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汽车也成为广大人民消费品,但很多人们对机动车辆保险并不很熟,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机动车辆保险的常识。
我国经济的发展,机动车辆的数量不断增加。目前,机动车辆保险已成为我国财产保险业务中最大的险种。机动车辆保险已涵盖汽车危险事故的大部分,中国交通部已强制购车人员购买机动车辆保险,以保证在车祸事故中,受害人正当权益得到保障。比如交强险就是以保证第三方的权益为目的险种。而中国比较有名的汽车保险公司有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人保财险等。
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辆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具体可分车辆基本险和附加险两个部分。机动车辆保险产生于19世纪末,世界上最早签发的机动车辆保险单,是1895年由英国“法律意外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费为10英镑到100英镑的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单,但汽车火险可以在增加保险费的条件下加保。
机动车辆保险的真正发展,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编辑本段机动车辆保险险种机动车辆保险一般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商业险包括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
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责任险和乘客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划痕险、自燃损失险、涉水行驶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车辆停驶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是车身损失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车辆损失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车上责任险、无过错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等,是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每个险别不计免赔是可以独立投保的。
交通强制保险,机动车必须上此险,否则无法验车,不能取得上路资格。机动车保险的主险种车辆损失险机动车保险的主险种车辆损失险机动车保险的主险种车辆损失险机动车保险的主险种车辆损失险,是指车主向保险公司投保车辆以预防可能造成损失的保险。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的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能超出保险价值。即价值10万元的车辆,保险金额不能超过1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投保时,投保人可以自愿选择投保,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为5个档次:5万、10万、20万、50万、100万。关于第三者的赔偿数额,应由保险公司进行核定,保险人不能自行承诺或支付赔偿金额。两者区别:车辆损失险主要针对于投保车辆本身的损坏,第三者责任险是针对投保人使用保险车辆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这两种保险有严格的区别,但均不包括驾驶员本身的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及其他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条款分为基本险、通用条款、附加险和释义四个部分。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条款与基本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基本险条款为准。除非本保险条款另有规定,通用条款的规定及释义适用于本保险3、条款的任何部分。
第三条本保险条款所称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或履带式车辆,但不包括摩托车和拖拉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
第五条本保险仅适用于非营运个人车辆
关于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有很多问题一直困扰着大家,今天小编向大家介绍一下机动车辆保险保费的相关情况。
机动车辆保险保费含义
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费是指,为机动车投保的投保人,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机动车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汽车保险费用 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保险费的数额同保险金额的大小、保险费率的高低和保险期限的长短成正比,即保险金额越大,保险费率越高,保险期限越长,则保险费也就越多。交纳保险费是投保人的义务。如投保人不按期交纳保险费,在自愿保险中,则保险合同失效;在强制保险中,就要附加一定数额的滞纳金。
交纳保险费一般有4种方式:一次交纳、按年交纳、按季交纳、按月交纳。保险费率是指按保险金额计算保险费的比例。以财产保险为例,它是根据保险标的的种类,危险可能性的大小,存放地点的好坏,可能造成损失的程度以及保险期限等条件来考虑的。
机动车辆保险 的保险费是怎么交纳
我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这是保险法对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义务的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的墓本义务是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的义务是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保险法》对于财产保险中投保人不按期交纳保险费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并没有具体规定。因此,在法律没有禁止的范围内,当事人可以做自由约定。《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第二十四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如实申报,并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条款》第三十条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条款》的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规定是在没有违背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约定的。因此,条款的规定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费的计算方式
机动车辆损失保险费率。确定机动车辆保险费率时一般应考虑下述因素:从车因素;从人因素;其他因素。
从车因素主要包括:车辆种类,厂牌型号,车辆的用途,车辆新旧,车辆安全配置,行驶区域,排气量,停放地点;从人因素主要包括:投保人(驾驶员)的性别、年龄、驾龄、违章肇事记录、索赔记录、婚姻状况、职业、健康状况、个人嗜好和品行,驾驶员数量;
其他因素主要包括:多辆车优惠,奖惩制度,免赔规定,再保险情况,通货膨胀,货币的时间价值,法律、法规及政策,附带或配套服务措施,包括:提供增值服务、延伸服务和公益服务等。
车辆损失险保险费计算公式为:车辆损失保险费=基本保费+(保险金额×费率)
第三者 责任险的保险费。
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费是根据车辆种类、使用性质按投保人选择的赔偿限额档次从费率表中查出其保险费收费标准,它是一种固定保险费。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固定保费是指按不同车辆种类和使用性质对应的第三者责任险每次最高赔偿限额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时的保险费。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按投保时确定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对应的固定保费收取。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100万元时,则按照基本险费率表中列明的公式计收;当投保人要求投保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超过100万元时,其投保的赔偿限额应是50万元的整数倍,且最高不得超过1000万元。此时的第三者责任险固定保险费计算方法如下:
保险费=N×A×[(1.05-0.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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