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包含内容及构成条件介绍

2021-03-08
意外伤害保险规划

古语曰:“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虽然没有人希望发生战争,但是一个国家必须储备军队,未雨绸缪。只有这样,才能在时事发生变化、战争爆发时,有的放矢。保险也是如此,虽然我们不愿意发生意外伤害,但是这些都不在我们的控制范围之内,意外伤害保险 包括很多,常见的有人身意外保险以及交通意外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包含内容有哪些

意外伤害包括意外和伤害两层含义。伤害是指人的身体收到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是就被害人主观状态意愿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的意外伤害是指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

伤害是指被保险人的身体收到侵害的客观事实。伤害由致害物、侵害对象、侵害事实三个要素构成,三者缺一不可。

1、致害物。致害物是直接造成伤害的物体或物质。没有致害物,就不可能构成伤害。在意外伤害保险中,只有致害物是外来时,才被认为是伤害。

2、侵害对象。侵害对象是致害物侵害的客体。在意外伤害险中,只有致害物侵害的对象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时,才能构成伤害。

3、侵害事实。侵害事实是致害物以一定的方式破坏性地接触、作用于被保险人身体的客观事实。如果致害物没有接触或作用于被保险人的身体,就不能构成伤害。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构成要件。意外伤害的构成包括意外和伤害两个必要条件。仅有意外而无伤害的客观事实不能构成意外伤害。反之,仅有伤害的客观事实而无意外,也不能构成意外伤害。只有在意外的条件下发生伤害才构成意外伤害。因此,人身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在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明显、剧烈地侵害被保险人身体的客观事实。

意外伤害保险品种

上海市民许先生由于工作的需要经常在外出差,风险比较大,因此想要买一份意外保险,万一自己发生了什么意外,家人可以获得一部分的保障,可又不知道该如何选择保险,哪个意外保险好呢?像许先生这种常年在外出差的朋友,最好买长期的意外保险,比如平安保险商城的一年期意外保险,可以避免多次投保。一年期意外保险只需要投保一次,就可以获得全年的保障,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包括门诊与住院医疗保障,是一种全方位的综合意外保障,还可以获得住院误工津贴、住院护理津贴以及紧急医疗救援服务。

如今,现代人的风险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有很多像许先生这样的人们开始主动购买保险,只需要花费很小一部分的保费,就可以得到很高的保障。

相关推荐

意外伤害保险多少钱 意外伤害保险的内容及保险责任


这几年,媒体经常报道一些意外事故,比如旅游坠车事故、飞机坠落、大自然灾害等等,使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风险无处不在,投保意外伤害险非常重要,意外伤害保险多少钱?在哪家保险公司投保更划算呢?

什么是意外伤害险

意外伤害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根据这个定义,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

目前保险市场上有哪些意外伤害保险?

主要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出国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

意外伤害保险有何特点?

短期性:意外伤害保险是短期险;通常以一年期为多,也有几个月或更短的。 灵活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很多是经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书,保险金额亦是经双方协商议定的(不超过最高限额),保险责任范围也相对灵活。 保费低廉:一般不具备储蓄功能,在保险期终止后,即使没有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退还保险费。所以一般保费较低,保障较高。

意外伤害保险的除外责任主要有哪些?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自残、殴斗、吸毒等所致意外伤害; 因被保险人私自服用、注射药物所致意外伤害; 因战争、核辐射等不可抗力所致意外伤害。

怎样的伤害属于意外伤害?

一是外来的伤害。是指伤害是由被保险人自身以外的原因造成的。

二是非本意的伤害。是指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的或违背其主观愿望的。

三是突发的伤害。是指在极短的时间内形成来不及预防的事故。

四是非疾病的。因为疾病的发生是一种来自身体内部的因素,故不在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如何理解意外伤害保险中的责任期限?

责任期限是意外伤害保险特有的概念,指从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一定期限,通常为180天。如果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伤害后在责任期限内身故或残疾,而且意外伤害是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直接原因,那么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意外伤害保险多少钱:

不同的保险公司价格也不同,从100—600元不等,可根据自己的自身情况去有关公司向业务员咨询,也可以网上查询。

意外伤害险条款主要内容及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事故年年见长。据了解,我国伤害死亡率在50年代居第9位,70年代居第7位,90年代以后一直居死因排名第4位。每年大约有70万人死于交通事故、溺水、触电、爆炸、火灾、跌落等各类伤害。最突出的是交通事故。

现代社会的特点是现代交通工具多,相应的是交通事故也大大增加,2000年我国平均每天有257人死于交通事故、1147人因交通事故受伤,以后年年又有所增长。现在每年发生的伤害死亡率正在上涨,意外风险无处不在,所以说购买意外险是很有必要的。

意外伤害险条款中的主要内容

然而,购买意外伤害险不能盲目,弄清意外伤害险条款内容很有必要,除了以下的免赔责任,其它情况都在承保范围内:1、不论在神智清醒与否的状况下自杀或自伤;2、您或身故保险金收益人故意造成的;3、因自身的犯罪行为或因拒捕而导致;4、战争、军事行动、暴乱、叛乱;5、非法服用、吸食或注射违禁药品,成瘾性吸入有毒气体,酗酒或斗殴;6、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7、从事潜水、滑水、跳伞、攀岩、蹦极跳、赛马、赛车、摔跤、探险活动及特技表演等高风险活动;8、怀孕、流产或分娩;9、药物过敏、食物中毒、医疗事故导致的伤害或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10、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11、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热或辐射。

意外伤害险条款中包含的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意外伤害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

4、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并且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论由于一次或连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给付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给付金额累计总数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效力即行终止。

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条款部分内容介绍


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也称为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 的身体为保险标的 ,以被保险人作为乘客在乘坐客运大众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为给付保险金 条件的保险。主要包括火车,飞机,轮船,汽车,地铁等交通工具。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踏入乘坐的合法营运交通工具入口,在交通工具内因交通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上所载的相应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交通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内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相应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交通事故导致《给付表一》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交通事故所致之残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交通事故所致的残疾,可领取《给付表一》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者,保险人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以前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乘坐同一类别交通工具所负的给付上述各项保险金的责任,以该类别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该类交通工具的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乘坐该类别交通工具的保险责任终止。

如何选择合适的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长期出差的商旅人士:

乘坐交通工具的几率比较频繁,每次买一份意外险既麻烦又不划算,完全可以考虑买一份一年期的含有交通工具保障的意外保险。

现在市面上可以买到的交通意外险,同质性比较高,可供选择的产品 比较多。可以根据自己常乘坐的各种交通工具的类型来挑选合适的产品。

比如经常乘坐飞机的人士,航空意外伤害的保额可以高些,如果其他 人身保障非常齐全,可以只选择含有高额保障的单纯航空意外险产品;如果出差要乘坐多种交通工具,可以选择带有飞机、火车、轮船、汽车意外伤害保障的产品;如果本身没有其他的意外伤害方面的保障,可以选择保障全面的意外险,既含有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障,又含有其他意外伤害保障及意外医疗保障,保费不贵,都在百元左右,保障又全面,真是一举多得的好事情。

短期偶尔出差的人士:

不经常出差的人士,偶尔出差个把星期,为了给自己个安全的保障,给家人一份安心,可以选择短期的含有交通工具保障的意外险,保障涵盖出行期间即可,一般保障7-15天的这种短期的交通意外险,保额都会相对较高,保费也比较便宜,一般在20-50元左右。

因下列情形之一,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住院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责任:1.被保险人身患疾病而住院;2.以矫形、整容、美容、心理咨询、器官移植、角膜屈光成形手术或修复为目的的住院;3.被保险人因健康护理(含体检、健康体检、疗养、特别护理或静养) 等非治疗性的行为及无客观病征证明其不健康及以捐献身体器官为目的的医疗行为导致的住院;4.被保险人因流产、堕胎、分娩、不孕症、避孕或绝育手术、变性手术、人体试验和人工生殖,及由此而引起的并发症而住院;5.被保险人在非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6.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的转院治疗;被保险人在家自设病床治疗7.本条第一、二款约定的责任免除事项。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介绍及保费计算方式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残疾、身故,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意外伤害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而职业病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故不属于意外事故。

3、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另有一些事故虽然可以预见或避免,但由于无法抗拒或履行职责不得回避,也应列入“意外”范围,如轮船着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而负伤等。

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如脑溢血发作不省人事。

5、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如:虽触电但未伤及身体,则属伤害事实不成立)。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的,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额全数,保险责任终止。

二、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体残疾时,本公司将根据残疾程度按《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果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日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一百八十日的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本公司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保险金,但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时,保险责任终止。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怎么算?

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的计算原理近似于非寿险,即在计算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时,应根据意外事故发生频率及其对被保险人造成的伤害程度,对被保险人的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被保险人分类,对不同类别的被保险人分别制定保险费率。 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费的计算一般按被保险人的职业分类而确定,对被保险人按职业分类一般称为划分工种档次。 对不足一年的短期意外伤害保险费率计算,一般是按被保险人所从事活动的性质分类,分别确定保险费率。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费的计收原则为:保险期不足1个月,按1个月计收,超过1个月不足2个月的,按2个月计收,以此类推。因为短期费率高于相应月份占全年12个月的比例,而对有一些保险期限在几星期、几天、几小时的极短期伤害保险来讲,保险费率往往更高。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般采用下列三种方式计收:

1、按保险金额的一定比率(即保险费率)计收。如为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率为2‰,保险金额为10000元时,保险费为20元,即10000×2‰= 20(元)

2、按有关收费金额的一定比率计收。 如人保公司的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规定,保险费按票价的2%计收,而每名旅客的保险金额为3000元,当票价为 10元时,保险费为0.20元(10元×2%)。

3、按保险条款中规定的金额收费。如人保公司某分公司开办的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规定,每名游客(即被保险人)每天收保险费0.10元。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缴费是根据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来划分的,职业分类是根据从事工作的风险程度不同来划分,每万元保额保费分别为20元、40元和70元。

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的方式是什么?

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定额给付性保险,当保险责任构成时,保险人按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或残废保险金。 死亡保险金的数额是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当被保险人死亡时如数支付。 残废保险金的数额由保险金额和残废程度两个因素确定。残废程度一般以百分率表示,残废保险金数额的计算公式是:残废保险金=保险金额×残废程度百分率 在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同时也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即保险人给付每一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残废保险金累计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都邦团体意外伤害及身故险介绍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由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和健康无关,而是取决于被保险人的职业,而一个团体的成员从事风险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所以与人寿保险、健康保险相比,意外伤害保险最有条件采用团体方式投保。

现代企业发展的步伐飞速前进,在大型的新型企业中,各个部位环节莫不是人在发挥作用。单独的个体运作构建了庞大的企业发展和扩张。在人性化,归属感,以人为本这类关键词成为社会人文环境大方向的今天,企业如何更好的留住员工的心,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员工的归属感,成为一个领导者必须思考的课题。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不单单是一项简单的员工福利,也是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平衡手段。当员工不幸发生意外伤害时,尤其是发生了人身伤害事故时,让团体意外保险为公司转嫁风险,为员工提供安全保障,以达到双方平衡目的。

都邦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介绍保险对象

一、被保险人:凡年满十六周岁至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员工,均可成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二、投保人范围:经被保险人同意,与被保险人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单位可作为投保人。 单位投保时,其投保人数须达到职工总数的75%以上,且符合投保条件人数不得低于8人。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其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

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效力终止。

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投保人可向本公司申请连续投保本保险,本公司审核同意后为投保人办理连续投保手续,并按连续投保当时被保险人的风险性质重新厘定费率并收取保险费。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35062.html

上一篇:平安少儿意外险介绍

下一篇:车辆保费计算方法是什么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