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保险有必要购买吗?

2021-04-12
保险规划有哪些功能

护理保险是健康险的一种,但是大多数投保者在购买保险时,会将护理保险忽略,并不重视,而是更侧重于选择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

当然,优先选择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符合购买保险的一般原则,并没有错,加上护理保险适用的范围有限,在购买时放弃选择也是正常的,但是,这并不是说护理保险没有作用,相反,护理保险对于某些人来说,不仅很有必要,而且也能够发挥出重要的作用。

护理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丧失日常生活能力而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条件,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一定的护理支出保障。

目前来说,护理保险保障的范围也是相对比较广泛,有医护人员看护、中级看护、照顾式看护和家中看护等,具体来说,有丧失日常生活能力、重大疾病、年老、伤残等情况有护理需求,都能够得到护理保险的赔付。

如果按人群来划分的话,三类人最需要护理保险:

第一,老年人。我国逐渐迈入老龄化社会,据统计,老龄人口已达2亿,其中失能老人三千多万,完全失能老人有一千多万;加上许多家庭子女正处于事业上升期,工作繁忙,不能时常照顾老人,所以,老年人的护理需求日益突出,而为父母购买护理保险,也成为许多子女的选择。

第二,重大疾病患者。随着环境的变化,重大疾病发生的概率越来越高,而且呈现低龄化的趋势,如果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那后期看护、营养费用、恢复费用等都是一笔极大的开支,所以,护理保险对于此类人群也很有必要。

不同的护理保险有着不同的赔付标准,有些只要得了重大疾病,符合保险条款中需要护理的原则,就能够得到赔付。

第三,伤残人士。伤残人士因为行动不便,日常生活都更需要家人的照顾,所以对于护理保险的需求也更加迫切。

但目前的护理保险,一般作为附加险存在,而且只提供简单的费用保障,并不提供具体的护理服务。

而且,任何保险都不可能在需要的时候再去投保,护理保险也是一样,所以,如果经济条件允许,或者有这方面的需求,不妨早做规划,提前购买护理保险。

以长期护理保险为例,其给付条件和保险责任一般如下:

给付条件

1.日常活动能力失败。包括:起床和睡觉,或起居活动、穿衣和脱衣等。

2.医学上的必要性与住院治疗。保险公司要求被保险人住进护理院时与住进医院一样,要有医学上的必要性。

3.认知能力障碍。通常,如果被保险人被诊断为在某方面有认知能力障碍,就认为需要长期护理。

保险责任

1.长期护理保险金:由意外伤害等原因造成被保险人丧失生活能力。

2.癌症保险金: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初次发生特定的癌症。

3.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死亡可获得。

4.老年护理保险金:被保险人60岁后按规定领取。

5.老年疾病保险金: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疾病。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390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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