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社保相关知识介绍

2021-02-22
保险相关知识

小云是苏州市一家公司的小职员,入职时,公司为他缴纳了社会保险,由于之前没有交过社保,因此,小云对社保一无所知,于是,小云上网对苏州社保的一些基本内容进行一下了解。

一、苏州社保申报范围

苏州市区所有参保单位及其职工。

二、苏州社保办理程序

1.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于每年1月1日起直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其余单位于每年1月15日前自带U盘到社保经办机构拷贝申报程序。

2.参保单位根据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上年12月份结算人数,按规定的格式输入职工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工资收入总额,核对无误后打印《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经职工本人签字(或单位工会、职代会盖章确认)、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月5日前报社保经办机构(未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须同时提供拷有申报程序文件的U盘),并同时附报经主管部门盖章的本单位上年度劳动工资年报和财务年报。

3.社保经办机构对单位申报的职工工资收入总额进行审核,计算出月均数,并按下一结算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缴费基数上、下限规定统一处理。凡申报工资月均数低于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基数执行;高于上限的,按上限基数执行;在上、下限之间的,按实际申报数执行。

4.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启用新一结算年度参保单位和职工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基数。

三、苏州社会保险费的计算

社会保险必须根据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按照给付标准事先估计的给付支出总额,求出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一定比率,作为厘定保险费率的标准。而且,与商业保险不同,社会保险费率的计算,除风险因素外,还需要考虑更多的社会经济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费率。

苏州社保查询

苏州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统一查询电话(0512)12333。

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号直接到苏州市社保局查询。

登录苏州市社保中心网站查询。

相关知识

社保代缴机构相关介绍


代缴社保是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的一中代理方式,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个人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费用。本文将为您介绍社保代缴机构代理对象及发展现状等相关问题。

社保代缴机构代理对象

(一)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国或外省驻当地机构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三)流动就业人员;(四)外国企业及华侨、台港澳企业常驻当地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及其雇员;(五)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劳动者及其他在职流动人员;(六)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社保代缴机构发展现状

随着社会的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保在人门日常生活中显得尤为重要,越来越多的人把社保当自己养老的保障,由于各地政策的影响,导致许多人无法正常缴纳社保,为此,社保代理这个行业如雨后春笋般的发展起来;整个行业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服务参差不齐,整个行业发展有待提高。

社会各界对代缴社保服务看法不一,多数人认为代缴社保是在促进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解决了一些无法缴纳社保的困难,也增加了政府社保收益总数,值得推广和支持。 反对者认为,代缴社保可能会被存在骗取社保津贴的漏洞,以了可能还会有其他政策性的漏洞

社保代缴机构——相关链接委托银行代缴社保须选定缴费档次

在银行办理了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业务,可查询时才发现银行并没有代缴,原因是个人没有选择缴费档次。记者昨从社保机构获悉,参保缴费档次每年都必须选择一次,否则银行不会代扣代缴。

昨日上午,张女士前往中国银行襄城胜利街网点查询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发现个人的养老保险费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缴了。在银行办理了代扣代缴业务,并且账户上也有资金,为何银行方面没有给予代缴?银行工作人员答复,只有张女士选择了缴费档次,“银行方面才敢代缴”。

记者从襄城社保办事处获悉,银行的做法没有问题。目前,个体参保者的缴费基数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确定,参保者再根据个人收入状况,自主选择一个档次核算缴费。该缴费档次每年都要选择一次,否则银行不会代缴。选择缴费档次,参保者带上相关证件在市区的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的各营业网点都可办理。

社保代缴收紧 黄牛无处生存

几家在几天前还号称能“连补50多个月社保”的黄牛公司,如今都收紧口风,号称只能补办几个月,还只能限定在本年度以内。以前补缴社保的人每年要交720元到1200元不等的“管理费”,近几天打折优惠已不算稀奇,还有多家代理公司在网上发出消息称“只收300元管理费”。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提示,任何“曲线炒房”的方法都存在很大的财产损失风险,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仍将持续,而且还将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车险相关知识介绍


随着科技和经济的发展,我们的社会走向了文明,汽车在文明社会中给人们带来的便利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另一方面,汽车也给人类带来了因为汽车行驶而产生的碰撞、倾覆等意外事故。这些意外事故侵害了人身和财产安全,使受害人痛不欲生。风险的出现,就促成了车辆保险行业的诞生和发展,因此,我们可以看出车险保险意义就在于对车主的人身财产安全提供一定的保障,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讲解一些车险相关知识。

车险相关知识之什么是车险

车险,即机动车辆保险,也称汽车保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车险相关知识之车险的起源

国外汽车保险起源于19世纪中后期。当时,随着汽车在欧洲一些国家的出现与发展,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随之增加。尽管各国都采取了一些管制办法和措施,汽车的使用仍对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引起了一些精明的保险人对汽车保险的关注。

1896年11月,由英国的苏格兰雇主保险公司发行的一份保险情报单中,刊载了为庆祝“1896年公路机动车辆法令”的顺利通过,而于11月14日举办伦敦至布赖顿的大规模汽车赛的消息。在这份保险情报中,还刊登了“汽车保险费年率”。

最早开发汽车保险业务的是英国的“法律意外保险有限公司”,1898年该公司率先推出了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并可附加汽车火险。到1901年,保险公司提供的汽车保险单,已初步具备了现代综合责任险的条件,保险责任也扩大到了汽车的失窃。

车险相关知识之车险的特点

(一)不确定性。由于机动车辆在陆上行驶、流动性大、行程不固定,对保险人而言,无疑增加了危险事故与保险损失的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性。

(二)扩大可保利益。只要是经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使用已保险的机动车辆,如果发生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事故、并造成第三者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保险人均负赔偿责任。

(三)无赔款优待。无赔款优待是机动车辆保险特有的制度,其核心是为了解决在风险不均匀分布的情况下,使保险费直接与实际损失相联系。

(四)维护公众利益。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作为一种与机动车辆密不可分的责任保险业务,在绝大多数国家均采用强制原则实施,从而是一种法定保险业务,各国之所以对这种业务特殊对待,其出发点都是为了维护公众利益,即确保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的一方能够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34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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