的根本原因是由于自然疾病造成的,不属于意外伤害。小淡遂将某保险公司告上南宁市青秀区法院。9月4日,记者从青秀区法院获悉,该案经南宁市两级法院审理,小淡均败诉。

问:猝死究竟属于哪种保险的理赔范围?

答:一般来讲,死亡有两种:一种是意外死亡,另一种是疾病死亡。猝死是疾病死亡,属于寿险,一般保险的年金保险和重疾保险都包括寿险的身故责任,所以会获得赔付;另外,如果猝死的客户生前买过定期寿险和疾病死亡,也能获得赔付。

问:为什么一般的意外险不赔?

答: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险费,保险人承诺于被保险人在遭遇特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致身体受到伤害,而造成残废或死亡时给付保险金的行为或合同。

这里的身体是指被保险人的自然躯体,不包括假肢、假牙、假眼等人工安置的非天然部分。

这里所指的造成被保险人意外伤害的灾害事故应具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四大要素。

所谓外来的,指伤害原因为被保险人自身之外的因素作用所致。如机械性的碰撞、摔砸、打压以及咬伤、烫伤、烧伤、冻伤、电击、光辐射等因素所致的物理性损伤及酸、碱、煤气毒剂等因素所引致的化学性损伤。这些外来的因素需致人体外表或内在留有损害迹象。

所谓突发的,是指人体受到猛烈而突然的侵袭所形成的伤害。伤害的原因与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瞬间的关系。如交通事故中的撞车、天空坠落物体的砸压等引起的伤害、死亡则是突发的,瞬间完成的。长期在某种环境条件下工作造成身体的伤害不属于意外伤害,如长期在恶劣环境下工作造成的职业病与突发偶然形成身体的伤害是有区别的,前者不属于伤害保险的范围。

所谓非本意的,是指非当事人所能预见,非本人意愿的不可抗力事故所致的伤害,对于伤害的结果是意外,而原因非意外的伤害不能认定为意外伤害。

所谓非疾病的,是指损害的造成不是由被保人身体本身的因素或疾病引起的。如骨质疏松导致的病理性骨折或肝炎病毒引起的爆发性肝炎,均为疾病所致的伤害。

以上四要素对构成意外伤害缺一不可,对认定伤害保险事故时必须同时满足要求。

通过上述的意外险定义及解释,我们不难发现猝死虽然属于突发的,非本意的,但由于不是外来的,更不是非疾病导致的,所以不符合意外险定义。

问:您能介绍以下国外猝死与保险相关的内容吗?

一、猝死与意外保险

在意外伤害保险中,目前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均对“意外伤害”有释义,大多解释为: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根据猝死的相关医学材料的解释,猝死是指因潜在的自然疾病突然发作、恶化所造成的急速死亡,因此猝死不属于意外保险合同约定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意外事件,所以目前多数保险公司不承担猝死的意外保险责任。

猝死是否赔偿的关键点有二:一是保险条款约定;二是是否找到猝死诱因。如保险条款对猝死有约定,按照保险条款相关约定执行。关于猝死诱因,如确定为外来因素的,意外保险可以赔付。参照保险中意外的定义,不难看出上述诱因有的是外来的因素,如外界温度、疫苗、药物、医源性等,结合保险的近因原则或参与度,可以得出不能仅凭猝死一个诊断得出是否属于意外伤害,应追查其猝死的诱因,这主要靠病理诊断、尸体解剖及流行病学调查。

二、猝死与重大疾病保险

猝死的重大疾病保险赔偿,根据猝死的后果分两种情况:死亡的和健在的。死亡的:有病理明确的具体死因的,可以比照是否符合保险条款中的重大疾病定义,符合的予以赔偿。如没有进行病理或尸体解剖,进行推定的,根据《保险法》和相关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受益人在索赔时原则上应承担保险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程度的证明责任。对于健在的,即猝死后抢救过来的,应根据相关诱发疾病及恢复状况,参照是否符合重大疾病定义,是否达到重大疾病的标准,考虑是否赔偿。

三、猝死与举证责任

猝死由于病因复杂、争议多、保险金额大,经常诉至法院,而举证责任的分配直接关系到诉讼的胜负。另外,由于解剖尸体的决定权在家属,相应的举证责任大;而保险公司负有理赔查勘义务,此方面的举证责任大。另外,根据具体的案情,法官可以决定尸体解剖是否为必须证据。

猝死保险赔吗?哪些保险能保障猝死?_保险知识


近些年来,随着生活工作节奏的加快,人们的压力也越来越大,而猝死的情况也越来越多,许多人把该情况归到了意外险内,其实不然,猝死是在寿险范围内的。

又见年轻精英因过劳死终结了生命。3月24日,36岁的深圳闻泰通讯公司的职员张斌被发现猝死在公司租住的酒店马桶上面,当日凌晨1点他还发出了最后一封工作邮件。张斌生前曾是清华计算机硕士,负责一个项目的软件开发。据其妻子闫女士说,张斌经常加班到凌晨,有时甚至到早上五六点钟,第二天上午又接着照常上班。闫女士认为,张斌猝死与长时间连续加班有关,其实是被工作活活累死的。

这些年,类似的案例越来越多:网络写手在出租屋内猝死,安庆23岁小伙高温下连续加班12小时后死去,奥美中国24岁员工在办公室猝死。在为年轻生命扼腕叹息的同时,公众自然还关注经济补偿事宜。据媒体报道,张斌的家属正在准备资料申报社保补偿。而就在去年10月,张斌刚将年过70岁的父母接到深圳生活,想给父母一个幸福的晚年,那时女儿也刚刚出生,一个家庭的经济支柱已经轰然倒下,这显然依靠微薄的社保救济无补于事。在这个时候,保险又可以起到什么作用呢?

寿险作为事关生存和死亡风险的保单,被保险人一般出现死亡情况,都能够从保单合同中获得理赔,无论是正常死亡还是意外死亡。目前常见的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以及两全保险都能保障猝死风险,其中自然也包含过劳死。

此外,有些重大疾病保险也有保猝死风险的,不过它取决于重大疾病保险的责任范围。一般来说,如果产品本身只针对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予以赔偿,那么被保险人猝死将无法获赔;而若产品包含死亡责任,那么有望从保险公司获得死亡赔偿金。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寿险产品的保费一般都比较贵。

不过,这并非意味着寿险没有免责范围。一般约定的免责条款中,寿险常见免责有:保单生效或复效后两年内自杀、主动注射或吸食毒品、酒驾、无证无照驾驶机动车、故意犯罪或拘捕等,在这些情况下发生的猝死,也会遭到拒赔。

猝死了保险会赔吗?哪些保险会赔猝死?


现在无论老人,还是年轻人,时常有睡着睡着人就再也没有醒来的事发生。

正好我最近又遇到两件,其中一个家人向我咨询公司给买的团体意外险是否能赔?

答案是:不赔!

对于这种情况,常有人说谁谁又“意外猝死”了。

其实,这种情况根本不属于意外险赔付的范围。

只是这个死亡事件本身让人意外而已。

意外保险应具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四大要素。

猝死是由于自身身体原因导致的突然死亡。

那么如果一不小心嗝屁了,什么样的保险能赔付猝死呢?

1.含猝死责任的意外险

猝死不属于意外,一般的意外险无法赔付!但是含猝死责任的意外险是可以赔付的。

比如众安保险的女性尊享百万意外险,投保人群为18-60岁女性,除了含有高额猝死责任外,还可以附加高额交通意外。

而且仅需190元起,性价比很高。

如果担心自己有猝死的风险,含猝死责任的意外险并不能解决这种不安全感,原因有三:

①猝死保额很低。女性尊享百万意外险虽然猝死最低有50万,但是仅限于女性投保。

②属于一年期短险,交一年保一年,停售不可续保,可持续性差。比如之前性价比很高的安心安意保综合意外保险,50万意外+2万意外医疗+20万猝死仅需198元,性价比很高,但是目前已停售。

③续保时需要重新健康告知,含猝死责任的意外险对身体健康状况有要求。即使产品不停售,个人身体状况也未必都能达到投保标准。

但是以如此便宜的价格购买到这么多猝死保额,作为补充还是值得可以考虑的,而且意外险每个成年人也都是需要的。

有一点需要额外注意,上面几款产品对于猝死的定义都是“症状发生后即刻或24小时内死亡”,如果超过24小时,就不能算是猝死了,意外险也就不会赔了。

2.含身故责任的重疾险

有些重疾险也有身故保障,比如康乐e生B、哆啦A保、长生福优加重大疾病保险,相当于捆绑了一份寿险,就像平安的平安福、国寿的国寿福一样,不管是疾病身故还是意外身故,都能获得赔偿。

猝死属于疾病身故的一种,当然也能赔。

不过,为了保猝死而刻意购买含身故的重疾险,就没必要了。重疾险防范的是大病风险,寿险防范的才是身故风险,担心猝死做足寿险保障即可,没必要在重疾险上多花功夫。

而且身故可以拿到保额的前提条件是:没有发生重疾赔付。

对于有些人是先发生重疾,治疗效果不好的情况下再身故的,只能赔付重疾保额,然后身故保额等额减少为0不再赔付。

所以,我的建议是身故和重疾分开买,身故是身故,重疾是重疾,互不影响。

3.寿险

想要更好的猝死保障,那肯定要选寿险了。

寿险对于猝死没有时间要求,只要发生身故,且不在除外责任内,就能获得赔偿,身故保障要比意外险好很多。

所以,即使买了保猝死的意外险,寿险还是必不可少,而且寿险保额足够的话,意外险不附加猝死保障也完全可以。

寿险中,我最推荐的就是定期寿险,低保费、高保额,性价比很高。

对于高净值人群,希望可以通过寿险进行财富传承的可以选择终身寿险。

总结:

总的来说,应对猝死,只要做足寿险保额就够了。寿险主要功能就是身故保障,不会像意外险一样有时间限制,保障更加充足。

意外险可以作为补充,但其严格的猝死规定,让它不那么灵活;重疾险也能起到猝死保障的作用,但其保障重点为疾病,而不是身故,所以不必为了猝死保障而刻意附加身故。

最后,买了保险只是为猝死提供了经济补偿,并不能降低猝死的发生率。

要想真正远离猝死,还是要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比如不熬夜、不抽烟酗酒、坚持锻炼。最好每年做个体检,把小问题消灭在萌芽中,这才是长久的健康之道。

猝死,猝死,保险赔不赔?


最近有朋友咨询小编:猝死,保险赔不赔啊?

用户疑问。。。

在说猝死之前,我们需要知道,理赔是保险公司履行合同的行为,因此可以获赔的前提条件要符合保险合同和保险法律,其他任何理由和解释都不能作为理赔的依据,所以甭管是什么原因,意外险都可以赔,显然不是成立的。

面对这位朋友的疑问,小编要坚决的告诉你是不赔的!不管是喝酒猝死还是工作中猝死,凡是与猝死相关的意外险都是不赔的。

意外险是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而理赔的前提是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外来的、不可预见的,也就说主因是意外伤害,显然猝死并不符合。

特别要提出,意外险的保险合同中会明确指出猝死为免责条款。

某款综合意外险

小编提醒:但凡是“猝死”或者与之相关,意外险都是不保的。在那位朋友的询问中,也提到了喝酒猝死,不知道是不是酗酒者,在责任免除中,酗酒也是不保的。

用户疑问。。。

有哪些保险是赔的呢?

我们要知道猝死的结果是身故,那么我们就要知道有哪些保险是保身故的。

涉及身故百分百赔付的是寿险,例如:定寿、终身寿险、分红险、万能险等都可赔付。

比如:

某款定期寿险

某款定期寿险

在保险责任中明确说明是身故责任,而在责任免除中并没有猝死这一项,也就是说寿险是保猝死的。

这时候这位朋友又问了:

用户疑问。。。

多数重大疾病保险保的是因重大疾病导致的责任范围,也有一些重疾是和寿险进行组合而形成的产品,如果投的是后者的话,就可以理赔。

比如:弘康重疾险就只包括重大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予以赔偿,不保猝死!

泰康有约这一款重疾险是重大疾病和寿险的组合,包括身故责任,因此是保猝死的。

小编提醒:重大疾病保险能不能赔,还需参照对照条款规定,以保险合同为准,当不知自己所购买的保险保不保猝死时,要及时询问客服,得到准确的回答,以防买错!

小编解答后

最后,小编提醒大家:健康才是我们一生的财富,如果身体垮了,挣再多钱的又有什么用!那些让健康的方法小编就不说了,大家肯定都自有一套适合自己的健康秘笈。话说,小编明天要去体检了,大家也要保重身体,时常检查哦!

身故保险金,重疾险竟然按身故理赔而不是重疾,太坑?!


最近,有朋友咨询小编说:

我之前看到一个理赔案例,得了重疾没几天身故后,竟然赔付的不是重疾理赔金而是身故,身故仅仅是返还的保费,是不是都是这样啊?

在小编的询问下,大致明白了这位用户看到的案例是怎么回事了。

下面是根据用户看到的案例改编,除了人物变化,事件经过未变:

某市的张先生就遇到这样一件事,他的妻子杜女士不幸突患细菌性脑脊髓膜炎在医院没几天便去世了。之前张先生给妻子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妻子病逝之后,张先生看了保险合同中所保的疾病,发现是承保细菌性脑脊髓膜炎的,于是按照他的理解,妻子的病逝,保险公司要按重大疾病保险来赔偿理赔金,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应该赔付重疾保险金30万。

但当张先生去申领保险金时,保险公司只同意支付26646元的身故保险金。保险公司认为,保险合同条款中有对细菌性脑脊髓膜炎有明确的规定,我们是承保细菌性脑脊髓膜炎的,但是承保的是遗留症,而且还有时间限制,您的妻子的疾病并未满足我们的保险合同。

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小编把重大疾病细菌性脑脊髓膜炎的保险条款截图给大家看一下:

某款重大疾病保险的规定

细菌性脑脊髓膜炎指因细菌引起脑和脊髓的脑脊膜炎性感染,经脑脊液细菌学检查确诊,且导致永久性神经损伤。永久性神经损伤是指经我们认可的神经专科医师明确诊断,遗留下列残疾之一而无法复原并持续达一百八十天以上者:

(a)符合神经精神病学标准的严重认知功能障碍,而需持续监护;

(b)听力丧失或失明;

(c)语言机能丧失;

(d)肌体功能障碍,导致无法完成其中三项或三项以上的日常生活活动。

所以,要想按细菌性脑脊髓膜炎理赔,必须在确诊180天后遗留上述所列的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才可以申请理赔。而被保险人杜女士明显不符合保险条款中细菌性脑脊髓膜炎的理赔条件,按照合同的规定,也就只能按身故给付保险金26646元。

关于身故保险金的给付,小编要进行重点说明。目前关于身故保险金的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有2种赔付方式:

1.按照重大疾病保险给付???????

某重疾险的身故保险金赔付

一、身故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身故,且身故时未满十八周岁,我们将按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身故,且身故时年满十八周岁,我们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这类重疾险具有身故保障,属于寿险+重大疾病保险的组合保险。但身故和重疾保险金只赔付一个,身故保险金按重疾险基础保额给付。

2.按照保费赔付

某重疾险的身故保险金赔付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其金额为本合同已交纳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这类保险,要说包含身故保障,其实赔付的是已交的保费,说不含身故保障,却有赔付身故保险金这一项。所以,这并不算是含身故保障的重大疾病保险。关于这点,大家要看清楚,尤其是想要购买含身故保障重疾险的用户。

重疾险到底是按身故理赔还是按重疾理赔,主要看被保险人的疾病。小编之前讲过重大疾病保险的理赔条件是确诊即赔和达到约定条件。

如得了确诊即赔的疾病或到了疾病的理赔条件并且当下生存的,肯定是按照重疾保险金理赔的,这点毋庸置疑;

但若得了约定疾病,突发,最终导致身故,这就要看疾病是否为确诊即赔的疾病,或者身故前是否达到了疾病理赔条件:

确诊即赔的疾病,按照重疾保险金赔付;

需要达到理赔条件的疾病:

如若身故前达到了理赔条件,则按照重疾保险金赔付,如果没有,则按照身故保险金赔付。

当然,赔付的金额多少,需要看你的保险合同规定了!但若没有得约定的疾病而导致身故,只能按照身故保险金赔付。

所以,关于重疾险的身故和重疾赔付,大家懂了吗?保险条款很复杂,弄懂保险条款很重要,不然吃亏的一定是咱们自己!

意外身故险多少钱及理赔相关


由于近年来自然灾害多发,另一方面我过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意外事件的发生并不是不可想象的,所以随着人们风险意识的提高,购买意外险变得很常见。一般而言,意外险会福建意外身故险,人们购买的时候总会考虑价格因素,会问“意外身故险多少钱”,其实,对于意外身故险多少钱这一问题,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一个非常准确固定的答案,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意外身故保险的价格是与多种因素相关,受这些因素的制约与影响。本文将介绍意外身故险多少钱相关因素,并为大家介绍意外身故险理赔相关的知识。

意外身故险多少钱与被保险人有关

险种价格与被保险人本身有关,被保险人的年龄、职业、身体情况等方面不同,其所需要缴纳的险种费用也会有所不同,这主要是因为被保险人的这些情况会影响到自身的风险系数。例如,老人和孩子在生活中所要面临的风险发生率要比青壮年高的多,那么保险公司在对他们进行承保时,需要面对的不安全因素就会更多,因此,需要投保人缴纳的意外身故险费用就会相对较高一些。

意外身故险多少钱与险种有关

目前,在保险市场上,保险机构众多,险种更是种类繁杂。同一保险机构推出的不同意外险种,其价格、服务都不尽相同,那就更不用说不同的保险机构不同险种的意外身故险费用了。例如平安保险公司推出的意外伤害保险,能够提供因意外伤害事故而死亡、伤残或门诊、住院医疗等的保险赔偿,而这一类型的保险包括一年期综合意外险、短期综合意外险、交通意外险等多个种类,虽说都有非常优惠的折扣,但每一个险种的费用因为保障范围、提供服务的不同也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别。

意外身故险理赔需要哪些资料?

意外身故给付所需资料:理赔申请书、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用以确定受益人身份的相关证明、受益人银行存折(卡)复印件、意外事故证明、死亡证明书、丧葬或火化证明、户籍注销证明。此外,还要注意,在提交保险金给付申请书时应附上意外事故经过的说明,包括事故原因、时间、地点、经过等,如经交警等部门处理,应提供相关的处理资料;如果被保险人的职业分类在保障期间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可能拒赔或减少赔付金额;如果被保险人在发生事故时存在故意行为、犯罪行为、酒后驾车等除外责任,按保险合同规定,保险公司一般也不负责赔偿。

意外身故险哪些不赔?

摔倒死亡不赔:身患疾病的马老先生在雨天和老伴出门时,不慎滑倒。一般人摔倒最多骨折,可当马老先生的老伴把他扶起时,马老先生已经不能自主呼吸。经医院抢救无效,马先生离开了人世。马先生购买过意外险,他的老伴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但保险公司拒绝了他老伴的请求。理由是:马老先生原本就是一个“病人”。

过劳猝死不赔:过劳猝死是因长期的疲劳而最终造成的,当事人自己已经患有疾病,只是自己不清楚或是没有在意,让自己的身体超负荷运转,任由耗竭,最后病发而导致死亡。它不是因外来的突发情况造成,所以,意外险不会进行赔偿。

中暑身故不赔:就中暑来讲,它属于内在因素引起的,并不属于外来因素。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中暑是可以预见的,被保险人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所以,中暑不符合意外伤害的定义,不属于意外伤害。

高原反应死亡不赔:高原缺氧,是完全可以预知的,它从根本上就不符合意外险“突发的,不可预见的”这一定义要素。且高原反应的产生不是来自“意外”,它与自身原因有很大关系。

手术意外死亡不赔:刘先生患了急性化脓性梗阻性胆管炎,医生建议他通过手术进行治疗,没想到就是这场手术当中刘先生因意外永远地离开了人世。刘先生在本地一家保险公司投过一款意外伤害险,其家属便到保险公司要求赔付,没想到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理由是:刘先生并不属于遭受意外伤害死亡,而是属于疾病手术过程中的意外死亡,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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