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交强险的责任对象?

2021-04-21
责任险再保险规划

凡是有车的朋友都不会对交强险感到陌生,因为它与我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中国大陆官方因应《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行推出的针对机动车的车辆险种,于200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配套措施的最终确立,在2007年7月1日正式普遍推行,也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可能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什么是交强险的责任对象呢?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根据该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对象为“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这说明被保险的机动车上人员受伤,除驾驶人员外,亦应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对象。但各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签订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均将被保险机动车上人员排除在赔偿对象之外。

由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是各保险公司制订的格式保险合同,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系行政法规,这里认为发生争议后应当以国务院条例为准。

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该规定中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中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显然不应当包括被保险机动车上人员。这里出现了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与法律不一致的情况,笔者认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扩大了强制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当予以肯定,立法部门在修订法律时应当充分考虑到上位法与下位法一致的问题,将此问题解决,以免在司法实践中产生歧义。

简而言之,本车乘坐人员不属于交强险的赔偿对象,交强险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如果想对车上乘坐人员因交通事故发生意外受伤投保的话,可以选择在商业险里的车上人员责任险,一般限额一万元,保费在三四十元左右。

确定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

一、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

二、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

三、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

近日,车主赖先生遭遇了莫名其妙的晦气,不仅车被撞了,而且维修费用还要自负。他在马路上小心翼翼地行驶,竟然遭遇了另一辆车追尾相撞。经交警处理后,对方负全部责任。

由于被撞得不是很严重,赖先生两天后才将车送回4S店进行维修,维修费用800元。当赖先生把收据交由肇事方索赔时,对方只赔了400元。原因是由于对方的车辆也造成了损失,虽然双方都购买了交强险,但赖先生没有在48小时向自己所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为肇事方申请赔偿,最后导致了自己为对方的交强险赔掏腰包。

大部分车主至今仍不懂交强险,也不理解为什么无责方还要通过办理各种繁琐的手续为对方争取索赔。

经常有不少车主为无责还要赔偿而大动肝火。不少车主都很难理解这一赔偿举措。由于众多的消费者并没有专业的知识,他们很多只有在吃了亏之后,才去了解交强险的内容。

举例来说,甲乙两车发生碰撞,甲车应当负全责,双方车辆各损失2000元。如果按照原先的商业三者险“有责赔付”的原则,乙车不需承担任何赔偿,全责方甲方的保险公司要负责赔钱。

自交强险制度强制施行后,即便乙车无责,它还是需要赔偿甲车一笔钱。根据交强险条例,交强险实行“无过错赔偿”,无责的一方应在400元限额内赔偿肇事车辆的损失。即使完全无责也要赔400元,这笔钱最终都由保险公司承担。而甲车必须向乙车最高赔付2000元车损。

业内人士指出,实行交强险制度就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三责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车主为保障自己的权益,应该及时报案,减免因无责所造成的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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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交强险责任限额?责任限额是多少?


012年2月的一天下午,年轻男子阿辉驾驶电动车搭载表妹阿婷,行驶在柳州市鱼峰区洛维路段。突然一辆货车迎面驶来,与电动车正面相撞,导致阿辉、阿婷当场死亡。事后,经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货车司机韦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230毫克/100毫升,已属醉酒驾驶,而肇事车辆同时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保险。这两种保险都能赔偿损失吗?近日,柳州市鱼峰区法院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因为肇事司机属于“醉驾”,承保的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但免赔商业保险。

看到这条报道,大家一定注意到其中的“交强险责任限额”,相信很多人对它还是比较陌生的,接下来小编就带您了解一下什么是交强险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是指在责任保险中,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责任限额制又称“独立责任制”、“限额责任制”或“赔款比例分摊制”,是按照各保险人在无他保情况下单独应负的赔偿金额作为基数加总得出各家应分摊的比例,然后据此比例计算赔款的方法,即按各保险人单独赔付时应承担的最高责任比例来分摊损失赔偿责任的方法。

交强险条款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所分别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每次赔偿限额是指每一次事故最高赔偿限度。每人赔偿限额是指每一次事故中每一个人最高赔偿的限额,但多人累计不能超过每次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是指在保险期限内,发生多次事故赔偿总和的最高额度。

车险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无责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无责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无责赔偿限额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交强险无责任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交强险是汽车出行最基本的保障,国家规定每辆汽车要在道路上跑,就必须先上交强险。知道必须投保交强险,还要懂交强险的相关知识和各项条款,尤其是关于交强险的赔付范围,车主们很有必要去了解,这样在发生意外事故向保险公司索取理赔时,才不会发生矛盾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那么,交强险无责任赔偿范围是怎样的?我们需要从保险责任和赔偿限额两个角度来研究交强险赔付范围。

一、保险责任:在交通事故中,应该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都为可赔范围,但是交强险条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不在交强险赔付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在交通事故中,本车车上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因本次事故产生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交强险的赔付范围。

除了了解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外,我们还需要了解它的“除外责任”。以下情况不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二、赔付限额:说到交强险的赔付范围,车主更为关心的应该是交强险的赔付限额。目前,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交强险的无责任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简单说,就是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交通事故,甲方负全责,乙方完全无责任,如果受伤的是甲方,而乙方是机动车,投保有交强险的话,乙方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要对甲方进行无责赔偿(只所以叫无责赔偿,是因为没有过错,没有责任却要赔偿),当然,无责赔偿的数额很少,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了解了交强险无责任赔偿范围是怎样的,相信对车主维护自己的权益会有很大帮助。

交强险 交强险免除责任 交强险赔付


2010年3月18日曹某将自己所有的两轮皖H号摩托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保险期限自2010年3月19日0时起至2011年3月18日24时止。2011年3月12日,曹某驾驶该车与陶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陶某受伤。2011年3月21日,曹某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

陶某住院治疗终结后,因就赔偿问题未与曹某达成一致,遂将曹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经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陶某各项损失共计15596.46元。

该保险公司履行上述判决确定的义务后,向法院起诉曹某,要求其支付垫付赔款。法院予以支持,判决被告曹某向原告某保险公司支付15596.46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对于交强险,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与商业三责险为有效控制风险、减少损失而规定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额)不同,我国的交强险为确保事故受害人能够得到保障,仅设定了极少的责任免除事项,同时也没有任何的免赔率和免赔额,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只要充分认识这几项责任免除事项,就不难理解为何本案中保险公司理赔后又向被保险人追偿。

交强险中最易被误解的一类除外责任是保险公司先垫付后追偿的除外责任。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垫付的意义在于及时填补受害人的损失,追偿的意义在于打击违法行为。

本案中,法院的第一个判决要求保险公司垫付赔款,并且垫付的不只是“抢救费用”,而是“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陶某各项损失”,这在司法实践中并不鲜见,由抢救费用扩大至全部人身损害费用甚至全部损失费用,目的是最大限度维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权益,体现交强险保护交通事故中弱势群体的立法宗旨。而第二个判决支持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且追偿金额也相应扩大至先行赔付的损失费用,致害人终须承担其侵权行为的责任,不因车辆保险的存在而得以免除,体现了对无证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规则行为的惩戒。

此外,还有一些情形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主要指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机动车上财产的损失;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以及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在实际生活中,被保险人往往关注保险责任、赔偿标准,却常常忽略免责条款,这种主观上的忽略极易为日后的理赔埋下争执的种子。因此,除了对交强险的保险责任等要有充分的认识,对交强险的责任免除也应有足够的理解。

什么是交强险 新车交强险多少钱


随着科技和经济的发展,我们的社会走向了文明,汽车在文明社会中给人们带来的便利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另一方面,汽车也给人类带来了因为汽车行驶而产生的碰撞、倾覆等意外事故。

这些意外事故侵害了人身和财产安全,使受害人痛不欲生。风险的出现,就促成了车辆保险行业的诞生和发展,因此,我们可以看出车险保险意义就在于对车主的人身财产安全提供一定的保障。

众多车险之中,交强险是最重要的一种。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交强险的基本定义是: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具有强制性,凡是在我国境内行驶上路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这种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具有经营交强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

那么,新车交强险多少钱?

交强险在全国的价格是一样的。交强险是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考虑到交强险在法律环境、赔偿方式等诸多因素与商业三者险不同,第一年先实行全国统一保险价格。

如果新车第一次投保,那么交强险价格为950元,是不享受优惠的。当然视车主在一年投保期内的出险记录,保险公司在来年续保时会相应地调整交强险金额,即爱车在来年续保时,交强险价格是可以享受优惠的,但这个优惠是有条件的。交强险具体多少钱还要考虑是否有出险等因素有关。

比如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来年续保时交强险价格下浮10%;如果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来年续保时交强险价格上浮30%。

目前,各地在实践中积累经营数据,通过实行“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并根据各地区经营情况,逐步在费率中加入地区差异化因素等,逐步实行差异化费率。

交强险赔偿对象究竟是指谁


陈某在搭乘王某轿车过程中,因车门未关好,准备重新关门时,却不慎掉下汽车被车辆碾压致六级伤残。之后,陈某将王某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近日,太原市阳曲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陈某6万余元,车主王某赔偿2.5万余元。

去年9月24日,陈某搭乘朋友王某的轿车外出办事。经过一交叉路口时,王某突然发现陈某所在的副驾驶位置的车门未关好。为了安全着想,王某让陈某把车门重新关一下,可没想到这一关却害了对方。因为当时车辆正高速行驶,且陈某未系安全带。就在开门关门的过程中,陈某不慎掉下了汽车,并被车辆碾压了右小腿。

事发后,陈某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右小腿毁伤、右股骨骨折,经鉴定为六级伤残,共花去3.5万余元医疗费。陈某认为,自己虽是乘车人,但事发前已掉下车,应该属于车外人员,符合交强险赔偿对象,于是将王某和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庭。庭审中,保险公司代理人辩称,陈某是王某车上的搭乘人员,并非车外人员,保险公司不应赔偿。

其实,本案的争议点就在于陈某究竟属不属于交强险赔偿对象,那么交强险赔偿对象究竟是指谁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根据该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对象为“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这说明被保险的机动车上人员受伤,除驾驶人员外,亦应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对象。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陈某从车上掉下被碾伤,事发时已转化为车外人员,符合交强险赔偿对象,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险额内理赔。

温馨提示:现在路上机动车越来越多了,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与现在高昂的医疗费用相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赔偿对象人身受到伤害时,所得到的赔偿金根本不够使用。所以,在平时为自己选择一分合适的商业意外险,就是规避风险的重要预防措施。

而且,商业意外险保障范围更广泛,不单单用于交通事故中,就是日常生活中也并不可少。

为您介绍交强险保险责任


葛某驾驶摩托车与某电力公司司机赵某驾驶的小客车相撞,葛某受伤住院,后经事故科调解未果,葛某诉至法院。5月6日,中站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依法判决由小客车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11月13日12时许,葛某驾驶无牌照二轮摩托车从西向北左转弯行驶时,与某电力公司的司机赵某驾驶的小客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葛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公安机关认定,葛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赵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葛某驾驶摩托车与赵某驾驶的电力公司所有的小客车相撞,经公安机关认定,葛某负主要责任,赵某负次要责任。因为电力公司的小客车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而交强险是不分主次责任的,所以该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理赔责任。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看到这里,可能有的车主会问,为什么次要责任也要赔偿?交强险保险责任有哪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5、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交强险责任限额:1、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2、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3、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

交强险赔付比例和责任限额


2008年1月,中国保监会正式公布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并批准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上报的交强险费率方案。根据两个新方案,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提高至12.2万元,16个车型费率下调,平均幅度在10%左右,自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实行。

关于交强险赔付的计算

甲车:交强险2000商业车损:(4000-2000)*70%=1400商业三者:(6000-2000)*70%=2800乙车:交强险2000商业车损:(6000-2000)*30%=1200商业三者:(4000-2000)*30%=600

具体是这样的:

甲车:商业车损:(本车车损-乙车赔付本车的交强险)*比例=(4000-2000)*70%=1400

商业三者:(三者车损-交强险已赔付)*比例=(6000-2000)*70%=2800

甲乙若只有交强险就只能各获得2000元的赔偿。若保有商业车损、商业三者并都有不计免赔的话,就是以上算的,甲可获得保险公司6200元赔款,乙可获得3800元。

甲方赔付乙方交钱险2000元;乙方付给甲方100元。

甲方保险公司付给甲方赔款(4000-2000)*70%甲方保险公司付给乙方(6000-2000)*70%+2000的交钱险赔款乙方保险公司付给甲方剩余其余的30%和乙方的30%

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确定6万元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一、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二、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三、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

什么是车险交强险?属于商业险吗?


车险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强制购买的保险。简而言之,只要买了车,就必须投保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时,车险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赔偿第三者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多出这个限额的部分,要由机动车辆一方承担。车险交强险不属于商业险,车险交强险是按照国家法律的要求强制购买的车险险种,而商业险则可由车主自主决定,自由选择,不受其他人的影响。那么,车险交强险与商业险有哪些去呗?买了车险交强险还需要买商业险吗?

车险交强险与商业险有哪些区别?

车险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被分成了两种情况三个部分。交通事故中被保险车有责任的,有11万元死亡伤残补偿限额,1万元医疗费用限额以及2千元财产损失限额;交通事故中被保险车没有责任的,有1.1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千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1百元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如果被撞的是机动车,没有人员伤亡,那么最多只能从保险中取出2千元用于修车,不足部分只能由肇事方承担。

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从名称上就可以看出是商业保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意外事故,使得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依法本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对于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由保险公司按合同规定负责赔偿。不同于交强险,车主可自主选择是否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也可自主选择赔偿额度。

车险较强与商业的区别主要有:一是交通事故中即使保险车辆没有责任,交强险也可以承担最高1.21万元的赔偿责任;二是即便负全责,对被撞人员的医疗费用最高不超过1万元,对被撞的车辆赔偿最高不过2千元,这在现实中肯定是远远不够的。而商业三者险保费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全部用于赔付车辆赔偿,或者医疗费用。因此交强险之外非常有必要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对交强险是很好的补充,有利于降低风险。

投了车险交强险还需要买商业险吗?

作为国家强制购买的险种,交强险主要可为除了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员之外的第三方受害人提供保障。买车后必投交强险,这是毋庸置疑的,否则一旦查处便可能受到罚款、扣分、扣车等处罚。交强险作为基本的保险险种,可避免出险后车主无钱赔偿对方,引起纠纷的情况。不过,交强险只能保障第三者的利益,对投保人自己和被保险车辆本身没有保障,所以除了交强险,车主还需另外投保商业险。

车险商业险有哪些?

商业险的险种比较丰富。车主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和行车中的风险性来选择险种的搭配。总的来说,买车险的原则可以简单归纳成“安全第一,保障为主,节约成本”。目前,最常见的车险商业有如下几种:

车辆损失险:指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修车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

第三者责任险:指的是自己开车时,碰撞了别人。这时你需要赔偿对方,而这笔钱是由保险公司支付。注意,它和交强险相互补充,交强险分为有责和无责。有责赔最高限额,无责赔20%;第三者责任险则有责任轻重之分,其中全责100%、主责70%、同责50%、次责30%、无责0%。

车上座位责任险:指自己开车遭遇意外,导致车上的司机或乘客人员伤亡造成的费用损失,不需要自己掏钱。

轮胎单独破损险:如果你的车辆在行驶过驶中出现被刺破,可以得到赔偿,但由于撞车而使轮胎受损,可以在车损险中赔付。

自燃损失险:车辆在行驶中,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载运货物自燃原因起火燃烧,造成车辆损失及施救所付费用,由保险公司“埋单”。

车险交强险——相关资讯农用车交强险价格及交强险商业车险投保的生效时间

农用车交强险购买多少钱?

农用车交强险到底要多少钱呢?中国保监会批准、公布的《拖拉机交强险费率方案》规定,拖拉机交强险基础费率因地而异、因车种而异,不同区域不同车种费率各不同。如14.7KW以上运输型拖拉机,交强险保费在不同省(区、市)从340元至700元不等;14.7KW以下(含)兼用型拖拉机,交强险保费最高定为80元、最低定为50元。

交强险即时生效:去年,保监会就下文给各个保险公司,要求交强险改变“零时生效”的传统,正式实施“即时生效”。

商业车险投保次日生效:商业车险目前仍然是投保后次日生效。按照商业车险的相关规定,商业车险保险期间的生效时间为投保后次日零时,对于新车的车险投保人来说,也可能面临无保险空当期。目前,保险公司还没有计划按照交强险的要求对于商业车险的相关条款进行改动。

必须交的车险有哪些 交强险是之一


必须交的车险有哪些?相信这是每位车主在为爱车投保前,都会有的疑问。意外事故是无法提前预知的,投保车险就是为了利用成本将风险最大化转移出去,用最少的钱转嫁最大的风险。车主应根据自己及车辆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险种。

交强险必须交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理拖拉机的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对交强险实施监督制度,在受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改装和安全技术检验时,对符合要求的机动车辆均需具备有效的交强险保险,否则不能办理相关登记。

交强险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损失也都提供赔偿,但因为保额比较低--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医疗费最高赔偿1万元,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万元;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万元。一旦事故导致伤残,医疗赔偿无法覆盖任何一方的医疗费用。从风险角度考虑,需要再叠加商业车险,补上缺口。

因此除了“交强险”外,新车主可从实际情况出发,选择最可能用到的险种,既经济又能获得全面保障。一般来讲,自燃险不需要购买。至于盗抢险,如果车辆主要是上下班代步用,且住宅和公司都有专门的车库停放车辆,车辆一般不停放在无人看管的地方,车辆被盗的可能性较低,可以考虑不购买此险种。划痕险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购买,如果新车本身为中高级车型,喷漆维修费用又比较高的话,可以考虑购买。至于经济类车型,本身价值不高,没有很多必要购买这类险种。

推荐新车购买险种最佳搭配为:交强险(必保)+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主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再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加上盗抢险和车身划痕险。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在事故当中,造成除本车驾驶员及乘客之外的其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的,由保险公司按规定进行赔偿。

车损险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

车上人员责任险,对发生事故造成本车车上人员受伤进行责任限额内的赔偿,建议新手或经常开车的人,以及经常开车带上家人或朋友的司机购买。

不计免赔险,商业车险大多约定一定比例的事故责任免赔率,发生事故时车主需自行承担一定费用。投保不计免赔险后,车主就能转嫁风险,推荐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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