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商业保险的五大类及与社会医疗保险的区别

2021-05-03
关于商业保险的知识

普通医疗保险该险种是医疗保险中保险责任最广泛的一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伤害支出的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普通医疗保险一般采用团体方式承保,或者作为个人长期寿险的附加责任承保,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并规定每次最高限额。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该险种负责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的医疗费,作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责任。保险金额可以与基本险相同,也可以另外约定。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不但要规定保险金额即给付限额,还要规定治疗期限。

住院医疗保险该险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时支出的医疗费,不负责被保险人的门诊医疗费,既可以采用补偿给付方式,也可以采用定额给付方式。

手术医疗保险,该险种属于单项医疗保险,只负责被保险人因施行手术而支出的医疗费,不论是门诊手术治疗还是住院手术治疗。手术医疗保险可以单独承保,也可以作为意外保险或人寿保险的附加险承保。采用补偿方式给付的手术医疗保险,只规定作为累计最高给付限额的保险金额,定额给付的手术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只按被保险人施行手术的种类定额给付医疗保险费。

特种疾病保险,该险种以被保险人患特定疾病为保险事故。当被保险人被确诊为患某种特定疾病时,保险人按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以满足被保险人的经济需要。一份特种疾病保险的保单可以仅承保某一种特定疾病,也可以承保若干种特定疾病。可以单独投保,也可以作为人寿保险的附加险投保,一般采用定额给付方式,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保险金,保险责任即终止。怎样选择商业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作为一种对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方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面对保险市场上众多的让人眼花缭乱的医疗险种,人们往往对自身的需求和保险条款理解不足,花了钱却没得到应有的保障。

同样是医疗保险,而商业医疗保险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一种补充保障,两者肯定是有很大的区别。

第一,两者属性不同。商业医疗保险是人寿保险公司运用经济补偿手段经营的一种险种,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一个方面,是由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按照自愿原则签订合同来实现的,人寿保险公司可以从中赢利.而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规定,为保护和增进职工身体健康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或地方通过立法强制执行的,不取决于个人意志,同时作为一种社会福利事业具有非赢利性质。

第二,保险对象和作用不同。商业医疗保险以自然人为保险对象,其作用在于当投保的公民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而支出医疗费用时,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减轻损失,而不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基本生活,也不具有维护社会公平的作用,社会医疗保险主要以劳动者为保险对象,当劳动者因患病就医而支出医疗费用时,由社会保险部门或其委托单位给予基本补偿,有利于社会安定和维护社会公平,实际上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个方面。

第三,两者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商业医疗保险的权利与义务是建立在合同关系上,任何一个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或法人,只要与保险公司自愿签订保险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缴纳了保险费,其本人或成员就能获得相应的保险金给付的请求权,保险金额的多少取决于所缴保险费数额的多少,即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的对等关系,表现为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而社会医疗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建立在劳动关系上,只要劳动者履行了为社会劳动的义务,就可以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有时为了便于用经济手段进行管理,增强劳动者的费用意识,要求缴少量保险费,但他们所领取的保险给付金与所缴纳的保险费数额并不成正比例关系,即权利与义务关系并不对等。

商保中的重疾险是确诊后就给钱。商业健康险可提供罹患重疾所需要的高额治疗费用,更可选择更好的医疗设备、药品。如果商业重疾险含有豁免条款,被保险人一旦发生合同约定事故即无需缴纳后续保费,但保障继续有效。可补偿医病期间的额外支出。如疾病后非医疗支出、个人收入损失、家人看护支出、护理费用………这些额外支出往往可达到医疗费用支出的3倍。

相关推荐

保险知识,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区别


王先生刚参加工作两年,但在一次单位组织的体检中被察出患胃癌。这意味着王先生必须马上到医院进行全面治疗。手术和几个化疗过程下来,王先生一家人为此担负了昂贵的医药费用。不过好在王先生所在的单位为其购买了社会医疗保险,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他们一家人的负担。

据王先生称,第一阶段的治疗费用大概在8-9万之间,通过社保报销了不到50%,而且在治疗过程中的很多药品都在报销范围之外,最终自己担着绝大部分费用。就王先生自己的话来说,得了大病社保其实起的作用非常有限,在社保之外很有必要购买一些商业性的医疗保险来防范风险。

社会医疗保险保“基本”

当前,对部分经济收入稳定、享受社会医疗保障的群体来说,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仅能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保障程度有限,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而商业医疗保险则能适应高层次、特殊的医疗需求。

因为社会医疗保险在住院费用的报销方面设立了一条起付线,起付线以内的金额为自付段,起付线以上85%的金额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其余15%要由个人自付。就王先生的例子来看,进入医院的所有费用除了通过社保报销外(4万元),剩下的部分(5万左右)全部就只能由自己担负。同时,一些药品也被排除在了保险范围之外,这说明即使拥有社会医疗保险保障,部分费用还是需要患者自己去承担的。保险业内人士表示,如果当初王先生在单位为他们购买了社保的同时自己还购买了适当的商业医疗保险,那么二者互为补充就可以大大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

另外,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企业用工制度的改革,社会上还存在大量的缺乏医疗保障的人群,商业医疗保险其实对他们来讲其作用也很重要。

商业保险是必要的补充

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住院费用及杂项费平均需要8000元左右并呈上升趋势,如果患上重大疾病,平均需要8万元左右的医疗费,而人一生中罹患重大疾病的几率高达70%以上。在社会保险不能够完全解决的情况下,为了不影响正常的生活质量,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对其进行必要的补充就显得有为重要了。

在谈到商业保险时,有关业内人士介绍,应该首先给全家购买重大疾病险、意外伤害险和医疗险,重疾保额在10万到20万元之间较合适;其次夫妻二人购买一些定期寿险,保险期限可以选择20年,以保障到孩子大学毕业,保额合计在40万到60万元为宜;再次,给孩子购买一些以大学教育金为主的教育金保险,并且要附加豁免责任,以提高教育金保险的保障功能;最后,也要考虑夫妻二人的养老保险。总体来说,每年保费支出占家庭年收入的20%左右比较合适。

另外,住院医疗及住院补贴保险由于对住院的原因没有要求,无论是意外还是疾病,大病或是小病都可以得到保障。重大疾病险则是对保险合同中指定的若干种费用高、危害重的疾病进行保障。从涵盖的病种看,涵盖疾病多的能达到30多种病,如平安人寿的“智盈人生万能重疾险”。无论哪种,都已经将癌症包含其中。此外还有专门的女性重疾险、男性重疾险和少儿重疾险。

从上可以看到,现在的商业医疗保险在保障范围上是比较全面的,而这恰恰弥补了社保不足之处,也更能够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医疗保险,认清女性常见三大类保险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观念的日益更新,女性这“半边天”不管是在家庭中还是社会上所发挥的作用都日趋重要。今天的女性在面对人生不同阶段挑战的同时,又要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打拼,所以健康的身体与积极的心态更是特别为宝贵。然而根据数据调查显示,女性疾病正侵袭着女性朋友的幸福生活,所以很多职业女性已经开始尝试通过商业保险使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健康保障,女性健康保险也因此而倍受关注。

当前市场上最常见的女性保险产品主要有三类,一类是女性重大疾病保险,第二类是为女性提供整容手术保障的医疗保险,还有一类是生育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是一类特殊的医疗保险,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当被保险人确诊患有条款中指定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给付约定的保险金额作为补偿。这些重大疾病主要是集中在女性特有疾病或者发病率明显高于男性的疾病,比如宫颈癌、乳腺癌等。不同的保险公司在指定疾病的范围上会有一定的差别,所以女性朋友在购买这类保险时要认真阅读条款,明确保险责任范围,购买自己需要的保险。

整容手术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需要特别注意一下,是提供因意外事故而导致面部创伤所需要的颜面部整形手术保障,不是所有的美容手术都能获得赔偿,只有当意外事故引起面部创伤时才能获得保险金。

第三类生育保险更有针对性,因为社保与普通医疗保险责任中不包括因妊娠、流产、分娩、不孕等原因引起的并发症,所以各家保险公司才设计开发了这一特殊产品,实际上是一种补充,使保障更加全面,投保时可以具体参照保险公司的相关条款确定保障范围,有些公司还以此为基础开发了一系列的附加险种,对于住院费用也有一定的保障。

都邦保险温馨提示: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只有好的身体才是家庭幸福的保障。作为女儿、妻子、母亲,女性总是能够带给家庭无限的温馨与关爱,然而不要只做好“管家婆”,还要记得多多关爱自己!

个人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险的区别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个人医疗保险是指个人利用各种保险工具搭建自身的医疗保障体系,个人医疗保险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由雇主和个人按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雇员医疗费用。个人只要每月把钱交给所在单位或企业的相关部门便可,或者个人向所在地的社保局交纳。

商业医疗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营的,赢利性的医疗保障。消费者依一定数额交纳保险金,遇到重大疾病时,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社会医疗保险具有“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保障程度远远不够,因此需要商业医疗保险作为补充。

通过交纳社会医疗保险,补充商业医疗保险,能够有效的搭建个人能医疗保障体系,防范风险。

社保中的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的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医疗保险通过征收医疗保险费和偿付医疗保险服务费用来调节收入差别,是政府一种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医疗保险对患病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重要社会机制。

社保中的医疗保险保的是基本的,也就是说保险范围广、保障程度低。如果患了某些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的保障力度无法应对巨额医疗费,所以商业保险中的大病保险是对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

每次大病小情,不少医疗费用依然要自己掏腰包,其次是报销范围的限制。某些药品(新药、进口药、贵药等)以及一些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一般都不在社保医保报销范围之内。对于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医疗费用,社保医保一般也是不报销的。除此之外,在疾病期间经常发生的费用,比如营养费、护工费、收入损失等更不在报销范围之内。而这些则可以通过商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来解决。

得病一般有三种情况:小病、中病和大病。小病就是我们所说的头疼脑热,花三四百块钱就可以治愈,一般家庭都负担得起。中病一般需要住院治疗,花费一般在5000元到10000元,加上社保补偿的部分,一般家庭也基本可以负担。

而大病都是现代疾病,如: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它直接威胁我们的健康和生命,且花费巨大,导致家庭经济崩溃,甚至负债累累。可怕的是,随着工作压力增大及环境变化,大病离我们也并不遥远,一些重大疾病的发生率逐渐向年轻化发展。这些重大疾病的治疗,光靠社保报销是不够的,而市场上一些专门针对重大疾病保障的保险产品,就能减轻很多家庭的经济负担。

虽然说社保中包括了医疗保险,但社保中的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是有限的,医疗费用的报销程度也是比较低的,社保实现的是保而不包的特点,因此,若想获得更全面的保障,您可以另外投保商业医疗保险,扩大保险范围,增强保障力度。

保险知识,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的五大差异


1.保险的目的和性质不同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的社会保障,是一种社会政策。国家通过法律手段来强制推行。无论企业或个人愿不愿意,只要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或税的征收、给付待遇的规定都是强制性的。而商业保险是建立在双方平等互利、自愿签约的基础之上,保人可根据自身面临的风险自愿选择投保险种,协议保险金额,决定保障的标准和档次,保险公司无权强制人们投保。

2.保险对象和作用不同

社会保险的对象是社会劳动者,目的在于保障他们的老弱病残和失业时的基本生活,也就是能满足最低生活保障。商业保险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为目的。它可以使人们在退休时,能够获得和以前一样的生活品质。

3.权利与义务的对待关系不同

社会保险强调劳动者必须履行社会保险的义务,缴纳社会保险费,之后才能获得享受社会保险金的待遇和权利,强调国家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商业保险体现的是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商业保险的保险金额以投保额决定偿还额。

4.待遇水平不同

社会保险个人负担多少费用跟其享受的待遇没有直接的关系。社会保险的实施有利于低收入者,有明显的社会扶助性质。而商业保险则不同。被保险人缴得保费越多,所享受的保险金额也就越多,享有的保障程度也就越高。

5.自主性、灵活性不同

社会保险因工作发生变动,在交费、给付上受到影响及限制。商业保险不因工作或其它变动在缴费或给付上受到影响。

商业养老保险可以为人们提供更高的生活保障,对于不享受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人们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选择年老时需要领取的养老金。相比较基本养老保险来说,商业养老保险不会给国家添加负担,相反可以为国家缓解社会养老压力;而且商业养老保险面向的对象更加广泛,包括所有参加社保和没有参加社保的人。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有哪些


我们一般所说的保险是指商业保险。所谓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所谓社会保险,是指在既定社会政策的指导下,由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对公民强制征收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用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主要区别在于:

1、商业保险是一种经营行为,保险业经营者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社会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一种,目的是为人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以国家财政支持为后盾。

2、商业保险依照平等自愿的原则,是否建立保险关系完全由投保人自主决定: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或劳动者,其缴纳保险费用,接受保障,都是由国家立法直接规定的。

3、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不同的保险合同项下,不同的险种,被保险人所受的保障范围和水平是不同的;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一般由国家事先规定,风险保障范围比较窄,保障的水平也比较低,这是由它的社会保障性质所决定的。

社会保险有五个特点:

1、保障性。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劳动者在其失去劳动能力之后的基本生活,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2、法定性。就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待遇的享受者及其所在单位,双方都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并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不能自愿。法定性,是实现社会保险的组织保证,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生活保险,安定社会秩序。

3、互济性。是指社会保险按照社会共担风险原则进行组织的。社会保险费用衽社会统筹,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机构要用互助互济的办法统一调剂基金,支付保险金和提供服务,实行收入再分配,使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生活得到保障。

4、福利性。社会不以盈利为目的,它以最少的花费,解决最大的社会保障问题,属于社会福利性质。

5、普遍性。社会保险实施范围广,一般在所有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中实行。

商业保险有如下特征:

1、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

2、商业保险所反映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体现的。

3、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标的有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

4.商业保险的经营要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43609.html

上一篇:如何快速解决阳光人寿保单查询

下一篇:新生儿买什么保险防意外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