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鑫祥两全保险怎么样?

2021-04-13
中国平安保险知识

中国平安鑫祥两全保险是一款什么样的保险产品呢?该保险投保应注意什么呢?

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款低保费高保障的养老产品,养老、保障两相宜。客户可以自选交费年期和保障期,保障期满即可得到两倍基本保额的满期生存金,而且客户还可以选择将其转换为年金,按月或按年领取。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身故,且已年满18周岁,家人就可得到三倍基本保额的身故金,给予家人经济上的补偿。鑫祥的特色很突出,既可提供养老金又可提供高额保障,特别适合已经开始为养老做规划,或是承担家庭责任的中青年人。

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特点:

成年三倍保障,体现人生责任; 满期双倍给付,养老规划无忧; 自主年金转换,资金自由规划; 周年保单红利,更添额外惊喜。

保险计划特色:

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与保险期满仍生存,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等待期: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天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重大疾病",(二)因导致"重大疾病"的相关疾病就诊;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这9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无等待期。如果在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按照3倍保额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重大疾病",我们按照3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与18周岁的保单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本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3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受益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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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少儿分红保险鑫利两全怎么样?


平安少儿分红保险有很多种,其中,平安少儿分红保险鑫利两全主险每两年返还基本保额的7%,让客户更多更快地享受到保险的收益;被保险人如果在18周岁前身故,返还所交纳的保险费,并按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给付身故金;18周岁后的身故金为两倍基本保额;年满80周岁可获得两倍基本保额的满期生存金。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款定期返还型的产品,具有高额快速返还、满期双倍给付、周年保单红利等特点。由于兼具“储蓄性”和“给付性”的双重特点,鑫利非常适合既想在保险期间内获得保障,又想在年老退休后取得可观收入颐养天年的消费者。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产品特点

(1)每两年一返还 还可累积生息(2)满期双倍给付 安享天伦之乐(3)少儿客户投保 爱心永无上限(4)周年保单红利 更添额外惊喜

平安少儿分红保险鑫利两全投保示例

0岁男孩,投保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险金额5万元,20年交费,年交保险费5675元。

基本保险利益:(1)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每满两周年生存,领取3500元生存保险金。(2)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年满80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领取10万元满期生存保险金。(3)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18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即被保险人第一年身故领取5817元,第五年身故领取30503元,以此类推;被保险人于18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给付10万元身故保险金。

注:以上案例数据不含红利分配所产生的相关利益。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实际分红情况以本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为准,特提醒客户注意。

平安少儿分红保险鑫利两全投保须知

1.购买保险时,要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家族疾病史。

2.本产品的犹豫期为10天,犹豫期内退保可全额返还所交保费,犹豫期后退保会遭受一定损失。

3.发生保险事故,第一时间通知您的代理人,或拨打平安人寿95511客服热线报案。

平安少儿分红保险相关链接:

平安少儿分红保险吉星送宝分红险的特色

“平安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 (分红型)”,专为孩子们而设立,具有生存领取+分红、高额保障、返还保费及专款专用等特点。

生存领取+分红:它提供两年返还年交保费30%的高额生存领取,直到被保险人75周岁。同时,公司将分红保险可分配盈余不低于70%的部分分配给客户,与客户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如果返利和分红不领取,留存在保险公司,还可以享受累积生息,在需要时部分领取,解决孩子的教育金、婚嫁金、创业金等问题。

高额保障:吉星送宝提供高额的生命保障,并伴随生命责任的增长而增长。18周岁前,提供与所交保费等值的生命保障;18周岁后,随着生命责任的增长,生命保障最高增长为年交保费的30倍,充分缓解孩子成年后的人生压力。

返还保费:被保险人年满75周岁,全额返还所交保险费,这笔钱永远都留存于您的家庭。

专款专用:前十年,需要持续交费,以保证为孩子人生道路储备足够的专用资金。它保证了理财规划的专属性及持续性,不会像其他理财方式,会因为主观意识而随意改变,也教会小朋友从小持之以恒的好习惯。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怎么样?


为了避免退保的现象,投保人在选择保险产品时一定要详细的了解保险产品的内容。近来很多人来电咨询平安鑫利保险,对此,小编总结了以下信息: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是平安人寿分红型主推产品之一。该产品每两年会有一次分红返还,并可以累积生息,合同满期后会有双倍给付,是很多家长给孩子买保险的首选产品。

产品全称: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所属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类型:主险险种类别:分红险投保年龄:28天-60周岁健康人士缴费方式:5、10、15、20、30年交保险期限:至80周岁

产品特色:

每两年一返还还可累积生息满期双倍给付安享天伦之乐少儿客户投保爱心永无上限周年保单红利更添额外惊喜

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每满两周年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7%给付“生存保险金”。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险满期时仍生存,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18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产品分析

1.本产品可附加豁免保费保险,作为孩子的教育金储备;还能附加重疾、住院医疗等产品,给孩子全面的保障。

2.本产品每2年返还一次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可累积生息。

无论附加险是否发生赔付,生存保险金均等于主险合同保额的7%,每2年给付一次,直至满80岁。

如果您不领取生存保险金,可以留存在保险公司以年复利累积生息。例如,您可以将生存保险金留存在保险公司累积生息,等孩子上大学的时候,一次性领取,作为孩子大学的教育费用。

3.本产品突破少儿保额限制,0至10岁保额最高可达250万,11-17岁保额最高可达200万。

保监会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不得超过10万元。本产品为了符合为成年人投保的监管要求,按年龄对身故保险责任做了区分。18岁之前身故赔付所交保费,而不是赔付保额。家长为未成年子女购买此产品,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高于10万元的保额。

4.被保险人年满80岁时,可获2倍保额返还,保障资金安全,这笔钱可作为养老资金,安度晚年。

5.本产品为分红保险,红利分配方式有三种: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和购买交清增额保险。

链接 平安附加鑫利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产品

与同类重疾相比,既有一定的优势,又有一些不足。作为附加险,在重疾的保障上并不充足。对于单纯追求重大疾病保障的人群来讲,这款并不是最佳选择。

1、等待期。等待期是指投保人投保之后,被保险人在等待期这一特定时间内,如果患有保险合同所规定的重大疾病,是不在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内的,是属于免责范畴的,因此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保险金的。平安附加鑫利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等待期为90天。一般重大疾病保险的等待期都比较长,例如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2007修订版)的等待期为365天;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等待期为180天。而平安的这款产品等待期相比较市场上的同类产品来说,是比较短的。对用户来讲,等待期越短越好,如果等待期很长那么保险公司的免责期限也就越长。在投保之前,用户要了解不同产品是否包含等待期以及等待期的长短。这款产品相对而言,在等待期方面,更符合用户的需要。

2、作为附加险,在重大疾病的保障范围上,男性为28种,女性为30种。保监会规定的重大疾病类型为25种,其中六种是必保的。这款产品在保监会规定基础上又多增加了几种。因此,这款产品在重大疾病的保障范围上还是比较全面的。

3、保费较低。尽管这款产品承保的重大疾病种类比较全面,但由于它本身保障并不多,只对重疾提供保障,因此在保费上比较低。保障较高相应的保费就会比较贵,两者是相对应的。

这款产品是作为附加险来销售的,因此需要注意它与主险的关系。如果主险合同终止,那么附加险也随之失效,而附加险的终止在保险额度上是会影响主险的。例如,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变,其身故保险金按如下方式重新确定:

(1)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与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相等部分所对应的身故保险金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确定

①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相等部分的身故保险金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后的余额;

②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相等部分的现金价值(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2)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超过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部分的身故保险金不变。

投保须知

1.购买保险时,要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家族疾病史。

2.本产品的犹豫期为10天,犹豫期内退保可全额返还所交保费,犹豫期后退保会遭受一定损失。

3.发生保险事故,第一时间通知您的代理人,或拨打平安人寿95511客服热线报案。

平安鑫祥两全保险获大众欢迎


最近有读者来电咨询,平安鑫祥两全保险是一个什么样的保险产品?为此,小编咨询了保险专家,详细为大家介绍平安鑫祥两全保险的特点与内容。

金融危机向纵深发展的今天,人们钱包越来越瘪,对未来的保障需求越来越强烈,低保费高保障的产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近日,中国平安推出了新一代分红保险产品——“三鑫”系列保险,顺应了寿险产品“回归保障”的市场潮流,也为消费者带来了低保费、高保障的新型产品。

平安人寿副总经理张振堂向记者介绍,平安新推出的平安鑫祥两全保险,低保费、高保障。

鑫祥——养老、保障两相宜

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款可以实现养老功能的产品。客户可以自选交费年期和保障期,保障期满即可得到两倍基本保额的满期生存金,而且客户还可以选择将其转换为年金,按月或按年领取。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身故,且已年满18周岁,家人就可得到三倍基本保额的身故金,给予家人经济上的补偿。

鑫祥的特色很突出,既可提供养老金又可提供高额保障,特别适合已经开始为养老做规划,或是承担家庭责任的中青年人。

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产品特点

成年三倍保障 体现人生责任

满期双倍给付 养老规划无忧

自主年金转换 资金自由规划

周年保单红利 更添额外惊喜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

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3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计算。

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例如,30岁的小王已经工作七八年了,三年前成了家,并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享受幸福生活的同时,他也隐隐感到生活的压力。身体的健康、未来的养老都是他时常担心的问题。如果他为自己投保10万元基本保额的鑫祥,选择20年交费,保障到65岁,那么到65岁时,他就可一次性领取至少20万元的满期金用于养老;如果在65岁前不幸身故,他的家人就可得到至少30万元的保险金,眼前的担忧都可迎刃而解。

鸿鑫人生两全保险怎么样?


鸿鑫人生两全保险是太平洋首先推出的一款多保障的分红保险,推出以后受到很多消费者的欢迎。究竟这个保险是什么呢?有什么好处呢?

鸿鑫人生两全保险 产品特色

• 巧理财 终生年年祝福金

自主险合同生效日起,每年都可领到相当于主险基本保险金额9%的祝福金,首期祝福金于合同生效日即可领取,无需长期等待。收益返还频率高、速度快,年年享有一笔稳定的现金流,轻松满足长期财务规划的需要。

• 巧保值 七十还本祝寿金

除每年可领取祝福金之外,在70周岁时,还可领取到一笔相当于已交主险保费总额的祝寿金,既保证了资金安全,又可用于养老生活支出,提高晚年生活的品质。

• 巧增值 复利累积红利金

本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的业务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您可以每年分享到公司经营的成果。祝福金、祝寿金和红利均可留存在本公司账户,以复利累积生息,收益升值空间可靠稳定,助您抵御通货膨胀。

• 巧防范 抵御风险保障金

一旦投保,将拥有终身身价保障。在保障资金收益安全之外,还可防范身故风险。

• 巧关怀 加倍体贴关爱金

可附加鸿鑫人生重疾保险,组成更为全面的保障计划。若患约定的重大疾病且符合理赔条件,将每年获得一笔金额等同于祝福金的特设重大疾病关爱金,增强生活保障,加倍体贴呵护人生长路。重大疾病关爱金如不领取,还可留存于公司累积生息。

• 巧呵护 人性彰显豁免金

可附加鸿鑫人生重疾保险,若患约定的重大疾病且符合理赔条件,除可获得重大疾病关爱金之外,对分期支付保费的,本公司将逐期豁免主险和附加鸿鑫人生加倍关爱重疾险的剩余保费,为您减轻经济负担,而且还继续享有理财计划的各项权益,彰显人性关怀。

• 巧心思 指定日期送礼金

可自由设置祝福金和祝寿金在每年及70 周岁时的领取日期,如生日、结婚纪念日、开学日等,使受益人在特定的日期收到一份特殊的礼物,赋予您的爱更深刻的含义。

保障责任

本产品接受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30 天至60 周岁。

本产品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

在合同有效期内,本产品提供以下保险保障:

1、祝福金:

自合同生效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首期祝福金于合同生效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2、祝寿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70 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本公司按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祝寿金。

3、身故保障:

(1)若被保险人在70 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零时前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时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

②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在70 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零时后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基本保险金额;

②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示例

李先生,公司职员,为自己刚出生满30 天的儿子李小宝投保10 份“鸿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额1 万元,年交保费11010 元,5 年交清,红利累积生息。

保障利益

李小宝的保障利益如下:

1、祝福金:自合同生效日起,小宝每年可领取900 元,直至终身。李先生指定领取日为小宝的生日,将祝福金作为小宝的生日礼物和成长纪念。

2、祝寿金:小宝70 周岁时可以领取一笔金额相当于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的祝寿金55050 元。

3、上述祝福金和祝寿金若留存于公司,还可累积生息,持续增值。按照3%的年累积利率预测,生存给付累积账户金额到60 周岁时可达151151 元,到80 周岁时可达371886 元。

4、身故保障:若70 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身故,按身故时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身故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两项中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70 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后身故,按基本保险金额1 万元与身故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两项中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红利分配

保单有效期内,可参与公司红利分配。

注:1、具体内容以合同条款为准。2、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平安鑫祥保险怎么样?(案例分析)


随着人们的保险意识增强,许多消费者都投保了人寿保险。那么,平安鑫祥保险好不好?金融危机向纵深发展的今天,人们钱包越来越瘪,对未来的保障需求越来越强烈,低保费高保障的产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

想买一份保险,最好是到一定年龄本金会返还给我额外会分红,加一些其他意外保障,有人推荐平安鑫祥,请大家看下,这个适合吗?

平安新推出的“三鑫”系列产品包括鑫利、鑫盛、鑫祥三个分红型主险以及鑫利重疾、鑫盛重疾、鑫祥重疾三个附加重疾险共六个产品。六个产品各具特色,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是:低保费、高保障。

专家分析:

每款产品都很好,适合于不同的家庭和客户,最主要看你目前的想法以的保障缺口是什么?

产品类型:主险

鑫祥——养老、保障两相宜

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款可以实现养老功能的产品。客户可以自选交费年期和保障期,保障期满即可得到两倍基本保额的满期生存金,而且客户还可以选择将其转换为年金,按月或按年领取。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身故,且已年满18周岁,家人就可得到三倍基本保额的身故金,给予家人经济上的补偿。

所属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缴费方式:趸交,五年交,十年交,二十年交

投保年龄:0-55岁

产品特色快速见利--每两年返还保额10%;安全获利--满期返还保险费;双重增利--保额分红+累积生息;无忧得利--投保人保费豁免;灵活享利--期满可转换养老年金。低保费高保障,体现保险真谛;多种交费方式,满足个性所需;漫漫人生道路,平安终身陪伴;周年保单分红,更添额外惊喜。

保险利益

1、生存保险金:每两年返还(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X10%,即10000元+分红;保险期间内累计返还35次,共计350000元+分红。

2、满期保险金:70周岁返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即346000元+分红;同时,还有终了红利给付。

3、累积生息账户:生存保险金自动进入累积生息账户,以“月复利”方式累积增值。

4、身故保险金:若不幸身故,公司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x105%+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还有终了红利给付。

5、保费豁免: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年龄介于18-60周岁之间,豁免续期保费,继续享受保险利益。

6、养老年金转换:保单期满后,客户可以申请,将满期保险金与终了红利的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养老年金,让晚年生活更快乐。

20岁取出分取出一部分读大学剩余的据需分红30岁期满再取出一部分结婚剩余的据需分红用40岁再取出一部分创业用剩余的据需分红,50岁再取出一部分旅游剩余的据需分红60岁再取出一部分做生活费剩余的据需分红70岁补充养老,一单六用其不完美,只交二十年用到终身。

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本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3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计算。

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例如,30岁的小王已经工作七八年了,三年前成了家,并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享受幸福生活的同时,他也隐隐感到生活的压力。身体的健康、未来的养老都是他时常担心的问题。如果他为自己投保10万元基本保额的鑫祥,选择20年交费,保障到65岁,那么到65岁时,他就可一次性领取至少20万元的满期金用于养老;如果在65岁前不幸身故,他的家人就可得到至少30万元的保险金,眼前的担忧都可迎刃而解。

买保险之前要综合考虑公司的品牌、信誉、产品性价比、售后服务、及代理人的专业服务都是很重要的,要综合考虑才行。

中国人寿保险瑞鑫两全保险怎么样?


2013年年初,又到了人们投资理财的时候,如何做好一年的保险规划呢?目前,市场上保险产品众多,该如何选择成为消费者的一大难题。

近年来,由于社会风险及自然风险不断闯入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多的市民意识到商业保险对于家庭财富的保障作用。那么能否找到一款满足市民人身保障、健康医疗和投资理财等多方面需求的保险产品呢?据悉,目前中国人寿推出的“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产品受到广泛关注。

据中国人寿理财顾问介绍,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产品能够为用户提供完整的健康保障,包括生活方式的健康和财务的健康。

产品特色

满期祝寿保全资产 三年一返稳定收益

专家投资坐享分红 既保健康又可养老

交费灵活三倍身价 重疾保障彰显关爱

投保方案

参加国寿瑞鑫保障计划(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选择十年期交费,每年交纳保费24,880元,基本保额10万。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效对应日止。

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生存保险金8,000元。

该保险具有六大显著的保险功能:

1.定期领取关爱金:被保险人每三周年按基本保额的8%%领取生存保险金,可作为子女的教育费用补充,或作为家庭日常的生活费用。

2.彰显价值保障金: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受益人按投保人所交保费无息领取本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保单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受益人按基本保额的三倍领取保险金,合同终止。

3.重疾无忧医疗金:保单生效1年后,被保险人患保单列明的12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一经确诊,可按保额的三倍提前领取重疾保险金,保障治疗及时,维护生命尊严。

4.高额储备养老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可按基本保额的三倍领取满期保险金,既可作为养老费用,也可福泽子孙。

5.年年分红增值金:参保人每年可根据中国人寿的经营状况享受红利分配,分红可现金领取或累积复利生息,有效抵御通货膨胀,更可灵活运用。

6.生活急需借款金:投保人如遇资金急需问题,可以通过保单借款的方式,向中国人寿申请保单现金价值70%以内的借款。

此外,该产品在设计中更好地考虑了人生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特别安排了每三年一次的生存金返还,返还高达保额的8%。例如,消费者购买保额10万元的国寿瑞鑫,将每三年获得8000元的返还金,能让客户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回报。生存金返还一直持续到客户80岁,若放弃每次领取而选择累计生息方式,则到消费者80岁时这笔受益高达125万元。

当下,理财方式有多种多样,“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无疑可以成为一个家庭贴身的财务保险箱。为了让晚年生活更加有尊严有保障,“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提供的一站式的服务值得拥有。

平安鑫祥养老保险收益怎么样?


鑫祥是一款定期养老险,有三倍保障,满期双倍。去年,李先生购买了一份平安鑫祥养老保险,年缴2500交20年,他想知道20后收益是多少?一次领多少。年领多少。月领多少?假如70岁去世,剩的钱。怎么办?

保险专家表示:如果是27岁男性,每年交费3036元,缴费期20年,基本保险金额是4万,在60岁之前出现死亡风险,如因疾病给付八万身故保险金,如因意外身故,是12万保险补偿。平平安安,在60岁退休,可以领到基本保额8万,分红金中档约 42525,高档约74000。如果想按月领,有折算表,共有五种领取方式 在领取时候自选,大概月领400元,保证领取年20年。如果是天津的客户,专门有一款丰盛人生养老险,也适合与补充养老。

保险收益的不确定性

1、任何分红型保险将来领取的价值都取决于公司的盈利状况;

2、鑫祥是传统分红型保险,但是可以做转换年金,转换年金后可以设置20年内为分月,分年领取,在领取的过程中被保险人身故,剩余的价值可以由受益者领取3.70被保险人身故按照身故总利益给付身故保险金,一次性给付。

出险理赔

1、在保障期间内出险按三倍保额赔付,若在保障期满时还平平安安的,按保额的双倍赔付。

2、鑫祥最高保障年限为65周岁,所以不存在你说的“假如70岁去世”这类问题的。

3、同时这款产品分红很高,到期满时有一笔不错的收益。

4、这款产品是款年金保险。若保障期满时,可一次性领取或者转换为年金,按月领取。详细需跟保险公司约定。若在约定时间内未领取完就身故了,余下部分由受益人领取。所以你不怕有顾虑。这款产品是不会亏钱的。

平安鸿运安行两全保险怎么样?


我们生活中存在许多大大小小的意外,我们能为自己以及家人做的就是购买一份实用的保障。平安鸿运安行两全保险正是一款针对意外的保障产品。

李先生30周岁,有一个2周岁的女儿,现在在一家单位任职中层,有一辆自驾车,平时喜爱带家人国内旅游,在我们的推荐下,李先生选择投保了平安【鸿运安行计划】。

李先生加入基本保额50万计划,每月交费946元,只要交8年,累计保费90,816元,在未来十八年保险期间内,即可分别享受以下保障利益:

满期生存保险金:a当李先生年满48岁时,他将获得108%的保费返还,共计98,081.28元,返还保费可以用来休闲旅游。

身故保险金:在合同有效期内,李先生不幸身故,其身故受益人均可获得所交保费108%,保险合同终止。

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若在合同有效期内,李先生因意外不幸身故或伤残,其受益人可获得最高500,000元的保险金,以维持家庭的正常生活。

意外身故或伤残特别保险金:若在合同有效期内,李先生若因自驾私家车不幸发生意外身故或伤残,其受益人可额外获得最高500,000元的保险金。

从合同生效开始,若李先生因意外住院,每保单年度都可享受每天150元的津贴,无需任何费用发票,凭医院住院相关证明即可申请给付,每个保单年度最高给付90天,次数不限,没有免责天数,享受期间长达18年。

平安保险的鸿运安行是一个电销寿险,产品是根据人群来判断是否合适的,个人建议买保险就是要买终身保障的,像这种定期类的险种不适合普通大众的,建议小武投保那种缴费十年或者二十年保障终身,然后到期又能返还本金且收益的产品。

平安鸿运安行两全保险产品特色交费期短 保障期长:只需交8年保费,18年保障贴心伴随。超额返还 财富积累: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或身故,合同有效给付所交保费108%,享受全方位意外保障的同时,更积累了一笔财富。双倍赔付 安心驾驶:驾驶私家车期间不幸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可获两倍于基本保额的交通意外保障,让您安享无忧出行。住院保障 长期承诺:意外引起住院,每年住院津贴给付天数最高可达90天,住院保障期长,信守18年不变的承诺。住院津贴 轻松理赔:意外住院津贴理赔轻松,无需相关发票原件,提供住院证明即可,并且意外住院无需观察期和免赔期。交费灵活 手续简单:提供月交、年交二种交费方式,您可以灵活选择并合理安排您的保障计划,轻松拥有。投保须知计划组合:平安鸿运安行两全保险条款平安附加鸿运安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平安附加鸿运意外伤害住院日额医疗保险条款投保年龄:适合于18周岁至50周岁,且符合承保条件的客户缴费方式:月缴或年缴(月缴首期需缴纳3个月保费)缴费期间:8年保险期间:18年

投保举例:生活中的小意外,鸿运安行来关爱。罗先生平时工作繁忙,是个不折不扣的办公室白领。但每到周末或假期,他总是喜欢参加一些户外活动,放松一下。所以在考虑自己的风险需求时,罗先生为自己购买了包含意外住院津贴的平安鸿运安行意外险。

又逢周末,罗先生和朋友一起到郊区的农庄游玩,但由于下过大雨,地上泥泞湿滑,罗先生不小心从石阶上跌下来,造成了左腿腿骨骨折,需要住院治疗,随即向平安申请理赔。在医院里休息了三个星期,罗先生也基本恢复了。提供给了平安相关的住院证明后,立即给付了住院津贴保险金,高效迅速。

罗先生询问之后如果再发生类似的小意外,还可以再次申请住院津贴的理赔吗?平安表示,保险18年的保障期限内,意外导致的住院都可以再次申请理赔,无免赔期,每年最长达90天,关爱一直相伴左右。

双倍赔付鸿运安行雪中送炭:26岁的康小姐工作稳定,今年刚刚成婚。婚后不久,与老公一起自驾出行度蜜月。本该是一次甜蜜幸福的旅行,老天却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他们在去往一个景点的路上不幸遭遇了山体滑坡,引发了车毁人亡的惨剧。两个人被救出送往医院抢救,康小姐伤势较轻,很快就恢复,但康小姐老公在重症病房看护了1个星期后,终抢救无效去世。这是让人很难接受的事实,一次事故就让两人阴阳相隔,并丢下4位需要照料的老人,未来的日子变得艰难而漫长。

不幸中的万幸,康小姐及其老公在参加工作以后,就都为自己买了一份50万基本保额的平安鸿运安行意外保险,康小姐找出保单,立即向保险公司申请了理赔。在经过审核后,平安的工作人员将意外身故保险金以及意外住院津贴送到了康小姐的手中。康小姐满含热泪,表示一定会用这笔钱好好照顾老公的父母,代其尽孝。

“中国人寿保险瑞鑫两全保障计划”怎么样


“中国人寿保险瑞鑫两全保障计划”介绍

中国人寿保险瑞鑫两全产品简介:重疾保障、储蓄养老、理财分红

中国人寿保险瑞鑫两全产品特色:

1、满期祝寿保全资产三年一返稳定收益

2、专家投资坐享分红既保健康又可养老

3、交费灵活三倍身价重疾保障彰显关爱

生存保险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生存保险金8,000元。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给给付身故保险金30万元,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满期保险金30万,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30万元,合同终止。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年的限制。

中国人寿保险瑞鑫两全保险责任:

关爱年金—保单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则给付关爱年金关爱年金=基本保险金额×8%满期给付—被保险人八十周岁时,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00%。身故险金—保单生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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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瑞鑫特色简介:

作为我国最大商业寿险公司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四川地震之后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出了国寿瑞鑫两全分红保险新产品,迅速受到民众的青睐和热捧。中国人寿福建省分公司6月1日在省内部分地市试点销售瑞鑫保险新产品的一个月里,收取的新单保费就超过3000万元。

国寿瑞鑫两全分红保险适合出生30天—50周岁的健康人士参保,交费期为10年,保险期间长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保险利益多种多样,可满足参保人储蓄投资、健康医疗、人身保障、养老保障、急需借款等多元化的保险需求。该保险具有六大显着的保险功能:

1、定期领取关爱金:被保险人每三周年按基本保额的8%%领取生存保险金,可作为子女的教育费用补充,或作为家庭日常的生活费用。

2、彰显价值保障金: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受益人按投保人所交保费无息领取本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保单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受益人按基本保额的三倍领取保险金,合同终止。

3、重疾无忧医疗金:保单生效1年后,被保险人患保单列明的12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一经确诊,可按保额的三倍提前领取重疾保险金,保障治疗及时,维护生命尊严。

4、高额储备养老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可按基本保额的三倍领取满期保险金,既可作为养老费用,也可福泽子孙。

平安鸿祥两全保险遭质疑


近日,由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一款产品“平安鸿祥两全保险”遭到质疑,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起因是2005年,河北省南和县史召乡南高村的李师傅购买了一份平安人寿的“平安鸿祥两全保险”。2011年,李师傅连年按时缴费却无缘无故地被告知保单失效了,这让李师傅一家人十分不理解。

正常缴费却突然被告知因为拖欠保费需要退保,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

据当事人李师傅介绍,2005年,平安人寿保险公司业务员孔某多次向李师傅推销保险业务,李师傅在2005年10月5日购买了一份平安人寿的“平安鸿祥两全保险”。李师傅回忆说:“我是在2005年10月5日签的保险合同,合同上说,我只需要在建设银行开一个账户,然后每年缴纳3330元保险费就行了。他们这样说,我就这样做了。”从2005年到2010年,李师傅每年都按时足额缴纳保险金。然而,2011年的时候,保险公司突然通知李师傅,说由于没交纳2008年的保险金,保单已经永久失效了。李师傅对此表示非常气愤,“我每年都按时缴费,为什么说我没有缴费呢,并且2008年没交费,为啥到2011年才通知我呢。”

此后,李师傅多次与平安人寿南和县分公司联系,但都没有得到合理的解释。于是李师傅便想起了给他办理保险业务的孔某。李师傅说,2005年至2010年,每年的保费都是业务员孔某以上门收取现金的方式缴纳。2009年11月份起,由于连续几年没有见到存折,李师傅便开始向业务员孔某要存折,但其每次都以各种理由推脱,这着实让李师傅心里打起了鼓。直到2012年6月份,孔某以存折丢失为由让李师傅重新补了一张。补完存折李师傅看到存折上有6000多块钱。

既然存折上有钱为什么说没交保费呢?李师傅又找到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寻求解释,但工作人员也表示不解。他们只说让李师傅签字退保。据李师傅介绍,保险业务员孔某曾在2008年离职一年,但2008年的保费还是他来收取的。“为什么业务员离职了还来家里收保费呢?保单为什么会无缘无故的失效呢?保险公司不解释、不说明,为什么对客户利益如此漠视?”说起这件事来,李师傅的儿子有着一连串的问题,他不断地质疑平安人寿保险公司的管理水平。2012年6月份以后,李师傅多次去南和分公司讨要说法,均无结果,无奈进行了投诉,而投诉的结果是,保险公司完全把责任推给投保人和业务员,让两者自己私下解决。

据李师傅家属介绍,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因业务员失误致使客户保单失效这类事件在当地屡见不鲜,早在2009年和2011年,南和县就曾出现过就出现过因办理熟人推销保险最后受害无保障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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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鸿祥两全保险(分红型)介绍

保险期限: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分十年、十五年、二十年、三十年期和至被保险人年满50、55、60、65岁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趸交时指按给付当时的保险金额及原投保年龄确定的趸交保险费,期交时指按给付当时的保险金额及原投保年龄确定的年交保险费。

三、保单红利: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的分配。若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红利领取方式之一:

一、累积生息:红利留存于本公司,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复利方式储存生息,并于本合同终止或投保人申请时给付。二、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若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抵交保险费方式下红利余额不予计息。抵交保险费方式在交费期满后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三、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的当时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按相同的合同条件增加保险金额。

如投保人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394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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