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可以为将来发生的未知意外提供一份可靠的保障,购买保险就是购买保障,因此保险有存在的必要性。针对不同的条件,不同的个人,保险的选择也要因此有所不同。
在众多保险产品中,高收入、高资产的高端人士最该关注的是基础保障,当你还在为收入中断后家人的生活担忧时,不妨投保高额的意外险、定期寿险产品。在利用需求法确定保额时,可以将自身已有的储蓄考虑进去,因为储蓄这部分资金同样可以用作维持伤残后的生活所需。
家庭情况林先生38岁,年薪25万(收入较为稳定,月入保证在1.5万元以上),林女士34岁,年薪10万(月薪8000元),林小小(儿子)8岁,正在读小学;家里每年主要支出有:20000元左右基本生活开销,10000元的子女教育费用,35000元的按揭月供,10000元的其它支出;家庭资产有约10万元的活期存款,20万元的定期存款,刚买不到半年的5万元国债,一套价值90万元的住房,未还贷款30万;私家车一辆约15万,除单位保险外,夫妻均没有其他保险。
理财目标1.是否要提前还贷。
2.给全家设计保险。
3.希望在孩子18岁时送其到国外读书。
4.如果父母不在,能有一笔保险保障孩子的成长。
5.设计投资规划,希望投资较有保障的理财产品。
理财方案高端家庭首要考虑基础保障像林先生这样的高收入人群其实不在少数。尽管收入水平已远超其他人,但资产仍在积累阶段,同时随着收入的上升,各种开支也齐齐上升,对生活水平的追求也在日益提高。这时候,如果出现风险事故导致收入中断,无疑会令家庭经济受到重挫。所以,对这些高收入者来说,基础的保险保障是首先需要关注的。
所谓的基础保障就是意外险、定期寿险类产品。林先生投保的中意人寿“乐无忧”保险的产品结构就很简单,主要针对意外风险导致的身故、残疾、烧伤、烫伤予以赔偿,这些保障恰恰是林先生最为担心的内容。
同时,专家建议:风险无处不在,在购买意外险的同时,应该根据自身情况配备恰当保额的健康险和养老险。相对而言,健康险、养老保险等产品对高端人群保障意义较小,但是一旦重疾发生时,有一定金额的理赔仍然会增加一些从容,减少一些忙乱。
再看养老保险,这种保险的意义在于为退休后收入大大减少、生活水平降低者提供月度、季度或是年度资助,对高端人群来说,为保证退休后生活仍然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或者利用年金产品来做资产传承,也是不错的选择。
如何确定基础保障的保额那么,意外险等基础保障该该投保多少呢?在确定意外险的保额上,现金流补偿法和需求法是两种可选的方法。
现金流补偿法,假设家庭支柱因为意外身故或残疾,那么被保险人及其家人肯定希望原本依靠工作可以获得的现金流全部由保险来获得补偿。比如,林先生目前年收入是120万元(基本已处于职业生涯的最高收入期),还能工作约19年,那么对应的保额就是2280万元。由于意外险是每年投保一次,林先生今后的意外险投保金额可以每年递减120万元。因此,2000万元的保额对林先生而言是合适的。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采用“需求法”该测量保额,这主要是为了防范因意外事故导致残疾而带来的财务风险。假设林先生未来不幸因意外事故全残,彻底失去劳动能力,那么需要估算一下,大约多少金额能够维持林先生及其家人愿意接受的生活水平,一年所需的开销是多少。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在用需求法计算保额时,可不能用未来工作年限作为系数,毕竟退休后的生活同样要考虑。比如林先生现在41岁,按照上海地区81岁左右的预期寿命,那么就要按照40年来计算今后的现金需求。当然,在利用需求法确定保额时,可以将自身已有的储蓄考虑进去,因为储蓄这部分资金同样可以用作维持伤残后的生活所需。
随着网络的普及,车险在网上也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越来越多的人也趋向于通过网络进行各种业务办理。中国车险网上投保的主要途径是通过保险公司的官网或者第三方保险中介网站。
大部分车主,尤其是第一次买车的人,对车险知识了解得相当少,对各个险种的责任保障范围都不清楚。刚买了一辆福特轿车的陈先生,在考虑给自己的汽车购买哪些险种、选择多少保额等问题的时候就很苦恼,究竟如何投保才是最合理最划算的呢?要解决这些问题,单靠自己考虑肯定是不行的,陈先生在朋友的介绍下得知了平安车险网上直销平台提供网上直接进行平安保险咨询,于是陈先生决定试一试。
他首先登录平安保险的官网,在网站首页的右上角有一个“在线咨询及投诉→联系我们”的链接,点击一下,就进入了平安保险咨询的平台,里面提供了咨询电话、业务员联系方式以及邮件咨询,陈先生选择了在线向业务员咨询,平安的业务员在对陈先生以及汽车作一个简单的了解之后,向陈先生推荐了车损险、三者险、盗抢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四项商业基本险以及玻璃险和不计免赔险两项商业附加险,在保额方面,平安业务员介绍陈先生选择20万元的三者险、1万元的车上人员险以及对车损险、三者险、司机座位特约不计免赔,平安业务员了解到陈先生日常停车的地方都有固定的车位,每天行驶的地方也不偏僻,所以建议不用投保抢盗险,这种组合从经济实惠角度出发,而且足以应付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的赔偿,很适合陈先生的福特轿车,平安业务员还迅速的给出这套车险的报价。在平安车险网上投保,实惠、方便更快捷,陈先生在进行平安保险咨询以后,就直接在平安车险网上直销平台上为汽车投保了,结果省时省力又省钱。
车险理赔难是久为消费者诟病的现象,受害方躺在医院为昂贵的医药费发愁、受害方的车辆需要自己垫付维修费等并不鲜见。不过,这种现象今后在宁波有望得到改变。3•15之前,宁波整治车险理赔难频频出招,有龙头公司推出车险服务理赔承诺,监管部门也表示,宁波已经在制定代位求偿的初步方案。
“无责不赔”或可终结,车辆在交通事故中受损,车主无责的情况下,若肇事方拖延赔偿,多数保险公司也会以“无责不赔”为由拒绝赔偿车主。而这样的烦恼,在今年就会有所改变。宁波保监局有关负责人透露,宁波目前正在制定代位求偿的初步方案。
代位求偿,简单地说,是指若肇事方不愿赔偿或配合,投保人可将追偿权转给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此时无责任方所在保险公司可以先行向投保人支付赔偿款,然后再向有责任方或其所在保险公司追偿保险赔偿金。
“比如说小的车损可以通过保险公司之间的结算,来免去客户为索要赔款东奔西走。目前具体方案还在征求意见当中。”据介绍,我市将在年内制订代位求偿索赔指引、操作实务和结算机制等,统一规范行业操作流程,建立大额人伤案件代位求偿行业协调制度,探索对涉及第三方求偿案件建立行业协作处理制度。
中国平安车险官网为广大车主提供了一个开放式的平台,车主们可藉此获得免费的车险报价、高性价比的投保方案、专业的车险知识以及精确的保费计算。比如通过简易报价环节,车主只需要填写大致的车辆购置价和基本联系方式,就可以粗算出投保车险的费用,包括市场基准价和平安车险的优惠价一并列示出来,方便车主进行比照。同时平安还提供了多款投保方案,适合不同情况的车主进行选择,尤其对于新车主来说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通过中国平安车险官网上的精确报价流程,任何车主都可以轻易得到自己爱车的精准保费支出,平安网销车险为此提供“私家车商业险”的优惠活动,对于私家车车主来说是极大的实惠。而对于京沪两地的车主来说,这一流程就更为简单,通过中国平安车险官网提供的“直通”业务,两地车主只需要提供车牌号码,系统就可以自动调取相关信息,如此就可以省去车主自行录入信息的步骤,进一步节约了投保时间。
投保之后,车主通过平安一账通平台,可以随时查询自己持有的保单情况,包括过往出险记录、电子保单下载、理赔进度查询等等,从而能够有效防止骗保现象发生。此外中国平安车险官网还收集了内容丰富的车险知识以及理赔案例,车主在该网站能够为自己的疑问找到答案,并让自己成为一名车险专家。
通过中国平安车险官网投保,也符合了时下低碳生活的理念,无纸化交易实现了资源的节约,也为环保做出了贡献。
现如今网络越来越发达,有更多的消费者喜欢在网购物。再加上网上购物时间自由、可以货比三家、 沟通方便、产品选择多多,更是吸引消费者的地方,网上购买保险成为今后发展的一大趋势。据了解,目前很多保险公司在通过自己的网站开通网上投保渠道后,也相中了很多购物网站的强大客流,开始与其合作,为客户提供在线网上投保服务。那么网上保险如何购买呢?网上购买保险又该注意些什么呢?
第一步:如果选择网上投保,一定要选择正规网站
现在很多不法分子会假冒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进行诈骗,因此投保时一定要仔细辨别。假冒的保险电子商务网站虽然与正规网站显示的名称、版式相同,但域名却不是完全一样的。假域名会夹杂一些奇怪的数字或字母。另外,假冒网站功能比较单一,很多频道会出现无法打开的情况。
第二步:找到了正规网站之后,下一步要看清保险条款
在网站上仔细查阅产品介绍,包括具体的保险利益、保障责任、除外责任等。拿到保单后,着重看清条款中有关保险利益、除外责任、免赔天数 (免赔比例)、观察期等特别重要的内容。
不论是购买车险产品,还是购买寿险产品,都应该确定该保险产品符合自己的意愿和利益,再选择下单。
第三步:通常情况下,网上投保成功后,会收到电子保单或纸质保单
在拿到保单之后,一定要检查保单的真假。消费者在收到保单后应该立即通过保险公司公告的服务电话和门户网站,查询保单是否真实有效。另外,还要查看是否有保单号、险种名称、保单生效时间、保险期限、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等关键内容,看清楚保险公司名称,查看保单印章是否清晰,是否印有该公司的客服电话和保单查询方式。
同时,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选择仅仅接收电子保单,一样可以致电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查询真伪。
第四步:成功在网上投保之后,关于保险的生效时间一定要注意
网络投保最大的优点就是全程自助,当然,这其中也包括保单生效时间。这个方面对于旅行保险来说是最为重要的。比如,你选择的保单生效日期为2012年1月1日,那么就是这一天的零时为起点。如果保险期止为2012年1月31日,则是以当天的24时为终点。因此,建议大家在网上投保时,不妨将保险起止日期往前往后都延长一天。这一点在投保车险时也尤为重要。选择时间时,一定要注意新旧两份保单的衔接日期上不要留出空白。
通过网络购买保险的优势很多时间自由。网络了解保险不再拘泥于传统的和代理人面谈邀约,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制定的地点面对面的交谈。只要你有时间就可以随时随地浏览各种各样心仪的保险产品。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无论是工作之余还是周末,只要能上网的地方,都可以完成了解保险的动作。
可以货比三家。网络就是一个大的“百科全书”,只要善用搜索功能,没有搜索不到的产品和保险公司。举个例子,一个客户想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在百度输入“重大疾病保险”搜索之后会出现几十页有关重大疾病产品的介绍和有关重大疾病的解释,同时会出现很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网页,只要有时间就可以慢慢浏览,而不会受到他人的影响。
沟通方便。网络聊天工具、邮件等在线聊天工具就可以帮助网络客户解决想要了解的保险内容,所以也就不用面对面听保险代理人的海阔天空的介绍。当然网络聊天也可以相对保护自己的隐私,可以选择和自己对胃口的代理人成交。见面就是最后的答疑解惑和签单成交了。
产品选择多多。网络上众多的保险产品可供选择,而且可以参考很多的成交案例,客户可以真正分析什么样的产品最适合自己。而理性的通过网络比较,追求完美是很多网络保险客户的目的。可以要求不同公司的代理人做几份不同的保险方案,列举出每个产品的优劣势,然后再多次咨询自己不了解或者不清的问题,然后自己做出选择。也可以找保险经纪人为自己从各家公司为自己组合最适合的保险方案。
每一个行业都有其存在的专业知识,保险行业也不例外。这就是我们常听到的保险学,究竟什么是保险学呢?今天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保险在很多人的传统概念就是保障自身安全的一种赚钱行业,其实不然保险是分为很多种,更重要的是保险是一门学问,是一种生活态度。
保险学(Insurance)是保险专业的一门重要的必修专业基础课,也是全校除保险以外其他专业的选修课。作为保险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它是保险专业学员从公共基础课转入保险专业课学习的桥梁,是保险专业课学习的理论基础。作为金融、经济等其他专业的选修课,通过学习可深化对保险的了解,明确保险在经济、金融领域的重要作用。
基本框架
保险学的产生与发展,是一个不断变化,不断升华的过程,从保险法学到保险,保险数学,从综合保险学到微观保险学,总体保险学,保险学逐渐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其研究对象是保险商品关系。作为保险学研究对象的保险商品关系是指保险当事人双方之间遵循商品等价交换原则,通过签订保险合同的法律形式确立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实现保险商品的经济补偿功能。在保险商品关系中,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向另一方缴纳一定数额的费用,另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规定承担经济补偿责任,即当发生保险事故或出现约定事件时,保险人按照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对对方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或给付,以保障对方的生产或生活的正常运行。保险商品关系既是一种经济关系,又是一种法律关系。保险商品关系的具体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层面:
第一,保险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保险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受益人之间因保险商品交换而形成的相互关系。保险人作为保险商品经营的主体,在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供保险商品服务的过程中,与客户结成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即商品交换关系。联结保险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纽带是保险合同。由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险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表现为一种保险学法律关系。保险法律关系是保险经济关系的表现形式,保险经济关系是保险法律关系的存在基础。
第二,保险当事人与保险中介人之间的关系
这种关系一方面表现为保险人与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等之间因经营保险业务而形成的保险商品交换关系,另一方面表现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等与被保险人或保险受益人等之间因从事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保险公估活动而产生的保险商品交换关系。
第三,保险企业之间的关系
保险企业之间的保险商品关系包括保险公司之间,原保险公司与再保险公司之间以及再保险公司之间因保险经营活动而产生的保险商品关系。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存在的保险企业,从性质上看,有国有独资保险公司与股份有限保险公司;从形式上看,有内资保险公司,外资保险公司和中外合资保险公司;从业务内容上看,有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从经营范围上看,有全国性保险公司,区域性保险公司等。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经济的深入发展,还会出现一些其他形式的保险企业,从而形成一种不同经济结构,不同层次,不同形式并存的保险市场格局。这些保险企业,不论其规模大小,实力强弱,在保险学市场经济中均处于平等地位。为了各自的经济利益,它们在保险经营活动中既存在相互竞争关系,又存在相互协作关系。
第四,国家对保险业实施监管而形成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这种关系是指国家保险主管机关对在本国领土上从事保险业务的保险人和从事保险中介业务的保险中介人实施监管而形成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与保险企业之间的关系。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根据保险市场的需要,决定是否批准成立新的保险企业等。政府对国家负责。企业按政府规定经营保险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二是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的关系。保险商品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商品经济关系。只要存在商品经济关系必然有保险市场的竞争。为了保障保险企业的正常经营,保护保险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宏观上需要对保险市场进行管理,包括经济手段的管理,行政手段的管理和法律手段的管理,从而形成一种为保证保险商品交换正常运作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体系结构
任何学科都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保险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更是如此。撇开早期的保险学,如保险法学,保险数学等不谈,即使到了近代,保险学的体系结构也未形成统一的标准,统一的格式。有人曾经将保险学分为原理和实务,也有人将保险学分为总论与分论,还有人将保险学分为保险经济学与保险经营学,等等,且各种划分方法及其内容也不尽相同。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其原因在于,方面人们在主观上对一门学科的认识要有一个由不成熟到比较成熟的过程;另一方面,由于人们受到认识客观事物的能力和水平的限制,难以达到对客观事物完全正确认识的程度。因此,对一门学科的逻辑结构的安排也就难以做到尽善尽美。保险学体系结构的变化恰好说明了这一点。随着保险这一客观事物的发展和变化。保险学及其体系结构也会不断地发展与完善。我个人认为将保险学分为四个部分较为恰当,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保险基础理论
分别论述保险与风险的关系,风险的定义与分类,风险管理;保险的性质,商业保险与类似制度的比较,保险的职能与作用;保险合同及其特征,要素,保险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保险合同的变更;保险的四大基本原则及其在保险经营实务中的应用等。
第二部分:保险实务
分别论述保险形态及其分类、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人身保险、再保险等经营实务,包括各种保险的特征、内容及相关条款等。
第三部分:保险经营
分别论述保险经营的特征、原则、环节、以及保险单设计技巧、保险精算原理,保险营销方式,保险基金运用和保险经营效益的评价分析,保险经营风险及其防范等。
第四部分:保险市场
分别论述保险市场的结构与运作,保险市场的监管等。
学生具备保险知识及相关经济知识,能从事商业保险、社会保险、保险财务会计、基本精算技能的经营管理工作。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内容的系统学习和训练,学生基本达到以下培养要求:
1.系统掌握经济学、金融学、保险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合理的知识结构。
2.了解和掌握与保险专业密切相关的金融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学、法学等学科的基本知识。
3.掌握规范与实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关注和了解世界经济的发展动态、我国经济政策和保险理论前沿动态。
5.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提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鼓励学生利用寒暑假从事社会调查和实践。
第一篇 保险基础
第一章 风险与风险管理
第一节 风险概述
一 风险的本质(一)
风险的本质(二)
二 风险的分类(一)
第二节 对付纯粹风险的方法
一 回避(一)
二 转移(一)
第三节 风险管理与保险
一 风险管理概述(一)
风险管理概述(二)
风险管理概述(一)
第二章 保险的基本内容
第一节 保险的本质
一 保险是什么(一)
二 可保风险的条件(一)
可保风险的条件(二)
可保风险的条件(三)
第二节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一 保险制度的产生(一)
二 现代保险制度的发展(一)
三 保险业的发展趋势(一)
第三节 保险的基本分类
一 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与责任保险(一)
第三章 保险合同(上)
第一节 保险合同概述
一 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的共性(一)
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的共性(二)
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的共性(三)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种类
一 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一)
二 额保险合同、 不足额保险合同与超额保险合同(一)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主体
一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一)
二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一)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二)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客体
一保险利益概述(一)
二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一)
三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一)
第四章 保险合同(下)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
一 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一)
二 保险合同的形式(一)
三 影响保险合同效力的主要因素(一)
影响保险合同效力的主要因素(二)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履行
一 投保人的义务(一)
二 保险人的义务(一)
保险人的义务(二)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
一 保险合同变更的含义(一)
保险合同变更的含义(二)
二 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一)
第五章 保险的数理基础
第一节 随机事件与概率
一 随机事件(一)
二 损失概率与纯费率(一)
损失概率与纯费率(二)
第二节 概率分布与预期损失
一 概率分布(一)
第三节 保险费及保险费率
一 保险费(一)
二 保险费率及其计算原则(一)
第二篇 保险实务
第六章 保险的购买
第一节 基本的购买原则
一 评估风险,制定购买计划(一)
二 重视高额损失(一)
第二节 寻找中介人
一 保险中介人的资格认定(一)
三 保险经纪人(一)
第三节 选择保险公司
一 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一)
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二)
二 保险公司的基本评价指标(一)
保险公司的基本评价指标(二)
保险公司的基本评价指标(三)
第七章 业务承保
第一节 承保员的主要职能
一 确定供需规模(一)
二 确定价格(一)
三 确定保单条件(一)
第二节 承保的过程
一 信息的收集和整理(一)
二 风险的识别和分析(一)
三 承保的抉择和实施(一)
第三节 承保管理
一 参与公司管理(一)
第四节 续保
一 续保(一)
第八章 索赔与理赔
第一节 索赔与理赔概述
一 索赔与理赔的定义(一)
第二节 理赔的程序
一 确定理赔责任(一)
二 确定损失原因(一)
三 勘查损失事实(一)
勘查损失事实(二)
四 赔偿给付(一)
第三节 委付
一 委付的概念(一)
第九章 再保险
第一节 再保险概述
一 再保险的概念(一)
二 再保险的作用(一)
三 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关系(一)
第二节 再保险的合同形式
一 临时再保险合同(一)
二 固定再保险合同(一)
第三节 再保险的业务方式
一 比例再保险(一)
二 非比例再保险(一)
非比例再保险(二)
第四节 影响再保险自留额的因素
一 资本(一)
第三篇 保险类别
第十章 人身保险
第一节 人身保险的特点
一 人身保险事故的特点(一)
二 人身保险业务的特点(一)
第二节 人身保险的种类
一 人寿保险(一)
人寿保险(二)
人寿保险(三)
人寿保险(四)
人寿保险(五)
人寿保险(六)
二 意外伤害保险(一)
三 健康保险(一)
第三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 不可争条款(一)
二宽限期条款(一)
三 不丧失价值的任选条款(一)
四 自动垫缴保费条款(一)
五 保险金给付的任选条款(一)
六自杀条款(一)
第十一章 财产保险
第一节 财产保险的种类
一 海上保险(一)
二 火灾保险(一)
三 工程保险(一)
第二节 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
一 赔偿原则(一)
二 分摊原则(一)
第三节 财产保险的费率
一 损失率(一)
第四节 财产保险的准备金
一 准备金的种类(一)
二 准备金的提留(一)
第十二章 责任保险
第一节 责任保险概述
一 责任保险的概念(一)
二 责任保险的特点(一)
第二节 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及赔偿
一 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一)
二 责任保险的赔偿(一)
第三节 责任保险的主要种类
一 公众责任保险(一)
二 产品责任保险(一)
产品责任保险(二)
三 雇主责任保险(一)
雇主责任保险(二)
四 职业责任保险(一)
职业责任保险(二)
职业责任保险(三)
第十三章 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
第一节 信用保险
一 信用保险概述(一)
二 国内信用保险(一)
三 出口信用保险(一)
出口信用保险(二)
出口信用保险(三)
出口信用保险(四)
第二节 保证保险
一 保证保险的特点(一)
二 忠诚保证保险(一)
三 履约保证保险(一)
第十四章 社会保险
第一节 社会保险概述
一 社会保险的概念及特点(一)
二 社会保险产生的客观条件(一)
第二节 社会保险的实施
一 社会保险的功能(一)
社会保险的功能(二)
二 社会保险的实施原则(一)
三 社会保险保费的负担(一)
四 社会保险费的计算(一)
第三节 社会保险的主要形式
一 养老保险(一)
养老保险(二)
二 失业保险(一)
失业保险(二)
三 疾病保险(一)
四 工伤保险(一)
工伤保险(二)
第四篇 保险监管
第十五章 保险监管
第一节 保险监管的必要性
一 广泛的社会性(一)
第二节 保险监管的主要内容
一 对保险人的监管(一)
二 对费率和险种的监管(一)
三 对保险公司财务的监管(一)
第三节 保险监管的方式
一 公示主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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