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红双喜险种既具有风险保障功能,又具有一定的储蓄属性,因此不同于普通的银保产品保障限于生存和死亡保障。新华人寿红双喜款险种适合既需要获得保障又想积存一笔金额的人。
新华人寿红双喜产品点评:
一、新华人寿红双喜升级产品,特色就在于保障较为全面。这款险种既具有风险保障功能,又具有一定的储蓄属性,因此不同于普通的银保产品保障限于生存和死亡保障。这款险种适合既需要获得保障又想积存一笔金额的人。
二、新华人寿红双喜保障满足普通大众的基本需求。新华人寿红双喜作为分红型保险产品,新华人寿红双喜保险产品有10年的保险期间,一方面起到了长期的保障功能,另一方面也是一种强制储蓄,作为一种强制储蓄,其分红的功能还是可以起到抵御利率调整的作用。保障满足普通大众的基本需求。
新华人寿红双喜险种的保障包括:满期生存保险金、疾病身故保险金、一般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年度分红和终了分红。
新华人寿红双喜从保障内容上看,已经基本覆盖了普通民众在日常生活中的风险。如果消费者还需要加强保障的话,可以再投保医疗类的险种。
1、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
2、疾病身故保险金:1. 新华人寿红双喜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疾病身故保险金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2.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3、一般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一般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等于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二倍。
4、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火车、轮船、公共汽车和民航班机,驾驶或乘坐私家车、单位公务或商务用车,在交通工具内发生意外伤害身故的,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三倍给付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新华人寿红双喜存款对账单=保险公司的红利通知单
销售人员多次提到存款固定账户,说:存3年,第4年或第5年取,存满3年按16.45万元来计算收益的。
当客户问到投资收益时,业务员问:您收到了存款对账单了吗?
业务员表示:多次将红双喜C款与银行定期存款进行比较,此产品比定期和国债收益要高。
存款对账单主要是银行发给储户的一种材料,但如果买了保险公司的分红保险,保险公司每年会给客户寄送分红报告,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红利通知单。
保监会多次发文件要求:保险公司在银行销售保险时,不得将保险与存款进行比较。存款是就是我们常说的把钱存到银行,而买保险无论你通过银行还是通过别的途径,你所交的钱最后是进入了保险公司,而不在银行的。
新华人寿红双喜根据保险期限和缴费方式的不同,分别有红双喜A(趸交10年期)、C(期缴10年期)和D(趸交5年期)三款。
新华人寿红双喜A款:这款产品是针对客户中长期投资而设计的,客户购买后可以享受长达十年的保险保障,且由于保险期限长,公司的分红有所倾向,分红较相对要高一些。这款产品收益性较好,适合有一定经济实力,有一定资金、寻求稳定、长期投资方式的人群。
新华人寿红双喜D款:是一款趸缴五年期的产品,一次缴费,保障期限较短,只有五年,适宜寻求稳定投资的中期投资的客户。
新华人寿红双喜C款:则是刚推出的一款期缴型的新产品,购买此产品的客户需要每年向我们公司缴纳一定的保费,保障期限结束后,公司将保证收益、分红、终了红利一起结算给客户。此产品类似银行的零存整取,特别适宜工薪一族理财,客户可以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选择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费,积累的资金适用于自己养老、孩子教育金、创业金、婚嫁金等等,由于采用的是期缴方式,客户在几乎没有压力的情况下轻松理财,轻松享受美好未来生活。
分红保险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到18世纪中后期。英国公正生命保险社建立15年后,于1776年进行决算时,发现实际责任准备金比将来保险金所必须的责任准备金多出许多,于是将已收保费的10%返还给了投保者,这是世界上最早的寿险分红。
您买的是新华人寿的保险产品,C款红双喜其实就是零存整取,每年存一笔钱,到期时一起领取,可以安排养老,子女教育,旅游计划。
因为银行现在的五年期利率是3。6%,是单利。而要是这笔钱你在这几年不用,存红双喜肯定比单存银行要合适。但要是你本来去银行是要存一年,三年或五年,你的这个钱要拿出来用的话,就不要买这个险种了。
这个保险是规划理财类险,零存整取,满期领取。可安排未来养老,子女教育,旅游计划。银行存款定期最长五年,利率为3。6%,单利。如果您存的钱超过五年不需要用,就可以考虑,这个是长期规划,但要是你的这个存款,在一年,三年,或五年需要用。这个就不是很合适。
新华保险红双喜c款
新华保险红双喜c款新华保险针对中青年人群的养老推出新产品———“红双喜新C款”分红险,69周岁以下的人均可购买这款产品,领取时间可选择10年,缴费期限也可选择3年或5年缴,较短时间内就可积累一笔稳定的养老金。
红双喜新C款两全保险产品特色
缴费期限短
分期投入三五年,快速积累早规划
分红优势多
年度分红基数高,终了分红多回报
保障责任强
提供双倍意外保障
产品功能全
适用于教育、婚嫁、创业、养老
保单红利
1、年度分红
2、终了分红
终了分红所分配的红利包括以下三种:
(1)满期生存红利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致本合同终止时,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有红利分配,则将该红利以满期生存红利的形式增加到满期生存保险金中予以给付。
(2)体恤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一年后身故致本合同终止时,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有红利分配,则将该红利以体恤金的形式增加到身故保险金中予以给付。
(3)特别红利
在本合同生效一年后,因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发生责任免除事项、转换条款、合同效力中止期满未达成复效协议等情形导致的本合同终止时,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有红利分配,则将该红利以特别红利的形式增加到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中予以退还。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2.疾病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所缴保险费(不包括利息)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2)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至缴费期满前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以下方式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疾病身故保险金=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身故时保单年度数/缴费期间。
(3)被保险人于缴费期满至本合同期满前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3.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缴费期满前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按以下方式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2×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身故时保单年度数/缴费期间
(2)被保险人于缴费期满至本合同期满前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按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的二倍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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