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切记:隐瞒病史难理赔

2021-05-03
重疾保险规划

重大疾病越来越呈现出年轻化趋势,人们的忧患意识开始增强,投保重疾险也成为了人们降低疾病风险的一种方式,毕竟疾病不能等人,提早做好保障是至关重要的。为自己的健康买单,科学合理的选择重疾险。

消费者首先要了解自身的已有保障有多少,按照自己所处的人生阶段及责任,依照保险监委公告,人身保额是个人年收入的10-20倍,重疾保额是个人年收入的5-10倍来设计综合保障。一般来说,中低收入人群可考虑购买定期型重疾险,用较低的成本为健康提供应有的保障;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人,则建议购买终身重疾险。

重疾险年轻时就要重视

购买重疾险“宜早不宜迟”。从投保时机看,年龄越小买交费越少;从身体状况看,应在身体健康时就购买。如到50岁后买,则保费总支出和保障总额相当,有可能倒挂,很不划算。至于选择哪种重疾产品,应根据个人经济能力而定。

重疾险缴费越长越好。虽然所付总额可能略多,但每次缴费较少,不会给家庭带来太大负担,加之利息等因素,实际成本不一定高于一次缴清的付费方式;而且不少保险公司规定,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在缴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重疾险不是病名符合就能赔

很多人认为只要患了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上临床诊断的名称,就一定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理赔。其实不然,首先依据条款规定,需符合保险合同条款疾病的定义和条件才可以理赔,而不是简单的符合保单上疾病的名称就能理赔,如很多重大疾病中规定“急性心肌梗塞‘就必须以心肌酶素的异常增高作为诊断依据,而仅有临床诊断心肌梗塞,无心肌酶素的异常增高是不能获赔的。也就是说必须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才能赔付,所以客户购买重疾险时应对合同中注解的各种疾病的定义有所了解,以避免不必要的理赔纠纷。

不要隐瞒过往病史

我们现在都说理赔难,在重疾险的核赔中也存在这个问题。建议市民在投保时一定记得把自己的病史尽量告知,清楚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带病投保,因为保险公司都有专门的核赔部门,如果在医院了解下来客户有相关病史可以拒赔。

理赔需注意三大要点

第一,需要医院确诊。确诊即被保险人感到身体状况有重大疾病的征兆时,一般都会先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求诊;在求诊过程中,医院会对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进行诊断,得出被保险人是否患有重大疾病以及具体是哪种重疾的结论。医院的确诊都会有确诊书,而确诊书是重疾险理赔的重要依据。

第二,及时报案。被保险人确诊为重大疾病后,需要核对保单,看是否属于保单中所载明的重大疾病。一般情况下,重大疾病基本包含在被保险人所投保的保险中。接下来,被保险人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住院前或住院后报案都可以。保险公司接到报案以后,就会启动理赔程序,进行理赔。

第三,备齐理赔资料。专家提醒,重疾险理赔一般需要以下材料:一是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出院小结、住院小结,在多个医院就诊需同时提供多个医院的诊断证明;二是医疗费用收据、住院费用收据和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三是病理、化验、影像、心电图等检查报告,这些报告需加盖医疗机构的有效签章。

购买重疾险,本身就是本着诚信原则。但如果在病史上有所隐瞒,就是对双方的不负责任。还是建议大家在购买重疾险时,诚实面对自己的病史,才能获得更合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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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很多人都已经意识到保险的必要性,不过不少人还是很犹豫,不知道买什么样的保险产品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就是担心出险之后保险公司拒赔。

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个较为特别的保险理赔案例:

案 例 始 末

2014年2月,周某进行了一次体检,体检结果显示其血压和血糖偏高。

2015年1月,亲戚用周某的医保卡,在社区医院开了2盒治疗高血压的药。

2015年3月,周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两全型重疾险。基本重疾保额22万。在投保时候,保险公司的健康告知页中的“有是否患有、被怀疑患有或接受治疗过如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史或体检异常告知等栏目中,周某均选择的是“否”,也就是否认了自己的身体有列表中的情况。

2015年12月,周某糖尿病犯了,于是住院治疗。在住院期间,发现其患有脑膜瘤这个重大疾病。

2016年2月,周某决定治疗脑膜瘤,于是住院,并且于3月份做了脑膜瘤切除手术。

手术后,周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然而保险公司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其已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病”为由拒赔了。

随后,周某将该保险公司告到了法院。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法 院 判 决

1、保险公司的健康告知,指的是自己明知有的情况。周某体检指标不合格,会因为很多原因影响,而无法证明一次体检指标有异常就说明有相关疾病。

2、医保卡有购买高血压药物记录,也无法关联到周某已知自己罹患高血压、糖尿病。

3、保险公司无法举证高血压和糖尿病与脑膜瘤有直接关系。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周某22万元保险金。

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会引发很多大小并发症,保险公司理赔率很高,绝大部分保险都是直接拒保。如果家族有“三高”的,尤其需要注意,最好提前买好保险。

理 赔 纠 纷

保险能否理赔,是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的。

最常出现理赔纠纷的原因有两类:

第一类原因,是投保的时候没有理解清楚保险合同。

比如重疾险,保险合同里有明确的规定,要确诊重疾,且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才能理赔。不过倒不用太担心保险公司在条件上做手脚,因为核心25种重疾和条件,都是监管统一规定的。

第二类原因,是在如实告知上产生纠纷。

比如买重疾险之前,保险公司都会有一个健康告知,要求投保人如实报告自己的健康状况。如果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到时候理赔时被保险公司发现,就会产生纠纷。

重疾险理赔如何界定?


疾病带给人们的不仅仅是疾病的痛苦,还有巨大的经济负担。近年来,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不断加深,重疾险越来越被关注,但是重疾险的界分是什么呢?

重大疾病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一般包括:恶性肿瘤、严重心脑血管疾病、需要进行重大器官移植的手术、有可能造成终身残疾的伤病、晚期慢性病、深度昏迷、永久性瘫痪、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和严重精神病等。

案情回放

不符合重大疾病遭拒赔

投保人杨某为自己投保某保险公司的终身保险,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后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约定暴发性肝炎等十大疾病为重大疾病。2007年7月杨某因“双下肢水肿半年,对答不切题半天”住院治疗,诊断为“肝硬化失代偿,肝性脑病一期,肝肾综合征”,其后,被保险人杨某向保险公司索赔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公司却以此疾病不符合重大疾病范畴而拒赔,杨某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保险公司败诉。

虽然如此,但笔者对法院的判决存在异议。

争议焦点

肝硬化失代偿是否符合重大疾病

原告诉称:自己所患疾病符合保险合同约定之重大疾病保险范围,且出具相关医疗证明。被告辩称:被保险人所患疾病未达到赔付条件,请求驳回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原告投保了终身保险,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后,由被告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而重大疾病中包括暴发性肝炎,暴发性肝炎中又包括肝性脑病,现原告患有肝硬化失代偿,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等重大疾病,已达到保险赔付条件,被告所称未达到赔付条件的辩解理由不成立。因此判决保险公司支付杨某重大疾病保险金。

笔者认为法院判决本案实有错讹,在于法官对医学专业知识的匮乏,究其根源是保险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它囊括保险专业、法律专业及医学专业知识。

法理分析

根据《保险法》第13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合同载明暴发性肝炎为重大疾病,暴发性肝炎指肝炎病毒感染而导致大部分的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肝脏急剧缩小、肝细胞严重损坏、肝功能急剧退化、肝性脑病。该保险合同对重大疾病的约定采用列举法,对其做出详尽阐述说明,就肝炎类重大疾病承保范围仅针对暴发性肝炎,对于其它类型的肝炎均不属于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范围,说明保险公司履行完合同的告知义务。

医学分析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颁布的疾病分类标准,肝炎分为5型:

1、急性乙型肝炎2、慢性乙型肝炎3、重型肝炎(包括暴发性肝炎、亚急性重型肝炎、慢性重型肝炎)4、淤胆型肝炎5、肝炎肝硬化(包括代偿性肝硬化、失代偿性肝硬化)

暴发性肝炎属于重型肝炎型,其诊断标准为:以急性黄疸型肝炎起病,发病2周内出现极度乏力、消化道症状明显,迅速出现Ⅱ度以上肝性脑病,凝血酶原活动度低于40%并排除其它原因者,肝浊音界进行性缩小,黄疸急剧加深。

失代偿性肝硬化属于肝炎肝硬化型,肝炎肝硬化是慢性肝炎的发展结果,病史、病程长达几年,甚至十几年。而失代偿性肝硬化指中晚期肝硬化,一般属Child-PughB、C级,有明显肝功能异常及失代偿征象,如血清蛋白35umol/L,ALT和AST升高,凝血酶原活动度

笔者认为:综上法理、医学分类、肝炎诊断标准的剖析,杨某所患疾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范围。医生为杨某诊断疾病为“肝硬化失代偿,肝性脑病一期,肝肾综合征”,该病属于肝炎肝硬化类而非重型肝炎类,故不属于重大疾病保险责任范围。虽该病与暴发性肝炎均属肝炎,却在病因、病理、病变程度及预后转归方面截然不同。其次,肝性脑病是肝炎并发病,肝炎类疾病均可导致该并发病,而非独立疾病,它仅为构成暴发性肝炎的所需必备要件之一,杨某所患肝炎仅具备有肝性脑病一个要件,未具备肝脏急剧缩小、肝细胞严重损坏、肝功能急剧退化这些诊断暴发性肝炎之要素。再则,杨某患病病史长达半年,远远超过2周,起病原因并非以急性黄疸型肝炎,所患的肝性脑病为一期,远未达到二期的严重程度。故杨某所患病症不符合暴发性肝炎诊断标准。

笔者还认为:引发此诉讼实为被保险人、法官对医学知识的缺乏。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保险进入千家万户,中国保险业正快速发展,而公众对其认识仍停留在初级阶段,尤其在寿险业务中,涉及较多医学专业知识,形成了公众认知盲点、误区。中国是一个肝炎高发的国家,超过90%患者均为慢性肝炎,逐步演变为肝炎肝硬化,有肝脏的缩小,肝细胞损坏,肝功能退化及肝性脑病等临床症状,而暴发性肝炎发病率小,低于5%,在医学上两种疾病均属严重疾病,囿于被保险人医学知识有限,当患上肝炎类疾病即认为符合保险责任,在索赔无果后自然理解为保险公司恶意拒付,忿而纷争升级为诉讼。

保险业发展,应提高公众对保险的认知能力,普及医学知识亟显重要,才能为减少保险理赔矛盾,努力避免诉讼纷争发挥积极作用。当然,保险人制定保险合同应采用通俗易懂文字,减少专业术语,务求标准量化,杜绝定性措辞,使矛盾消弥于合同文本。

重疾险,理赔 l 真实案例揭秘重疾险理赔里的门门道道


最近天气开始回暖,又到了细菌易增生的季节。小编咳嗽一周了也没见好。

上周,小编一早就赶去医院,从排队取号到抽血再到看诊,竟然一直弄到下午1点才出医院。幸运的是:小编只是普通的呼吸道感染而已。

而张先生怎么也没想到一个小小的发烧最后却发展成要上手术台。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下面小编要开始讲故事)

案例回顾:

2017年,小张才27岁,那时他做了一个非常明智的决定:在给自己投了人生中第一份保险——弘康健康一生重大疾病保险(含轻症)。 年保费仅5692元,保额为40万元,20年交,保终身。

(的投保记录)

今年年初,小张起初就扁桃体发炎,没过几日出现高烧不退。一开始小张认为这就是一场简单的小感冒,心想吃些退烧药就OK了。

谁知,后面服了药,不仅高烧不退,还日渐消瘦,没什么食欲。

相信大家都看过《流感下的北京中年》,原来流感也会带来死亡,小张决定还是去当地的第一人民医院看看。

幸运的是小张没有得流感。

但不幸的是:经医生诊断得出小张身患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医生建议进行立马外科手术(心脏瓣膜置换术)+抗生素治疗。

当时,小张就觉得晴天霹雳一般,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回到家的。

但是生活还是要继续,此时小张突然想起自己一年前购买过一份重疾险。于是立马联系到的工作人员,咨询理赔相关的问题。

(客户咨询中......)

依据健康一生的保单条款来看,小张的情况肯定是出险了,那保险公司肯定是需要理赔的。的工作人员全程跟踪此次理赔案件,确保小张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拿到理赔款。

(健康一生的部分条款)

首先,的理赔同事协助小张对保险公司进行报案,接着进行理赔资料的上传,并在通过初审后,进行理赔申请书和病历报告邮寄。

保险公司派出理赔人员进行病情核实,2月28日资料全部补充整齐,3月2日保险公司就将40万理赔款赔付给小张(仅3日,理赔款到账)。

① 保险公司理赔通知书

② 客户确认收款消息

此次理赔中,小张所需进行的心脏瓣膜手术,整个治疗过程近一个多月(意味着小张一个月都没有去上班),共花费 10 万元,其中 6万元的治疗费用可以通过老家城镇居民保险来报销,但是仍然有3万元需要自费,而此次40万的理赔款正好弥补小张的营养费,医药费,误工费等。

小张线上投保到理赔款到账,充分的验证:时间在变,人会变,而保险的保障功能不会改变

有了这个初步了解以后,我们再来看看重疾理赔里的那些门门道道。

重疾险中的重疾究竟是个什么鬼?

就拿小张所投保的健康一生来说:

(弘康健康一生的基本形态)

包含重大疾病50种,包含行业协会规定的前25种、轻症15种。先说明一点“临床医学”的重大疾病和“重大疾病保险”条款里的重大疾病不是一回事。

如果仔细查看重疾险条款就会发现所有重疾险前25种疾病都是一模一样的,而且前6种疾病都是一定囊括的。

(弘康健康一生重疾保障内容)

这是因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制定的我国首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规范》内容:规定了25种国人最高发的重疾病种,要求疾病的病种、理赔的标准都必须一致。同时要求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

(弘康健康一生重疾保障内容)

虽然现在很多保险公司都推出了保50种、80种甚至100种疾病的重疾险,但是其实最核心的还是前面25种保障(买重疾,不看绝对数量,要看高发病种 )。

当然如果经济宽裕,想要花钱买个心安,大家也可以选择保障更多疾病的。

重疾险的疾病 =6种必保疾病(行协统一规定)+19种其他疾病(行协统一规定)+其他疾病(保险公司自定义)

重疾险的理赔就是确诊给付吗?

很多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重大疾病保险的时候,都会用到一个词语,那就是:确诊即赔。

事实上,重大疾病保险真的是确诊即赔吗?

我们拿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来举例:

从保险条款来看:如果被确诊了这项疾病,暂时还不能获取理赔的。

小编根据种类、病情、治疗方式等可以将重疾险所包含的疾病理赔分为以下4大类,见下图:

(重疾险中重疾赔付差异)

所以合同中的重疾,并不一定是病,也可以是一种生存状态或治疗手段。

小编在这提醒大家:购买重疾险以后,若不幸涉及到了重大手术,请和主治医生沟通好治疗方式,是否可以按要求进行手术治疗,更早获得赔款。

重疾理赔可以叠加赔吗?

重疾险属于定额给付型的人身保险。

因此,重疾险的理赔与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损失无关,只要确诊罹患满足合同约定的疾病和症状,都能获得赔付。

所以患病时,手中持有多份重疾险保单,是可以叠加赔付的。

因此每次收到客户咨询小编:重疾险应该选择什么保额时,小编一方面会依据被保人目前实际的情况进行分析,另一方面都会补充一句:可以等后续经济宽裕时,再补充保额。

只要不超过有些保险公司规定的保额上限,达到赔付条件就是统统都赔的。

重疾险理赔怎么理赔?

其实小张的整个理赔过程比较简单,最大的因素就是理赔资料完善。

小编为了深度了解重疾理赔的内容,特别和的美女核赔师芬芬进行了沟通。

据她总结:重疾险的理赔资料可以用一个句话概括:越详细越好。

总的来说:一般需要(病历、检查报告单、拍片报告单、诊断证明书、首次以及以后复查的诊断书、住院以及出院小结等)。

简而言之:就是就诊的所有资料都尽量提供。

小编结语:

保险是一件别具一格的商品。

你真金白银的花出去,却一直希望别用到它。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没有人可以预知未来的风险。

而保险的意义就是在为未来做保障。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联系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重疾险理赔如何提前给付


在当代社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也也越来越注重生活质量的提高,但是癌症、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这些重大疾病案例在身边还是并不少见,所以就需要我们为自己买入一份重疾险。就让我们看重疾险的重要作用,看到我们最好的前景。生活还是要继续的,所以我们必须要为自己的生活提供一份保障。事实证明重疾险的作用是无穷的。

有统计数据显示,人的一生中患重大疾病的可能性高达72.17%,虽然发达的医学使许多重大疾病治愈率大为提高,然而治疗大病的代价有多高?另一项数据显示,重大疾病平均治疗费在20万~30万元之间,就算有医保能报销一半,个人仍需承担10万~15万元,还有重症监护费、家庭成员的误工费或护工费,以及有后期的康复费用,都是一笔巨大的数额。罹患重大疾病,不仅带来身体精神的折磨,经济压力更让原本不幸的家庭雪上加霜。有统计表示,重大疾病年轻化趋势越来越明显,作为健康保险的一大险种——重疾险可以成为人们投保时的一个首选险种。

1995年,王女士投保平安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1万元,年缴保费760元。2004年被确诊为尿毒症,2004年8月获得全额赔付11万元,同年11月成功进行肾移植手术,现正康复中。

1995年我就买保险了。曾经一度我还想过退保,后来想想还是坚持交费,现在我很庆幸没有退掉,我的家人也是。2004年发现得了重疾后,我向平安保险公司申请赔付,很快公司就将11万元理赔款打到我的账户上,真是救了急,有了这笔钱,我就敢放心地去找合适的肾源了,很快就做了手术,挽救了我的生命。

我的手术比较顺利、正常,手术费用约10万元,理赔款解了我的燃眉之急。我也有其他保障,但是我的保险还是买得不够,至少应该买到20万元,那样我就可以更安心养病了。因为一旦生了重病,用钱是没有止境的。我患病到现在总共支出费用粗略算一算至少25万元,而且在康复吃药的半年期间,每月3000多元还需要自己承担。

我的一位病友当初就是在业务员的坚持下,把重疾保险额度从10万元加到50万元。现在虽然不幸患了肾衰竭,但是获得理赔后可以安心治疗、安心休养,她对保险业务员非常感激。

重疾险是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给付保险金的健康保险产品,它的根本目的是为病情严重、花费巨大的疾病治疗提供经济支持。重大疾病险五花八门,各有特色,且不同保险公司所保障的疾病种类各不同,如何选取适合自己的险种,最大范围保障自身利益,成为众多投保人的困惑。专家介绍说,保险公司推出的重疾险有短期险也有终身险。短期来看,保额固定的险种经济实惠;长期来看,保额不断增长的险种更能有效抵御风险。由于我国人均寿命的不断增长,建议投保人多考虑保额增长的险种或者增额保险与定额保险相结合的方式。

重疾险理赔服务中颇具诱惑力的亮点就是提前给付,遇到重大手术,重疾险只要凭借诊断书就能第一时间到保险公司拿到医疗费用,有效避免了因为筹款不及时造成治疗时机的贻误。重疾险的赔付数额也是相当可观的,以“如意鸿康”产品为例说明:保额逐年递增,最高可达基本保额的200%,不仅有十种轻症给付,且重大疾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均按保额的6倍给付,如果因意外伤害导致的重疾、高残、身故等还要加倍给付。

这里笔者要提醒消费者,购买重疾险时要看清楚保险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以免理赔时发生不必要的纠纷。保额要量力而行,一般来说普通收入家庭,重疾险的保额最少能满足重大疾病一年的治疗费用支出,按现在的治疗费用,最少要10~20万;有的家庭还要考虑负债、房贷等情况,最好是能够达到年收入的5倍以上。购买重疾险时宜听取专业人士意见,综合各种家庭情况确定投保额度和保障期限。

通过上述对重疾险的介绍,相信你对其一定有所了解。总之,购买了一份重疾险,等于给自己的身体吃了一颗定心丸,使自己即使在遭遇重大疾病面前也不会彷然无助,束手无策.赶紧行动吧。

生命最宝贵,所以,对我们来说,重疾保险最重要。重疾保险是雪中送炭,养老险是锦上添花。我的同事原来怎么劝都不买保险,看到我的情况现在纷纷主动去买。因为他们从我身上认识到:保险真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现在年轻人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不规律的作息时间、以及工作上的压力和饮食上无法控制的隐患(有毒食品),造成重疾的发病率越来越年轻化。所以,再次呼吁:投保健康险,尤其是重疾险一定要尽早。而且从费率上讲,年龄越小,保费越便宜。

重疾险并不是什么病都可以理赔-重疾险可以理赔哪些病症


每个消费者对大病的理解可能都不一样,但是保险业中对重大疾病是有明确界定的。千万不要以为买了重大疾病险,就以为什么病都可以理赔。

近年来,重大疾病的发病率升高,消费者对重疾险的关注也逐年升温,但对重疾险购买和理赔的误解仍普遍存在。

从与客户的接触来看,咨询和购买重疾险的客户比例非常大,给我的总体感觉是,不少消费者都意识到了购买重疾险来转嫁风险的重要性,但是对重疾险的认识仍存在误区,而这些误区往往是普遍性的。消费者的购买需求强烈,但对重疾险了解粗浅,盲目购买的结果是往往难以获得理想的保障,也是不少理赔纠纷的重要原因。

那么,这些常见的误区有哪些呢?且看中德安联的保险专家怎么说?让我们一次性把这些误区都搞明白。

误区一 买了重大疾病险,所有的大病都可以保这是最常见的一个对重疾险的误区。

每个消费者对大病的理解可能都不一样,但是保险业中对重大疾病是有明确界定的。现在各大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种类均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颁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为基础,在该《规范》包括的25种重大疾病外,各家公司会自行增加一些病种,一般都达到30种以上。

这些重大疾病具有两大特点:一是病情严重,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二是治疗花费大,复杂的药物或手术治疗需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比如,恶性肿瘤(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癌症)、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等。可见,重大疾病险的本质作用是为了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出现。

误区二 重疾险产品所保病种越多越好

如果单纯看重大疾病的保障种类,目前市场上有的产品保障30种、40种重大疾病,有些甚至保障50种重大疾病。那么,是不是保障的疾病种类越多越好,性价比也越高呢?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列明了25种重大疾病,目前市场上所有商业重大疾病保险都是以此为保障核心的。可以说,这些重大疾病是在统计数据基础上筛选出的最常见的重大疾病种类。在此基础之上,有些重疾险增加一些疾病种类,扩大了保障范围,相应的保费也自然会增加。对于消费者而言,在选购时,要多关注增加的重疾种类的发病率,为增加一些发病率不高的重疾保障种类而支付更多的保费,肯定是很多消费者不愿意的。

建议,消费者不妨更多关注重疾产品的功能和服务。比如,中德安联有些重疾产品就包括了轻症重疾的保障,有重大疾病二次赔付或三次赔付等功能,对消费者而言,都是一些高附加值、更实用的保险选择。

误区三 现在不差钱,保费一次全交完

这也的确是很多‘不差钱’的客户在买长期重疾险时的第一反应。虽然这类产品是允许一次性趸交的,但我通常不建议他们这么做。表示。

交费年限需根据自己的年龄和收入水平来设定。对多数消费者而言,相比一次性交清,购买同样的重疾保额,交费年限越长,如10年、20年、30年等,每年的保费会低很多,交费压力小。更重要的是,在漫长的交费期内,考虑到通货膨胀和收入实力增长等因素,用期交形式更经济。同时,重疾保障的等待期一般为投保后的90天或180天,等待期后,保障就开始生效,如果在交费期间内不幸罹患重疾,则交费可以停止,同样可以获得保险赔偿。这时,相应付出的总保费也会比一次交清要少。

所以,长期交费对购买者来说是有利的,非特殊原因,我不建议消费者趸交。因为重疾险的本质就是罹患重疾时能够四两拨千斤,转移重大的经济风险;不发生重疾,即相当于本金零存整取的积累过程。

误区四 重疾保额10万元不够,30万元又太贵

这是不少年轻人面对重疾险的纠结心态。有保险意识,但是收入有限,不知重疾险保额该怎么买。

重疾险的种类很多,有消费型、保费返还型、保额递增返还型、多重保障返还型等,每种类型的价格肯定是有区别的。每个人应根据自己的工作性质、风险高低、收入水平等方面综合考虑。但最重要的一个观念,是可以分阶段进行购买。保险保障不是一朝买了就一劳永逸,而是要伴随不同的人生阶段和风险变化做出调整的。

对一个客户印象深刻:这位男士月收入4500元/月,每月还有汽车贷款1200元。他收入并不高,但想拥有一份高额的重疾保障。我就给他做了一个分阶段购买的组合产品:在35岁以前,以消费型重疾险为主,每年保费不足2000元,即可拥有30万元的重疾保障;从36岁开始,收入增加,事业稳步提升,我推荐返还保费的重疾险产品,每年交费约8000元,保障到85岁。如果保障期内没有发生理赔,则会返还所有保费,还有一定分红,可以用于养老。

误区五 买重疾,给孩子先买

这其实不是购买重疾险的误区,而是很多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时的一大误区。说。家长希望把一切好的都给予子女,不少经济条件有限的家长给孩子买了充足的保险,而对自己反而舍不得买。这样做往往会事与愿违。道理很简单。家长是经济支柱,也是子女保单的保费来源。如果不幸发生意外,丧失交费能力,那么,不仅家庭的经济无以为继,子女的保障也无从谈起。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437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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