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财产保险基本险

2021-04-25
财产保险规划

财产保险基本险,主要承保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及保险事故发生后,为抢救保险标的而采取合理的措施造成标的的损失,以及支付的合理施救费用等。

保险范围:

1、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2、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3、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1、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

2、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资料、枪支弹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3、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4、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

5、领取执照并正常运行的机动车;

6、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1、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2、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

3、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相关知识

什么是家庭财产保险 保障范围是什么


什么是家庭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简称家财险,是以城乡居民的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是个人和家庭投保的最主要险种之一。被保险人所有、使用或保管的、座落于保险单列明的地址的房屋内的财产,可以约定范围向保险人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为居民或家庭遭受的财产损失提供及时的经济补偿,有利于居民生活安定,保障社会稳定。

什么是家庭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如何进行家财保障?

普通家庭财产保险是采取交纳保险费的方式,保险期限为一年,从保险人签发保单零时起,到保险期满24小时止。没有特殊原因,中途不得退保。保险期满后,所交纳的保险费不退还,继续保险需要重新办理保险手续。

家庭财产保险--灾害损失险

灾害损失险的保险标的包括被保险人的自有财产、由被保险人代管的财产或被保险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

通常包括:

1、日用口、床上用品;

2、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

3、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4、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副产品等。有些家庭财产的实际价值很难确定,如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古书、字画等,这些财产必须由专业鉴定人员进行价值鉴定,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后,才作为保险标的。

保险人通常对以下家庭财产不予承保:

1、损失发生后无法确定具体价值的财产,如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等;

2、日常生活所需的日用消费品,如食品、粮食、烟酒、药品、化妆品等;

3、法律规定不容许个人收藏、保管或拥有的财产,如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毒品等;

4、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5、保险人从风险管理的需要出发,声明不予承保的财产。

家庭财产灾害损失险规定的保险责任包括:火灾、爆炸、雷击、冰雹、洪水、海啸、地震、泥石流、暴风雨、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一系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对于被保险人为预防灾害事故而事先支出的预防费用,保险人原则上不予赔偿;但对于在灾害事故发生后,为防止灾害损失扩大,积极抢救、施救、保护保险标的而支出的费用,保险人将按约定负责提供补偿。

家庭财产保险--盗窃险

盗窃险的保险责任指在正常安全状态下,留有明显现场痕迹的盗窃行为,致使保险财产产生损失。除自行车、助动车以外,盗窃险规定的保险标的的范围与家庭财产、灾害损失险完全一样。对于由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家庭服务人员、寄居人员的盗窃或纵容行为造成的损失以及如房门未锁、门窗未关等非正常安全状态下的失窃损失,保险人均不承担赔偿责任。盗窃险保险金额的确定以及保险期限的规定,均与灾害损失险相同。

家庭财产两全险是一种具有经济补偿和到期还本性质的险种。它与普通家庭财产保险不同之处仅在于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上。家庭财产两全险采用按份数确定保险金额的方式:城镇居民每份1000元,农村居民每份2000元,至少投保1份,具体份数多少根据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而定。投保人根据保险金额一次性交纳保险储金,保险人将保险储金的利息作为保费。保险期满后,无论保险期内是否发生赔付,保险人都将如数退还全部保险储金。

财产保险,保险职能的基本含义


职能是指某种客观事物或现象内在的固有的一种功能, 是由事物的本质和内容所决定的。保险的职能, 是指保险的内在的固有的功能, 它是由保险的本质和内容决定的。在国内外的保险理论界和保险实务界中, 对保险的职能存在着不同的认识。概括众家之说, 大体上可以归结为四种观点: 一是“单一职能”说, 二是“双重职能”说, 三是“多职能”说, 四是“基本职能和派生职能”说。

“单一职能”说者主张保险的职能只有一个, 即“损失补偿”

或称“补偿损失”。他们认为, “补偿”和“给付”是同一职能的不同表述。对于非寿险来说, 补偿职能称为“损失补偿”; 对寿险而言, 补偿职能称为“保险金给付”。二者的实质是一样的。台湾保险学家袁宗蔚教授是这种观点的代表人之一。他认为:“保险之机能, 在于损失之补偿”, “损失补偿原则, 无论财产保险或人身保险在应用本质上并无不同”, 只是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才使之有所差异。因为“人身保险对吾人因风险事故所致之损失, 颇难正确加以估计, 而财产保险则比较容易。因此, 在财产保险学原理目录

保险知识,简述家庭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


家庭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

保险财产范围

第一条本保险承保下列家庭财产:

(一)房屋(包括房屋以及房屋交付使用时已存在的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

(二)房屋装修(包括与房屋装修配套的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

(三)家用电器、床上用品、服装、家具以及经投保人申请且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承保的其他家庭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一)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文件、账册、技术资料、图表、动植物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三)用于生产经营的财产;

(四)其他不属于第一条所列范围的财产。

保险责任

第三条保险财产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直接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

(三)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雷击、洪水、冰雹、雪灾、崖崩、冰凌、泥石流和自然灾害引起地陷或下沉。

责任免除

第四条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地震、海啸;

(二)战争、军事行为、武装冲突、敌对行为、恐怖活动、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没收、征用;

(三)核反应、核辐射、放射性污染;

(四)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五)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家庭雇佣人员、暂居人员的故意行为;

(六)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或超电压、碰线、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自身损毁;

(七)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

(八)未按要求施工导致建筑物地基下陷下沉,建筑物出现裂缝、倒塌的损失;

(九)置放于阳台或露天的财产,或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秆、芦苇、杆、帆布等材料为外墙、棚顶的简陋罩棚下的财产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所造成的损失;

(十)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导致的损失。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第五条本保险的保险金额分为房屋保险金额,房屋装修保险金额,以及家用电器、服装、家具、床上用品保险金额,分别按以下方式确定:

(一)房屋保险金额可以由投保人根据其购置价格确定,也可以根据投保人需要,按投保时市场价值或其他估价方法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二)房屋装修保险金额可以根据购置价格确定,也可以根据投保人需要,按照其他估价方法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三)家用电器、服装、家具、床上用品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根据其需要,按财产实际价值或其他估价方式确定。

什么是财产险基本险?实用范围和条款是什么?


财产险分为家财险和企业财产险。

对于企业财产险来说,又分为财产基本险,综合险和财产一切险;

下面就财产基本险进行详细介绍:

财产保险基本险主要承保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及保险事故发生后,为抢救保险标的而采取合理的措施造成标的的损失,以及支付的合理施救费用等。

保险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1、火灾;2、雷击;3、爆炸;4、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二、保险标的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1、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2、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三、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责任免除

第七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 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二)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三) 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四) 地震、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水暖管爆裂、抢劫、盗窃。

第八条 保险人对下列损失也不负责赔偿:(一) 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二) 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的损失;(三) 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第九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一、固定资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按照帐面原值或原值加成数确定,也可按照当时重置价值或其他方式确定。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重置价值。

二、流动资产(存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按最近12个月任意月份的帐面余额确定或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流动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帐面余额。

三、帐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可以由被保险人自行估价或按重置价值确定。帐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重置价值或帐面余额。

被保险人义务

一、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按约定交付保险费。

二、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三、被保险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保护财产安全的各项规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灾害事故隐患,在接到安全主管部门或保险人提出的整改通知书后,必须认真付诸实施。

四、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有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标的占用性质改变、保险标的地址变动、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保险标的的权利转让等情况,被保险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五、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协助查勘。

六、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四条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15日后终止保险合同。

赔偿处理

一、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1、全部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值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2、部分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实际损失计算;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比例计算。

3、若本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的赔偿金额在保险标的损失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若受损保险标的按比例赔偿时,则该项费用也按与财产损失赔款相同的比例赔偿。

三、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在赔款中,作价折归被保险人的金额按第十四条所定的比例扣除。

四、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事故报告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帐簿、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欺诈。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

五、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六、保险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其保险金额应相应减少,被保险人需恢复保险金额时,应补交保险费,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保险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

七、若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本保险人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二十条 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按约定交付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保护财产安全的各项规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灾害事故隐患,在接到安全主管部门或保险人提出的整改通知书后,必须认真付诸实施。

第二十三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有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标的占用性质改变、保险标的地址变动、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保险标的的权利转让等情况,被保险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四条 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协助查勘。

第二十五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四条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15日后终止保险合同。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也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知识:财产基本险是什么?


又到了新年交替的时间,又到了每年保险审核体检的时候。年底将至,您是否做好保险体检呢?没有参加到的保险您是否有新的了解呢?很多人听说财产保险基本险,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保险产品呢?

财产保险基本险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专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保障的一个险种。任何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都可在保险标的范围内。投保金银珠宝等珍贵物品须事先与人保财险公司进行特别约定,但有价证券等不在本保险范围内。 在本保险项下,人保财险对火灾、爆炸、雷击等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对由于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水暖管爆裂、抢劫、盗窃、被保险人故意行为等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需履行一定的义务,这是人保财险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

财产保险基本险有哪些要素

1、可保风险的存在;

2、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

3、保险费率的厘定;

4、保险准备金的建立;

5、保险合同的订立。基本概念向保险人支付费用的人被称为“投保人”。

财产保险基本险使用于哪些范围

一、下列财产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1、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2、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3、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二、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1、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2、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

3、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三、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1、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

2、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资料、枪支弹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3、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4、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

5、领取执照并正常运行的机动车;

6、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出租型家庭财产保险基本情况介绍


北京的李先生在国贸CBD有一间精装公寓,用于出租,每月固定收房租,房客换了又换,除了担心房客安全,也会担心房屋受损。那么有没有什么方式可以减少房客安全以及房屋受损所带来的损失呢?出租型家庭财产保险就能做到。

然而,许多房东对于出租型家庭财产保险的承保范围以及产品特色并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小编就带您了解一下租型家庭财产保险的基本情况。

出租型家庭财产保险承保范围

房屋由于火灾、台风、暴雨、泥石流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可申请理赔。房屋指房屋主体结构、以及交付使用时已存在的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 保额自主填写,建议您所填写的保额为市场价重置该房屋的费用。(备注:本保险所称的房屋为被保险人拥有合法产权的钢筋混凝土或砖混结构的房屋。)

房屋装修:房屋装修由于火灾、台风、暴雨、泥石流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可申请理赔。房屋装修指地板、水暖、气暖、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房屋装修附属设备。 室内财产 室内财产由于火灾、台风、暴雨、泥石流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可申请理赔。室内财产指家用电器、服装、家具、床上用品。

出租型家庭财产保险产品特色

1. 为各种人群量身订做,满足个性需求。

2. 自主选择保额,简单灵活。

3. 保险责任全面,自由组合。

4. 已开通各地机构,全国各地均可投保。

5. 网上投保,7×24小时在线报价、投保,电子保单自动生成,方便快捷。

6. 全国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512转4,随时为您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家庭财产保险保费是如何计算的?


家庭财产保险保费是怎么计算的?相信很多人有这样的疑问,以下小编为您解答。

普通家庭财产保险交保费较少,但需每年办一次手续,且满期后不退保费。长效还本财产保险,虽一次性交钱比较多,但它既有储蓄性质又能获得财产的保险保障,且手续简便,可以避免无意脱保的现象。

现在的家庭,特别是城市家庭,大多是“父母加独生子女”的三口之家模式,那么这样的家庭应该如何购买保险呢?

三口之家的家庭保险投资,应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考虑,首先是必须要为家庭财产投一份保,这样就为家庭幸福系上了一条安全带。其次是夫妇二人应该为自己选择一种人寿险种,为今后的生活解除后顾之忧。三是应该为孩子的未来投资,以保障孩子能够健康(健康食品)平安地成长。

家庭财产保险可以从普通财产保险和长效还本保险中任选一种。两种保险都可以承保带产权的自有房屋、家具、家电、服装、生活用品等。

普通财产保险是采取交纳保险费的方式投保,保险期限为1年,保险期满后,所交保费不退还,如果继续保险需要重新办理手续。投保千元财产交3元保费。如果附加盗窃险交5元保费。

另一种长效还本保险是采取交纳保险储金的方式投保,不论保险期间是否得到赔偿,在保险期满后,都能将原交的保险全部退回给被保险人,只要不退保,保险会一直自动转续下去。投保千元财产需交保险储金30元,这其中已包含盗窃责任。

这两种保险形式各具特点,普通家庭财产保险交保费较少,但需每年办一次手续,且满期后不退保费。长效还本财产保险,虽一次性交钱比较多,但它既有储蓄性质又能获得财产的保险保障,且手续简便,可以避免无意脱保的现象。

究竟选择哪一种,要根据自己家庭的实际情况来考虑,如果眼下手头紧,或不久就要乔迁新居,可以选择普通财产保险。如果你的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宽裕,居住又比较稳定,还是选择长效还本保险更为实惠。

家庭财产保险保费费率

我国目前开办的家庭财产保险在区域范围内实行无差别费率,费率的标准在2─5‰之间。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费率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费是按照不同财产风险、不同财产种类、以及财产的实际座落地点位置和周围环境等情况制订的。可分为三大类家庭财产保险:

1.普通家庭财产保险的费率为1‰,即每一千元财产交纳1元保险费; 如果附加“盗窃险”,“盗窃险”费率为2‰,则每一千元财产另交保险费2元。

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内含盗窃责任)的费率1年期3.3‰;三年期 3.0‰;5 年期2.8‰。

3.长效还本家庭财产保险的费率与两全保险相同。应该注意的是,以上三类保险均未包括“房屋”在内,由于房屋的特殊性,从而要将房屋单独列出来投保。城乡居民的房屋可以选择投保“普通险”和“两全险”。

如果综合投保6万的家财险的话,保费最低为60元/年。

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费用如何计算?

关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保费怎么处理”的问题。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开始缴付保险费的时间与保险人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时间可能是不一致的,通常都是投保人按照约定缴付保险费之后,保险人才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所以保险责任开始的时间,是保险合同当事人相互开始承担义务的时间,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按照《保险法》的规定,应采用两种不同的方式处理保费:

1、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这是因为保险责任开始前,保险人还没有开始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若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保险人应当将已经收取的保险费全部退还给投保人。但是,投保人应该向保险人支付必要的手续费。

2、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这是因为在保险责任开始后,保险人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就承担起保障保险财产的风险损失的责任。如果您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41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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