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保险该怎么缴费?

2020-04-24
保险金融知识

咨询问题:保险人女,23岁,打工,想知道保险金怎么交,一年多少钱,多少岁可以拿保险金?

咨询网友:婷儿 (佛山)

专家解答:

佛山 平安人寿 黎碧霞

你好!不知道你问的是社保还是商业保险?如果是社保,最好咨询社保局,佛山的社保局在汾江中路东建大厦。社保一般是月缴。

北京 大童保险服务 周英

你好!保险有意外险、重疾养老险还有两全分红型产品等,你每年打算拿出多少钱做规划?

意外险:每年一次的消费费用(100元的卡单)。用于意外风险和伤害。

重疾养老险:没有大病发生,健康生存可以返还保险金额(不是保费)用于养老。

两全分红型保险产品:每年有生存金固定领取,保障天天相伴,分红不确定(只要有可随时取用)。

佛山 太平人寿 宋艳琳

您好!如果是买商业保险养老金的话,具体多少保费是按个人所需的,买得多,以后拿的就多,保险金一般都是按保险合同定的保险金。

由保险公司在和您约定的银行账户里扣款,至于多少岁拿,也是由您和保险公司约定,可以50岁、55岁、60岁、65岁开始。

一次性领取或者按年领或者按月领,都是很灵活的,希望能帮到您。

东莞 平安人寿 刘凯凯

您好!购买社会保险的话,所在企业应该会为您解决。

若是购买商业保险,建议您拿出每年收入的10-20%,为自己规划意外、医疗、重疾、身价的保障。

精选阅读

失业保险如何缴费?失业保险金怎样领取?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那么,如何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失业保险金领取有哪些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数额跟哪些因素有关?

如何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

失业保险由单位为职工统一办理。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二章第六条对失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部分省、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其中包括农民合同制工)都按统一的费率参加失业保险,享受同等待遇,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也按照城镇职工的缴费比例参加失业保险,享受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待遇。

计算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缴费基数,即明确缴费的范围。二是费率,即缴费人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额。单位工资总额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政策予以认定其构成和计算方式,它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不包括其他来源的收入。

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各地可以根据情况统一规定各单位以哪一个时期的工资总额和工资额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的确定方法应与单位相一致。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失业保险金的多少与失业保险缴纳年限有关

失业保险金与失业保险的缴纳年限有着重要的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长短与之前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长短有密切关系。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

①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②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③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怎样领取失业保险金

王女士:我在社区内一家公司工作几年了,现在公司要迁移,我怎样领取失业保险金?

社区:如果满足失业条件的,即社保满一年,非“自愿失业”,可以先到社区工作站劳动保障窗口办理失业登记。

保险知识,人寿保险金到底该归谁?


案例

意外身故前妻老父争夺保险金不久前,施先生在一场车祸中不幸意外身故,家人在办理后事时发现施先生身前曾投保20万元的人寿保险,但保单上受益人一栏却写着施先生前妻刘女士的名字。

施先生的父亲认为,刘女士早已和施先生离婚,已没有法律意义上的继承关系,自己才是儿子保险金的合法继承人。而刘女士认为,自己是保险合同唯一的指定受益人,依法应由其受领保险金。

保险公司给出的答复认为,这20万元的保险理赔金应该给予刘女士,原因是离婚后,施先生并未更改保单受益人,刘女士的受益权并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

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由于受益人不明确而引发的理赔纠纷时有发生,有的往往因此拖延一两年都难以结案。一般情况下,如果指定了受益人,一旦发生风险,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将保险金支付给受益人。

受益人变化要及时变更

据了解,目前,人们在购买人身保险时,往往会忽视“受益人”这一项。事实上,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同中事关保险金归属的一项,是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当被保险人死亡时,由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确认后直接把保险金给付给受益人。保险公司人士提醒,投保时填写受益人时,一般可以指定被保险人的丈夫、妻子、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或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第三人。但保险公司人士提醒,人寿保险指定受益人并非“一锤子买卖”,由于生活的变故,当初投保时,指定的受益人可能因离异、死亡等而变化,因此,只要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前,被保险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随时用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更改受益人。如不及时更改,万一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给付可能与投保人的初衷相违。多个受益人可按比例划分吴女士婚后给自己投保了一份保额为20万元的人寿保险和30万元的意外险,在填写受益人时,面对自己深爱的丈夫和未成年的女儿,还有年近70岁生活在农村的父母,吴女士不知该填谁为受益人。

对此,保险专家建议,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是多人,多人中受益顺序可以是并列的,也可以是有优先顺序的,受益份额可以是等份的,也可以是不等份的。如吴女士可以指定丈夫是第一受益人,受益份额为30%;女儿为第二受益人,受益份额为30%;父母是第三受益人,分别受益20%,共40%。也就是说,万一将来吴女士意外身故,在保险理赔金的划分上,丈夫15万元,女儿15万元,父母共20万元。保险专家提醒,将来吴女士的父母百年之后,吴女士还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更改受益人。

未指定受益人将作遗产分割

目前,许多投保人在购买保单时,常常选择不指定受益人。对此,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就作为被保险人遗产进行分割,按《继承法》把保险金支付给第一顺序继承人。但继承人必须证明身份,并要办理公证。这样,不仅在理赔上耗时耗力,还可能引起家庭成员争夺保险金而伤了感情。另外,万一被保险人生前有债务,保险金作为遗产将首先要清偿债务,真正的受益人往往难以得到失去亲人的补偿。

因此,专家建议,市民在投保寿险、意外险时,千万别贪图省事而留下遗患。另外,保险代理人在销售保单时,也有义务提醒投保人认真考虑受益人的问题。

填写受益人应注意事项

1.最好明确指定受益人,且受益人是可信可靠的人,与自己有血缘、姻缘关系;

2.受益人最好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3.指定受益人应用实名、并注明身份证号及与被保险人的关系等;

4.受益人最好与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关系,即有一定的经济依附关系;

5.如果有多个受益人,要注明受益人顺序、受益份额等。

广州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广州失业保险金如何申领呢?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领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通知书》;(2)《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3)本人在本市工、农、建行开户的个人结算账户活期存折及复印件,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及开卡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4)本市城镇户籍的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失业证》。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业保险金如何领七成白领不清楚 亦不屑领取

金融危机下,失业问题渐渐浮出水面,有关失业保险的事宜也格外引人关注。在广州的失业保险基金已经结余多达85亿元,而每年的支出仅3亿——5亿元的背景之下,广州决定将企业和个人的失业保险费率同时下调90%。那么失业的白领会去领失业保险金吗?本报联合求职广场网推出的一项调查表明,60%的白领愿意去领失业保险金,然而七成白领不知道失业保险金如何领。

《白领失业保险金调查》中,99%的白领表示,自己交了失业保险。并且面临失业时60%的白领表示会去领。然而在所有的受调查者中,七成白领表示不知道失业保险金如何领,而认为失业保险金数额太少,并且手续麻烦也是不去领的主要原因。

马先生在一家大型国企工作,他告诉记者,虽然知道自己每个月都会交失业保险,但是根本就没有考虑失业后会去领失业保险金,而且具体怎么领自己压根儿都不知道。“我觉得大部分白领失业后首先考虑的是赶紧寻找下一份工作,而不会想到去领国家的失业保险金。”马先生说。

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多支出少

据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透露,目前广州的失业保险基金已经结余多达85亿元,而每年的支出仅在3亿——5亿元。广州失业保险基金的结余已经足以应付好几年。为何80亿失业保险基金花不出去呢?首先是近年来,广州的经济发展形势喜人,就业情况非常稳定,登记失业率一直保持在3.5%以下。所以近年来,广州的失业保险基金一直是“结余多,支出少”。

而国家对于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范围有十分严格的规定,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发放失业保险待遇。目前广州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688元/月,医疗补助金标准调整为86元/月。并且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是由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决定的,最长不超过24个月。不少失业人员不知道如何领取失业保险,主动登记的人非常少,也没有及时领取。在没有拓展新的使用途径的情况下,失业保险基金只能是“结余多,支出少”。

投保人,这笔保险金该如何分配?


案情介绍

投保人张某离异后再婚,与其前妻生有一子(未成年),其子与投保人、继母、爷爷、奶奶共同生活,但继母对其继子未尽主要抚养义务,投保人张某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两份人身保险,去年四月张某因发生车祸死亡,其继母不再与其继子共同生活。投保人第一份保险单写明受益人是:后妻、儿子,保险金分配方式没有注明;第二份保险单写明受益人是:后妻、儿子,保险金分配方式写明为:“顺位”。保险事故发生后,其后妻私自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将两份保单保险金索赔金额由七万元人民币降为五万元人民币后全部领取,现其子作为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与保险公司在索赔的过程中发生争议,要求保险公司给付其保险金。

案例评析

本案所涉及的两份保单载明的受益人均为投保人的儿子及其后妻。由于两份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分配方式不同,所以保险金的领取方式也不一样。

具体分析如下:

1、第一份保险单未明确选择保险金的分配方式(分配方式为顺位、均分、比例三种),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均分;在第一份保险单中,保险金的分配方式中投保人没有填写,未指明以何种方式进行分配,所以第一份保险单保险金额应由投保人的儿子及其后妻二人均分。

2、第二份保险单中载明,保险金按“顺位”方式领取,这里的“顺位”是指排列顺序的位置先后,即排列在前的优先受益,只有排列在前的人死亡或放弃、丧失受益权的,排列其后的受益人才能受益,否则,投保人只需选择“均分”、“比例”来分配该笔保险金就可以了,因此,此保险单项下的保险金应由投保人的后妻领取。

3、由于第一份保险单受益人并非其后妻一人,她无权单独与保险公司单方面协商降低索赔保险金金额,该行为侵害了其子的合法权益。理由如下:

投保人的儿子与后妻(继母)之间未形成实际上的抚养关系,继母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不再与其子共同生活,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四条、第十六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继母与其子之间未形成实际上的抚养关系,其后母对其子并不具有法定的监护权,其在未取得其子合法的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的情况下,无权领取其子所享有的保险金份额。

大连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


自2010年开始,大连市再次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平均每人每月上涨150元,每月最高可领取770元。

大连市这次调整和提高失业人员保险待遇标准使失业人员保险待遇水平增幅达33.3%,大连市就业管理中心副主任于瑾红介绍说,这次调整是根据全市调整新市区规划而重新确定的,所以是历年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明确规定,失业保险标准是最低工资标准的70%一个、80%一个,北三市是70%的标准,其他各区市县是80%,此次先导区也做以明确的规定,像花园口经济区,由低标准调到此次的高标准,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水平平均是提高了150块钱,门诊医疗补助金也是由原来的40块钱调整到50块钱,本月失业人员最高可以领取770块钱。”

据介绍,大连市目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群体大约有19000多人,他们将从本月的26号起只要持手中的失业保险金银行卡,就能到全市银行的各大网点去领取提标后的保险金。记者今天在沙河口区行政服务中心看到,不少失业人员前来咨询失业保险金待遇的新标准政策。上个月刚办理失业登记的赖颖,听说失业金一下子涨了150块钱高兴地说,现在拿不到工资了但是可以领到一笔保险金,政府的政策太暖人心了:“过去500块钱,现在领到770元,那就宽绰多了,有这个失业金,心里就稳一点。”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与最低工资同步调整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失业人员门诊费标准将进行适时、适当调整。

范围:6月1日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从2008年6月1日以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均享受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

其他:门诊医疗补助金标准再次提高

同时,为减轻失业人员医药费负担,我市再次提高失业人员门诊医疗补助金标准。从2008年6月1日起,失业人员门诊医疗补助金由每人每月30元调整到40元。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情况1: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

户籍所在地: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区、长海县、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

失业保险金:490元/人/月

户籍所在地: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花园口经济区

失业保险金:420元/人/月

情况2: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

户籍所在地: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区、长海县、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

失业保险金:560元/人/月

户籍所在地: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花园口经济区

失业保险金:480元/人/月

失业保险金,怎样申领失业保险金


近日,市民王女士致电本网称,2001年,她从汇川区某厂下岗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生活比较困难。她想咨询一下,像她这样下岗几年的居民还能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带着王女士的问题,记者与遵义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取得了联系。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居民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根据规定,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必须持有: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或证明;缴费登记卡;失业登记证明;失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同时,工作人员还表示,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有一定期限。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的证明等有关材料。而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王女士已经下岗多年,超过了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期限,所以,她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保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可参加医保 个人不用缴费


今后,我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不仅能参加职工医保,其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用缴费。昨天,人社部就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发出通知,各地将出细则。

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方便其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保障合理的医疗待遇水平,有关部门就相关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通知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应按规定相应参加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操作办法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比例不低于60%。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或领取期满而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停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相关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与其失业前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户籍所在地的,其职工医保关系随同转移,执行转入地职工医保政策。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转出地标准一次性划入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有关规定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转出地失业保险基金划转的资金缴纳转入地职工医保费的不足部分,由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予以补足,超出部分并入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

北京细则有望下周出台

北京市人社局医保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将有助于其累计25年的医保缴费年限,方便其退休后享受退休者相比在职者更加优惠的医保待遇。

目前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享受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相关医疗补助金待遇不尽相同,领取年限也不同,而且领取年限也不能计为医保缴费年限,在领取时,就不能享受医保报销的待遇了。

参加医保后,相关人员不仅能享受医保报销的待遇,也能累计医保缴费年限,便于其累计至退休时所需的25年医保缴费年限。最终有利于其退休后享受到退休者相比在职者更加优惠的医保待遇。此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可谓条件非常优惠。

本市近日将推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以解决相关人员的实际问题。相关规定最快有望于下周出台。

生育保险金,生育保险金的领取条件


生育保险金又叫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二、生育保险的申请程序

首先,由女职工所在单位提出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凭女职工生育子女的准生证、出生证等有关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手续,其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对符合领条件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予以支付。再次,由企业按规定向女职工应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

二、生育保险金的领取条件:

(一)、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必须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申领生育保险金时无欠费。

(二)、申领生育保险金的人员除符合《成都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府第59号令,以下简称59号令)规定的条件外,生育或流产60日以内不间断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时间(不包括补缴时间,下同)须满24个月。生育或流产60日以后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时间满24个月的,不属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生育保险金的范围。

(三)、2003年2月1日以后参保缴费的,申领生育保险金时除提供59号令规定的证件、证明及有关资料外,有用人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力、理参保缴费手续时经市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已注明备案标识的《录用人员花名册》、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被录用人员系外来务工劳动者的还要同时提供《外来人员就业证》);没有用人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力、理参保缴费手续时本人户籍所在的街道或镇(乡)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或《失业证》,本人系外来务工劳动者的提供由市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发给的《外来人员就业证》和就业证明。

保险金,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编辑同志:

顾某于前年将夫妇共有的房屋投保。去年房屋失火,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三万元。前不久,顾某因一起事故死亡。在清理遗产时,顾某的父母提出三万元保险金应属顾某遗产,他们有权继承。请问,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读者:瞿平

瞿平读者:

对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而应按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在财产保险中,夫妻为家庭财产投保,不论以男方名义还是女方名义投保,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进行理赔,支付保险金。该保险金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一方死亡时,该保险金首先要进行析产,即将属于一方的保险金划分出来,剩余的保险金才能作为遗产。而人身保险则与财产保险不同,在人身保险中,当投保人就是被保险人时,保险事故发生后,应该由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取得保险金,该笔保险金就属于投保人的个人财产。如果该投保人死亡后,其保险金就应作为遗产由合法继承人继承;但如果被保险人指定由第三人作为受益人,当被保险人死亡时只有受益人才有权请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该受益人是这笔保险金的合法所有人,不能列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范围,从而也就不能由其继承人继承。

从你来信反映的情况看,顾某为夫妇共有的家庭财产——房屋投保,发生火灾事故后所得的三万元保险金依法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全部作为顾某的遗产予以继承。正确的做法是,应先对三万元保险金进行析产,划出一万五千元归其妻子所有,剩下的一万五千元才属于顾某的遗产,由其妻子和父母继承。

领取失业保险金,不连续缴费 也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导读]: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越长,一旦失业,职工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也越长,但是,失业保险金假使中断或欠费,职工还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职工要跳槽,之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会不会作废?

《社会保险法》7月1日实施以来,一直为社会各界所关注,但许多人并不清楚自己能从中得到什么实惠。那么,《社会保险法》究竟为居民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解决了哪些难题呢?本周本报开设专栏,邀请河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您解析《社会保险法》亮点。

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越长,一旦失业,职工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也越长,可是,失业保险金假使中断或欠费,职工还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职工要跳槽,之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会不会作废?对此,《社会保险法》都做出了利好规定。

不连续缴费也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案例:舒师傅被一家公司聘为合同制工人,公司与舒师傅本人一直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去年起,因为经营不善,该公司连工人的工资都发不下去了,失业保险费也只好欠着。最近,舒师傅劳动合同到期后被解聘失业。

现在舒师傅很担心,原单位及本人没有连续缴费,他还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

分析:省人社厅失业保险处副处长门雁平说,《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与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舒师傅所在单位及其本人虽然欠缴了1年多的失业保险费,但他本人已经符合前两个条件,因此可以申领。

其他亮点

跨统筹地区就业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门雁平:职工个人失业关系的转迁是指职工个人从甲地迁到乙地后,过去参加失业保险情况与缴费年限继续有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也继续保留。

参保期间,职工个人转移就业的,直接转移失业保险关系即可。失业期间,职工转回居住地的,直接回居住地按当地标准申领失业金。

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医保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门雁平:按照当前的政策,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每月可同时领取相当于失业保险金10%的医疗补助金。失业人员纳入医保后,停发医疗补助金,其医保个人账户将每月或每季度划进一部分资金,划入个人账户金额应不低于原医疗补助金水平。同时,失业人员因病住院,可以享受医保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医保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一致。当前,全省有49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12万人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省人社厅正在制定领取失业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具体办法。

快问快答

读者:超生的孩子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省人社厅:不可以。生育保险的主要作用是为因生育而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女职工支付医疗费与生育津贴。其中生育医疗费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读者:我参加了生育保险,怀孕后却意外流产,我可享受哪些待遇?

省人社厅: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参保女职工全额工资,发放生育津贴,并报销医疗费。

按照规定,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生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与报销生育医疗费。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40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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