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怎么查

2021-04-06
住房保险规划

昆明市民小成如今工作已经3年多了,今年准备和男朋友结婚买房子。提到买房子,小成想起来,自己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但是不知道现在公积金里有多少钱,也不知道该如何办理。

针对小成的难题,小编就替她查阅了相关资料。

根据昆明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2年昆明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5,094.00元,月平均工资为 3,758.00元,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11,274.00元。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建金管〔2005〕5号文件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的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3倍。因此,2013年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上线为11,274.00元,凡月工资收入超过 11,274.00元的职工,按11,274.00元缴存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低于11,274.00元的职工,按实际工资收入缴存住房公积金。

2013年昆明市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比例仍然为12%。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月缴存工资基数×缴存比例。

小成可以登录昆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在首页中间,有“公积金查询”,点击“个人公积金查询”,输入“个人公积金账号”和“个人身份证号”即可查询。

另外,昆明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因为小成是想购房,符合昆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因此,小成可以先去单位开具证明,持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昆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小成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小成;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延伸阅读

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


怎么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按照我国现行公积金管理制度,除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外,我国各省自治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由分散于全国各地的地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因此,各地市民要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也需要到对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查询。为方便市民查询,全国各地市管理中心已陆续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业务。公积金查询主要有四种途径:

1、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柜台或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2、持公积金联名卡到开户银行的经办网点查询;

3、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声讯电话查询;

4、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上述四种方法中,通过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最为方便快捷。各地管理中心网站地址可以通过百度搜索引擎查找。还有一种更便捷的方式是.通过“公积金查询网”直接进入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查询入口。该网站作为国内首个专注于全国公积金查询和资讯交流的专业导航网站,收集了全国34个省市全部共计上百个已开通网上查询业务的地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接口。

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网信息摘录


2012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建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建住房作为贷款担保;(三)购、建不同类型的住房,首付款比例等条件如下:购买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的,所购住房应属公积金中心与开发公司签订贷款合作协议的楼盘;对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购房款的30%;同时不低于楼盘合作协议中约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二、二次贷款条件

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平均水平(注:2010年度杭州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0.86平方米),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可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1倍执行。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二)提取程序

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如成都个人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是80万,如果评级评到3A级别的话最高可以到80万*(1+30%)=104万

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

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

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三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贷款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12个月×实际可贷年限(距离法定退休的年龄,不超过30年;按公式计算采取千进位的方式,取整至万元)。

例如,市民王先生每月缴纳480元公积金,缴存比例为20%,还贷能力系数为0.3,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30年,那么,用公式计算出的可贷额度为(480元/20%)×0.3×12个月×30年=25.92万元。

2.按照房屋价格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比例其中贷款比例。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来确定,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或其他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住房评估价值)的80%;购买危改还迁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合作建房、公有现住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住房评估价值)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3.按照住房资金缴存余额倍数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及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住房补贴账户存储总余额的15倍确定贷款限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账户存储总余额小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深圳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


每年的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结息日。7月1日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首次结息工作已于6月30日顺利完成,缴存职工可以到深圳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网查询。

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缴存职工存入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自到账确认之日起开始计息。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按照结息日人民银行挂牌的存款利率标准计算利息。当年度(指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活期存款利率标准计算利息,上年度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标准计算利息。

也就是说,自2010年12月以来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次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到明年6月30日再次结息时,这部分公积金将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标准计算利息。结息后,利息自动计入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开展201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具体调整为,自2011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0年度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0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即4205元×5=21025元。职工月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100元。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自2011年7月1日起,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2011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时应作一次性补缴。

无公积金联名卡也可提取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

哪些业务要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哪些业务应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理?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说,深圳目前共有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建行、招行、中行)共180个。其中,租房提取等11项提取业务需要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异地购房提取等7项业务应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理。

须到深圳个人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的业务有:支付自住住房租金提取业务;购买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业务;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提取业务;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业务;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有公积金联名卡);退休销户提取业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业务;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销户提取业务;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销户提取业务;户籍迁出本市销户提取业务;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销户提取业务。

其中,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业务,职工与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后可在网上办理,但网上办结功能目前仍未开放,缴存职工仍需到网点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除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及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在没有公积金联名卡的情况下也可办理外,其他提取业务必须先领取并激活公积金联名卡后,才可以办理提取业务。

住房公积金,怎样网上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


怎样网上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

1下面我以北京和深圳为例

比如,你是在北京工作,就百度“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然后在搜索结果页面找到相应的链接,如下图;

步骤阅读.2点击进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找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然后点击进入查询页面;

步骤阅读.3输入身份证号码与登录密码,默认登录密码是你的住房公积金对账薄小本上的个人住房登记号后六位数字;如果密码不正确,建议拨打一下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96155咨询一下默认密码是多少;

步骤阅读.4如果你是在深圳工作,查询方法同上,但深圳不用登录密码,直接输入公积金账号和身份证号码就可以查询,更方便;

步骤阅读.步骤阅读.步骤阅读.END方法二: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

1这里我以工行网银为例,首先登录中国工商银行网银;

步骤阅读.2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

步骤阅读.3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我们可以看到“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三个选项,非常的详细;

个人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查询网上银行

主要功能: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及明细查询、月缴额查询;公积金贷款余额及明细查询、还款计划查询、公积金贷款自助还款、贷款试算等。

申请流程:对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查询,未签约建行网上银行的个人客户需持身份证件到网点,办理签约手续,然后登录建行网上银行追加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即可;已签约建行网上银行的客户只需在本人网上银行客户号下追加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即可。

对于公积金贷款信息的查询和贷款试算,客户注册为建行网上银行客户即可,若要开通网上公积金贷款自助还款功能还需将还款账号追加至网上银行。

手机银行查询

主要功能: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查询、月缴额查询、明细信息查询等。

申请流程:客户使用手机网络功能下载软件,运行建行手机银行软件开通手机银行服务即可;短信客户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建设银行网点或电话银行完成公积金短信服务客户签约和账户追加。

电话银行查询

主要功能: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及明细查询、月缴额查询、公积金贷款余额及明细查询、结清试算等。

申请流程:对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查询,客户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建行网点办理签约即可申请办理公积金电话银行查询服务。

对于公积金贷款信息的查询和贷款试算,电话银行签约客户和非签约客户均可拨打95533,按语音提示操作进行相关查询和贷款结清试算。

自助银行查询

主要功能: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查询、月缴额查询、明细信息查询,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对账簿)自助终端补登和打印以及公积金贷款余额及明细查询。

申请流程:对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的查询,客户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建行网点办理本人龙卡储蓄卡、公积金专用存折(对账簿)和个人公积金账户的关联关系,开通自助银行服务后就可在建设银行ATM和自助终端上查询打印个人公积金账户相关信息。

不同地区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保障。想要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有哪些方法呢?不同地区的余额查询方法不同?

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如何查询?

答: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可登录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公积金查询—网站查询里输入个人身份证号来查询。

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①缴存银行为建设银行的,拨打95533,按提示输入个人公积金账号查询。②缴存银行为中国银行的,拨打66562888,按提示输入个人公积金账号查询,初始密码为111111。③缴存银行为工商银行的,可凭个人身份证到附近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柜台查询。

南通住房公积金查询的方法:

1、登录南通住房公积金的网站查询。

南通住房公积金网站网址为:,登录后,按照说明,输入身份证号码或个人帐号和密码,即可查询个人公积金的当前的余额。

2、拨打南通市住房公积金语音查询热线电话查询。

南通住房公积金语音查询热线号码为85189191,拨通后根据语音提示,可查询个人账户余额。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中没有身份证号码或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单位或本人持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到开户银行办理身份证登录和变更的手续。

3、现场查询。职工持身份证到我中心大厅或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现场查询。

4、触摸屏查询。职工可通过我中心大厅的触摸屏,输入身份证号码或个人帐号和密码,可查询个人账户的余额。

公积金余额,可用于翻建房屋费用

读者李先生在泉州市区有一处自建房,属于政府危房改造项目,今年开始翻建,目前已经进入装修阶段。李先生说,他已经缴纳数年公积金,尚未使用过,该套自建房的所有手续齐全,能否提取公积金余额抵扣翻建房屋费用?手续如何办理?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李先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翻建房屋费用。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为: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②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取/转移申请书》;④有资质的建筑公司编制的《建筑工程预算书》;⑤提取配偶及直系血亲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合法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需要说明的是,所提供材料的有效期限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明的发证时间之日起12个月内。提取额度是房屋产权所有人、配偶、子女、父母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该套房屋建筑预算的总金额。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将转入申请人名下的个人银行账户。

读者康先生名下有两套房,其中,第一套房申请的是商业贷款,第二套房申请的是公积金贷款,并办理了建设银行逐月还贷手续。目前,康先生的公积金账户中,扣除每月还贷金额之后,还剩2万多元余额。康先生咨询,能否申请提取这部分余额,用来提前偿还第一套房的商业贷款?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能。根据《泉州市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管理实施意见》规定,在逐月提取还贷期间,逐月提取还贷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月应还贷款本息,不能再申请整笔提取冲抵本金,也不得以其他形式提取其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因此,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能提取偿还另一套房的商业贷款。如果康先生现在的贷款余额不多,建议申请停止逐月提取还贷,改为一年提取一次偿还贷款本金。

武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武汉公积金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局级事业单位。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1248号华清园(三阳路轻轨旁)。内设7个职能处室,即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加挂贷款业务服务部),会计核算处、审计保全处、信息技术处、综合处(加挂政策法规处)、监察室;下设4个分中心,即省直分中心、高校分中心、铁路分中心、东湖分中心。

武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定向用于购买自住房时发放的贷款。

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其不足部分可同时向商业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种贷款总称为组合贷款。

一、贷款对象和条件

(一)贷款对象

凡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以下统称“管理中心”)按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二)贷款基本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二、主要贷款类型

(一)购一手房公积金贷款:包括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等自住住房贷款;购买酒店式公寓、公寓式酒店等以投资为主要目的的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二)购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可上市交易的存量房(即二手房)贷款,房屋建成年限应在30年以内。所购住房必需为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成套住房。

(三)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或配偶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换为管理中心审核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必需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三、贷款额度与比例及计算公式

(一)贷款额度与比例

1、一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可放宽至80%);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一手房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

2、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贷款比例按房屋建成年限分为三个等级,房屋建成年限在10年(含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房屋建成年限在11-20年(含2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房屋建成年限在21-30年(含3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其中房屋总价的认定以房屋评估价格、实际成交价格和交易计税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二手房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

3、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剩余的商贷金额,同时不得超过上述关于一、二手房贷款额度与比例的规定。

(二)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1、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期限;

2、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其中,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算(缴存时间系数详见下表),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借款人缴存时间 缴存时间系数

6≤缴存时间≤12(月) 0.7

12<缴存时间≤24(月) 1

24<缴存时间≤36(月) 1.2

36<缴存时间≤60(月) 1.5

缴存时间>60(月) 2

注意:

① 新参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账户开户时间应距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满180天,按月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不含一次性补缴),且缴存账户状态正常;

② 已参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按实际汇缴(含按月补缴,不含一次性补缴)月数计算缴存时间,确定对应缴存时间系数及贷款额度。

③ 对于异地调入武汉市的职工,应由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缴存证明,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移至本地公积金账户。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按其缴存时间系数(参数值统一设定为1)及缴存余额倍数参与贷款额度计算。否则,按武汉市新参缴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审核条件,核定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④ 50万元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须在初审前报送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审会审议,申请人除满足武汉市个人贷款政策规定条件外,还须具备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24月以上,且申请人及配偶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达到2.5万元以上的补充条件。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如何查询?初始密码为123456


公积金常见问题解答: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如何查询?

问: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单包含哪些信息?什么地方可以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需要带什么证件?

答: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单主要有:职工个人姓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缴存单位名称及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个人月缴存额、当前余额等信息。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单可凭个人身份证到承办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受托银行专柜或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事大厅打印。

问:职工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有没有计息?如何计息?

答: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给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住房公积金支付利息。住房公积金计息年度为:上年的7月1日至本年的6月30日。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按结息日住房公积金利率(相当于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当年度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结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每年的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结息日,结息后利息随本金自动转存。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以销户当日为结息日。

问: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如何查询?

答: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可登录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中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密码来查询。初始密码为:123456。

还可以通过承办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受托银行查询。具体查询方法如下:

工商银行,可凭个人身份证到附近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柜台查询。

中国银行,拨打66562888,按提示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查询和个人密码,初始密码为111111。

建设银行,拨打95533,按提示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查询。

问: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将受到什么处罚?

答:《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问:单位合并、分立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

答:单位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持《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表》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表》空白表格,可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

问:如何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

答:单位职工因工资正常变动而需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可直接在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柜台办理职工缴存基数调整。

问:如何开通缴存信息短信服务?

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填好的《开通缴存短信服务告知情况表》,加盖单位章后送至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柜台办理即可。

《开通缴存短信服务告知情况表》格式,可登陆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门户网站,从“下载中心-表格下载”中下载。

问: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有哪些权利?

答:要求所在单位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和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查询、使用住房公积金和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在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享有利息收入,并免交个人收入所得税。

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热线:12329

公积金,乐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乐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最新)

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

1、本人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一年以上,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购买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自住住房;

3、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及文件;

4、具有购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

5、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并承担相应费用;

7、借款人购买期房的,在房屋竣工办理产权证书之前,由售房单位提供担保。

公积金申请贷款的其他条件。

1、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必须是住房的产权人,贷款对象及配偶不能同时分别申请公积金贷款。

2、同一套住房,已支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款的,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商品房贷款,必须是公积金中心评审通过的项目合作楼盘。

4、再交易住房,须在《房屋所有权证》核发之日起,半年内申请。

5、现房,须在《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半年内申请;

6、建造、翻建住房,房屋建设进度须达到公积金中心要求。

7、申请贷款的房屋,产权人有除借款人夫妻双方的其他共有人,须有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并办理公证。贷款金额以借款人所占房价份额核算。

8、房屋共有人有未成年子女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

借款人可贷额度的最高限额为购房总金额的70%,并不得超过借款人可贷额度和人民币20万元。

借款人可贷额度核算公式:借款人和配偶个人帐户内公积金本息余额×倍数+借款人和配偶个人公积金月缴存数额之和×2×系数×贷款期限(月)。

倍数和系数由“中心”拟定,按年调整,向社会公布。今年的倍数和系数均为2。

借款人具体贷款额度由公积金中心核定。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长于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

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政策性利率。已发放实施的公积金贷款,从次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标准。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有月均等额还款和月均等额本金还款,由借款人自主选择。

提前还贷

借款人在按期还贷满一年后,经公积金中心批准,可以提前部分还本和全额还款各一次。

提前部分还本的,还款的本金须是万元的整数倍。提前部分还本后,不调整剩余的还款期数,只重新计算月还款额。

全额还款,须是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已计收的利息不作调整。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书面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公积金中心二十个工作日内批复。同意的,公积金中心函告承办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借款人在正常还贷一年后,可以支用本人及配偶个人公积金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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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37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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