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年末,永远都是人们大肆购物的时候,各位商家们往往会在年底放出各种噱头来吸引着顾客们买买买。最最典型的就是马云爸爸的“双十一”、“双十二”购物狂欢节了。但是在这样背景下的灾祸也不能小看。满心期待接快递,快递却在来的路上发生意外了哭的不仅仅是你了,可怜的快递公司和卖家还得赔,早知如此还不如买一份货物运输保险呢!
那么,什么是货物运输保险呢?
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途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保险人对由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赔偿责任的保险。 在我国,进出口货物运输最常用的保险条款是C.I.C.中国保险条款,该条款是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制订,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审批颁布。C.I.C.保险条款按运输方式来分,有海洋、陆上、航空和邮包运输保险条款四大类;对某些特殊商品, 还配备有海运冷藏货物、陆运冷藏货物、海运散装桐油及活牲畜、家禽的海陆空运输保险条款,以上八种条款,投保人可按需选择投保。
货物运输保险的险种分类
一、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二、陆上货物运输保险
三、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的货运险别
进出口货运险CIC条款按承保保险责任的大小,又可分为若干种不同的险别,具体分类如下:
1、海运条款:
平安险(FPA)、水渍险(WPA)、一切险(ALL RISKS)
2、陆运条款:
陆运险(OVERLAND TRANSPORTATION RISKS)
陆运一切险(OVERLAND TRANSPORTATION ALL RISKS)
3、航空条款:
空运险(AIR TRANSPORTATION RISKS)
空运一切险(AIR TRANSPORTATION ALL RISKS)
4、邮包条款:
邮包险(PARCEL POST RISKS)
邮包一切险(PARCEL POST ALL RISKS)
5、 海运冷藏条款:
海运冷藏险(RISKS FOR FROZEN PRODUCTS)
海运冷藏一切险(ALL RISKS FOR FROZEN PRODUCTS)
陆运冷藏货物、海运散装桐油及活牲畜、家禽保险条款没有险别大小的分类。
如何索赔?
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对出口货运险,被保险人可向保险单上注明的国外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货损检验;对进口货运险,被保险人可直接向受损货物所在地的保险公司分报案和申请检验。
索赔时须提供哪些单证?
提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
保单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单、磅码单、检验报告、损失证明、索赔清单及向第三者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单证或文件。
根据国际保险惯例,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上运输工具(越过船舷)起开始生效,直至该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散装货物一般以到达保单载明的目的港仓库或储存场地时终止)。
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物流货运市场也迎来了的空前繁荣,更给货物运输保险的发展带来难得的机遇。
在当前财产保险主体迅速增加、车险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一些保险主体开始把目光投向非车险领域,其中海上运输货物保险已经成为一些财险公司的营销重点。随着货运险市场的拓展和竞争的深入,原来的海上运输货物保险费率逐渐失去现实意义,市场化的竞争费率成为各家公司的明智选择。那么,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如何掌握海上运输货物保险费率标准呢?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费率一般由基本险费率、附加险费率各愈龄船舶加费率构成。其中基本险费率根据一般货物和指明货物的区别分别作出规定。
1.一般货物的基本险费率。一般货物是指凡未被列入“指明货物”中为海运、陆运、空运和邮包四种。海运的一般货物费率按险别为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类;陆运、空运和邮包的一般货物费率按险别各分为陆运险或空运险或邮包险和一切险两类。此外,用同一险别承保的货物运往不同洲、国家和港口的费率均有所不同。
2.指明货物基本险费率。指明货物的基本险费率仅适用于特别指明的货物,这些货物由于损失率高,因而其费率比一般货物较高。指明货物可分为八类货物,即粮油食品及土畜产类。轻工品类、纺织品类、五金矿产类、工艺品类、机械设备类、化工品类和危险品类。需要按指明货物计收保费的应在指明货物加费费率表上的货物栏内写明,并在备注内注明扣除免赔率或加贴条款等有关规定。凡是指明货物费率表中所列举的货物,在计算保险费率时应先算出一般货物费率,然后再加上该指明货物的加费。
3.附加险的加费规定。海上运输货物战争险、罢工险需要同时附加投保时,只需按战争险费计收保险费;如果仅仅加保罢工险,也按战争险收费;其他一般附加险的费率除了费率表另有规定外,都按一切险费率计收。如果投保舱面险,其费率按平安险或水渍险的费率另外计收,其他特殊附加险费率根据具体附加的险别加费。
不仅仅是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确定货运险费率还要充分考虑承保因素:
一是承保险种和保险责任,如果责任范围比较宽泛,就要使用较高些的费率,如果责任范围较窄就使用相对较低的费率。比如,对于同一笔业务,承保基本险或综合险,综合险的费率一般要高于基本险的费率。
二是货物种类,易碎易损货物(如玻璃、瓷器、冷藏货运等)费率要高些,坚固抗碰撞不易损货物(如矿石、铸件等)的费率则要低些。
三是运输范围,包括路途远近、气候条件、路况等。
四是运输工具,主要考虑运输工具使用年限及状况等。比如,对使用年限在5年以上的运输车辆要适当提高费率,对25年以上船龄的船舶要考虑加费等。
五是免赔率,如果使用较高的免赔条件,就要考虑适当降低费率;反之,则适当提高费率。
更要考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素:
货物运输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比较宽泛,包括货物所有人、托运人、承运人、实际承运人、收获人等。
一是管理水平,货运险客户的管理水平对其所负责运输的货物安全性会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如某家物流公司曾在一年当中发生两次较大事故,都是由疲劳驾驶导致的,后来该物流公司加强了管理,规定司机在发车前必须保证充分休息,否则不允许上路,结果情况大为好转。
二是投保人的财务能力,如果财务能力较好,则可适当使用高点的费率,如果财务状况较差,则可适当调低费率。
三是以往年度赔付情况,如果以往年度出险率和赔付率比较高,就要适度提高费率,反之,则要适度降低费率。
了解了海上运输货物保险费率,将对以后的投保有非常大的帮助。
货物运输保险简单来说其实就是为在运输过程中的货物进行投保的一种保险。关于这类的保险我们已经用了很多篇幅介绍过了,如果想要知道关于更多货运险的保险金额按照保险价值确定或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
若一张投保单投保不同单价、不同品名的货物时,保险金额应分别列明,必要时,填写投保清单,同时填写保险金额总计。
第五、费率厘定
保险公司将根据承保的货物的性质;根据承载货物的船舶;根据承保货物的装载与包装情况;根据承保货物航程及起运港(地)及目的港(地)的管理情况;根据市场的竞争等各类情况制定费率。
第六、免赔条件
根据承保的货物的性质、包装、船舶、港口的管理好坏,设定免赔率。
第七、保险公司将根据以上条件缮制保单,在投保人支付保费后,出具保单给投保人。特别要说明的是如果货物运输根据信用证进行安排,保险公司将按照信用证要求出具保单。
第八、如全年有多次货物运输,且保险都准备在同一保险公司投保的,可以选择采用方便的预约保险方式,即采用合同方式将全年的货物运输全都纳入保险范围之内,当然采用这种方式由于减少的保险公司的展业等费用成本,比较单独出单还能获得更为优惠的保险费率。
航运业是国际商业活动中非常重要的支柱产业,也是一种国际化和风险较大的行业,成熟的国际航运中心都有发达的海上保险业。中国海上保险,从海运总量看,2004年船队总运力世界第4,集装箱船队总量世界第5;从港口能力看,2004年中国港口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均居世界首位从对外贸易额看,世界贸易组织公布的数据,2004年进出口总额达到11547亿美元,居世界第3位。
中国海运业和对外贸易快速发展为国内一些港口城市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奠定了条件。但与航运业密切相关的货物运输险业务却发展滞后,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要想了解是什么原因,得先来看一下什么是海上货物运输险。海上货物运输险是《海商法》的基本内容之一。由于海上航运面临复杂多样的海上风险,海上航运的经营者或货物所有人需要寻求一种专门的保险保障,以便保护其自身的经济利益,因此对于承运人以及货物所有人都需要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来规避其中的风险。
一方面,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承运人、船东通过海上货物运输险合同,将其承担的货物运输风险转移给保赔保险人或船舶保险人。另一方面,海上运输合同中的货物所有人则同样可利用海上货物运输险合同,将其所承担的货物风险转移给保险人。
但在适用海运提单和租船合同的海上货物运输活动中,承运人享有上述国际公约所规定的免责条款的保护,使得货物所有人自行承担免责条款所列举的风险。为此,货物所有人当然要向保险人投保海上货物运输险,以便在货物发生短少或损坏时从保险人处获得补偿。
了解了什么是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再来看看制约中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发展的因素有哪些方面。
1、国内进出口货运险保源的流失。这些年由于多种原因,国际贸易中价格条款进口的CIF价和出口的FOB价都呈上升趋势。这样一来,除非国外进口商委托国内出口商在中国投保,该笔出口货运险业务往往就由国外进口方在其本国的保险公司投保,使得国内蓬勃发展、快速发展的货物贸易所引致的保险服务流向了国外。
2、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差异。中国海上货运险常用两种条款,即ICC和CIC条款,这两种条款存在明显差异。这样,业务员展业时如未对客户进行充分必要的解释,我国的进出口货运险条款常常使国内被保险人,尤其是国外被保险人或保单持有人不理解,保险争议后导致客户的流失。
3、货运险保费下降。随着市场主体增多和对外开放,竞争主要集中在费率,费率的下降是造成保费下降的直接原因。
4、保险公司技术和服务体系待完善。在风险防范和管控方面与国际保险业差距巨大,如缺乏对高保额、高风险货物等的装、御船、运输及中转环节的风险管理手段和措施。另外,为了节省费用,出险后往往是保险公司自己检验定损,损失的定性定量缺少公正性,同时影响到可能的代位追偿。
5、保险公司人才短缺。海上保险风险集中、投保成本高,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较高。目前国内一线展业人员中能从事该项业务的人员缺乏,在各公司分支机构管理人员中,既懂保险,又懂外语、贸易、航运、海商海事、国际法律公约和惯例的复合型人才少得可怜,也制约了业务发展需要。
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带来了物流货运市场的空前繁荣,也给货物运输保险的发展带来难得的机遇。
在当前财产保险主体迅速增加、车险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一些保险主体开始把目光投向非车险领域,其中海上运输货物保险已经成为一些财险公司的营销重点。随着货运险市场的拓展和竞争的深入,原来的海上运输货物保险费率逐渐失去现实意义,市场化的竞争费率成为各家公司的明智选择。那么,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如何掌握海上运输货物保险费率标准呢?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费率一般由基本险费率、附加险费率各愈龄船舶加费率构成。其中基本险费率根据一般货物和指明货物的区别分别作出规定。
1.一般货物的基本险费率。一般货物是指凡未被列入“指明货物”中为海运、陆运、空运和邮包四种。海运的一般货物费率按险别为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类;陆运、空运和邮包的一般货物费率按险别各分为陆运险或空运险或邮包险和一切险两类。此外,用同一险别承保的货物运往不同洲、国家和港口的费率均有所不同。
2.指明货物基本险费率。指明货物的基本险费率仅适用于特别指明的货物,这些货物由于损失率高,因而其费率比一般货物较高。指明货物可分为八类货物,即粮油食品及土畜产类。轻工品类、纺织品类、五金矿产类、工艺品类、机械设备类、化工品类和危险品类。需要按指明货物计收保费的应在指明货物加费费率表上的货物栏内写明,并在备注内注明扣除免赔率或加贴条款等有关规定。凡是指明货物费率表中所列举的货物,在计算保险费率时应先算出一般货物费率,然后再加上该指明货物的加费。
3.附加险的加费规定。海上运输货物战争险、罢工险需要同时附加投保时,只需按战争险费计收保险费;如果仅仅加保罢工险,也按战争险收费;其他一般附加险的费率除了费率表另有规定外,都按一切险费率计收。如果投保舱面险,其费率按平安险或水渍险的费率另外计收,其他特殊附加险费率根据具体附加的险别加费。
不仅仅是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确定货运险费率还要充分考虑承保因素:
一是承保险种和保险责任,如果责任范围比较宽泛,就要使用较高些的费率,如果责任范围较窄就使用相对较低的费率。比如,对于同一笔业务,承保基本险或综合险,综合险的费率一般要高于基本险的费率。
二是货物种类,易碎易损货物(如玻璃、瓷器、冷藏货运等)费率要高些,坚固抗碰撞不易损货物(如矿石、铸件等)的费率则要低些。
三是运输范围,包括路途远近、气候条件、路况等。
四是运输工具,主要考虑运输工具使用年限及状况等。比如,对使用年限在5年以上的运输车辆要适当提高费率,对25年以上船龄的船舶要考虑加费等。
五是免赔率,如果使用较高的免赔条件,就要考虑适当降低费率;反之,则适当提高费率。
更要考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素:
货物运输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比较宽泛,包括货物所有人、托运人、承运人、实际承运人、收获人等。
一是管理水平,货运险客户的管理水平对其所负责运输的货物安全性会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如某家物流公司曾在一年当中发生两次较大事故,都是由疲劳驾驶导致的,后来该物流公司加强了管理,规定司机在发车前必须保证充分休息,否则不允许上路,结果情况大为好转。
二是投保人的财务能力,如果财务能力较好,则可适当使用高点的费率,如果财务状况较差,则可适当调低费率。
三是以往年度赔付情况,如果以往年度出险率和赔付率比较高,就要适度提高费率,反之,则要适度降低费率。
了解了海上运输货物保险费率,将对以后的投保有非常大的帮助。
要知道,现在互联网越来越发达,各种消息传播当属网络最快。现如今,电商的出现恰恰就是互联网时代下的产物。人们已经逐渐开始在网上做广告赚钱,同时也会在网上搜寻本地买不到的东西购买,从而达到了一种“天下事物我所有”的状态。当然如果要购买国外的东西风险还是比国内要大的多,投保货物运输保险也是不可避免的。那么这类保险有些什么样的特点呢?
货物运输保险险种特点
一、被保险人的多变性
承保的运输货物在运送保险期限内可能会经过多次转卖,因此最终保险合同保障受益人不是保险单注明的被保险人,而是保单持有人(Policy Holder)。
二、保险利益的转移性
保险标的转移时,保险利益也随之转移。
三、保险标的的流动性
货物运输保险所承保的标的,通常是具有商品性质的动产。
四、承保风险的广泛性
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风险,包括海上、陆上和空中风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风险,动态和静态风险等。
五、承保价值的定值性
承保货物在各个不同地点可能出现的价格有差异,因此货物的保险金额可由保险双方按约定的保险价值来确定。
六、保险合同的可转让性
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合同通常随着保险标的、保险利益的转移而转移,无须通知保险人,也无须征得保险人的同意。保险单可以用背书或其他习惯方式加以转让。
七、保险利益的特殊性
货物运输的特殊性决定在货运险通常采用“不论灭失与否条款”,即投保人事先不知情,也没有任何隐瞒,即使在保险合同订立之前或订立之时,保险标的已经灭失,事后发现承保风险造成保险标的灭失,保险人也同样给予赔偿。
八、合同解除的严格性
货物运输保险属于航次保险,《保险法》、《海商法》规定,货物运输保险从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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