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住房公积金旨在帮助城镇职工更好、更快地解决住房问题,然而近日,来自相关部门的权威数据显示,住房公积金的实际使用率却低得可怜,约有九成的市民从来没有使用过。在采访中,不少市民的回答让人不禁追问:公积金到底怎么用?公积金的贷款怎么办理呢?
一、贷款条件
(1)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能够按规定的缴存基数、比例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2)具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等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
(3)借款人需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能超过其所提供收入的50%
(4)能够提供公积金认可的贷款担保
(5)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二、贷款担保
目前有五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选择其一:
(1)房产抵押担保
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所有的住房抵押进行贷款。但二手房贷款仅限于自有、共有住房。
(2)售房单位(开发商)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
借款人在所购新房未取得房产证阶段由售房单位(开发商)提供阶段性的保证,保证人需交纳不低于10%的风险保证金;房产证一经办妥,由售房单位(开发商)统一办理房产抵押,退还保证金及相应利息。
(3)担保公司担保
由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提供贷款全程的连带责任担保。
(4)质押担保
借款人可以用国债、商业银行存单等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为质押物。
(5)联名担保
借款人可联系若干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为其提供联名保证,且贷款总额不能超过联名保证人在公积金中心所存有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三、贷款额度
单笔贷款的最高限额为45万元,且符合以下条件:
(1)购买商品房的贷款额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含80%)。
(2)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集资合作建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含80%)
(3)购买二级市场住房不超过交易总价的80%(含80%)
(4)装修本市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装修费用的50%,且装修费用用平米单价不超过3000元。
太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实现省内异地购房
在太原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到外地购房或在省内其他地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到太原购房,都可以从该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据介绍,为进一步体现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福利性,方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自由流动,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2年底开通了异地贷款。目前,该中心异地贷款支持的购房行为包括在太原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外地购房和省内其他地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太原市购房两种。
太原公积金贷款房屋可以用于抵押贷款
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如果采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在担保公司担保下,所购房屋可作为抵押物抵押贷款,解决部分购房者的燃眉之急。
省城市民李建咨询,他在太原购买了一套新建商品房,房子已是现房,但暂未办房产证,这种情况下,如果使用公积金贷款,这套房产是否可以做抵押贷款,如果不可以,能否单独找担保公司,而不使用其他抵押物?
对此,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解释道:“购买商品房,如果本套房作抵押,可采用担保公司担保的方式,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有两家,山西泉亨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和山西新兆基担保有限公司。在担保公司担保下,可做贷款。”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使劳动者在因年老、患病、伤残、生育、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暂时中断劳动或中断就业,本人及其供养的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能够从社会(国家)获得物质帮助。
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和医疗五个险种。社会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障性事业,其性质与商业保险有本质不同,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福利性和社会性。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是每个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我区已经开展了社会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和医疗五大险种的业务。截止到2003年10月,我区已投保的职工人数已达到27万人,在我中心享受退休待遇人员已超过2.9万人。
番禺区具体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机构是广州市番禺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和广州市番禺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办公室。
广州番禺社保如何登录社保网站查询个人的详细信息?
登录了半天也没弄明白他到底需要些啥资料。强烈觉得制作的非常不便民。我已经知道社保的个人编号。需要如何登录或者注册呢?还欠缺什么呢?
选择用身份证登陆,密码是你的社保号。
对于修改过原初始密码8888的,请在原密码前加88;若未修改则初始密码为个人社保编号(八位,不足八位在前面用0补足),登陆后请修改密码。
如果忘记个人密码,请带齐证件到各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前台进行密码初始化办理。
番禺社保各险种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社会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社会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只由用人单位缴纳。
1.养老保险
(1)区属国有、集体企业单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应缴金额=单位当月缴费工资总额×20%,个人应缴金额=个人月缴费工资×8%
(2)三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本区城镇户口人员单位应缴金额=单位当月缴费工资总额×11%,个人应缴金额=个人月缴费工资×8%
注:(1)自由职业者负担单位和个人两项缴费(2)个人缴费从工资扣缴,缴费金额计算到元,角位四舍五入。
2.失业保险
单位应缴金额=单位当月缴费工资总额×2%,个人应缴金额=个人月缴费工资×1%(农村户口人员不缴纳)
3.工伤保险
单位应缴金额=单位当月缴费工资总额×应缴比例,(应缴比例按不同行业分为三个档次:0.5%、1%、2%)
4.生育保险
单位应缴金额=单位当月缴费工资总额×0.7%
5.医疗保险
(1)在职职工单位应缴金额=单位当月缴费工资总额×8%,个人应缴金额=个人月缴费工资×2%。
(2)退休人员:
一次性缴交过渡性医疗保险金=上年度区职工年平均工资×75%×退休人数,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上年度区职工月平均工资×0.26%×120(个月);
按月缴交=上年度区职工月平均工资×7.5%×退休人数,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上年度区职工月平均工资×0.26%×退休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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