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鸿丰保险是市场上深受欢迎的一款保险产品,最近很多投保人咨询相关信息,为了方便大家的了解,小编总结了国寿鸿丰详情,以下为您介绍。
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险)是中国人寿分红型银行保险产品,2004年推出后在市场上热销不断,是中国人寿的分红险的主流产品。具有疾病身故和意外身故双重保障;持有固定的保底收益和每年的分红收益的双重收益;同时含有保单借款和保单质押贷款双重变现的功能;享受银行和保险公司双重的服务。
基本情况
投保范围:趸交(一次性交清):凡出生30天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保险期间届满时年龄不超过六十五周岁)。
期交: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缴费方式:趸交;期交(5年和10年)
保险责任
意外身故--趸交: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 期交: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交费年度数×3疾病身故--1年内:保险金=所交保费(不计息);1年后: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趸交)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期交)满期保险金--趸交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期交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保险期间
趸交:5年和10年;期交:10年
保单借款
在满足条款规定的条件时,可以办理保单借款,借款金额最高可达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80%。
产品保险责任
在产品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自产品合同生效之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每两周年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关爱金:关爱金=基本保险金额×20%。
二、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产品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于产品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产品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产品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产品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四、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产品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免责条款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保险合同生效满二年以上且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保险合同生效未满二年或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本合同载明的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投保实例
蔡先生,30周岁拿出了30万元投保了10年趸交(一次性交清)的国寿鸿丰两全保险。
蔡先生对国寿鸿丰的评价:
投资者既要重视投资收益,也要善于分散投资,有效化解经营风险,才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稳定性和收益性。鸿丰保险的多种功能满足了我们的需求,具有较大吸引力,加上中国人寿的品牌和实力备受瞩目,投保鸿丰保险是一种可取的选择。
泰康分红型保险此次推出的3个险种分别是:泰康新天福两全保险(分红型)、泰康新天寿两全保险(分红型)和泰康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分红型)。据尹奇敏介绍,上述3种分红产品各具特点,保户既可单独选择一种产品投保,也可进行组合投保。
泰康分红型保险,是双倍给付的两全分红保险,集还本、储蓄、养老、投资分红于一体。此保险的保单利益包括四个方面:生存保险金、祝寿金、身故保险金和保单红利。以一个30岁男性为例,投保5万元,缴费期20年,年缴保费3905元,缴费合计78100元。如果该被保险人在50岁前身故,那么受益人可以领取10万元的双倍身故保险金;如果到50周岁缴费期满,可以按保险金额领取满期金5万元;如果该客户能活到100岁,那么还可领取5万元祝寿金。按照对累计红利的估算,在保单生效30年、客户60岁时,其累积红利水平低、中、高3档的预期分别是21070元、43040元和107100元。
与新天福相比,新天寿两全保险的投保年龄更宽,6个月以上至55周岁(含)都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此项保险,其最大的特点是在保单有效期内,每三年按保险金额9%返还一次生存年金。举例说,如果投保5万元,那么每三年可以领取保险金额4500元。此外,新天寿也有百岁祝寿金和终身分红。泰康分红型保险目前国内还本比例最高的险种,由于其特点是“活得越长、领得越多”,因此特别适合少儿、年轻家庭和女性作为保障和投资途径。尹奇敏表示,泰康分红型保险种也是为适应国内保险消费者希望较早获得回报的心理习惯而设计的。
泰康分红型保险有关人士表示,客户购买这3个新险种,不仅能获得大病、养老、意外等风险保障,而且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共享经营成果,增加获利机会。在目前的投资环境下,泰康人寿在2001年取得了超过7%的综合投资回报率,在业内处于较高水平。同时,泰康人寿还在去年获得了AAA级认证。尹奇敏表示,在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希望能给客户带来比较好的投资回报。
投资型保险热销以来,泰康分红型保险已经相继推出了世纪长乐终身分红、世纪宝贝两全保险和松鹤延年两全保险等一系列分红保险产品。据悉,泰康人寿确定了以分红保险为主体的产品体系,在新天福等3种分红产品推出后,泰康还将进一步开发更多的分红产品。目前,监管部门规定,分红产品的未来分红水平预计必须分为低、中、高三档,而泰康3种新产品的宣传也都全部按照这一规定,对累计红利进行了测算和演示。
咨询内容:我办理了泰康人寿的金满仓两全保险分红型,一共交了3万元,时间是5年,请问到期的本息是多少?每年的红利有多少?
你购买的应该是泰康的银保产品,固定收益保险单上应该有载明。而分红他是不确定的,这样开每家公司的投资运营水平。每个保单周年日你都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客户咨询电话查到上年度的分红具体是多少。
这是泰康保险公司在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都是短期定期的。但是分红产品的红利都不确定的,要根据保险公司的运营情况。
保险没有不好的,只有不适合的,不知道您买这份保险主要是想解决什么问题呢?要根据您的需求来购买保险产品,尽量用最少的钱得到最大的保障。
泰康分红型保险的分红是不确定的,没有办法给您答复。这款产品就是一个短期的理财产品,建议您根据家庭情况先为自己做基本的保障规划。
您这是从银行渠道做的吧,像这样的产品一般会有固定领取及额外分红。不过不要寄希望太高,五年期太短了,属于短期储蓄。应比同期五年期银行储蓄高一些。
泰康分红型保险这是我们公司的银保产品,具体你可以再找你的代理人详细了解下,不过具我所知,这款产品在银保产品里面还是很不错的,相对寿险来讲,它的保障方面相对要少点,如果你想有更全面的保障,可以再看一下寿险,银行保险可以当作一个短期投资。
泰康分红型保险的特点都是以牺牲资金的流动性换取比利息高一点点的收益;不能对收益存在过高的期望。
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险)是一款带有分红功能的寿险产品。在理财、保障、等方面都有其独特的优势。本文就来全面了解国寿鸿丰两全分红险。
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险)是中国人寿分红型银行保险产品,2004年推出后在市场上热销不断,是中国人寿的分红险的主流产品。具有疾病身故和意外身故双重保障;持有固定的保底收益和每年的分红收益的双重收益;同时含有保单借款和保单质押贷款双重变现的功能;享受银行和保险公司双重的服务。
1、固定保底,稳定回报,高额保障
国寿鸿丰两全保险是一款分红型保险,具有稳定的保底金,在此基础上根据保险公司的盈利情况可得到红利回报。该产品除了有传统寿险的疾病意外和身故保障外,同时兼有理财分红的收益,是一款双重利益的两全保险。
2、保险收益高
国寿鸿丰的收益结构除了一般的本金、分红和保险保障外,还有保底金及免税收益,这是与其它产品在收益上的最大区别,其收益结构决定了其高收益,在投资理财方面优于其它同类产品。
3、意外保障高
一般同类产品的意外保障即合同初定期规定的保额,而国寿鸿丰在意外保障方面做到了更贴心的保障服务,意外保障是约定保额的3倍,这是其它理财产品无法替代的优势。
●趸交(一次性交清):凡出生30天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保险期间届满时年龄不超过六十五周岁)。
●期交: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意外身故--趸交: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 期交: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交费年度数×3
●疾病身故--1年内:保险金=所交保费(不计息);1年后: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趸交)
●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期交)
●满期保险金--趸交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期交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国寿鸿丰两全分红险产品保险责任:
在产品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自产品合同生效之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每两周年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关爱金:关爱金=基本保险金额×20%。
二、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产品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于产品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产品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产品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产品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四、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产品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国寿鸿丰两全分红险投保实例:
1、蔡先生,30周岁
拿出了30万元投保了10年趸交(一次性交清)的国寿鸿丰两全保险。
蔡先生对国寿鸿丰的评价:
投资者既要重视投资收益,也要善于分散投资,有效化解经营风险,才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稳定性和收益性。鸿丰保险的多种功能满足了我们的需求,具有较大吸引力,加上中国人寿的品牌和实力备受瞩目,投保鸿丰保险是一种可取的选择。
2、张女士,35周岁
年交2万元投保了5年期交的国寿鸿丰两全保险。
张女士表示,选择投保鸿丰保险,主要想兼顾高额人身保障。
作为家庭的顶梁柱,没有建立保险保障是不行的。鸿丰保险保障期限适中,满期时可作为孩子成家立业的资金。
国寿鸿丰两全分红保险是一款集保障与投资为一体的银邮产品。自上市以来一直备受关注,国寿鸿丰分红查询方法有哪些?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办的银行邮政专卖理财产品--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2005版),自2006年面市以来,伴随着中国人寿进入世界500强的卓越品牌以及良好的投资收益,日益受到市民的青睐。尤其是在当前股票、基金市场日益低迷的情况下,有识之士选择了具有安全性、稳定性、保障性、收益性的理财类人寿保险,投资收益显现的国寿鸿丰保险深受市民的热捧,持续掀起投保热潮。
国寿鸿丰两全分红保险是一款集保障与投资为一体的银邮产品。投保国寿鸿丰保险(2005版)的客户不仅享有保底收益和分红收益,还享有最高15倍基本保额的意外保障和最高5倍基本保额的疾病保障。
国寿鸿丰分红险介绍
产品名称: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险种类别:两全保险所属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范围:30日至60周岁缴费方式:趸交保险期间:5年、10年,但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不得超过六十五周岁。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红利事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每一年度的红利分配后,将按本公司确定的红利累积的年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至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产品特色:
1、固定保底,稳定回报,高额保障,理财和保障集于一身。
2、保险收益高:本金+保底+分红+保险保障+收益免税。
3、意外保障高(保额3倍),其它理财产品无法替代,体现保障优势。
4、变现能力强,可实现保单借款。
5、保险期限短,返还快,适合短期投资。
6、弹性分红,免利息税,回报不打折。
7、保险期间五年和十年,趸交,减轻交费负担。
8、专家理财,保值增值
9、享受银行、保险的双重服务。
10、利用保险的保障功能,管理理财过程中的人身风险,保证理财规划的进行,使其必要而有效。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加速,年金保险越来越受关注,年金保险产品的创新步伐也在加快。国寿鸿寿年金保险作为市场一大热销保险,有什么优势呢?
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是一种为退休人员养老而提供的分红型的人寿保险,既为您提供死亡风险保障,还可以获得年金领取,满期时还可以获得丰厚的满期保险金。
所属险种:商业养老保险所属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年龄: 16-60周岁 保险限期: 至被保险人80周岁 缴费方式: 趸交、10年交、20年交。中国人寿产品特色:养老年金,精彩依旧 按合同约定领取年金,让退休后的生活精彩依旧。身故保险,后顾无忧 若遭遇不幸,将获得高额资金,以维持家人正常生活水平。满期祝寿,贴心呵护 合同期满仍健在,可一次性获得可观的祝寿金,安享退休生活。理性投资,轻松理财 分享专家投资成果,实现个人资产的更多保障。保单借款,方便灵活 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合同规定获得借款。缴费方式: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和年交二种,分期。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产品特色: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自本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九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每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给付年金。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保险责任开始: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合同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年金开始领取日: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五十五周岁和六十周岁二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年金领取年龄。年金开始领取日为年金开始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自本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九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每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给付年金。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伤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被保险人感染爱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爱滋病(AIDS)期间;被保险人在本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生效满二年以上且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本合同生效未满二年或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本合同载明的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泰康人寿产品涵盖少儿、女性、医疗、养老、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分红、投连、万能保险等各方面。
投资理财:e理财A款投资连结保险、e理财终身寿险(万能型)、e理财B款投资连结保险、e理财C款投资连结保险、e理财D款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
养老保险:泰康e理财D智能养老金计划、泰康e理财D孝养金计划、e爱家住院津贴养老计划、e理财保底收益型万能险账户、e理财投资连结保险稳健收益账户。
e爱家系列健康医疗保险:泰康e康B款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泰康e顺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泰康妈咪医生保障计划、世纪泰康个人住院医疗保险、泰康e顺女性疾病保险、泰康e康妇婴疾病保险等等。
e爱家系列女性保险:泰康e顺女性疾病保险、泰康e康妇婴疾病保险、e理财万能险女性定投计划。
e爱家系列少儿保险:e顺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阳光旅程教育金保障计划、泰康e理财D智能教育金计划、妈咪医生保障计划(少儿门诊急诊医疗保险)、亿顺天使呵护综合保障计划。
e爱家系列定期寿险:泰康爱相随定期寿险、储值型寿险保障计划。
泰康人寿保险分红此次推出的3个险种分别是:泰康新天福两全保险(分红型)、泰康新天寿两全保险(分红型)和泰康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分红型)。泰康人寿保险分红介绍这上述3种分红产品各具特点,保户既可单独选择一种产品投保,也可进行组合投保。
泰康新天福两全保险(分红型),是双倍给付的两全分红保险,集还本、储蓄、养老、投资分红于一体。此保险的保单利益包括四个方面:生存保险金、祝寿金、身故保险金和保单红利。以一个30岁男性为例,投保5万元,缴费期20年,年缴保费3905元,缴费合计78100元。如果该被保险人在50岁前身故,那么受益人可以领取10万元的双倍身故保险金;如果到50周岁缴费期满,可以按保险金额领取满期金5万元;如果该客户能活到100岁,那么还可领取5万元祝寿金。按照对累计红利的估算,在保单生效30年、客户60岁时,其累积红利水平低、中、高3档的预期分别是21070元、43040元和107100元。
与新天福相比,新天寿两全保险的投保年龄更宽,6个月以上至55周岁(含)都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此项保险,其最大的特点是在保单有效期内,每三年按保险金额9%返还一次生存年金。举例说,如果投保5万元,那么每三年可以领取保险金额4500元。此外,新天寿也有百岁祝寿金和终身分红。新天寿是目前国内还本比例最高的险种,由于其特点是“活得越长、领得越多”,因此特别适合少儿、年轻家庭和女性作为保障和投资途径。尹奇敏表示,泰康人寿保险分红也是为适应国内保险消费者希望较早获得回报的心理习惯而设计的。
另外,泰康人寿保险分红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则扩大了以往的大病范围,并拥有百岁祝寿金和终身分红。
泰康人寿有关人士表示,客户购买这3个新泰康人寿保险分红,不仅能获得大病、养老、意外等风险保障,而且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共享经营成果,增加获利机会。在目前的投资环境下,泰康人寿在2001年取得了超过7%的综合投资回报率,在业内处于较高水平。同时,泰康人寿还在去年获得了AAA级认证。尹奇敏表示,在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希望能给客户带来比较好的投资回报。
投资型保险热销以来泰康人寿保险分红介绍,泰康人寿保险分红已经相继推出了世纪长乐终身分红、世纪宝贝两全保险和松鹤延年两全保险等一系列分红保险产品。据悉,泰康人寿确定了以分红保险为主体的产品体系,在新天福等3种分红产品推出后,泰康还将进一步开发更多的分红产品。目前,监管部门规定,分红产品的未来分红水平预计必须分为低、中、高三档,而泰康3种新产品的宣传也都全部按照这一规定,对累计红利进行了测算和演示。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各种保险产品,根据保障的不同可以分为商业养老保险,少儿保险,理财保险,健康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和意外保险等等。不同的保险保障范围和保险责任是不一样的,下面就对不同的保险做下中国人寿分红险种介绍。
商业养老保险现代人的寿命越来越长,而中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怎样才能在退休之后保持原有的生活品质?社会养老保险加上商业养老保险是当前解决养老问题的最佳组合。中国人寿灵活多样的养老保险产品为您提供全面的养老保障。保障一辈子相伴,天伦之乐常在身边,尽情享受精致晚年。
定期寿险定期寿险的最大特点是低投入、高保障,特别适合事业刚刚起步的年轻人或者收入较少的人群。定期寿险可以让大家在家庭责任最重大时期,以较低的保费获得最大的保障。中国人寿愿与您携手分担肩头的责任,幸福的路,让国寿陪您走得更远。
少儿保险少儿保险是指以未成年人作为被保险人的保险。中国人寿少儿保险,大多也是分红保险,在为孩子提供意外、医疗等健康保障同时,还有教育金、婚嫁金等生存给付,选择国寿少儿险,让您的爱陪孩子一同成长。
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方式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中国人寿为您提供了丰富多样的健康保险产品,以国寿康宁系列为代表的重疾保险一直深受客户亲睐。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为您提供高达三倍保额的重疾保障及身故保障,还可保单借款。
终身寿险终身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或高残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终身的人寿保险。终身寿险相比定期寿险费率要高,但每张有效保单必然发生给付,且具有储蓄性,适宜家庭责任较重的被保险人。
意外保险意外保险是指以意外事件而致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住院医疗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中国人寿为您提供了交通意外、综合意外及旅游保险等各类品。
理财保险理财保险最大的特点是既具有保障功能又有理财功能。中国人寿于2000年在业内率先推出的分红保险产品,已成为业界理财保险的主流,客户在得到保险保障的同时,还可分享中国人寿的经营成果。
看一款保险是不是适合自己不仅仅只是看保险的保费,还要看保险的保障范围是不是能满足自身的需求。只有适合自己的保险才是最好的。
分红保险分红保险,是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分红保险的特点是:保险费用比较高,具有确定的利益保证和获取红利的机会。分红是不保证的,分红水平与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有着直接关系,保险公司与客户共同承担投资风险、分享经营成果。中国人寿于2000年在业内推出的分红保险产品,已成为业界理财保险的主流,客户在得到保险保障的同时,还可分享中国人寿专家理财的成果。
两全保险两全保险是指在保险期限内,以被保险人死亡或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中国人寿两全保险大多也是分红保险,在为您提供人身保障的同时,还可分享中国人寿的经营成果。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就是死亡保险加生存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身故,受益人领取死亡保险金;如果保险期满,被保险人健在,则领取生存保险金。即两全保险既有储蓄性又有给付性和返还性。
女性保险女性保险是为女性量身定制的保险产品。传统的保险男女老少通用,但每个人群需要不同,可能一份保单很多保险责任也就几条适用投保人。女性保险就是为了避免这个问题而细分出来的。它针对一些女性特有的生理情况等,投保人不用支付和自己不相关的费用,所以女性保险大部分都是“低支出、高收入”。常见的女性保险包括重疾类保险以及生育险等。
看中国人寿分红险种介绍是不是适合自己不仅仅只是看保险的保费,还要看保险的保障范围是不是能满足自身的需求。只有适合自己的保险才是最好的。
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简介: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为您提供高额疾病、意外身故保障,特别是特定交通身故保障高达3倍。获得满期保险金的同时还可分享公司的分红收益,让您投资投保一投两得。
保险期间:6年/10年/15年
产品特色:
理财有利:多重收益,分红添彩,抵御风险,保值增值。
保障有力:疾病身故,意外身故,高额赔付,有力保障。
满期有礼:满期给付,保全资产,稳健理财,投资有礼。
投保案例:洪先生,30岁,企业中级管理人员。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洪先生时刻将家人的幸福生活放在心上,因此对自己的健康保障及家庭资产的低风险投资十分重视。经过综合比较,洪先生为自己投保了国寿鸿盈两全保险,选择10年保险期间,5年交费,每年交费10,000元,基本保险金额为11,120元。
洪先生可以获得的保险利益如下:
高额保障。如果洪先生不幸于合同生效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可获生命保障金10,000,合同终止。
一年后因疾病身故,可获得生命保障金11,120×身故时的交费年数,合同终止。
在乘坐火车、轮船和航班班机期间外因意外伤害身故,可获得生命保障金11,120×身故时的交费年数×2,合同终止。
在乘坐火车、轮船和航班班机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可获得生命保障金11,120×身故时的交费年数×3,合同终止。
稳定收益:洪先生生存至年满4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时可获得满期金额55,600元+复利累积的红利收益,合同终止。
保险责任: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疾病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意外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乘坐火车、轮船或航班班机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3。
2、被保险人在乘坐火车、轮船和航班班机期间外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2。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