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数三大类投资型保险产品的区别

2021-03-08
保险产品的规划基础

目前销售在保险理财市场上的投资型保险产品宏观的可以分为分红、万能、投资连结三个大类,具体来分可以多达上百种。这三类产品根本上都具有传统寿险保障功能,在此基础上又拥有投资理财功能,这三大类投资型保险产品形态各异,保障功能也各不相同,当然投资收益也不尽相同。

在当今全球经济形势不很稳定,国内通胀和投资渠道混乱的市场,投资型保险成为许多投资者选择通胀和股市震荡的避风港。投资型保险也是保险, 是集保障功能与投资理财于一身的保险,三类产品以不同的形态存在,功能不同,投资回报不同,适合的人群也不一样。

 分设账户不同

分红险是保险公司在提供风险保障和保证收益基础上,如果实际经营状况优于预定假设, 分红保险则会把该 “盈余”分配给保户;万能险是保险公司将保户缴纳的保费扣除一些费用后,进入万能险理财账户;投连险则是保险公司将保户缴纳的保费扣除一些风险保障费用和管理成本后,进入个人指定的多个风险投资账户。

 收益分配方式不同

分红险在每个会计年度末,将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可分配盈余,分红不得少于可分配利润的70%,以现金或增加保额等形式分配给保户;万能险是每月公布一次保户万能险账户的结算利率,每月月复利计息进入万能险账户价值;对于投连险,保险公司会定期进行资产评估,资金收益体现为单位价格的增加,客户享有投连账户中的全部资金收益,保险公司不参与任何收益分配而只收取相应管理费用,同时客户在保险理财中要承担对应的风险。

 缴费方式、领取方式和风险控制程度不同

分红险的缴费和领取方式定时定额,不能改变;而万能险和投连险的缴费和领取方式灵活,可选择停缴、追加保费。在风险控制程度上,分红险最低红利为0, 生存金不变,满期金不变.,身故给付也不变,即保证利益不变;万能险有最低保证利率值,如1.75%,最低收益锁定;投连险是多个账户可按比例选择,风险高低完全由自己控制。

 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共同点

三者是既具有保障功能又有投资理财功能。不论是分红利益还是账户价值利益演示表,签合同时都会以高、中、低三个层次的收益来进行演示,这仅是基于以往经验数据的推演,并不代表实际收益。千万不可盲目地随众购买,不同的产品适合不同的人群和不同的需求,原则:“保障第一、收益第二”, 按照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的标准来衡量是否值得投资,具体需选择一专业的理财专家帮你合理安排,以达到您的资产的合理配置,做到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的目的。

纵使有千百种不同名字的投资型保险产品,在特点上总会是这三种之一,有志于保险理财的消费者在选择投资型保险的时候,可要比较请它们各自的区别以及优缺点,没有最正确的保险理财产品而只有最适合自己的。纵使有千百种不同名字的投资型保险产品,在特点上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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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三大类人群必须买保险


*1一柱擎天型家庭

在现实中有很多这样的情况,一个家庭,70%甚至更多的收入是由某一个家庭成员提供。这样的收入构成是比较危险的,一旦这个家庭成员发生风险,失去收入,那么整个家庭的收入就会急剧减少,家庭的生活质量水准就会急剧下降,生计就可能会出现问题。对于这种家庭,购买保险是必须的。

*2中低收入型家庭

这类家庭承担风险的能力相对来说较弱,他们的收入在去除生活开支后并没有多少节余,甚至没有节余。因此,任何风险对于他们都可能是毁灭性的。保险专家以一个收入3万元、支出2万元(包括孩子的教育费用)的三口之家为例,假设这个家庭遇到风险夫妇俩不管是遇到意外导致残疾或者身故,还是疾病导致巨额医疗费或者身故对他们来说都是灭顶之灾。保险行业内里有这么一句话,无论你是否购买了商业保险,其实你都已经投保了,区别只在于你的风险是保险公司帮你承担还是自己承担。而对于这种情况的家庭,在他们自己没有能力承担风险的情况下,购买保险也是必须的。

*3高收入负债人群

有这样一个人群,他们有比较可观的收入,但债务同样可观(当然相对于他们的收入来说这些债务也许并不算多)。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外企工作了3年的徐先生年收入达10万元,为了准备结婚他向银行贷款80万元购买了一套住房,10年还清。10万/年且持续增长的收入,不出意外的话,这些贷款对徐先生来说并不构成负担。但天有不测风云,假设徐先生因疾病意外导致失去工作能力甚至是生命,那么这笔负债将由家人负担,而这个债务可能是他的家人无法负担的。其实这种情况和第一种人群的情况类似,高收入者所遗留的麻烦债务并不是家人能够轻松承担的。所以他就有义务用保险对这些可能性风险预先进行规避,把责任自己完全承担下来。

要分辨什么样的人群、家庭是必须购买保险的,保险专家介绍,如果这个家庭的某一个成员发生风险(意外致残、身故、失去收入、重疾医疗费用)会导致这个家庭陷入困境,生活无法维系,那么这类人或家庭就是属于必须购买保险的人群的范围内。

中低收入人群如何买保险?

保险对于高收入人群来说可谓锦上添花,对中低收入人群来说可谓是雪中送炭。一方面,大都市中的中低收入者积蓄有限,最抗不起风险,也最需要保险的保障;但另一方面,他们又不得不正视“1个月就挣那么点,哪还有钱买保险”的窘境。那么,较低收入的人群是否真的无保可投?中低收入家庭如何在有限的收入内规划设计家庭保障计划?

作为中低收入者来说,更需要保险。因为这类人群抵御风险的能力比较弱,家庭成员中如果有重大事故的发生,动辄就是几万元乃至十几万元,导致倾家荡产甚至负债累累。因此,低收入家庭在理财时首先需要考虑购买保险来提高家庭风险防范能力,转移风险。

一般来说,我们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相对保障较高的保险产品,因为中低收入家庭主要成员都承担着家庭和工作的压力,在意外方面可能风险要高一些,可以考虑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另外一方面,家庭主要成员也是家庭的经济支柱,还要考虑健康方面的保险,因为意外和健康才是人生中最重要的,只有自己拥有了保障,才能让家人有保障。

从市场上来看,可供这类家庭选择的主要有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寿险,但在比较保费之后不难发现,只提供定期身故保障、没有储蓄功能的定期寿险最经济。但需要注意的是,定期寿险的主要不足在于保险期限有限,多数只能提供70岁等约定年龄的保障,70岁以后就有所欠缺。

在投保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保谁的问题:30岁左右年龄的家庭,一般上有老人、下有孩子。那么在这样一个家庭当中,应该先给谁投保呢?建议先给家庭经济支柱投保。很多人在这个问题上往往会首先想到自己的孩子,其实大家都知道,家庭经济支柱意味着家庭中的主要收入来源都是由他创造的,如果他发生了意外,那么会对全家人的生活水平带来很严重的影响。首先要给家庭的经济支柱买保险,这样才能给家庭上一个保护伞。其他成员可以根据家庭收入状况配置适合的保险;

2.投保什么产品的问题:买保险也是有科学规律的,就像上台阶一样,第一阶是意外保险;第二阶是医疗保险;第三阶是重大疾病保险和寿险;第四阶是大人的养老保险和孩子的教育保险;第五阶是万能险、投资性保险产品。根据中低收入人群家庭情况来看,建议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重点,就是第一阶和第三阶的风险,医疗保险大人可以通过医保来解决,暂时无需购买,可给孩子购买;

3.买多少保额的问题:从需要额度来看,保障的额度可以覆盖未来家庭重大的开支,整个家庭未来10年的日常支出、孩子教育成长费用、父母赡养费用等,再减去现有存款。意外险的保额应该占到总保额的50%,重大疾病的保额最起码每个家庭成员在10万元以上,寿险的保额每个大人也在10万元以上;

4.花多少钱买的问题:一个通用的规律是,家庭收入的10%左右,按照夫妇双方的收入占比来配置;

5.什么时候买的问题:“风险无处不在”,每个家庭都需要保险保驾护航,买的越早越好;

6.找谁买的问题:专业的寿险顾问不仅能为你作出科学的家庭财务评估,给你合理的投保建议,更能为你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所以选择一位专业诚信的保险顾问是至关重要的。

保险知识,女性投保三类保险产品


“三八”妇女节将至,关爱女性的话题频繁出现,女性投保也迎来小高峰,那些专为女性设计的保险也成为了美丽和健康的最佳守望者。保单虽然无法让女性朋友免于生病或是快速致富,但绝对能在其所需的时候提供医疗服务及经济救援。

面对众多寿险公司专门为女性设计的保险,应如何选择“不求最贵,但求最好”的合适险种呢?

个案

李小姐是一名单身女性,她想为自己、妈妈以及已经结婚的姐姐各买一份保险,既为自己提供保障,也表达自己对家人的关爱。

不过,市场上推出的各种针对女性的险种繁多,李小姐不知该如何挑选。另外,她不知道是买三份一样的,还是每份各有侧重?如果有专门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身体状况而设计的险种供选择就最好了。

三类保险

各有侧重

提醒:首选满足保障需求的险种,投资理财可以通过其他稳健理财工具进行

据记者了解,市场上的女性保险主要可分为三类:即女性重大疾病险、生育保险和整容类保险。

女性重大疾病险,涵盖了女性独有的一些重大疾病病种;生育保险,保障女性的怀孕、生育等过程;第三类险种主要是为女性整容提供保险。寿险专家认为,鉴于女性在生理上的这些特殊性,女性在规划保险计划时最好根据年龄确定不同的侧重点。

同时,资深保险代理人指出,就女性保险而言,保障是本,理财为末,不可本末倒置。在目前的保险投资环境下,购买保险应尽量首选满足保障需求的险种,至于投资理财,则可以通过基金、债券等其他稳健理财工具进行。

单身女性

立足保障

提醒:选择保费较低的纯保障品种,保费最好不超过年收入的10%

对于30岁以下的单身女性而言,此时阶段可能收入相对少且不稳定,所以应多以保障自己为前提,建议规划保费较低的纯保障型寿险附加住院医疗、防癌险等健康险以及意外险。因此,建议选择保费较低的纯保障品种,附加住院医疗以及意外险等产品,保费最好不要超过个人年收入的10%.目前,很多保险公司都有类似的为女性设计的健康险产品,但都以附加险形式出现。这类险种属于纯消费型的产品,针对特定年龄的女性,没有期满金,属于最普通的产品。单身女性在经济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可选择这些高保障的保险产品。

考虑到女性的爱美需求,一些保险产品承担系统性红斑狼疮、意外整容、整形手术等治疗所发生的费用。这方面,各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各有侧重,有的还针对单项风险设计,费用比较低。

准妈妈

买保险要提前

提醒:如果怀孕后投保,保费可能会很高,产品面选择也很窄

对于已婚女性来说,需要区分未育和已育两种情况,这两类人也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选择保险产品。

对于打算生孩子的女性来说,寿险专家提醒,如果觉得怀孕期间有保险需要,最好在计划生育期间就去投保女性险,以便保障期可涵盖妊娠期。因为女性怀孕28周后,保险公司原则上不受理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以及意外险,只受理不包含怀孕引起的保险事故责任的普通寿险,且在投保时须进行普通身体检查。如果怀孕后则不要匆忙投保,因为这是再投保的话,保费可能会很高,产品选择面也很窄。

对于准妈妈来说,她们可以投保专门为孕妇以及即将出生的小宝宝设计的母婴健康类保险,20周岁至40周岁且怀孕、未满28周的孕妇均可投保。这类保险一方面对孕妇的妊娠期疾病、分娩或意外死亡进行保障,另一方面,也对胎儿或新生儿的死亡、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或者一些特定手术给予一定的保险金给付。

已育女性

围绕家庭情况投保

提醒:结合“另一半”的经济和收益情况购买险种

而已育女性面临家庭维系、子女教育等问题,不妨从健康医疗、子女教育、退休养老等三方面的费用来考虑保险产品的购买。

随着年龄的增加,女性得妇科重大疾病的风险增大,可购买专门的女性终身寿险和女性两全险。已婚职业女性通常有较固定的工作收入,对生活也有更长远的规划,因此可以结合“另一半”的经济和收益情况购买一些险种。

“全职太太”买保险应首先考虑丈夫。由于丈夫是家庭经济的主要甚至是惟一来源,因此,建议在保险规划上加强意外险及失能险的保障。在整个家庭保险组合中,着重点是购买丈夫的人寿保险,使自己成为受益人;另有多余资金的话,再为自己购买终身寿险、意外医疗保险、养老险等产品。

保障额度应以家庭整体年度收入的7-10倍为佳,家庭总保费支出占家庭收入的十分之一即可。 

老年女性

可考虑储蓄型保险

提醒:50周岁以上的老人购买养老类保险可能会遭遇“保费倒挂”的尴尬

保险专家介绍,由于老年人的险赔付率高,如果要给50周岁以上的老人购买养老类保险的话,可能会遭遇“保费倒挂”的尴尬。也就是说,将来所获得的收益很可能低于付出的保费。若为55岁以上的老年人购买医疗险,尤其是重大疾病险,也可能出现这种保费高于保障额度的尴尬局面。

因此,专家建议子女不如放弃为父母买养老险、重疾险的办法,转而寻求其他储蓄型的理财方式,多为父母积攒养老所需的费用。

对于70岁以下的老年母亲,子女们可以特别购买一些带有骨折保障的意外险种。老年女性尤其容易因为摔倒等意外事件导致住院花费,因此,含有骨折的意外保障是非常合适的一个产品。

保险拒赔的九大类情况_保险知识


有一些市民反应买了保险出险后却被保险公司拒赔了,这确实是很多人在保险理赔过程中常常会碰到的结果。在此为大家总结了保险可能会被拒赔的九大类情况。

一、未按期缴纳保险费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缴纳第一期保险费之后保险合同开始生效,此后投保人必须按期缴纳保险费,超过宽限期之后,投保人仍未缴纳保险费又无保费自动垫交功能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在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二、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合同是一种诚信合同,在订立合同之前,投保人应如实告知有关情况,否则,出险后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如某重大疾病保险的被保险人投保前隐瞒了乙肝病史,一年多后确诊为肝癌,保险公司可作拒赔处理。

三、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如被保险人投保了分红险,因疾病住院申请理赔,但因该险种的保险责任中不含医疗保障,自然得不到赔付。

四、保险事故属于责任免除的责任免除条款中已明确列明不赔付的项目,如两年内自杀等。

五、所签寿险合同为无效合同保险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已订立却不发生法律效力。例如: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除外),可视为无效合同,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六、保险事故发生在免责期合同中会清楚注明保单生效后,保险公司有一段“责任免除”时间叫“免责期”,期间出险免赔。如一般的长期寿险免责期是180天。

七、缺少必要的索赔单证、材料被保险人出险后,受益人应及时提供必要的单证、材料,以证实是否属保险责任事故。

八、弄虚作假少数投保人谎报保险责任事故,夸大事故损失程度,保险公司查清事实后可拒赔。

九、超过了索赔时效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超过两年有效索赔时间的,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超过五年有效索赔时间的。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349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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