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转移如何办理?如何跨省转移?

2021-04-28
社会保险知识

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保险也需要转移。社会保险转移如何申请,有哪些流程需要注意?

社会保险转移 社保卡异地转移如何申请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附件二)、(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人在提出社保异地转移申请后,再进行下一步办理即可。

社会保险转移 跨省办理流程

1、45个工作日办完

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有关负责人表示,转移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2、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社保卡跨省转移的颁布实施为人们提供了方便,相关人士有需要可以进行办理。

社保办理人离开了原办理地,退保会造成一定数额的经济损失,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社保卡可通过转移社保来处理。

社保卡转移手续是需要在转入地社保局申请开具《调出证明或函》,然后凭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本本材料在调出社保局申请即可。

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延伸阅读

社保如何办理转移 转移流程是什么


社保与国民生活息息相关,它关系到的是最根本的保障。而社保卡记录的是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社保卡个人账户等相关信息,对参保人来说很重要。若参保人离开参保地,其社保转移就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社保转移对于人们的工作生活意义巨大,可以让参保人在转换地域后持续的参保,让他们拥有持续的保障。

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社保转移的四个环节

1、发凭证。

当你要离开这个城市,且肯定不会再回到这个城市就业的时候,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一张你的参保凭证。凭证主要记录三项关键的信息:一是你在当地参保的起始时间;二是你实际缴费的月数;三是你在本地参保期间个人账户的全部存储额是多少。

2、打电话。

有关部门在网上公布了全国2800多个县级和县级以上的社保经办机构的联系方式,不清楚的问题可以电话咨询。

3、办手续。

由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向新的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其他事情就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来办理就可以了。

4、转移资金。

除了转关系之外,要把前面讲到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资金,还有单位缴费规定比例的资金要转移到新的就业地。这样整个转移流程就完成了。

例如,将深圳的社保转移到其他城市,那么你可以参考如下流程进行办理:

(1)提供填写完整的《深圳市企业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表》或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申请表》或单位证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2)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如是第二代公民身份证,还须复印身份证背面一份。

(3)提交《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4)员工个人缴费清单1份(打印从员工参保第一个月到最后一个月的缴费记录,可在所在区社保局打印或在社保个人服务中心商务中心打印)。

(5)转入地社保机构接收函(接收函上需注明账号户名、开户银行全称及开户账号)。另外,转保是转个人账户的缴交部分。

离职社保转移如何办理


社会保险对参保人来说很重要,若参保人离开参保地,其社保转移就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社保转移对于人们的工作生活意义巨大,可以让参保人在转换地域后持续的参保,让他们拥有持续的保障。

离职社保转移应该如何办理呢?

一般来说,从原公司离职之后,该公司就停止帮你缴费,个人的社保账户就暂时处于停缴状态(可在社保网站查询自己的社保缴纳状态)。当你进入新公司后,只要报上社保卡账号就可以继续参保了。

省内转移

如果原公司和新公司所在城市都不是户口所在地现在就没有必要做社保转移,回头等稳定下来了分别把原公司的社保和新公司的社保转移到户口所在地即可。社保停缴了,你个人缴纳的社保部分还是在自己账户里,不过是被冻结而已(按利率计息),企业缴纳的部分进了统筹了。

跨省转移

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或社保转入地开同意接收函,持转入地的同意接收函及相关的证件到转入地打印社保明细,并办理转出手续。如果具体要办理,建议到转入地开具同意接收函再详细问问需要的材料(因为各地的标准会有些差异)。

现在一般只有转入地为户口所在地才会同意转入,因为这涉及以后的退休金发放。个人缴纳的社保进入个人账户,可以全部转移,但是单位缴纳的社保是进入统筹账户的,有些地方规定可以转移一部分到转入地统筹账户,各地方标准不同。

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怎么办理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现在可以办吗?怎么办,方便吗?今天我给大家解答这些问题,首先让我们了解政策。

国家政策,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养老保险不允许退保,只能转移关系。所有手续需要45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的12%,其金额是单位交纳金额的60%;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办理流程

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有关负责人表示,转移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异地转移12%单位缴费,办转移不用到处跑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过去,参保人员跨地区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只转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转单位缴费。从实践情况看,转入地要承担将来发放转入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责任,完全不转单位缴费,长期支付的资金压力较大。

综合考虑转入地与转出地、当期与长远的资金平衡关系,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还转移12%的单位缴费。目前,大部分地区的单位费率为工资基数的20%,少部分地区低于20%。这样规定,单位缴费的大部分随跨省流动就业转给了转入地,减轻了转入地未来长期的资金支付压力;单位缴费的少部分留给转出地,用于确保当期的基本养老金支付。

如果让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自己往返不同地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费时费力。办法规定流动就业人员离开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要开具统一样式的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只要提出转移接续申请,所有手续都由相关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还公布了全国县级以上所有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供相关人员查询自己的参保缴费和转移接续信息。

社保卡今后全国通用

国家将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保机构信息库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

目前正在建设的“金保工程”将建立全国统一的查询系统。今后全部参保人员人人都有社会保障卡,个人身份证号码作为其本人全国通用、终身不变的社会保障号码,配合密码使用,在全国各个社保经办机构都能随时查询。“这有点儿像银行的定期储蓄,虽然不能在达到领取条件之前提取,但随时能了解自己存了多少钱,让大家放心。”人保部养老保险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济南:怎么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


某网友咨询:我在济南工作多年,现在回到太原生活,想把养老保险从外地转回来,应该怎么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呢?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问题给予了详细回复。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手续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第一,向原单位申请停保。第二,在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须携带如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等。第三,向转入地社保机构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符合转入条件的,由转入地社保机构向转出地社保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第四,办理养老保险账户资金转移手续。转出地社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资金划转手续,传送至转入地社保机构。第五,在转入地社保机构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有欠费需补缴的,必须在转出地养老保险机构补缴,否则,欠费的时间段将不计入缴费年限,也无法在转入地补缴。

怎么办理养老保险——相关链接南昌县被征地农民怎么办理养老保险?

问:我是南昌县塔城乡南涂村的一名村民,今年57岁,没有固定工作,靠在县城莲塘打零工维持生计,听说县里富山乡和银三角的失地农民都可以交费办理养老保险,不知道塔城的可不可以办理?

南昌县委回复:根据《南昌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我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对象为:南昌县行政区域内,1997年1月1日后,经依法批准,由国土资源部门实施统一征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被征地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且被征地后完全失地或户人均耕地低于0.3亩(含)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年满16周岁(含)以上具有本县常住户籍的在册居民。失地农民可对比上述规定,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条件。符合条件的人员,以户为单位,可自愿从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选择一种养老保险参保。参保程序为:1、向所在村小组领取并填写《南昌县被征地农民参保资格认定表》,经村小组初审后交村委会审核;2、村委会审核并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加盖公章报所在乡镇政府复审并公示;3、公示无异议后,报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联审;4、联审通过后,到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柳州:随军配偶怎么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临近年底,一批退役军人需要将社保关系由部队转移到地方。上周本报介绍如何办理退役军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后,有退役军人来电询问,随军配偶的养老保险关系是否也可按照相同的流程办理。记者就此咨询了柳州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科,了解到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不同于退役军人。

据介绍,随军配偶如果实现了就业,并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将由部队为其在部队建立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地方社保机构。随军配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居民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以下简称《缴费凭证》和《信息表》)。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第一步:持居民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柳州市社保局各城区管理部(映山街1号金秋大厦7—9楼)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第二步:在市内各银行的社保代收网点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第三步:持《缴费凭证》到金秋大厦10楼柳州市社保局转移科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以下简称《接续联系函》);第四步:随军配偶可以通过自带或邮寄的方式将《接续联系函》交由部队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第五步:到柳州市社保局转移科查询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资金到账后,凭《信息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以上手续可以请人代办,代办人除了要提供随军配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需要携带的资料之外,还需要提供代办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如仍有不明之处,还可拨打柳州市社保局转移科电话0772-2862500或劳动保障服务热线0772-12333咨询。

南京公积金转移手续如何办理


很多市民都会遇到公积金转移的问题,那你了解公积金转移条件和手续么,下面小编以深圳为例,为大家介绍下南京公积金转移办理指南。

南京公积金转移手续如何办理?

南京公积金转移手续及流程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服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 

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前,应核实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按规定补缴职工住房公积金。

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时,单位应到服务网点领购《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并加盖单位印鉴章,一次办理多人转移的还应当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加盖单位公章)并按规定格式建立住房公积金转移电子表格。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暂未就业或新单位尚未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单位应办理封存手续,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保存在原单位,若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到管理中心集中管理。

职工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不领取工资的或因其他原因暂不领取工资的,单位应当自停发工资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材料、经办人身份证到服务网点为该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手续。

南京公积金异地转移及使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单位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转移申请单》、《转移清册》,填写《转移申请单》加盖预留印鉴,一次办理多人转移的还需填写《转移清册》加盖公章,携带表格和有关资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办理转移。

南京住房公积金跨省转移

住房公积金只能转个人部分,不能跨省转单位缴纳部分。到买房的时候才能用,不能提现。江苏省目前为止,五险一金只支持养老保险的跨省转移,其余只能转个人部分。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1、职工在购买住房时,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2、职工在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每平方米控制价格参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当地经济适用房每平方米建安造价计算;

3、职工购买住房时,若约定住房产权份额的,按各自产权份额核定相应的购房支出;若不约定住房产权份额的,按人均数计算;

4、职工在被拆迁后购买住房的,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5、职工租住单位(房管部门)公房或私房时,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额房租。房租按实际承租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超过下列标准的,按下列标准计算租金:一人户40平方米,二人户50平方米,三人及三人以上户60平方米;

6、在校研究生住在学校宿舍时,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额房租;

7、职工租住公租房时,可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以上是南京公积金转移手续如何办理的相关情况,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南京住房公积金专题。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425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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