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费便宜:年龄越小,所缴保费就越便宜,所买的寿险就越划算,这是众所周各的。
2.承保机会大:谁都知道,小孩身体都比较棒。因此,为小孩买寿险不会因为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而被拒保或加费承保。
3.建立良好的风险规划:教育孩子及早了解有关寿险的项目和优点,灌输良好的风险管理观念。
4.节税规划:寿险有节税的权利。
5.减轻子女将来的负担:当子女成年时,寿险的缴费期已满,子女也不须再交纳保险费,即可拥有终身保障。
6.及早建立孩子的教育基金和创业基金
7.保险金给付完全免税:税法规定,人寿保险的保险金给付免征各项税赋。
8.转移财产给子女:以帮助子女买寿险的方式,将财产转移到子女名下。
9.训练子女责任感:养成小孩良好的价值观,长大后协助分担保险费,以培养责任感。
10.风险转移,保障家庭生活安定:如果子女出生不久,就为其投保一份终身寿险,待他成年时,这张保单就是最佳的礼物
从跌跌撞撞到步履稳健,孩子要走的路很长,父母也许没办法呵护孩子一辈子,却能够借助寿险传达永不止息的爱,帮助孩子安然度过每一个难关
一、投保后签收保单之次日起的10日撤单权
自您签收保险合同之日起10日内为犹豫期,在此期间内撤销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全部退还所收的保险费;超过此期限,按保险条款的有关退保规定办理。
二、保险合同内容变更权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达成契约后,如仍有其他变更事项,可依据《保险法》之规定进行变更:“在保险公司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准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三、转让保险合同项下受益权
根据《保险法》第64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人死亡之后,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但如果指定了受益人,则受益人享受法定保险金。
四、解除合同权(解约权)
依据《保险法》第15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前,一定要用足保险合同的附加功能,如“保单质押贷款”功能等,不应轻易解除合同,否则损失惨重。
五、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相关情况受保密权
依据《保险法》第32条规定:“保险人或者再保险接受人对在办理保险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者再保险分出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六、保险金优先清偿权
依据《保险法》第89条规定:“保险公司依法破产后,破产财产优先支付其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三)所欠税款;(四)清偿公司债务。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七、保险事故索赔权
人们买保险的目的就是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了保险事故,索赔自然在情理之中。但是在索赔过程中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须做到如下几点:1.及时报案,以便保险调查等;2.取得相关证据;3.了解人寿保险因第三者的行为可以同时要求保险人和第三者重复赔偿。
八、保险合同的有利解释权
依据《保险法》第31条:“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做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九、责任免除条款的知情权
依据《保险法》第18条:“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范围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十、恢复保险合同效力权
依据《保险法》第59条,保险合同效力中止起两年内,您可填写《保险合同效力恢复申请书》,并提供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体检报告书,申请恢复合同效力。
愿您了解您所享受的保险权利,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国内已有不少公司推出了专门针对儿童重大疾病保障的重疾保险。孩子的保障问题一直是父母们关注的焦点,一旦孩子患上重病,便给整个家庭带来难以承受的巨大经济压力,因此购买儿童重疾保险、加强重疾保障是十分必要的。
那么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都有哪些呢?
中国平安少儿平安卡
少儿平安卡是一款性价比高的保险产品,包含意外身故保障5万元、意外门诊5000元、意外住院5万元、重大疾病保障1万元,同时在法定上课期间校内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意外住院费用翻倍为10万元,是少年儿童必需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
泰康“少儿乐”综合意外险
本产品是市场上热销的一款少儿意外险。由于孩子特有的天性,成长期充满了各种风险。及早为孩子规划,提供最好的保障。本产品针对孩子在校日与非在校日的不同,提供不同的保障,让孩子三百六十五天天有保障。此外特别加强了意外医疗保障,提供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障。
保障内容:
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5万元;非在校日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5000元(100元免赔,80%赔付);在校日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5000元(100元免赔,90%赔付);非在校日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10元/天(单次天数限制90天;累计不超过180天);在校日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20元/天(单次天数限制90天;累计不超过180天)。
目前网站有有针对少儿重大疾病保险的产品出售,大家可以登录网站在线选购。下面给大家介绍目前在网站上热卖的一款少儿重疾险。
下面就为大家隆重介绍,网热卖的泰康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泰康e顺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产品特色:少儿重疾有保障,家长更放心
投保年龄:0(出生满30天)-17周岁容易遭受疾病风险侵袭的未成年人
保险期间:一年
交费方式:年交,每年可续保
保障特色:1、覆盖18种重疾,保障全面;2、低廉保费,高额保障;3、网上投保,可续保。
保险额度:5万至40万
e顺少儿重疾险的优势:
专属保障,费用低廉:专为儿童设计,涵盖儿童易发的18种重疾保障,保费低廉10万保额每年仅需200元,每天不到6毛钱,轻松获得好保障。
保障充足,保额升级:针对儿童保险不足的现状,该款产品重点地区保额提升至40万,非重点地区保额提升至30万,更高保额,让家长更安心。
连续投保,无等待期:合同期满后,连续投保,无需90天的等待期。
网上购买,足不出户:不用担心刮风下雨,天气太热还是太冷,坐在家里动动鼠标即可投保。
乐享积分,惊喜换礼:购买网销产品都可获得积分,用户可以登录e站到家使用积分兑换网络购物卡或其它心仪礼品。
人们对30种重大疾病保险开始关注起来,主要由于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重大疾病的发生率越来越高,让很多人开始担心起来。比如说,一些食品安全问题,地沟油、色素、香精等等,环境污染导致大气中的有害物质增多,甚至人们家庭装修的一些装修材料都对人体有害,让人们更容易患上一些重大疾病,而这些重大疾病带来的高昂的治疗费用也让很多家庭感到压力很大。所以我们需要购买30种重大疾病保险。
30种重大疾病保险有哪些?
脑中风后遗症、急性心肌梗塞、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III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严重的多发性硬化、严重的1型糖尿病、恶性肿瘤、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重度的肾功能损害(该类疾病仅限于女性)。
30种重大疾病保险“舶标准”统一
“包括癌症、重大器官移植、急性心肌梗塞等30种重大疾病保险都有了统一的定义、理赔标准和理赔原则。”一位参与该项工作的中资寿险保险公司的业内人士说,“按照监管部门的计划,这个疾病定义库有望在7月后完成,在其投入使用后,新开发的重疾险中只要有定义库中的疾病,就必须使用统一的定义。”
30种重大疾病保险的定义问题一直是引发重疾险纠纷的根源。目前北京市场上重大疾病保险品种不下40种,市场竞争激烈。为了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各公司纷纷在病种上大做文章,一时间重疾险疾病数量的多少,似乎成了重疾险质量的代名词。
但是各公司对重大疾病的界定和理赔标准则不同。“男性早期前列腺癌”没有被列入恶性肿瘤的理赔范围内。而在另一家公司的康恒30种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则未列入免赔范围。
也正因为如此,今年3月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制度处处长王治超公开表示,将出台行业统一的30种重大疾病保险定义。
核心疾病将成基础项目
30种重大疾病保险还将采劝统一核心”的方式。据记者了解,目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向各保险公司征求意见。监管部门计划将包括癌症、重大器官移植、冠状动脉、急性心肌梗塞等7到10种疾病列为核心疾勃—凡是叫“重大疾脖的保险,至少要保这些疾玻不过也有保险公司提出将15种重大疾病列为核心疾玻“核心病种的数量等目前还没有最终确定。”
理赔尺度略微调宽
过去的30种重大疾病保险理赔尺度比较严苛,让保险消费者产生了30种重大疾病保险保死不保生的看法,今后理赔尺度将略微放宽。在理赔方面,今后的重疾险产品出发点有所改变,主要是保那些不治疗危险性很高、而治疗后依然有较高存活率。例如过去对肝癌往往是到了晚期、末期才能得到理赔,而今后可能放宽尺度。而为了让消费者都能看懂重大疾病保险,监管部门还在进行条款通俗化等工作。
究竟尺度放宽多少,则是目前保险业内讨论的焦点。例如深度昏迷。“在医学上,昏迷分几种程度:轻度、中度、深度等。究竟哪种程度进行理赔,是否是在病人3天96个小时没有苏醒,并且受到刺激也无反应的情况就可以理赔。目前这些都还没有确定。”
年底新产品有望上市
“预计年底新的30种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将上市。”该业内人士表示,“届时各公司对疾病的定义和理赔标基本一致,消费者可根据各保险公司的服务以及额外功能来选择重疾险产品。”
近年来,随着医疗服务及技术水平的提高,人们医疗费用支出比重上升,而重大疾病的发生更是给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因此,重大疾病保险的购买是很有必要的,那么重大疾病保险保障范围有哪些呢?
保险公司销售的重大疾病保险,所承保的疾病范围必须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六种核心疾病。对于其他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但合同中涉及到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必须使用标准定义。
另外,《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还列出了包括“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等8类行为作为除外责任。但《规范》特别强调,保险公司在合同中列出的除外责任不能超出这一范围。
重大疾病保险保障范围中的25种疾病名称:
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3、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14、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15、瘫痪—永久完全;
16、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9、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0、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3、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重大疾病保险保障范围中6种必保疾病:
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不在重大疾病保险保障范围内的疾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注);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注:如果为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则不包括此项。
重大疾病保险的除外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通过以上重大疾病保险保障范围的描述,我们可以得知,保险公司销售的重大疾病保险中主要包括了25中疾病,其中6中疾病是必保。此外,保险公司在合同中列出的重大疾病保险除外责任不能超出以上规定。
人保重大疾病保险有哪些可保疾病?重大疾病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保险对象,当被保人患有上述疾病时,由保险公司对所花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偿的商业保险行为。根据保费是否返还来划分,可分为消费型重大疾病保险和返还型重大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所保障的“重大疾病”通常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一是“病情严重”,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到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与生活;二是“治疗花费巨大”,此类疾病需要进行较为复杂的药物或手术治疗,需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三是不易治愈会持续较长一段时间,甚至是永久性的。
重大疾病保险给付的保险金主要有两方面的用途:一是为被保险人支付因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治疗所花费的高额医疗费用;二是为被保险人患病后提供经济保障,尽可能避免被保险人的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
人保重大疾病保险有哪些可保疾病?人保重大疾病保险病种包括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的六种必保疾病,此外还有其他十九种可保疾病。
人保重大疾病保险具体31种重大疾病范围如下: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的六种必保疾病
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急性心肌梗塞
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的十九种可保疾病
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年龄必须在三周岁以上
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年龄必须在三周岁以上
瘫痪——永久完全
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年龄必须在三周岁以上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人保健康额外提供的六种重大疾病
终末期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
严重多发性硬化症
严重肌营养不良症
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
克隆病
人保重大疾病保险病种也就是保险行业统一标准的25种重大疾病。虽然种类与其他保险公司相比并不多,但是涵盖了常见的重大疾病病种。
近年来,重大疾病年轻化趋势越来越明显,作为健康保险的一大险种,重大疾病保险已成为人们投保时的一个首选险种。那么,重大疾病保险费率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买重疾险的规律是年龄越小,重疾风险也越小,保费越便宜;年龄越大,疾病风险程度也越大,保费也越贵。而保费换言之就是费率,到底重大疾病保险费率有哪些?不同费率之间又有什么区别?
重疾险费率分为自然费率和均衡费率。
重大疾病保险费率之自然费率
就是投保重疾险后,每年缴纳的保费根据年龄递增而递增。也就是说投保重疾险第一年缴费只需要三四百元,第二年被保险人会长一岁,那保费就随之贵一点,按复利计算,一般涨幅在8-10%左右,以此类推,一年一个价。例如如果某人30岁这一年投保十万附加重疾需要缴纳277元,那么到他60岁的时候,这一年则要缴纳5800元。
重大疾病保险费率之均衡费率
就是经过保险公司估算风险后,把各年龄段的保费进行平衡,然后得出一个保费均值,也就是以后每年的保费都是一样的。但是由于各保险公司在均衡费率上都惯有保障年限,年限不同,均衡费率自然也就不同。
大家都知道,重大疾病保险费率是根据重疾的发病率来确定的,发病率越高,相对费率越贵;反之,则越便宜。但事实上,一方面,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新诊断技术的不断出现,以及人们自我健康意识的增强,某些重大疾病得以提前发现并诊断,如早期癌症等。重疾的早期诊断导致重大疾病保险赔付率的增加,而通常在重疾险产品定价时并没有考虑到承担这种提早诊断下的给付责任。另一方面,随着自然、社会大环境及人们生活习惯的变化,某些重大疾病的发病率正在呈增长趋势,例如乳腺癌、甲状腺癌及前列腺癌等。由于过去的产品定价是以历史数据为基础的,并没有考虑到疾病发生率的变化趋势,所以目前的费率对于疾病发生率趋于增加的情况是不适应的。因此,保险人为了能根据疾病发生率的变化适时调整费率以降低经营风险,一般都会谨慎使用保证费率。
目前国外的大部分保险公司的重疾先产品都是非保证费率的。尽管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老客户退保、影响公司声誉、保单后期准备金的处理等问题,但是保费调整机制仍是重大疾病保险未来发展的重要趋势。即:当事前核保与事后理赔都无法有效控制理赔率,且实际损失大于预期损失时,就必须进行费率调整。
不过,我们倒也不用担心费率会轻易地变来变去,因为重大疾病保险费率调整一般需要以下几个前提:
1、保单中必须包含费率可调条款。
2、费率调整不能针对个人,必须是针对同类高风险的群体调整,且只能调未来保费。
3、调整费率,必须以当年该险种年度损失率达到主管机构或经主管机构授权的精算机构所公布的标准为依据。
重大疾病保险费率有哪些?基本也就这两种自然费率和均衡费率了,了解清楚了这个,对投保将来选择保险产品时也有好处。
作为个人、家庭抵御重疾所导致财务风险的重要手段,重大疾病险是以重大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罹患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其他费用,都可获得保险公司的定额补偿。可以说,重疾险是转嫁大病风险的理想选择。
那么,怎样的重疾险才算好?购买重疾险又有哪些特别需要注意的地方?重大疾病保险的购买技巧有哪些?小编在这里为您解开疑惑。
免责期短的好
保险公司免责期,少则90天,长则一年。重疾险保费对等待期的长短很敏感,90天的比180天贵。当然,对于消费者来说,这个时间越短越好。例如一单理赔,在买了重疾险以后3个多月的时候查出重疾来,90天的等待期刚过,但如果买的是等待期180天的产品,那么就不能获得保险金的赔付,只能返还保费。
所以如果有两个产品,一个重疾种类40种,一个50种,前者等待期90天,后者180天,小编建议可选前者。
轻症疾病纳入保障范围的好
轻症疾病是顺应医疗发展趋势,将先进治疗手段(如微创介入、不开胸)纳入保障范围,将原本重疾险的除外责任(如原位癌)纳入保障范围,鼓励尽早安排治疗,降低患重疾的可能性。
小编调查发现,轻症疾病的赔付,一般只有重疾保额的20%,如重疾保额50万,得了轻症可能就赔10万。这里还有一个重要的细节要注意,这个10万赔了以后,50万的保额是继续50万还是减少为40万,两种情况对保费的影响自然也不同。
癌症额外赔的好
重大疾病赔付里,有百分之七八十都是癌症,所以部分产品会在赔付重疾保险金的基础上,对癌症进行额外赔付,以提高关键疾病的保障额度。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对癌症进行额外赔付保费自然也会有所增加。
但如果消费者认为这样的重疾险太贵,小编建议,购买单一的防癌险也可以,毕竟,把最大的风险点规避过去,也能在很大程度上让自己得以保障。
注意身故赔付的选择
一般来说,对于身故赔付,重疾险可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是身故没有任何赔付,第二种是返还保费或现金价值较大者,第三种就是身故和重疾一样都是赔付保额,当然这种情况只赔其中之一,哪个先发生赔付哪个。
而这三种情况,当然对应不同的保费,而且差距还挺大。对此,小编认为,消费者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就好,没有好坏之分。
注意是否有豁免
保费豁免的意思通俗来讲。就是如果你得了约定的保险事故(如重疾、身故或者全残),剩下的保费不用交,保险利益不变。
豁免在什么情况下有用呢?就是夫妻互保或者给小孩买保险的时候。这样,除了被保险人得重疾可以获得理赔之外,如果投保人出了约定的事故,以后就不用再交保费了,但是被保险人的利益不变,所以,保费豁免又称为保险的“保险”。
注意免体检限额
免体检限额不是产品中的规定,而是各保险公司内部的约定,与保险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以及经营策略相关。对于客户来说,当然是免体检限额越高越好。但小编提醒您,一旦过了40岁,免体检限额就会直线下降,20岁的小年轻可能买50万甚至70万都不用体检,但是40岁的大叔可能30万就要体检。年龄增加,重疾理赔发生率也在上升。
所以,在经济状况允许的情况下,重疾险越早买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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