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刘今年25岁,参加工作2年了,单位给发了医保卡,可是小刘还不知道这医保卡该怎么用,什么场合能派上用场。相信小刘的问题也是很多年轻人正在经历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医保卡有三个作用,一是看门诊用来刷卡付费,二是药店买药,三是住院时出示有医保,然后住院费用自动划走(除去自付的部分,报销80%)。
医保卡购买的比例是由个人和公司共同承担费用,公司8%,个人2%;注意的是,个人的2%是全部进入医保卡的(个人帐户,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公司交的8%大部分是进入社会统筹的(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如果是年轻人,只有大约0.5%进入医保卡。
哪些场合可以使用医保卡?
当您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看病挂号、住院办理出入院手续时,需出示医保卡;当您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交费结帐或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配药、买药时,需凭医疗保险卡交费结帐;当卡中的金额不足支付时,您需用现金补足,不得透支。
医保卡里的钱不够了,可以往卡上存钱吗?
医保卡内的钱在用于购买药品时,从医保卡内扣钱,若卡内钱不足支付,则需要另存钱到卡内,这个钱余下的是可以直接取的,不影响其它什么,上次去医院就这样,但这人钱不是算医保卡内的也不能报销的,只是医院的病人卡一类的。
所有药品都可以用医保卡支付吗?
在生病住院或是购买药品时并不是所有诊疗和药品都能用医保卡支付,这得取决于当地医保目录,所购买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必须是进入了当地医保目录内的才能用医保卡支付,如果所购买的药品没有进入当地医保目录内(即自费药品和自费诊疗项目),是不能用医保卡支付的,并且医保卡只能在当地医保中心指定的医院或是药店用。
北京医保卡的使用范围比较广泛,除了可以持卡就医、医疗报销外,还可以去定点药房零售药店购买药品。
就医时使用
无论是门诊看病,还是住院治疗,挂号时出示医保卡,缴纳个人自付、自费的费用,拿好医院出具的收费票据;到诊室看病时,要出示医保卡和医疗手册;缴费时,将医保卡和缴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
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使用
参保市民可以到北京市规定的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购买时可以直接刷卡消费。
报销时使用
持卡就医后,患者只负担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应报销的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保部门直接结算。一般来讲,北京市民到医院就医,都可享受到50%到80%不等的报销比例。持卡人遇到四种特殊情况,需全额现金垫付医疗费,然后进行传统手工报销:一是急诊没带社保卡;二是进行计划生育手术;三是企业欠付医疗保险费;四是补换社保卡期间。
查询使用
医保卡政策和卡内的信息,可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96102”查询;其次可到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网点查询;还可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的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机,使用电子触摸屏自助查询卡内余额。
深圳消费之高不言而喻,“逃离北上广深”绝不仅仅指房价高!那在深圳看病也一样有着非同一般高的医疗费用。因此,拥有一张深圳医保卡就显得十分重要,接下来,小编将带您了解一下深圳医保卡使用范围等相关知识。
医保卡使用范围(1)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2)急诊看病挂号;(3)住院办理出入院手续时;(4)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交费结帐;(5)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配药、买药,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当卡中的金额不足支付时,您需用现金补足,不得透支。
医保卡使用流程案例:参保人员患病时,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可直接到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程序: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医院医保办登记--审验证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对自费项目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现金或IC卡结算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的自付部分--统筹范围内的由医院先垫支--结算出院。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办法。
医保卡交易查询参保职工可以到中行的储蓄所凭身份证和医保证要求打印医保卡交易记录,包括个人帐户金的拨付记录和消费记录。对交易记录有疑问的,可以到中行零售业务部进行查询
医保卡的保管参保职工要妥善保管好医保卡,若不慎丢失,请立即到单位开具证明信并到医保处盖章确认,然后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7天后可领取新卡。在药店100%自己承担,住院才能享受到报销比例(还得在医保范围内的)。住院在医保范围内的,根据实际花销的额度,如:花一万报销在55%-65%之间。
小贴士:门诊就诊程序是什么?
1、参保人持卡到定点医院医疗保险挂号窗口挂号;2、到有关科室就诊;3、凭主诊医生开出的处方或检验单、检查申请表等到医院划价处(划帐窗口)划价;4、划价后,到医院医疗保险交费窗口,用《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划卡记帐。若个人帐户余额不足时,不足部分由本人现金支付;5、电脑打印缴费清单后,参保人进行检查、检验、治疗或取药。
疾病是每一个人都可能遇到的风险,医疗保障是公民应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安徽省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若干意见》,自2000年底,合肥市启动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建立个人账户,保障住院和门诊特大病的医疗费用。城镇居民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可于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买药。医保卡内的钱在用于购买药品时,是直接从医保卡内扣钱的,如果卡内钱足够支付的话,不用另外再现金支付。
住院。一级医院住院,在医保支付范围内200元(起付标准)以下部分由参保人员自付,200元以上部分由基金承担6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4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基金承担50%;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基金承担40%;异地住院治疗起付标准为6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基金承担30%。
门诊特大病。目前指患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在一个年度内起付标准为6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基金承担50%,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
一个年度内,门诊特大病和住院基金合计支付限额,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非从业居民最高为10万元,城镇其他居民和市辖区农村居民最高为5万元。
例:假设某参保人员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其住院治疗费用为3000元,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费用为2000元,支付范围外的费用为1000元。
该院为一级医院,符合医保范围内的费用个人自付比例为40%,起付标准200元(含)以下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个人承担的总费用=医保范围外的费用+起付标准+(医保范围内的费用-起付标准)×个人自付比例。因此,其个人应支付:1000+200+(2000--200)×40%=1920元;
基金支付的费用=(医保范围内的费用-起付标准)×基金承担的比例。因此,基金承担费用:(2000--200)×60%=1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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