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寿年金分红养老保险怎么样

2021-04-05
年金保险养老规划

有人来电咨询:鸿寿年金分红养老保险如何?对此,小编咨询了保险专家,以下详细的为大家介绍这款保险产品。

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是一种为退休人员养老而提供的分红型的人寿保险,既提供死亡风险保障,还可以获得年金领取,满期时还可以获得满期保险金。

投保年龄:16周岁-60周岁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80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10年交、20年交

保险责任

一、自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55岁或60岁两种)起至被保险人80岁,按保险金额的5%给付年金。二、被保险人身故,按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三、被保险人生存至八十周岁,按保额的二倍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四、从交费开始,每年按实际经营情况领取红利。

适合人群

本产品适合于有寿险保障需求和补充养老金需求的客户。

产品功能m.Bx010.com

1、集养老,保障,投资于一体2、抵消通货膨胀的压力3、合理避税

产品特点

1、国寿鸿寿年金保险是一款80岁满期的两全保险和20年(或25年)定期年金保险的组合。

2、在整个保险期间内,客户都享有较好的寿险保障。

3、提供年金至80周岁,能满足大多数人的补充养老需求。

4、客户在整个保险期间都享有保险公司分红的权利(包括养老金领取期)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自本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九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每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给付年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七、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八、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投保示例

1、某女士(女29岁):

为她投保鸿寿年金(分红)保险10万元(60岁开始领取养老金)--交费6900元(20年交费),如果您要保5万,则保费也减半,反之亦然。

可以获得的保障有:

1、从交费开始每年都有红利,到当到60岁开始领取养老金的时候,累计的红利已经达到42462元(低等回报),75995元(中等回报),高等回报会更多。而且红利可以从交费开始一直领取到80岁,到80岁的时候累计红利有127460元(低等回报),212433元(中等回报),可见红利的收入相当可观。

2、有20万元的身故保障:(高额的保障),可以在贷款购房等方面对家庭有所保障。

3、从60岁开始,每年领取5000元养老金

4、活到80岁时,领取现金20万元,保险合同终止(80岁是有丰厚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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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怎么样?


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是一款专门为退休人员准备的保险,与传统的保险不一样,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在保障的同时,我们还能获得一定的分红。那么到底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怎么样,好不好呢?

投保年龄:16周岁-60周岁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80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10年交、20年交

保险责任:

一、自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55岁或60岁两种)起至被保险人80岁,按保险金额的5%给付年金。

二、被保险人身故,按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八十周岁,按保额的二倍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四、从交费开始,每年按实际经营情况领取红利。

产品特点:

1、国寿鸿寿年金保险是一款80岁满期的两全保险和20年(或25年)定期年金保险的组合。

2、在整个保险期间内,客户都享有较好的寿险保障。

3、提供年金至80周岁,能满足大多数人的补充养老需求。

4、客户在整个保险期间都享有保险公司分红的权利(包括养老金领取期)

案例设计:

案例一:

30岁男性,投保国寿鸿寿年金保险,保额100万元

保费支出:每年保费80000元,交20年

保单利益:

养老保障:55岁开始每年领取50000元,至79岁止

满期返还:80岁返还满期金200万元

身故保障:80岁前身故领取200万元身故保险金

分红: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派发红利

客户:某女士,35岁。

投保鸿寿年金(分红)保险,保额36万元(55岁开始领取养老金),交费498240元(趸交费)。

可以获得的保障有:

1、从交费开始每年都有红利,当到55岁开始领取养老金的时候,累计的红利已经达到149990.4元(低等回报),249991.2元(中等回报),349984.8(高等回报)。而且红利可以从交费开始一直领取到80岁,到80岁的时候累计红利有532000元(低等回报),887000元(中等回报),1242021元(高等回报)。可见红利的收入相当可观。

2、有72万元的身故保障:从交费开始保障到80周岁都有效(高额的保障)

3、从55岁开始,每月领取1500元养老金,直至80周岁。

4、活到80岁时,领取现金72万元,保险合同终止。所以80岁是有丰厚的回报。

总共回报:

共交费498240元,获得的收益总共是2057000元:80岁时领取72万+总共领取的养老金45万(25年每年18000元)+累计红利887000(交费开始累计到80岁,中等回报)。

综上,这款保险是非常优秀的养老型分红保险,保障高,回报高,也是理想的投资选择。

如何选择一款合适的保险产品,首先我们就要先充分的了解一款保险产品的特性,所以在购买任何保险产品之前,快来和我们一起涨下知识吧!

鸿寿养老保险保障怎么样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都开始关注日后的养老问题。但是,该如何选择养老保险产品呢?

作为养老保险的主打产品之一的人寿鸿寿养老保险是一款什么样的保险呢?

与多数寿险产品一样,鸿寿年金险具有两全保险的功能。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培训师裴晓燕分析,与其他险种产品相比,鸿寿年金险的保费相对稍高,较为适合收入颇丰的30岁左右的青年人群,作为退休养老金的一种辅助养老方式。

同时,由于鸿寿年金的养老定位,等待收益的时间颇长,需到受保人55周岁以后才能开始享受这款养老保险带来的保障。

从最基本的保障功能来说,该保险从被保人55岁开始至被保人年满79周岁,每年可获得保险金额5%的养老年金,也就是说,若保险金额为10万元,则投保人可获得每年5000元的年金。据业内精算师向记者分析,从储蓄的角度讲,该产品的年度有效利率大约是2.03%左右,换句话说,如果被保险人希望通过购买该产品来达到养老的目的,那么他实际上相当于做了一笔定期存款,其年利率为2.03%。

鸿寿年金的溢价收益成为它的支撑卖点。由于鸿寿年金是一款两全险,因而,即使受保人在保险期满前身故,也可获得投保金额的两倍的身故保险金,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培训师裴晓燕介绍,这一赔付额度在同类的保险品种中属于中等水平。同时,由于鸿寿年金也是一款以20或25年为保险责任期限的定期年金险,在受保人逐年领取了年金后的“杖朝”之年还可一次性获得两倍于基本保险金额的满期保险金,这对于投保人而言可以有效规避保费的倒挂风险。

也就是说,被保人无论是期满前“仙游”抑或是年逾期颐都可以获得保险金额双倍的收益,这成为该款保险最大的卖点。对于那些既想在保险期间内获得保障,又想在年老退休后取得可观收入颐养天年的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借贷功能减少退保率

为了避免那些投保的商丁们因一时周转之急而动退保的念头,中国人寿在设定分红险的同时就给它配上了商业贷款的功能。裴晓燕介绍,这款保险目前可借贷金额为保单现金价值的70%,通常为半年期的短期借贷方式,利息与商业性的银行贷款利息相同。

这一功能的推出对于中国人寿和投保人而言都是“一箭双雕”的双赢之策。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在吸引更多投保人同时拓宽了赢利的空间,而对于那些小型商业主来说,在收紧银根的紧缩货币政策下,银行借贷已并非易事,而对于投保此类分红险的投保人,即可仅凭保单就能轻易地获得借贷,成为一种新的融资渠道。

分红收益缓解CPI带来的“伤害”

最新的2008年前两个月的CPI平均指数已达到了7.9%,在如此高的物价水平下,人们手中的购买力也日益萎缩。作为具有投资性的鸿寿年金分红险,在保障的基本功能下依托国内最大的寿险公司,共同分享投资成果(保单红利),获得规模优势。

缺乏高残保障是鸿寿年金险“软肋”

虽鸿寿年金对于养老和死亡两方面都有了详尽的保障,但对于那些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的高度残疾未加以附加到这款保险当中,确属这一险种的“软肋”所在。

鸿寿养老金保险条款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二条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保险单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险费时,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合同撤销权

第三条 投保人于收到保险单之日起十日内,可亲自或以邮寄方式书面连同保险单向本公司申请撤销本合同。合同撤销的效力,自投保人寄出邮戳次日零时起或亲自送达时起生效。合同撤销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但合同撤销前若发生保险事故,则本公司仍依本合同的规定负保险责任,但合同不得撤销。

本公司于收到合同撤销申请,并收回保险单后,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投保示例

1.某女士(女29岁):

为您投保鸿寿年金(分红)保险10万元(60岁开始领取养老金)--交费6900元(20年交费),如果您要保5万,则保费也减半,反之亦然

可以获得的保障有:

1、从交费开始每年都有红利,到当到60岁开始领取养老金的时候,累计的红利已经达到42462元(低等回报),75995元(中等回报),高等回报会更多。而且红利可以从交费开始一直领取到80岁,到80岁的时候累计红利有127460元(低等回报),212433元(中等回报),可见红利的收入相当可观。

2、有20万元的身故保障:(高额的保障),可以在贷款购房等方面对家庭有所保障。

3、从60岁开始,每年领取5000元养老金

4、活到80岁时,领取现金20万元,保险合同终止(80岁是有丰厚的回报)

您交费共138000元,获得的最大收益是:(80岁时领取20万+总共领取的养老金10万(20年每年5000元)+累计红利212433(交费开始累计到80岁,中等回报)

中国人寿鸿寿年金怎么样?


最近,有读者来信咨询中国人寿鸿寿年金保险怎么样?为此,小编查阅了保险资料,以下为大家详细介绍中国人寿鸿寿年金保险。

投保示例

张先生,30岁时投保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选择10年交费,年交保费13,100元,保额10万元,60岁开始领取。其保险利益如下:

养老年金

自六十周岁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九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每年在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每年给付5,000元养老年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20万元,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满期保险金20万元,合同终止。

发行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类别:主险

适用人群:凡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的公民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缴费方式: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和年交二种,分期

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产品特色

养老年金,精彩依旧 按合同约定领取年金,让退休后的生活精彩依旧。

身故保险,后顾无忧 若遭遇不幸,将获得高额资金,以维持家人正常生活水平。

满期祝寿,贴心呵护 合同期满仍健在,可一次性获得可观的祝寿金,安享退休生活。

理性投资,轻松理财 分享专家投资成果,实现个人资产的更多保障。

保单借款,方便灵活 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合同规定获得借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1、自本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九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每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给付年

金。

2、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

止。

3、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介绍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加速,年金保险越来越受关注,年金保险产品的创新步伐也在加快。国寿鸿寿年金保险作为市场一大热销保险,有什么优势呢?

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是一种为退休人员养老而提供的分红型的人寿保险,既为您提供死亡风险保障,还可以获得年金领取,满期时还可以获得丰厚的满期保险金。

所属险种:商业养老保险所属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年龄: 16-60周岁 保险限期: 至被保险人80周岁 缴费方式: 趸交、10年交、20年交。中国人寿产品特色:养老年金,精彩依旧 按合同约定领取年金,让退休后的生活精彩依旧。身故保险,后顾无忧 若遭遇不幸,将获得高额资金,以维持家人正常生活水平。满期祝寿,贴心呵护 合同期满仍健在,可一次性获得可观的祝寿金,安享退休生活。理性投资,轻松理财 分享专家投资成果,实现个人资产的更多保障。保单借款,方便灵活 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合同规定获得借款。缴费方式: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和年交二种,分期。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产品特色: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自本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九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每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给付年金。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险责任开始: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合同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年金开始领取日: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五十五周岁和六十周岁二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年金领取年龄。年金开始领取日为年金开始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自本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九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每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给付年金。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伤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被保险人感染爱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爱滋病(AIDS)期间;被保险人在本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生效满二年以上且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本合同生效未满二年或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本合同载明的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376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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