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许多市民惊喜地发现,位于武夷路的长宁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办理综合减负不用再排长队了。以往每年这段时间,医保事务大厅内参保人排起长龙,人满为患已成常态。而如今的医保中心事务大厅内秩序井然,没有拥挤和嘈杂。
原来,为了克服排长队办手续的现象,区医保中心党支部积极探讨改进 “综合减负”、“居保缴费”等“重大项目”的科学工作法,并形成了“流程再造,全区通办”的工作思路。通过对近两年办理“综合减负”人员信息的分析,建立起数据库,并与各街道社区事务中心在“全区通办”上达成共识。对今年仍符合“综合减负”条件的市民,医保中心窗口的服务骨干和党员逐一电话通知,约定就近办理。需在街道开具收入证明享受低保“综合减负”的苏阿姨感受特别深,她告诉记者, “本来办理‘综合减负’,要先在社区事务中心盖章,再到区医保中心办理,现在不用出远门,在社区就把事情办好了,太方便了!”
“综合减负”实现全区通办、人员分流后,确实为参保市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而对医保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来说,则意味着放弃休息时间辛苦付出。为了确保参保人能在材料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拿到减负款,他们对各街道集中提交的材料都自觉做到当日受理当日清,加班加点就成了常事。
市民刘先生接受肝移植手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物,他来到医保中心报销时,接待他的工作人员发现,刘先生的报销清单中的“人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与市医保统一下发的医保药品目录中的“抗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有一字之差。为了弄清两者是否是同一种药,工作人员按照药品说明书反复上网查询、电话咨询相关医院肝移植科确认,并在“上海市招投标药品目录库”中查询到了刘先生使用的同一厂家、同一生产批号的药品,最后与市医保中心沟通,确定为同一种药品,让刘先生顺利拿到了报销钱款。
2012年9月17日,长宁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武夷路新址正式启用。据悉,为实现服务质量的提升,医保中心此前对全员开展了一系列的培训活动。如今,医保中心工作人员都是咨询服务的“问不倒”、窗口服务的多面手,“进门迎、办事请、走时送”为提升窗口政风行风建设再添新内涵。
上海市长宁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在上海市长宁路895号,电话为021-62942285。
上海人寿安心保没有自带被保人保费豁免,需要另外附加。由于这是一款长期险,谁也不敢保证在这个过程当中一直不生病,不出意外,所以小编任务附加被保人保费豁免是很有必要的。
同时这款产品也支持投保人保费豁免。附加之后如果投保人确诊轻症、重疾或身故等,剩余保费免交,合同继续有效。
因为上海人寿安心保属于老年人保险,投保人大多数是老人的子女,是家中的主要经济来源,万一出现重大事故,那么保费是很可能无法继续缴纳了,因此附加投保人保费豁免也是很有必要的。
上海人寿安心保可以返本吗上海人寿安心保不能直接返本,属于消费型重疾险。如果合同期间被保人没有生病,最后身故时保险公司会赔付已交保费与保单现金价值的最大值。
尽管不能直接返本,但是并不代表上海人寿安心保就不好。其实返还型产品通常保费都很高,而这款产品又是针对老年人的恶性肿瘤疾病保险,恶性肿瘤本身也是很高发的,这样如果再加上返还功能的话,保费可能贵出天际,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所以不能返本也没有太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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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寿安心保等待期是多久上海人寿安心保的等待期是180天,在重疾险当中属于较长的一种,不过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这是老年人保险,而老年人又是疾病高发人群,所以较长的等待期可以合理控制风险。
上海人寿安心保的犹豫期是多久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并书面签收或者按照保险公司要求的其他方式对保险合同进行确认之日起可享有15日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在保险公司收齐相关文件和资料后,保险合同即被解除,保险公司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在扣除10元工本费后,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
上海人寿安心保的最低保额是多少上海人寿安心保的最低保额是10万元。鉴于这是一款恶性肿瘤疾病保险,而恶性肿瘤治疗起来通常费用高昂,因此保额一定要买足,最少也需要30万元。如果考虑到后期康复费用、还没有退休的中年人无法工作,失去了收入来源,那么保额肯定是尽可能买高一点好。
当然不是骗人的,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注册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首家全国性人身保险公司。上海人寿将紧紧依托中国(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的政策环境,创新实践,努力探索走一条传统保险与资产管理相结合、人寿保险与健康保险相结合、保险服务与医疗服务相结合、保险功能与生命产业相结合、国际经验与国人需求相结合的人寿保险公司发展新路。作为旗下产品上海人寿稳赢金生是一款年金保险,提供生存保险金,还有身故保障。是一款十分不错的产品,大家可以放心投保。
上海人寿稳赢金生保什么?生存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于生存保险金领取日及生存保险金领取日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生存保险金。
生存保险金领取日为以下两个日期的较晚者:
(一)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二)第五个保单周年日。
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两者之间数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1.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息)。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上海人寿稳赢金生什么情况下不赔?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投保人除外)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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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小结
人不一定会生病,但一定会老;人老了不一定会赚钱,但一定会花钱;人老时花的钱,一定是年轻时储蓄下来的。养老的钱一定要做到:专款专用,不被挪用,安全可靠,保本增值。上海人寿稳赢金生是一款年金保险,提供生存保险金,还有身故保障。对于那些想要理财又想要兼顾人身保障的用户,这款产品还是不错的。
王女士之前在上海工作并且由公司为其购买了五险一金,不过最近要回老家了,但是却因不知转移自己的医保而倍感烦恼。那么外来打工人士在上海的医保能转移出去吗?怎么转移了?请随小编一同了解一下吧。
1、上海医保能转移到外地吗?
公司为王女士购买的五险一金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个人缴纳的部分8%可以全部转移到外地,公司缴纳的22%中有12%同样可以转移到外地。但是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是无法进行转移的。
2、上海医保转移到外地该怎么做?
根据上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流动就业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原则上应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一并办理。也就是说王女士要想转移医保,同时也要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具体方式如下:
在上海的地区社保局(例如浦东社保局,7号线云台路),用身份证打印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携带到外地去,交给当地的社保部门即可。在上海的地区医疗保险中心(例如浦东医疗保险中心,6号线云山路),说明自己转移医保到外地,领取一个地址小条,交给外地的医疗保险部门(可以先咨询公司人事部门),这个是两地医疗保险部门之间的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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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寿安心保不可能是骗人的!这款产品确实是由上海人寿推出的一款老年疾病保险,在上海人寿官网可以查到合同条款并且显示产品在售,所以符合投保条件的小伙伴都是可以放心投保的。
至于上海人寿这家保险公司,有些小伙伴可能没听过,但是确实也是经过银保监会审批通过才2015年在上海成立的全国性保险公司,注册资金高达60个亿,所以名气不大不代表实力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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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寿安心保什么情况下不赔1、等待期内不赔
上海人寿安心保有180天的等待期,在等待期内确诊疾病或发生其他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只返保费,合同也就结束了。
2、健康告知不实
买保险签合同,确立的就是一种契约关系,保险公司本着互信的原则相信投保人在健康告知所说的,但是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既往症等情况,那么被保险公司发现了也是不赔。
3、符合免责条款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罹患保险合同中所列的恶性肿瘤、原位癌、特定恶性肿瘤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1.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2.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3.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罹患保险合同中所列的恶性肿瘤、原位癌、特定恶性肿瘤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各项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投保人除外)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网小结以上是上海人寿安心保不保的三个主要情况,但是实际上还有其他一些免责细节也是要主要的,比如所患疾病是否是保险合同所载,比如被保人年龄、性别等是否准确也会影响到理赔。尽管看起来免责多,但是实际上都是一些合情合理的条款设置,比如你喝了酒、吸了毒,状态本来就堪忧,是事故多发之时,难道这也要保险公司理赔?
因此大家在投保的时候多个心眼,多点耐心,将理赔纠纷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对自己是有好处的。
《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于201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上海职工医保做出如下完善:扩大医保适用范围、提高门急诊医疗待遇、扩大门诊大病范围、提高统筹最高支付限额、完善个人账户使用办法以及对首次参保或中断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方面设置6个月等待期等。
扩大医保适用范围
新办法适用于上海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其中的“企业”不仅限于“城镇企业”,实质上是将本市所有企业及其职工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扩大的适用范围涉及原参加小城镇综合保险的本市郊区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原参加综合保险的外来从业人员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
提高门急诊医疗待遇
新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由原10%调整为9%,但用人单位缴纳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的比例仍为2%,在职职工个人2%的缴费比例也不变。
新办法还调整完善了门急诊医疗保险待遇的做法,一是简化人群分档,改变原来出生年月的划分标准,将人群划分为在职45岁以下、45岁至退休、退休至70岁、70岁以上四档;二是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院自负比例,适当提高不同人群在不同级别医院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三是确保新老办法平稳衔接,保证所有参保人员的门诊待遇不下降,对“退休老人”待遇不变,对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采用待遇就高的过渡办法。
扩大门诊大病范围
新办法将纳入门诊大病范围的恶性肿瘤治疗方式,由原化学治疗、放射治疗,扩大到内分泌特异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治疗。新办法还将门诊大病范围中增加部分精神病病种,如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从而保障了这部分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
提高统筹最高支付限额
新办法按照国家要求,规定上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最初的7万元,提高到34万元。鉴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涉及诸多标准和比例,如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等,新办法对其调整原则、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基本医疗保险水平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保持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合理梯度;具体调整方案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论证,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公布执行。
完善个人账户使用办法
为引导参保人员主动节约个人账户资金,新办法规定,参保人员用完当年个人账户资金(而不是原规定用完历年个人账户资金)后即进入“自负段”,历年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个人自负段和共付段的个人自负部分。同时,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费用,也可由个人医疗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
对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
为防止灵活就业人员逆向选择,降低基金风险,市政府有关部门此前已经慎重考虑和论证,认为对首次参保或中断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有必要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方面设置6个月等待期。同时,考虑到设置等待期需要较强的可操作性,新办法明确,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等待期的具体设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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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增5%
参保对象为不属于职工医疗保险(放心保)覆盖的非从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与2013年相同,但医保待遇得到了提高,按照国家医改要求,2014年上海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由70%左右提高到75%左右。
上海新医保无户籍限制
《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日前公布,与已经实施的《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相比,新办法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删除了城镇户籍的限制,将参保对像从原来的城镇户籍人员扩大至所有缴费人员。2008年规定的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人民币(下同),2011年调整为28万元,2013年提高至34万元。上海市医保办相关人士表示,新办法则规定为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应当根据基本医疗保险水平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保持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合理梯度,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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