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全球守御一生是一款百万医疗险,不少小伙伴都想知道这款产品的投保规则以及保障内容,所以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一一介绍。 同方全球守御一生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30天-60周岁
缴费方式:一次性交清
保险期限:1年
等待期:30天
如果有其他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咨询在线客服。
同方全球守御一生保什么(1)住院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诊断必须在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膳食费、护理费手术费、诊疗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物理治疗费
(2)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必须在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被保险人在入院前七天(含入院当天)和出院后三十天(含出院当天)内发生的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的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包括诊疗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物理治疗费、门诊手术费。
(3)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诊断必须在医院接受特殊门诊治疗的,被保险人在治疗期间发生的以下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门诊肾透析费;门诊恶性肿瘤治疗费,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治疗费用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
(4)恶性肿瘤额外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保险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被保险人自确诊恶性肿瘤之日起在医院所发生的全部与恶性肿瘤相关的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包括恶性肿瘤住院医疗费用、恶性肿瘤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同方全球守御一生案例演示肖先生今年30岁,是辽宁某国有企业的工人,福利待遇好,工作稳定。虽然单位一直在给自己缴纳社保,但是肖先生认为社保有很多都不能报销的,所以他又给自己购买了一份商业医疗险——同方全球守御一生计划二,首年保费572元,保险期间一年。在投保7个月后肖先生因为静脉曲张入住当地的一所二级公立医院普通病房,经过一系列的治疗,共计花费4.7万元,其中社保统筹部分0.7万元,社保范围内1万元,社保范围外3万元。
因为肖先生投保的同方全球守御一生计划二有一万元免赔额,所以抵扣统筹部分的0.7万元后,还需自行承担0.3万元的剩余免赔额,因此,保险公司最后理赔金额=4.7万-0.7万-(1万-0.7万)=3.7万元。
投保年龄:18-60周岁
保障期限:20、30、40年
交费方式:3、5、10年交
犹豫期:15天
太平洋保险车享无忧条款简介主险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您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照一定比例的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其中18-40岁给付比例160%;41-60岁给付比例140%;61岁以上给付比例120%。
车辆出行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他人驾驶的自驾车或公务车,因发生交通事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车辆出行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附加险
车辆出行意外伤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他人驾驶的自驾车或公务车,因发生交通事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条目,我们按被保险人确定伤残时本附加险合同有效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车辆出行意外伤残保险金。
其中伤残等级分为10级,最高级1级,赔付比例100%,最低级10级,赔付比例10%,中间每级相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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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保险车享无忧案例演示赵先生今年30岁,是厦门某私企的高级经理,有房有车,事业有成。由于工作原因,平时赵先生会经常自驾车在省内出差。虽然有上车险,但是人身保障还不足,于是赵先生给自己投保了两份太平洋车享无忧保险计划,交费期间10年,保险期间40年,年缴保费3456元,相当于平均每天投入约2.36元,赵先生就可以享受到以下保障:
1、车量出行身故保障:240万元。
2、车量出行伤残保障:240万元。
3、车辆出行住院补贴:400元/天。
4、首年车辆未出险且续保有效保额提升20万元。
5、满期保险金:34560元。
恒安标准特药通是一款年最低保费只要几十元的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那么哪些人符合这款产品的投保规则呢?这款产品具体又保障哪些内容呢? 恒安标准特药通投保规则
承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1年
交费期间:一次性交清
等待期:30天
恒安标准特药通保什么若被保险人等待期后初次罹患并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保险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无论一种或者多种),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用药期限内因治疗该恶性肿瘤发生的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药品费用,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计算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购买药品,药品费用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该药品处方是由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开具的、被保险人当前治疗医学必需的药品;
(2)每次的处方剂量不超过1个月;
(3)该药品属于保险合同所列。
二、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公司指定的药店购买药品,药品费用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该药品处方是由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开具的、被保险人当前治疗医学必需的药品;
(2)每次的处方剂量不超过1个月;
(3)该药品属于保险合同所列;
(4)在保险公司指定的药店购买的药品须符合保险合同约定。
如果有其他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咨询在线客服。
恒安标准特药通案例演示莫先生今年35岁,在成都某国企改制,有社保,但是他还是给自己购买了一份商业保险——恒安标准特药通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首年保费165元。
2020年2月1日,莫先生在当地三甲医院经专科医院确诊初次罹患肺癌,并入院治疗。2020年4月1日,经医生诊断,建议用药“安圣莎”,并开具处方药,用药剂量为1个月,需在院外保险公司指定的药店购买药品。该药品为社保目录外药品。
林先生在借到医生开具的处方后立即按照合同规定提交了药品申请。
保险公司通知指定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即使进行用药申请审核,审核通过。之后,林先生携相关资料,达到选定的药店领取了一个月剂量的安圣莎,价值49980元,费用由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指定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林先生获得字2020年2月1日起3年药品清单内的特药用药保障。
承保年龄:符合承保年龄者
保险期间:15年
犹豫期:15天
宽限期:60天
保障:关爱金、祝福金、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可豁免保险费
人保寿险畅享生活保什么?关爱金
自合同第五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第九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止,保险公司于被保险人生存的每一保单年生效对应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100%给付关爱金。
祝福金
自合同第十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第十四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止,保险公司于被保险人生存的每一保单年生效对应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60%给付祝福金。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投保人已交的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可豁免保险费
投保人在年满70周岁之前遭受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豁免投保人身故或全残之日以后合同的各期保险费。
案例演示李女士为丈夫王先生(30周岁)投保人保寿险畅享生活年金保险,交费期间为10年,年交保险费10万元,基本保险金额299650元,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李女士本人。
王先生享有的保障如下:
关爱金:自合同第五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第九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止,王先生于每一保单年生效对应日生存,王先生可领取10万元×100%=10万元;
祝福金:自合同第十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第十四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止,王先生于每一保单年生效对应日生存,王先生可领取10万元×60%=6万元;
满期保险金:王先生于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王先生可领取299650元;
身故保险金:若王先生不幸身故,李女士可领取身故时投保人已交的合同保险费;
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李女士在年满70周岁之前遭受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合同无需继续交费。
如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客服。
网小结
年金险有着看似“缺陷”的地方,恰恰能帮助大家达成某种特殊目标,比如资产安全、隔离与传承、防止资金滥用、解决长寿风险。人保寿险畅享生活这款年金保险提供关爱金、祝福金、满期保险金与身故保险金,还有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可豁免保费。对于投保人来说,这款产品不仅可以带来理财收益,还有人性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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